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會是人為的,有了機會,何愁不夢想成真?


    秋天這個人,潘美蓮是了解的,雖然之前悟得不是很透切,讓她失去了他,卻讓她總結出一條潘氏定律:不是他討厭的人,他都有可能喜歡她或者愛上她。


    還是那句話,隻要秋天不結婚,誰都有可能成為他下一任妻子,包括此刻睡在她身邊的李靜。


    潘美蓮也算是過來人了,能看不出李靜那點小心思嗎?她不說,並不代表她不想啊。


    潘美蓮看了看身邊的李靜,見她還在期待她回答剛才那個問題,尷尬地衝她笑笑,說:“許總裁隻是有點輕微的狐臭,我對她身上的氣味有些敏感,可能在別人眼裏那種狐臭就會變成一種幽香了。同性相斥,異性相吸嘛……”


    聽了潘美蓮的話,李靜憂心忡忡地問:“QQ哥喜歡嗎?”


    潘美蓮一愣,沒想到她問得這麽直接,連腹稿都不打,一時真不知道該怎麽回答她,有些難為情地說:“這個我不知道……”


    李靜心裏藏不住事,快言快語地問:“你不是QQ哥的前女友嗎?你跟他在一起三年,呆的時間最長的了,應該比誰都了解QQ哥……”


    潘美蓮略顯不悅地埋怨:“你哥不是跟QQ是十幾二十年的好朋友嗎?你應該比我們之中的任何都人先認識QQ吧?”


    “是的,我是比你們都先認識他,但是我的年齡跟他相差十歲,我們之間有代溝,而且之前我非常討厭他。”


    說到以前,那種討厭他的那種情緒一不小心又流露出來。


    稍微整理了一下,說:“有件事你可能還不知道,他大學剛畢業的時候,天天去我家喝酒,也不是我家啦,是我哥用我家改成了飯店,他就在我哥的飯店喝酒,幾乎是天天去喝酒,也不是天天去喝酒啦,QQ哥是業務員,經常出差,出差在外他喝不喝我就不知道了。不過回到桂城後,他就會天天來我家喝酒,每次都喝得酩酊大醉,然後就叫著一個女人的名字。後來我從我哥哥的嘴裏才知道,那個女人是他的大學同學。喜歡一個人,把她娶回家就得了,何必借酒澆愁?能有點擔當不?後來我哥告訴我,他的那個女朋友喜歡大城市生活,他不想讓她跟著他來小城市受苦,所以放棄了,就整天借酒澆愁,麻痹自己的腦神經……”


    可能是很久沒有找到一個傾訴的對象,李靜像竹筒子倒豆子一句不留地抖出來了,聽得潘美蓮一驚一乍的。


    不用問,她也知道李靜說的是自己。畢竟那是兩人的初戀,兩人都用情很專很深,要不然她也用不著五年才答應林雪峰的求婚了,也不會在新婚之夜的第三天才把自己為他守身如玉的身子交給林雪峰了。


    這一切都是為了他,她提議秋天當林雪峰的伴郎也是為了刺激他的神經,隻要他的一個眼神她就立馬跟他走,哪怕是在婚禮,她也會毫不猶豫地跟他走,可是他沒有,當時他連一個正眼也沒有給她,好像是從來沒有認識她這個人是的。


    這個神經病,他寧願一個人喝苦酒,也不願跟她共飲美酒!


    還好意思說她向往大城市生活。


    大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誰不喜歡啊,以前你不是也經常流露出對大城市的向往,你隻不過是怕別人罵你是白眼狼,才回到桂城的。


    你有叫我跟你一起回桂城嗎?你跟我商量過回桂城的事嗎?


    潘美蓮真想逮住他問一問,把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前因後果說個清楚明白,可是轉念一想,事情都過去這麽多年了,何必再追究誰對誰錯。


    李靜沒有感覺到她的不快,側著身子問:“潘姐,你還喜歡他嗎?”


    喜歡嘛,說不出口,畢竟她已為人妻。


    說不喜歡,也不好意思說,好像心裏麵還是有那麽一點點喜歡他。


    糾結了半天,潘美蓮說:“我們已經成為過去式了。”


    不甘又怎麽樣?她跟他的關係早就已經有結局了。


    “也是,現在在他眼裏隻有那個陽小陽,其他的人都是陪襯。”李靜輕歎一聲。


    秋天身邊的好幾個女人都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隻是陪襯,也就是他人生中一個匆匆過客,有點甚至連一個過客也談不上。


    就像一部電視劇一樣,無論你怎麽努力,配角就是配角,永遠也無法成為女一號。


    明明會是這樣的一個結果,他們還是想跟他在一起,哪怕就在他身邊偷偷地看上一眼,她們就心滿意足了。


    這樣的要求不高吧?你們不會認為她們賤吧?


    感覺到李靜的情緒不對,潘美蓮想到了李靜看秋天的眼神。


    李靜把對秋天那種愛隱藏得很深,秋天也隻是簡單地跟他們介紹,她是他朋友的妹妹,但是誰都看得出來這個妹妹不簡單。


    潘美蓮好奇地問:“剛才你不是說,你很討厭他嗎?”


    “以前,我是很討厭她,在我的心裏他就是一個酒鬼,充其量是一個比較帥氣比較文雅的酒鬼而已。說他帥氣,是因為酒鬼給我的形象是蓬頭垢麵衣冠不整,而他倒好,頭發依然整齊光潔,衣服上也聞不到絲毫的酒味。說他比較文雅,是因為……想必你應該知道,喝醉了酒的人酒勁上來就會隨時隨地嘔吐,可是他不一樣,明明知道快要吐了,還是強忍著,跟大家打一聲招呼,說是要上洗手間,走路的姿勢也很優越,讓人看不出破綻。走進洗手間,他便關上了門,讓人覺得他是真的在上廁所。嘔吐的時候,也沒有聲音,不像有些人,嘔吐的時候大吼大叫,隔幾條街都能聽得到。”


    關於秋天喝醉酒以後是什麽樣子,潘美蓮沒有見過。她隻知道他很能喝,不過跟她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他從來沒有喝醉過。明明可以喝一斤,他隻喝半斤就說夠了。說不喝就不喝了,就算你拿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會再喝了。


    很有分寸,拿捏適度,讓她愛得難舍難分。


    “就因為他喝醉酒之後,比較帥氣,比較文雅,你就愛上他了?”


    “非也,僅憑外表還不足以讓我愛上一個人,我的愛不會那麽簡單。”


    哦,自己還小看他了,潘美蓮不得不對她刮目相看,問:“那你是因為什麽愛上他的呢?”


    “反正一時半會睡不著,看你像一個大姐姐的分上,我就全告訴你吧。”李靜醞釀了下,“去上大四的那個暑假,快開學了,我哥明明說好了要送我去上學的,結果臨時有事不能送我了,我哥就叫QQ哥送我去。那時我對他還沒有好感,隻是沒有像以前那樣抵觸他了。他是我哥的朋友,我不可能總是跟他兵戈相見吧?”


    “我知道,大了就懂事了。”潘美蓮點了一下頭。


    被潘美蓮插了一下嘴,李靜一愣,問:“說到哪裏了?”


    聽到別人說以前的男朋友,潘美蓮已經能夠做到風平浪靜了,看來她已經能夠欣然接受這樣的一個結果了。


    不接受也不行了,她已經跟人結婚了,而且那個人還是他從穿開襠褲就玩在一起的兄弟。就算那個人不喜歡她,跟她真正地離婚了,秋天也不可能娶她了。


    有些事情一旦錯過了就是一輩子。


    她很有自知之明,也不喜歡為了某種目的不擇手段。她跟他的緣分十年前已經盡了,現在死纏難打也隻能是自討沒趣。


    所以許如雲叫她來桂城跟秋天離婚,她就屁顛屁顛來了。


    見李靜還在期待她回答,潘美蓮不動聲色地說:“說到QQ送你去上學了。”


    “說到他送我上學的那次,我也是極不情願的。雖然他長的英俊,人見人愛,可是我就是對他沒有什麽好感,充其量也就把他當成我哥哥的朋友而已。可是,就是送我去上學的那次,卻讓我對他的態度來了一個一百八十度的大改變……”


    “哦?”輕微的鼻音,有些冷漠,有些不屑,有些嘲諷。


    李靜不是因為她長得英俊喜歡上他的,誰信呢?潘美蓮也是經過那個情竇初開的年華過來了,那個時候的女孩最憧憬的一件事就是一個英俊的王子騎著白馬來娶她,過上男耕女織神仙也羨慕的日子。


    見有人分享她的故事,李靜很興奮,沒有聽出來她的輕蔑,繼續著剛才的話題:“我也沒有想到我會喜歡她,畢竟他比我大整整十歲。我覺得男人比女人大兩歲才是最佳組合。女人老得快,女人大了會讓男人覺得娶了一個老媽子。”


    說到老媽子,李靜下意識地看了一眼潘美蓮。看起來,潘美蓮比秋天顯老,以為她比秋天大。


    不過李靜可以對天發誓,絕對沒有說她老的意思。因為她知道,秋天跟她登記結婚,純粹是幫她的忙,絕對不會是想跟她再續前緣。


    好在,即便心裏麵有些不悅,潘美蓮也沒有流露出絲毫,淡淡地說:“繼續吧。”


    “女人太小了,又覺得像是帶一個女兒,生活得小心翼翼的,生怕把她養大了翅膀硬了,跟人飛了。”


    不得不說,李靜的話有些道理。


    反正之前李靜是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會喜歡他的,讓她墜入情網的罪魁禍首是那次秋天把她送到車站。要不是那一次,她也不會為了他,而放棄省城大醫院優越的工作條件了。


    那份工作得之不易,是李大偉花了不少錢打通任脈和督脈才得到的,結果李靜沒鳥他。李靜長大了,李大偉也不能想小時候一樣粗暴地對待他了,再加上他在忙酒店裝修的事情,最後便不了了之了。


    若不是從省城回來,她就不會跟他見麵了,也不會跟他發生那種事了。


    若不是發生那種事,明明知道他已經有了一個關係很穩定的女朋友,她就不會依然對他念念不忘了,也不會想從他的愛裏分一杯羹了?


    他送她去車站是前因,沒有前因,哪來的後果,後果會比較淒楚。


    李靜很想把故事來龍去脈地跟潘美蓮說一遍,後來聽到身邊傳來的輕微的鼾睡,睡意也慢慢地襲來,很快便酣然入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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