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回到賓館後的一切事實說明了這一切——


    我是下午的三點零三分回到賓館房間的,一直焦急的等著消息,但到了六點都沒有人來找我。


    我走出房間,看見賓館大堂有不少人在出出進進地走動著,其中有幾個人被我認出是參加了遊行靜坐的。也就是說,遊行靜坐已經結束了。我心裏很高興,以為遊行靜坐勝利了,估計縣政府可能答應了我們大家的條件。


    但我同時覺得奇怪,按照約定,遊行靜坐結束後,彭安民和其他十人團成員應該回到我的房間來匯報情況的,怎麽就沒有一個人來找我?就連彭安民也不見蹤影?他們都幹什麽去了?


    我問其中的一個人,他回答說:“遊行靜坐勝利了!縣政府已經答應嚴懲詐騙,幫我們追回貨款。我們就解散了。”


    我問:“那些前去談判的代表們去了哪裏?”


    他說:“他們還在跟縣政府商談具體的事宜,我們就先回來了。”


    我覺得大事不好!具體的事宜都沒談好,就把遊行靜坐的隊伍解散了,哪還有什麽談判的籌碼?


    可我見不到他們中的任何一個人,也隻能幹著急!


    我在賓館門口轉來轉去,晃蕩了兩個小時,這才把彭安民等回來,而且他還是喝了酒的,滿口的酒氣。


    我急忙追問他的情況,他說:“贏了,我們贏了!縣政府答應了我們的條件,還請我們幾個代表吃飯喝酒了。”


    我問:“他們呢?他們幾個呢?為什麽不一起回來說說情況?”


    彭安民拍著我的肩膀推著我說:“回你房間去說。”


    回到房間,我急切地追問到底是什麽情況。


    彭安民說:“縣政府答應了我們的條件,責令公安局嚴懲詐騙,幫我們追回貨款。公安局也答應三天內首先解決我們九個代表的問題。”


    我說:“那別的企業的問題怎麽辦?”


    彭安民說:“他們答應了分批給大家解決,但需要時間。”


    我說:“這分明就是在分化瓦解我們的陣營,代表們的問題解決了,他們就可能會走人了,還有這麽多企業的問題就沒人管了,怎麽辦?”


    “不會的,他們公安局既然都答應了,那就肯定會解決的。”


    我說:“你們就這麽自信嗎?最好還是把幾個成員都叫來,我們再商量一下具體的問題。”


    “我已經叫過他們了,他們不來。他們都明確表示不來了,再去叫也沒用。他們都說沒必要再來你這裏了,也沒必要再鬧騰了。他們都怕再鬧騰下去就會要不回來貨款了。他們不想再鬧騰了。你們最好在明天早上去一趟公安局,把你們也加在第一批解決的名單裏,跟我們幾個的問題一起解決。”


    我很想對他說,我們企業的問題已經解決了,我現在的努力已經不是為了我們自己了,我是在為大家!


    但我還是忍住沒說,因為我知道,這個時候說這些話是不合適的,而且還會激發矛盾。


    我說:“還沒有談好具體事宜,你們就不應該把隊伍解散。”


    彭安民說:“別提這事了,提了我也窩火。”


    我說:“你是副團長,現場的指揮者,把隊伍解散了,責任當然在你。”


    彭安民說:“我是有責任,可我有什麽辦法,他們不聽我的呀。”


    我說:“那你說說,你們這些代表進到縣政府後是什麽情況?他們怎麽就不聽你的指揮了啊?”


    彭安民說:“我們進去後在一個大會議室坐下,他們就給我們每人發了一支冷飲,而且還給每人泡了一杯茶。我暗示他們不要喝,可就是有人不聽,等不及茶涼,抓起冷飲就喝起來了,像他媽幾輩子沒喝過水似的。四點多的時候,我出來看,靜坐的人們已經亂套了,有不少人去買水買吃的了,也有一些人已經離開了。他們根本就是心不齊,不聽話。於是,就有幾個代表都很生氣,說不想管他們了,我們的事情處理完後,我們就走,他們的事情他們自己去解決吧。他們這麽說了,我還能有什麽辦法?”


    “然後呢?”我問。


    “然後,縣長就勸說我們把靜坐的隊伍解散了,我沒同意。縣長就做另外幾個代表的思想工作,然後他們幾個代表就走出去,把靜坐的隊伍解散了。”


    “再然後呢?”我追問。


    “再然後,縣長就把大家叫到政府的食堂,安排大家吃飯喝酒,縣長親自陪同,親自給大家敬酒,親自道歉,親自交待公安局長督辦案子。”


    “後來呢,後來,大家都喝得高興了,都同意了。他們隻管著自己的企業的事情,不想管別人了。我看透了!。”彭安民說,“我勸你也別再管他們了,操心也沒用,不值得。再說了,萬一他們誰把你出賣了,讓公安局知道了你是冒充的記者,那你的麻煩就大了。”


    我說:“這我倒不怕,因為我沒有在任何場合對任何說過我是記者,隻是公安局他們自己猜測的。”


    彭安民說:“你是沒說過,確實是他們猜測的,但如果讓他們最終明白你確實不是記者,他們就會覺得被你耍了,那他們會放過你?最好趁著他們沒明白過來,趕緊處理完自己的事情趕緊離開吧。我有點兒喝多了,得回去睡覺了。”


    彭安民走後,我坐在床沿上發傻了。


    我被他們公安局猜測成《人民日報》的記者,因此,我們的貨款第一個被追回來了,如果我扔下別的人不管,我昨天就可以跟歩科長他們一起走了。但我不忍心扔下他們這麽多人,為的是一個義字。為了這個義字,我冒著危險選擇了對公安局不義,組織指揮大家遊行靜坐。


    可遺憾的是,最後的結果卻是這樣!靜坐的人不聽話,不願意忍受饑渴或選擇離開,十人團的成員們各自顧及自己的利益而放棄別人,實在是讓人無話可說!既然大家都作鳥獸散了,我再留下去已經沒有了任何意義。


    彭安民說的也對,如果公安局那邊明白過來他們被耍了,一定會拿我出氣的。在他們的地盤上,他們想怎麽整治我就會怎麽整治我,真到了那時候,我恐怕是想離開都離不開了……


    我將我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陰溝啊!


    這樣一想,我反倒覺得心裏輕鬆了。


    三十六計走為上策——走!


    我連晚飯也顧不上去吃了,叫了一輛出租車,連夜直奔新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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