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鎮口,路邊一個人叫道:“大力,借你家爬犁給叔使使,拉點印!


    “於叔,我這載著客呢……”


    “上哪?順便幫你跑一趟不完了。”


    “不近,順河道走,芒幹道還得往上。你不用當班?”


    “河道我熟哇!正好撿點兒柴。今兒頭天上班,誰守到下黑?都走了!”


    方思慎接收到老於頭遞過來的眼神,腦筋還沒轉明白,嘴裏卻福至心靈般道:“那就謝謝於叔了。”


    趕爬犁的見這倆像是熟人,自己不用出力,白賺一百塊,爽快地答應了。


    老於頭把式極好,鞭子輕抖,一聲吆喝,馬便自動往前跑。


    “小夥子,叫啥名?”


    方思慎直覺他的出現是個重大轉機,按捺住心頭激動:“姓方,名字是方思慎。”想想,又補充道,“這是回京後改的名字,過去跟養父姓何,叫何致柔。養父的名字是何慎思,共和二十七年來芒幹道墾林,大改造結束也沒走,一直住在林場,直到四十九年去世。小時候,我們家跟連富海連叔是鄰居……”


    老於頭點點頭,語氣卻有些不善:“年輕人做事就是拗,這麽些年沒音訊,各過各的日子不挺好?非折騰個活要見人死要見屍怎麽的?還貼什麽尋人啟事,我看你有錢燒的吧?”


    方思慎問:“您看見我貼的尋人啟事了?”他那啟事上寫的是,提供線索者,驗證屬實即酬謝五百元。


    “都叫姓曹的派人撕了。”


    方思慎一愣:“為什麽?”


    “為什麽,哼哼,自然是怕你真找著人。”


    方思慎大喜:“您知道連叔在哪裏?”


    爬犁已經上了河道,冰麵平坦,馬跑得飛快。他這一興奮,說得有些急,立刻被風嗆了嗓子,咳個不停。


    等不再咳嗽,又候了好一會兒,也不見老於頭回話。


    “於叔?”


    “別心急,到地頭再說。”扔下這麽硬邦邦一句,一路沉默到底。


    爬犁在冰麵上行進速度極快,個多小時後,岸邊樹林越來越密,漸漸深入芒幹道內部。被冰雪裹覆的森林純潔璀璨,真正當得上玉樹瓊枝。


    方思慎想起冬季伐木時節河邊熱火朝天的景象。幼小的自己最喜歡在齊腰深的積雪裏四肢並用,千辛萬苦爬到山坡頂上,看大樹順坡滑倒,嗤啦嗤啦滑落冰麵,帶起一蓬蓬雪花飛霧,跟人工降雪似的,十分有趣。然後再想象自己也是一棵樹,猛地跳下,一屁股出溜到河邊,滿身滿臉都是白雪。


    當年砍伐下來的樹會用大爬犁拖到林場附近河岸,然後直接裝車。如今兩岸補種的樹苗都已長成幼林,密密匝匝,再看不見供爬犁卡車出入的寬闊道路。


    那些幼林看上去都差不多,幸虧地貌沒有大變,第三個起伏的山頭出現在視野中,方思慎一下繃直了脊背,身子向前傾斜。


    就是那裏,那片林子裏,掩埋了蔣曉嵐與何慎思的骨灰。


    作為終身支邊墾林的被改造對象,自當堅決貫徹殯葬新風尚。蔣曉嵐、何慎思死後,不僅沒有使用棺木,連墓碑也沒立。挖個坑埋下骨灰壇,移植了幾棵落葉鬆在上邊,作為辨認記號。


    “於叔,我媽媽和養父……就埋在那裏。”


    “想去看看?”


    “想。”


    爬犁靠近些,方思慎看清楚了,頓時一陣透心的淒涼。那分明是一片新植的樺樹鬆樹混交林,看大小樹齡不到十年。


    “於叔,這片林子裏的老樹……都伐了?”


    “都伐了。稍微成材的,一棵也沒落下。”


    “要進去嗎?”


    方思慎搖頭:“不了……就在這裏看一眼吧。”


    等他發夠了呆,轉過身來,老於頭忽問:“你既然跟姓連的很熟,應該知道三中隊原先的老駐地?”


    方思慎心中狂跳:“知道。”


    老於頭嗯一聲,又不說話了。再往前走一段,停在樹林邊上。


    “我在這等你一個鍾頭。找不著,就趕緊出來。一個鍾頭沒出來,就當你找著了,不多等。”


    “謝謝,謝謝您……”


    老於頭看著他:“既然是林子裏長大的,帳篷過夜沒問題吧?”


    “沒問題。”


    “那好,你一個鍾頭沒出來,我就明兒晌午再來接一趟。記住了,我隻送你來拜父母。”


    “記住了,謝謝您!”


    老於頭板著臉:“那是個死腦筋,你也是個死腦筋。不怕南牆硬,隻怕死腦筋。抓緊時間,看你運氣吧。”


    方思慎再次道謝,跳下爬犁,紮緊鞋帶褲腿,拾了根粗細均勻的樹枝當路杖,邁步往林中走去。


    並不是所有砍伐過後的森林都有人力和資金補種樹苗。這片林子就長滿了肆虐橫生的野灌木。雖然走得費勁些,好在灌木高度有限,不必擔心大型野獸藏匿其間。方思慎仔細分辨方位,向記憶中的伐木隊駐地前進。年後一直沒有下大雪,但先前的積雪依然厚過膝蓋。因為心情激動,加上熟悉的環境引發許多回憶,倒不以為苦,反以為樂。


    前方一叢草木明顯低矮些,方思慎心中忍不住歡呼一聲:到了。因為曾經長期駐紮帳篷,加上生火燒爐子,這塊地上的植物長得比其他區域更加矮小稀疏。四麵張望,心不由得一點點沉下來。聽老於頭的意思,這裏應該還有帳篷才對,為什麽空蕩蕩毫無人煙?


    忽然兩聲犬吠,方思慎嚇了一跳,立刻循聲找過去。一隻大狗不知什麽時候出現在灌木叢中,灰黑相間的毛色,又精神又漂亮。


    “你……是連叔的狗?”


    “汪!汪!”那狗又叫了幾聲。方思慎試著靠過去,大狗卻猛地轉身跑了,騰挪縱躍,倏忽遠去。


    “哎!你別跑!別跑啊!”


    林間雪地,人哪裏跑得過狗。方思慎知道線索就在這狗身上,咬緊牙關拚了命地追,也不知追出多遠,眼看那灰黑相間的影子消失在樹叢後,腳下一個趔趄,撲倒在雪裏,喘得胸口發痛。


    “說!你是誰?幹什麽的?”低沉的嗓音在前方響起。


    方思慎緩緩抬頭,一個人端著獵槍指著自己,身形魁梧,麵容滄桑,一把亂蓬蓬的花白胡子,掩不住犀利的目光。


    笑得眼淚都下來了:“連叔,我終於找到你了。我是阿致,老何家的阿致,你還記得不?”


    入夜,連富海的小帳篷裏,方思慎坐在火爐前烘烤鞋子衣服。“啊啾!”打了個大大的噴嚏。


    “叔給你整點薑湯,要不肯定感冒。”連富海說著,不知從哪裏摸出塊幹薑,直接對著水壺削進去煮。


    帳篷一邊堆著許多樹樁子,凳子、桌子、砧板、柴禾……都是它們。另一邊碼著土豆、粉條、掛麵……頂上還掛了幾隻風幹的兔子。方思慎坐的是整塊羊皮縫的大袍子,既當衣服又當床。


    “連叔,你這裏還真是,麻雀雖小,五髒俱全。”


    “哈哈,可不是,冬暖夏涼,吃穿不愁!讓我就這麽在林子裏住一輩子,也沒啥不好。”


    叔侄二人已經交流過許多近況,方思慎看連富海故作豁達,重新湧起滿腹辛酸憤慨,無從發泄。


    “連叔,跟我回京城吧。”


    “算了。他們扣了我的戶籍卡、身份證,出了林子,就是寸步難行。隻要在這林子裏,叔就是老大,誰也不怕。你這份心意叔領了,明兒一早,你就回去吧。”


    “連叔……”


    “沒想到這輩子還能見到你,知道你過得好,叔也就安心了。如今我也看開了。胳膊擰不過大腿,螳螂擋不住板車。民不與官鬥,人不與天鬥,鬥了就是自尋死路。活一天賺一天吧。”


    “我回去想辦法,再來接你。”


    “你這孩子,別說傻話。”連富海擺擺手,渾不在意。


    方思慎沉默。他知道,自己其實無能為力。


    連富海淪落到躲進山林當野人,並不僅僅因為糾集工人追討工資,赴首府告狀一事而已。三年前阿赫拉鎮政務府改選,連富海再次上門討要拖欠的工資,新上任的林管所所長動員他一次買斷拿現錢,轉眼就把他伐木隊副隊長的名額安插了別人,再活動一番,調往市裏轉崗,按月正常領工資。


    連富海聽說後,憤怒之餘,也長了個心眼。當年冬季森林失火——林區幾乎每年都得燒幾把,正如水鄉每年淹幾回,隻不過規模小的不為大眾所知罷了——林管所照例在采伐火燒木時,趁機多伐了幾百立方良材。自從全麵禁伐之後,名正言順進林子砍樹,唯有采火燒木的機會。趁機偷伐良材,是本地公開的秘密,也是基層官員最重要的灰色收入。


    連富海收集了若幹有力證據,再次跑到首府告狀。州法務裁判所判定他越級告狀,在他不知道的時候,發回了也裏古涅市,也裏古涅市又發回阿赫拉鎮。林管所所長帶人去圖安抓人,正趕上連富海久等不耐,預備直接上京告禦狀,堵個正著。


    連富海衝方思慎哈哈笑:“話說回來,還有誰揍過林管所的所長?怎的也值了!”


    一怒揮拳的結果,就是逃進林子,一躲近三年。過去冬季伐木,動不動駐紮森林幾個月,住帳篷對連富海來說,真不算什麽辛苦事。給方思慎倒碗薑湯,翻出幾張碎皮子鋪在火爐另一麵,躺下歇息。


    “還是念書好啊。你看姓方的念了書,做了大教授。你呢,也念到了博士。你爸媽要是知道,得多高興呐!”


    “連叔……”方思慎不知怎樣開口。連富海分明認定了何慎思才是自己親生父親。


    幾番輾轉,問:“連叔,你覺得我爸……你知道我媽……為什麽會犯病嗎?”


    連富海長歎一口氣:“你媽她心裏苦哇!她一個嬌生慣養的大小姐,冷不丁被發配到這窮山惡水受凍受累,父母也死了,家也倒了,一輩子回不去。她是覺著沒指望才犯的病。”


    方思慎想起從前何慎思偶爾牢騷,連富海也這般替蔣曉嵐說話。當時不懂,此刻重溫,霎時懂了。


    “連叔,你是不是……喜歡我媽媽?”


    連富海一張老臉被爐火映得通紅,連胡子都變色了:“阿致,你……早就知道對不對?你媽媽那麽漂亮,誰不喜歡?沒錯,我是喜歡曉嵐,可我從來沒動過歪心思。自從她跟你爸結婚,我再沒單獨和她說過一句話……難不成你信不過你連叔?”


    “連叔,我信你的。”


    沉默許久,方思慎輕輕道:“連叔,你知道麽,我爸臨終前,跟我說我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你說什麽?!”連富海猛然坐起,“阿致,你再說一遍,你不是啥?”


    “我爸說……我不是他的親生兒子。”


    “不可能!”連富海低吼。爐火被他呼出的氣息帶得亂晃,大狗也嚇了一跳,哼哼兩聲,重新蜷在角落裏。


    “為什麽不可能?”


    “你是何慎思的種,你媽親口說的!”


    “連叔,能麻煩你說說當時的情形麽?”


    連富海毫不猶豫:“你大概不知道,我正是你出生那年到的芒幹道。”


    接受改造的學生伐木隊裏,都會配備一定比例的林場正式工人,既當監工,又當指導。共和三十四年,第三次大改造進入後期,聲勢漸弱,對學生的監管慢慢鬆懈,故而連富海這樣的新工人也被派過去鍛煉。


    “那年剛解凍,姓方的就請假回了一趟京,等他再回來,學生們都說他家找了關係,能把他提前弄回去。你媽那時候……死心塌地地喜歡姓方的,那種陰陽怪氣假模假式的白麵書生,真不知道哪裏好……沒多久曉嵐就被發現懷了孩子,大夥兒都以為是姓方的,誰也沒想到,她自己說是何慎思的,你爸爸二話不說當場就認了,你說,這還能有假?”


    方思慎靜靜地盯著帳篷頂。半晌,問連富海:“連叔,你說我媽那時候喜歡……喜歡姓方的,那她怎麽會和我爸好?還是你覺著我爸是那種胡來的人?”


    連富海被問住了:“這……你這麽說,還真有點奇怪。”


    當年暗戀蔣曉嵐的年輕伐木工人連富海,因為蔣何二人公開供認不諱的奸%情遭到沉重打擊,半輩子過去,從未想過要去懷疑。


    這時方思慎又問:“連叔,你覺著,我爸臨終,會故意編那種假話騙我?”


    連富海搖搖頭:“應該不會。”突然想到什麽,話都說不利落了,“阿致,你不會真的是……姓方的……”


    “不是。連叔,這個我知道。”


    “啊,那……”連富海糊塗了,“那曉嵐她……她……”


    “連叔,”方思慎舔舔嘴唇,腦子前所未有的清晰,“你覺著,我爸那人,如果……如果有女孩子受了欺負,求他……認下孩子,他……會不會答應?”


    連富海被問懵了。


    過了片刻,他重重點下頭:“會。你爸爸……他就是這種人。”


    反應過來,聲音發抖:“阿致,你別瞎猜,你媽媽她……她……”仿佛有什麽隱藏在黑暗中的妖魔就要跳出來一般,饒是連富海鐵骨錚錚一條漢子,事關心中珍愛之人,也不禁慌張無措,“怎麽會……阿致,你別瞎猜,別瞎猜……”直覺卻告訴他,最殘酷的猜想,往往就是真相。


    “連叔,你說得對,媽媽她心裏苦。要是……媽媽早些遇見你,嫁給你就好了。”


    父親到底是誰,謎語猜了這麽久,謎底早已不重要。方思慎這一刻隻覺虧欠養父和母親太多太多,特別是有生之年隻從兒子那裏得到畏懼的母親。淚水悄然滑落,為這遲來的對媽媽的思念和愛。


    “你媽媽……去世的時候,我不止一萬次想,她要是嫁給我就好了。可是現在……你看看,嫁給我有什麽好?穿不上一件新衣,吃不上一頓好飯。叔沒文化,沒本事,配不上你媽。”


    方思慎想:真心喜歡,有什麽配得上配不上?隻是這人世間,貧賤夫妻百事哀。


    樹樁上的手機屏幕閃了幾下,方思慎拿起來,又沒了。


    連富海收拾心情,道:“你披上皮袍子出去,往高處走走。”


    走到高地,果然信號雖弱,電話終究接通了。時斷時續,勉強能維持對話。


    洪鑫費了好大勁,才把晚上的應酬推掉,躲回房間。如杜煥新所言,車牌就是通行證,“雪豹”軍車直接開進政務府招待所,晚飯是市長秘書安排的。據老林講,若杜煥新來,必定市長親自接待,小舅子來,秘書陪同勉強算過得去。吃完山珍野味,又安排了“獨具地方特色”的娛樂活動。洪鑫知道這一鬧不到半夜不能消停,推說明天想早起打獵,才討了個清靜。


    “你說去拜墳,怎麽樣了?”


    難為他居然一直惦記著這個,方思慎嗯一聲:“還好。我要找的人找到了。”


    “找到了就好。你明天怎麽走?”


    “我定了出租車。”方思慎這才想起出租車的事,等會兒得記著給司機打電話。


    “我跟你說,我現在在也裏古涅。”感覺方思慎情緒不高,洪大少認為不是設計驚喜的好時候,決定老老實實跟他打商量。


    “啊,你怎麽……”


    “來打獵玩兒,順便接你。你定了幾點的車?”


    方思慎算算時間:“晚飯前肯定能到。”


    若硬要去接,書呆子多半不高興。自己不熟環境,等這頭車開過去,還不如他從那頭直接過來。於是洪鑫問:“那我在賓館等你?”


    “好。”


    兩人對好細節,在一陣刺啦噪音中結束通話,方思慎聯係出租車司機中午直接到芒幹道來接。他潛意識裏不太放心那曹副所長,故而不準備在阿赫拉再做停留。


    回到帳篷,連富海望著他:“阿致,你這趟回來,是為了搞清楚你爸的遺言?”盡管有了那樣的猜測,他並不打算更改何慎思的稱謂。


    “是,回來看看連叔你,順便問問這事。本想拜一拜爸媽的墳,但是林子裏老樹都沒了……”不知怎的,跟洪鑫通過電話,心情莫名輕鬆許多,重新說起這些,語調十分平和。


    連富海聽到最後一句,臉色微變:“你爸的骨灰,被姓方的起走了……你不知道?”


    “什麽?”


    “你真不知道?”


    方思慎茫然搖頭。


    “就是你走那年秋天,姓方的突然回來,說是給你辦收養手續,把戶籍遷到京城去。又說你爸本來就是京城人,應該遷回去重新下葬。我問他要不要把你媽也帶走,他說拿不了。我……咳,阿致,叔對不住你,叔動了私心……”見方思慎眼睛一眨不眨瞅著自己,硬起頭皮道,“當時那片林子砍到跟前來了,咱們一塊兒種的鬆樹遲早保不住。我想著,總不能讓你媽迷了路,便自作主張……把曉嵐移到裏頭去了……你要是想帶走,叔明早就領你去……”


    原來竟然還有這麽回事。


    方思慎定定神:“先這樣吧,連叔。這次沒準備,等下次再說。”


    一對無奈夫妻,死後各自被愛人帶走。或者,是另一種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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