我叫吳禹,今年53歲,清華研究生導師,愛人是丁煜。


    從我有印象起,我和丁煜,還有丁煜的姐姐丁瑾就生活在一個四合院裏。


    我們的父母是世交,曾互相許諾要結娃娃親,所以當看到我是男孩時,雙方家長開心的不得了。


    四歲的丁瑾當時正在老槐樹下燒螞蟻,聽到屋裏響亮的哭啼聲,扔下火柴跑向屋裏。


    鄰居張嬸在門口笑著開玩笑說丁瑾有老公了,丁瑾衝她揮起拳頭,奶凶奶凶地說我不要老公,我現在就去把他扔出去。


    在丁瑾的概念裏,有了老公自己就得學會做飯,因為每天都是媽媽做飯,爸爸坐在沙發上看報紙,時不時聽到媽媽喊老公。


    她才不要做飯,她要自由!


    丁瑾發現屋裏的人圍著一個床看來看去,她慢慢走過去看到小床上的嬰兒,臉還有些發紫,稀疏的頭發,緊閉的雙眼。


    他好小呀,還很醜,丁瑾心裏想。


    她伸出手想摸他的臉,看見自己的手上還有剛才玩螞蟻的泥巴,認真在衣服上擦了擦,輕輕碰下他的臉,好軟啊。


    周圍的大人看她小心翼翼愛護的樣子,更加開心。


    “瑾兒,喜不喜歡弟弟?”


    丁瑾看著床上的嬰兒,輕點下頭。


    “那以後跟他結婚好不好?”丁爸開玩笑地說。


    “不好!”丁瑾大聲喊,“我不要他!”


    雙方家長麵麵相覷。


    “小孩子的話不要當真,感情可以慢慢培養嘛。”


    之後的三年裏我沒有多少記憶,零星片段是丁瑾總欺負我,向我衣服上沾泥巴,在我耳邊說“你要是敢娶我,我就把你扔井裏。”


    三年後丁煜出生。


    丁煜出生時我還小,隻記得媽媽說,從今天起我有弟弟了,要保護好他。


    我看著丁煜小小的一隻,白白嫩嫩,覺得自己終於不用每天和丁瑾在一起了,開心地說好,我一定會保護他的。


    可惜童言無忌,最後我並沒有保護好丁煜。


    我每天都趴在炕上看丁煜,想他什麽時候可以長大,那樣我倆可以一起捉蜻蜓了。


    “丁媽,你可以讓煜弟弟長快一點嗎?”


    女人慈愛地看著我,“你這麽急著他長大幹嘛。”


    “我想,我想讓他跟我一起捉蜻蜓。昨天丁瑾向我炫耀她捉的蜻蜓多。”我一著急說話開始含糊不清。


    女人摸著我的頭,笑眯眯著說,“小禹,雖然丁瑾是姐姐,可你是小男子漢,記得以後要護著她和丁煜。”


    我雖然不知道丁媽什麽意思,但仍信誓旦旦地說我一定會護著他們。


    丁煜從小體質不好,長得比同歲小孩小,皮膚又白,時常被人說丁家的男孩像女孩,女孩像男孩。


    那時我已經7歲能分清楚是非好歹,聽到這樣的話會隨手拿起旁邊的東西扔過去。


    丁瑾放學回家,有時看到我灰頭土臉就知道我又沒打過別人,氣不打一出來,左手拉著我,右手拉著丁瑾,怒氣衝衝去霸天虎家算賬。


    霸天虎就是經常帶頭嘲笑丁煜的人,他比我大一歲,又高又胖,我打不過他。


    丁瑾仗著身高優勢胖揍霸天虎,嘴裏狠狠地說你再敢說丁煜我就讓你變成不帶把的,讓你成為太監!


    揍到霸天虎嚎嚎大哭找媽媽時,丁瑾帥氣的甩頭發看著我說,“看見沒,這才是打人,學著點。”


    我懵懂的點點頭。在多次看丁瑾揍人後學到了其中的精髓,快、準、狠,一招斃命。


    在丁瑾打遍胡同無敵手後,我和丁煜出去玩時再也沒被任何人說過。


    從那時起,我明白拳頭的重要性。


    我讓爸爸給我做一個簡易沙袋,天天在院子裏拳打腳踢,丁煜有時會坐在石凳上邊看我打沙袋邊逗蛐蛐。


    “哥哥,我想去撒菜種。”


    “哥哥,我想去池塘看青蛙。”


    “哥哥,我想摘紅紅的葉子。”


    “哥哥,你給我堆個雪人好嗎。”


    …


    我陪丁煜度過了一個又一個四季。


    丁瑾越長越漂亮,被俗稱胡同一枝花;丁煜很聰明,我經常會在學校廣播裏聽到丁煜的名字。


    當然丁煜也會經常聽到我的。隻不過他的是表揚,我的是通報批評。


    從小在丁瑾的熏陶下,讓我堅信拳頭可以解決一切,不服就幹一場,直到把對方打服為止。


    所以每當我聽到校園裏有關丁煜長得像女孩的風言風語,我都會拽這個人到學校後麵小樹林裏幹一場。


    在我的保護下,丁煜無憂無慮地度過小學生活。


    有一天丁瑾對我說,她已經成年了,她要走出去,不想再待在胡同裏。


    15歲的我豪言壯誌地拍著胸脯說,你放心,我會照顧好丁爸丁媽還有丁煜的。


    丁瑾盯了我一會兒,突然笑著說她又不是不回來了。


    在一個夏蟬鳴叫的夜晚,丁瑾走了,並留下一封信,大致內容是不用擔心也不必找她,她會回來的。


    丁煜上初中,我上中專。


    丁煜上高中,我流轉於社會,什麽暢銷就賣什麽。


    唯一不變的是我和丁煜一直互相陪伴。


    有時下班早我會接丁煜放學,若是冬天會給他買最喜歡吃的烤地瓜;若是夏天會把西瓜提前鎮在井水裏。


    有一天我照舊等丁煜放學,看見有女孩給他情書,心裏突然有些泛酸,自己一直保護的人好像就快不屬於自己了。


    走在路上我問丁煜,有沒有喜歡的人。


    丁煜有些害羞,不自在地說有。


    不知道為什麽我的心似乎一下沉了,但還是像小時候一樣隨意揉了揉他的頭發說等你考上大學就可以談戀愛了。


    “那哥哥你呢?你有喜歡的人嗎?”


    丁煜亮亮的眼睛在夜晚裏好似一顆夜明珠,我看愣了神。


    我搖了搖頭。


    什麽是喜歡?


    這些年我的生活隻有丁煜和丁瑾,從小我隻想著要怎麽保護他們,漸漸的變成了習慣。


    1983年丁煜高考,那一年他20歲,我23歲,丁瑾27歲。


    那一年是我們這個小小四合院裏最開心地一年。


    丁煜考入清華大學的物理係,丁瑾成為家喻戶曉的女明星,大街小巷播放的都是她的歌曲。


    丁煜報道的前兩天,丁瑾回來了。那天晚上我們坐在院中的涼台喝酒,懷念過去暢想未來。


    丁瑾問我以後什麽打算?


    我聳聳肩,沒想好,應該還是繼續賣錄像帶和bb機吧。


    丁瑾拿出一串鑰匙告訴我,她在大柵欄買了兩套房,其中一套是我的。


    我問那丁煜的呢?


    丁瑾笑著說,她的東西都是丁煜的。


    我把鑰匙還給她,跟她說我還是喜歡和丁煜在四合院裏住。


    丁瑾笑了笑,沒再說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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