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人在參加保齡球比賽,他隻要在擊倒一個目標,就能獲得千萬大獎,他把手伸向了那個決定他命運的一球,可摸到的卻是一顆大光頭。嚇的全場尖叫四起。


    警員來到現場,死者叫袁玉清,是這間保齡球館的工作人員。男人還想繼續比賽,他說最後這顆球是他的必勝球,但它現在是警員的證物了,要檢查完才能還給他。


    警員猜測既然袁玉清的頭是從回球機裏出來的,那凶手應該是在球機後麵把頭丟進去的。


    經過檢查果然在傳送帶上找到了血跡,並且發現一個沾滿血跡的背包,這肯定是凶手用來裝頭的袁玉清的大光頭被被打包帶回了實驗室。


    法醫根據脖子的截麵判斷,頭是在死後被割下來的,凶器應該是木工手鋸,但切割痕跡很粗糙,說明凶手對手鋸並不熟悉。曦姐在鼻腔內找到一點肺部組織,法醫推測袁玉清是胸部中槍,子彈擊碎肺葉後,一些組織通過呼吸道回流到鼻腔內。


    每台保齡球機都有一個高速攝像頭,它們會在擊球後拍攝照片記錄分數,而這些照片裏就拍攝到了凶手丟頭的那一刻。


    可惜凶手並未露麵,但警員發現,在案發前一天,有個男人在保齡球機後麵被抓拍了。小何認得這個人,他叫李琦,是保齡球工廠的工作人員。


    警員來到保齡球工廠,曦姐在這裏找到一把手鋸,並檢測出血液,而地上還有一條向外延伸的血跡。警員跟隨它來到雜物間,在貨架上發現了子彈。


    附近還有一個爬滿食腐甲蟲的木箱,打開一看袁玉清的屍體就躺在裏麵,甲蟲爬滿全身,把屍體啃食的千瘡百孔。


    雖然屍體出現在李琦的工廠,但李琦卻並不知情。


    他說:袁玉清是他的兄弟,昨天之所以會出現在球機後麵,是因為袁玉清遇到一個強勁的對手,為了贏得比賽,他就去球機後麵幫袁玉清推倒球瓶。


    而且袁玉清頭顱滾出來的時候,他就在現場看比賽,根本沒有時間去丟頭顱。


    現場錄像顯示,袁玉清的頭滾出來時,李琦確實在現場,但人頭從球機後麵傳送回發球處需要十八秒的時間,或許李琦趁著這段時間,從球機後麵跑回了賽場呢,製造出他一直在現場的假象。


    為了驗證猜想,警員做起了實驗,他把假人頭丟進球洞,之後以百米衝刺的速度跑回賽場。結果顯示,他比人頭快了五秒鍾,看來這個猜想確實成立。


    但警員發現李琦從始至終都沒有離開過賽場,而唯一在賽場內走動的,是一位女性。


    調查發現他是袁玉清的女朋友,女友解釋,她當時去車上拿東西了,一路小跑是不想錯過這場精彩的比賽。但警員在女友家找到一個名牌手袋,它的價格遠遠超出了袁玉清和她的經濟收入。


    女友隻好坦白,手袋就是開始那位摸到袁玉清人頭的那個男人送的,他叫王傑。女友辜負了袁玉清,與王傑相愛了。


    警員調查到,王傑是保齡球館唯一登記持有手槍的人,而且他的手槍正是殺死袁玉清手槍一致的。


    老紀推測是王傑殺了袁玉清,之後讓袁玉清的女友去保齡球館丟下袁玉清的人頭,偽裝出王傑的不在場證明。


    但王傑堅決否認,他說:槍被袁玉清的女友偷走了,是她殺害了袁玉清,然後還割下袁玉清的頭來影響他的比賽。


    女友做這一切,隻是因為王傑和他分手了。


    曦姐不相信王傑的說辭,因為一個女人根本沒力氣完成整個殺人拋屍過程。


    所以曦姐又檢查發現新的線索,他在王傑的保齡球指洞裏,找到了袁玉清的血跡。袁玉清的頭是在死後割下的,血液已經凝固,唯一的可能是投球人的指尖,原本就有袁玉清的血跡。然後在打球時把鮮血染上去了,這足以證明王傑的殺人事實。


    保齡球賽重新開始,王傑拋出最後一球,一石二鳥,他奪得了千萬大獎。可與此同時,他也被捕了。


    得知王傑被捕後,女友說出了整件事情的真相。


    案發那天袁玉清發現了女友和王傑的事情,於是袁玉清帶上槍,叫女友約王傑來工廠,進行男人之間的對決。


    但實際上他隻是想嚇唬一下王傑,讓他離開自己的女友。可王傑是個狠人啊,他趁袁玉清不注意,直接開槍射殺了袁玉清。


    女友還沒從恐慌中反應過來,就被王傑威脅著把袁玉清裝進木箱裏,一起推到了雜物間。接著王傑就和女友提出了分手,並威脅她不要說出事實,不然王傑就會殺了她。


    女友一下子失去兩個男朋友,她決定要報複王傑,於是便割下袁玉清的頭顱,在王傑比賽時丟進了球洞想嚇唬他。


    要是這個人頭是被他殺死的人的頭,那一定很難忘懷。


    案件至此,真相大白...


    本章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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