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馬上明白唐瑜嫣的意思,於是說道:“公安機關怎麽認定?”
程娟說道:“我剛想要叫你們一起來商量這件事呢,很奇怪,公安機關對那個混蛋是以涉嫌強奸罪抓了起來。”
羅超說道:“這沒錯撒,雖然未遂,但造成了被害人自殺的嚴重後果,肯定要進去踩縫紉機,至於那兩個......”
程娟說道:“你先讓我說完嘛,你聽過了韋策他們沒聽過。那個混蛋是團夥作案。”
李健說道:“臥槽,還想輪著來?牲口不如。”
羅超說道:“大人說話小娃兒別插嘴,好好聽程娟說。”
程娟說道:“是那個混蛋的父母,混蛋是我堂姐家那個村的老光棍,一直沒本事找到老婆,於是他們一家人想出了搶婚這個惡毒的主意,並把目標鎖定在我堂姐身上。我堂姐是師範大學的大學生,怎麽可能會跟這種人。所以他們趁著我堂姐周末回家的時候,晚上帶著凶器去到我堂姐家,混蛋的爸媽拿著刀在我堂姐屋外堵門,混蛋翻窗進入我堂姐房間欲行不軌,我堂姐呼喊叫來了我伯父伯母和堂弟,但是被混蛋的爸媽拿刀威脅沒辦法靠近。接著我堂姐就在屋內用剪刀捅死了自己。而現在奇怪的是,公安對混蛋父母是以涉嫌尋釁滋事抓了起來,我問過羅超,羅超說這個應該是屬於強奸罪的同犯吧,而且使用了暴力手段阻止我伯父伯母和堂弟進去救人,情節非常惡劣。你們說,是這樣嗎?”
宋廣飛說道:“我同意羅超的意見。”
李健說道:“我也這麽認為。”
我說道:“所以程娟,你打算讓我們幫忙,看能不能讓公安把事情查清楚?”
程娟說道:“是的。”
我說道:“可是公安機關肯定也對你伯父伯母和堂弟進行問話了,他們如果如實陳述,就很容易知道是什麽回事啊。”
程娟說道:“我困擾和疑惑的就是這點呢。”
我說道:“一般情況下,對罪名的審查,屬於公安機關內部審核機關,還有檢察院最後到法院來把關,所以到底是尋釁滋事,還是強奸共犯,並沒有最終塵埃落定,所以你也先不要著急。”
宋廣飛說道:“事情過去多久了?”
程娟說道:“五天。”
宋廣飛說道:“這才多久,而且說尋釁滋事的是誰告訴你伯父伯母的?”
程娟說道:“我也不知道,應該是在派出所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說的吧。”
我說道:“你確定一下。”
程娟說道:“為什麽?”
我說道:“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報案後公安機關是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出事那天是星期六晚上吧?”
程娟說道:“是的。”
我說道:“那就是到今天隻有三個工作日,你們那個鎮離縣城大概路程是一個小時,而這樣的案件肯定是由縣裏,哦現在是區裏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來辦,三天時間內不一定會馬上立案並告知被害人家屬是什麽罪名的。”
程娟說道:“你是懷疑有別的人故意造謠?動機呢?”
這個時候,趴在程娟背上的女鬼堂姐快速說道:“我想起來了,星期一的時候,我還在家裏,有個自稱被告人律師的家夥來我們家,拿出一遝錢,說混蛋一家願意賠三萬塊,讓我父母出具諒解意見書,然後告訴我父母,混蛋的罪名雖然是強奸,但混蛋父母的罪名是尋釁滋事,而尋釁滋事很快就能放出來,到時候按照混蛋父母的脾氣,肯定天天來吵架的,還不如拿了錢息事寧人。”
我點點頭,對程娟說道:“有一些被告方律師,為了能夠獲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親屬諒解,會打時間差,以及認知差,從這兩個方麵逼迫或者引誘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屬提前出具諒解意見書。”
李健這個時候也說道:“我也聽我爸說過,是有這種不講武德的律師,為了錢什麽缺德事都幹得出來。”
程娟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說道:“我明白了,我這就打電話問問我大伯。”
接著,程娟拿出手機,撥打了一個號碼,接通之後,她說道:“小賣部嗎?麻煩你去叫隔壁程國慶過來接個電話。”
過了一兩分鍾,程娟繼續說道:“大伯,我是娟,我有事兒問你。”
我用法力加強聽力,聽到電話那頭有個聲音沙啞的中年男人說道:“娟啊,有什麽事?”
程娟說道:“我現在跟幾個學法律的同學在一起,說起姐姐的事情,他們覺得有貓膩。”
程娟大伯說道:“就是罪名的問題嗎?”
程娟說道:“是跟這個有關,我問您,是公安和你說對方的罪名,還是有什麽人和你說的?”
程娟大伯說道:“我被叫去派出所問話的時候,派出所的人說應該都算是強奸,團夥作案。但是一個穿西裝的男人來我們家找到我和你伯母,他說是對方請的律師,要給我們三萬塊錢,叫我們簽個什麽量書?”
程娟說道:“諒解意見書?”
程娟大伯說道:“對對對,諒解意見書。那個人說公安已經定了,叫我拿錢換清淨。我和他說派出所講的不是這樣的罪名,他說這個是死人的案件,要由城區公安分局來管,派出所的懂什麽,城區公安說的才最權威。”
程娟說道:“那您拿了錢沒有,簽了意見書沒有?”
程娟大伯說道:“我和他們不共戴天,不會理會他們的。”
程娟說道:“我知道了,大伯,我現在猜是那個穿西裝的所謂律師在騙您,因為我朋友說了,罪名不一定定得那麽快的。”
程娟大伯說道:“我當時也隱約覺得不對勁,但看他戴個眼鏡斯斯文文的,知識分子應該不會騙人,所以就覺得罪名應該就是這樣了。”
程娟說道:“他在騙您呢,放心吧,以後要是這個人再來,別理他。”
程娟大伯說道:“嗯,我知道了。”
程娟說道:“我剛想要叫你們一起來商量這件事呢,很奇怪,公安機關對那個混蛋是以涉嫌強奸罪抓了起來。”
羅超說道:“這沒錯撒,雖然未遂,但造成了被害人自殺的嚴重後果,肯定要進去踩縫紉機,至於那兩個......”
程娟說道:“你先讓我說完嘛,你聽過了韋策他們沒聽過。那個混蛋是團夥作案。”
李健說道:“臥槽,還想輪著來?牲口不如。”
羅超說道:“大人說話小娃兒別插嘴,好好聽程娟說。”
程娟說道:“是那個混蛋的父母,混蛋是我堂姐家那個村的老光棍,一直沒本事找到老婆,於是他們一家人想出了搶婚這個惡毒的主意,並把目標鎖定在我堂姐身上。我堂姐是師範大學的大學生,怎麽可能會跟這種人。所以他們趁著我堂姐周末回家的時候,晚上帶著凶器去到我堂姐家,混蛋的爸媽拿著刀在我堂姐屋外堵門,混蛋翻窗進入我堂姐房間欲行不軌,我堂姐呼喊叫來了我伯父伯母和堂弟,但是被混蛋的爸媽拿刀威脅沒辦法靠近。接著我堂姐就在屋內用剪刀捅死了自己。而現在奇怪的是,公安對混蛋父母是以涉嫌尋釁滋事抓了起來,我問過羅超,羅超說這個應該是屬於強奸罪的同犯吧,而且使用了暴力手段阻止我伯父伯母和堂弟進去救人,情節非常惡劣。你們說,是這樣嗎?”
宋廣飛說道:“我同意羅超的意見。”
李健說道:“我也這麽認為。”
我說道:“所以程娟,你打算讓我們幫忙,看能不能讓公安把事情查清楚?”
程娟說道:“是的。”
我說道:“可是公安機關肯定也對你伯父伯母和堂弟進行問話了,他們如果如實陳述,就很容易知道是什麽回事啊。”
程娟說道:“我困擾和疑惑的就是這點呢。”
我說道:“一般情況下,對罪名的審查,屬於公安機關內部審核機關,還有檢察院最後到法院來把關,所以到底是尋釁滋事,還是強奸共犯,並沒有最終塵埃落定,所以你也先不要著急。”
宋廣飛說道:“事情過去多久了?”
程娟說道:“五天。”
宋廣飛說道:“這才多久,而且說尋釁滋事的是誰告訴你伯父伯母的?”
程娟說道:“我也不知道,應該是在派出所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說的吧。”
我說道:“你確定一下。”
程娟說道:“為什麽?”
我說道:“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報案後公安機關是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出事那天是星期六晚上吧?”
程娟說道:“是的。”
我說道:“那就是到今天隻有三個工作日,你們那個鎮離縣城大概路程是一個小時,而這樣的案件肯定是由縣裏,哦現在是區裏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來辦,三天時間內不一定會馬上立案並告知被害人家屬是什麽罪名的。”
程娟說道:“你是懷疑有別的人故意造謠?動機呢?”
這個時候,趴在程娟背上的女鬼堂姐快速說道:“我想起來了,星期一的時候,我還在家裏,有個自稱被告人律師的家夥來我們家,拿出一遝錢,說混蛋一家願意賠三萬塊,讓我父母出具諒解意見書,然後告訴我父母,混蛋的罪名雖然是強奸,但混蛋父母的罪名是尋釁滋事,而尋釁滋事很快就能放出來,到時候按照混蛋父母的脾氣,肯定天天來吵架的,還不如拿了錢息事寧人。”
我點點頭,對程娟說道:“有一些被告方律師,為了能夠獲得被害人或者被害人親屬諒解,會打時間差,以及認知差,從這兩個方麵逼迫或者引誘被害人或者被害人家屬提前出具諒解意見書。”
李健這個時候也說道:“我也聽我爸說過,是有這種不講武德的律師,為了錢什麽缺德事都幹得出來。”
程娟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說道:“我明白了,我這就打電話問問我大伯。”
接著,程娟拿出手機,撥打了一個號碼,接通之後,她說道:“小賣部嗎?麻煩你去叫隔壁程國慶過來接個電話。”
過了一兩分鍾,程娟繼續說道:“大伯,我是娟,我有事兒問你。”
我用法力加強聽力,聽到電話那頭有個聲音沙啞的中年男人說道:“娟啊,有什麽事?”
程娟說道:“我現在跟幾個學法律的同學在一起,說起姐姐的事情,他們覺得有貓膩。”
程娟大伯說道:“就是罪名的問題嗎?”
程娟說道:“是跟這個有關,我問您,是公安和你說對方的罪名,還是有什麽人和你說的?”
程娟大伯說道:“我被叫去派出所問話的時候,派出所的人說應該都算是強奸,團夥作案。但是一個穿西裝的男人來我們家找到我和你伯母,他說是對方請的律師,要給我們三萬塊錢,叫我們簽個什麽量書?”
程娟說道:“諒解意見書?”
程娟大伯說道:“對對對,諒解意見書。那個人說公安已經定了,叫我拿錢換清淨。我和他說派出所講的不是這樣的罪名,他說這個是死人的案件,要由城區公安分局來管,派出所的懂什麽,城區公安說的才最權威。”
程娟說道:“那您拿了錢沒有,簽了意見書沒有?”
程娟大伯說道:“我和他們不共戴天,不會理會他們的。”
程娟說道:“我知道了,大伯,我現在猜是那個穿西裝的所謂律師在騙您,因為我朋友說了,罪名不一定定得那麽快的。”
程娟大伯說道:“我當時也隱約覺得不對勁,但看他戴個眼鏡斯斯文文的,知識分子應該不會騙人,所以就覺得罪名應該就是這樣了。”
程娟說道:“他在騙您呢,放心吧,以後要是這個人再來,別理他。”
程娟大伯說道:“嗯,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