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跑不了啦!”我聽見前麵走過來兩個警察,其中一個說。
我嚇了一跳,以為發生了什麽案件,左右瞅瞅,沒看見旁邊有什麽人。
我回頭,身後也出現了兩名警察,其中一個也說:“你跑不了啦!”
我四下裏瞅瞅,沒發現什麽可疑的人。
接著,我就被四個警察圍了起來。
四個警察好像都是荷槍實彈的。
我有些發愣了,盡量緩和口氣笑著說:“你們?不會是說我吧?我跑什麽呀?我又沒犯什麽事,”
一個警察舉著手裏的警棒說:“犯沒犯事跟我們走一趟再說。”
我說:“我好好的人,跟你們走什麽?”
另一個警察就掏出了腰間的槍。
看見槍,我還是嚇了一跳,不敢嘴硬了,就更加緩和口氣說:“警察同誌,我真的不是什麽壞人,我是遵紀守法的好人……”
“好人?我們從來不跟好人打交道的。”另一個警察說。
為了進一步緩和氣氛,我隻好更加溫和地說:“警察大哥真是幽默,我真的是好人,不是你們喜歡打交道的那種壞人。”
其中一個警察摸了一下我後背的背包,問:“包裏裝的是什麽?”
我說:“錢,三萬塊錢。”
那警察說:“那就對了!看來你還是很老實的嘛。”
我說:“沒必要撒謊呀,那三萬塊錢是廣告費,公款。”
然後,我的雙手就被上了手銬。
說實話,那個給我上手銬的警察動作真是專業,利索得讓我在幾乎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卻感覺到了冰涼。
那個給我上手銬的警察說:“去派出所協助調查。”
我被他們反扭著胳膊押上了旁邊的一輛警車。
幾分鍾後,警車停了下來。
我被他們從車上拽下來的時候,看見一個鐵柵欄圍著的小院,門口掛著一個牌子。我想看清楚那個牌子上的字,卻被扭著胳膊押進了院子,隻約略記得那個牌子上有“石牌街派出所”字樣。
我被押進了一個大房間。
房間裏有一排寬大的桌子,圍著桌子的是十幾條椅子,看樣子應該是派出所警察們平時辦公的地方。
房間的光線不是很亮,因為隻有一個燈管在亮著。
我被推到一個角落,被喝令蹲在地上別動。
然後,四個警察就出去了,沒人理我了。
我仰起頭看看,發現房間裏居然有四個燈管,三個都是黑的。我想:這些警察挺懂得節約的呀!
過了一會兒,還是沒人理我。我蹲得有點腳腿發麻了,就站起身就近活動一下。
“又來了一個倒黴鬼!”一個聲音說。
“不倒黴誰會進來。”另一個聲音說。
我這才看見靠牆裏邊的地上還蹲著兩個人。
其中一個問我:“兄弟,犯了啥事?”
我反問他們:“你們犯了啥事?”
“打架,把人打傷了。”
另一個說:“盜竊。”
我說:“我跟你們不一樣,我啥事也沒犯!”
在我心裏,被派出所抓的人肯定沒有好人,我是意外。
打架的那個說:“別裝逼了,沒犯事能抓你?你該不會是強奸犯吧。”
我說:“呸!我才不是呢,我是來協助調查的。”
那個打架的說:“協助調查?那你就好好協助吧,沒個三年五年你是協助不完的!”
兩個警察走進來,我認出就是抓我的警察。
旁邊那個打架的和盜竊的不敢再吱聲了,老老實實地蹲著。
其中一個警察按了牆上的開關,房間裏比原來亮了許多。
按開關的警察對我吼叫:“誰讓你站起來的?”
我說:“蹲久了,腿麻。”
“蹲下!”他吼叫。
我想,好漢不吃眼前虧,還是別跟警察較勁為好。於是就蹲下了。
另一個警察走過來,取下我的背包打開,翻出了三萬塊錢和一個采訪用的筆記本以及一支寫字的鉛筆。
他問:“你確定這裏是三萬塊錢整數嗎?”
我說:“是的,那是報社的公款。”
那個警察問:“什麽?報社?你是記者?哪個報社的?”
我說:“記者證在衣服口袋裏,你一看就知道了。”
那個警察走近我,讓我站起來,從我的口袋裏掏出了記者證和幾百塊錢,看了看,然後扔在了麵前的桌子上,口氣緩和了許多,說:“也許是個誤會吧,沒關係,隻要你待會兒說清楚了,就會讓你走人了。”
“謝謝!這肯定是個誤會。”我說,心裏鬆了一口氣。
他踢了一下桌旁的一張椅子,說:“坐吧。”
剛才吼叫我的那個警察也不吱聲了。
我說:“謝謝!”就在椅子上坐了下來。
那個警察看樣子並不忙,抬起屁股坐在了桌子邊上跟我聊天。
“你是《星報》的記者?我怎麽沒聽說過這個報紙?”
我說:“是新辦的報紙,創辦一年多一點的時間,名氣還不是很大。”
他問:“你們的報紙都刊登些啥?”
我說:“有社會新聞的,有財經新聞的,體育新聞的,也有娛樂新聞的,啥都有。”
他問:“那你們有香港四大天王的新聞嗎?”
我說:“有呀,劉德華、張學友、郭富城、黎明,這方麵的都有。”
他說:“那如果有四大天王來南粵演出,你們能弄到票嗎?”
我說:“我們報社有專門負責娛樂板塊的編輯,應該是可以吧。”
他說:“那好,交個朋友吧,到時候找你弄票啊!”
我說:“如果有需要,我一定盡力幫忙。”
這時,我忽然想起還沒回複歐陽霓虹的電話,估計她一定是等急了。
我說:“你好,我有個電話急需回複,能不能借你們的電話用一下?”
那警察說“沒聽見你的bb機響呀?”
我說:“都響了好幾遍了,一定有急事的。”
他走過來,從我的腰間取下bb機看了一眼,說:“你的bb機都關機了,可能是沒電了。”
我說:“那我借你們的電話打一下對方的bb機吧,肯定是急事的。”
那警察為難地說:“這個可能不行,我們派出所的電話是不能對外的。等會兒你出去了再跟對方聯係吧。”
我問他:“確定我能很快出去嗎?”
他說:“應該不會太久。”
說著,就有一個穿著便裝的中年男子風風火火地走進來。
那個跟我聊天的警察從桌子邊上下來,說了聲:“所長。”
那個所長一進來就問:“啥情況?”忽然看見桌子上的錢,說:“這麽多的錢,案子不會太小吧?”
那個警察說:“三萬,估計是個誤會。”
所長說:“什麽誤會?據我了解,不應該是個誤會呀?”
警察說:“這人是個記者,我看過記者證了,確實是個記者。”說著從桌子上拿起我的記者證遞給所長。
所長接過去看了一眼,“啪”地往桌子上一摔,說:“抓的就是他!”然後對著我吼叫:“記者,送你去坐牢!”
我嚇了一跳,以為發生了什麽案件,左右瞅瞅,沒看見旁邊有什麽人。
我回頭,身後也出現了兩名警察,其中一個也說:“你跑不了啦!”
我四下裏瞅瞅,沒發現什麽可疑的人。
接著,我就被四個警察圍了起來。
四個警察好像都是荷槍實彈的。
我有些發愣了,盡量緩和口氣笑著說:“你們?不會是說我吧?我跑什麽呀?我又沒犯什麽事,”
一個警察舉著手裏的警棒說:“犯沒犯事跟我們走一趟再說。”
我說:“我好好的人,跟你們走什麽?”
另一個警察就掏出了腰間的槍。
看見槍,我還是嚇了一跳,不敢嘴硬了,就更加緩和口氣說:“警察同誌,我真的不是什麽壞人,我是遵紀守法的好人……”
“好人?我們從來不跟好人打交道的。”另一個警察說。
為了進一步緩和氣氛,我隻好更加溫和地說:“警察大哥真是幽默,我真的是好人,不是你們喜歡打交道的那種壞人。”
其中一個警察摸了一下我後背的背包,問:“包裏裝的是什麽?”
我說:“錢,三萬塊錢。”
那警察說:“那就對了!看來你還是很老實的嘛。”
我說:“沒必要撒謊呀,那三萬塊錢是廣告費,公款。”
然後,我的雙手就被上了手銬。
說實話,那個給我上手銬的警察動作真是專業,利索得讓我在幾乎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卻感覺到了冰涼。
那個給我上手銬的警察說:“去派出所協助調查。”
我被他們反扭著胳膊押上了旁邊的一輛警車。
幾分鍾後,警車停了下來。
我被他們從車上拽下來的時候,看見一個鐵柵欄圍著的小院,門口掛著一個牌子。我想看清楚那個牌子上的字,卻被扭著胳膊押進了院子,隻約略記得那個牌子上有“石牌街派出所”字樣。
我被押進了一個大房間。
房間裏有一排寬大的桌子,圍著桌子的是十幾條椅子,看樣子應該是派出所警察們平時辦公的地方。
房間的光線不是很亮,因為隻有一個燈管在亮著。
我被推到一個角落,被喝令蹲在地上別動。
然後,四個警察就出去了,沒人理我了。
我仰起頭看看,發現房間裏居然有四個燈管,三個都是黑的。我想:這些警察挺懂得節約的呀!
過了一會兒,還是沒人理我。我蹲得有點腳腿發麻了,就站起身就近活動一下。
“又來了一個倒黴鬼!”一個聲音說。
“不倒黴誰會進來。”另一個聲音說。
我這才看見靠牆裏邊的地上還蹲著兩個人。
其中一個問我:“兄弟,犯了啥事?”
我反問他們:“你們犯了啥事?”
“打架,把人打傷了。”
另一個說:“盜竊。”
我說:“我跟你們不一樣,我啥事也沒犯!”
在我心裏,被派出所抓的人肯定沒有好人,我是意外。
打架的那個說:“別裝逼了,沒犯事能抓你?你該不會是強奸犯吧。”
我說:“呸!我才不是呢,我是來協助調查的。”
那個打架的說:“協助調查?那你就好好協助吧,沒個三年五年你是協助不完的!”
兩個警察走進來,我認出就是抓我的警察。
旁邊那個打架的和盜竊的不敢再吱聲了,老老實實地蹲著。
其中一個警察按了牆上的開關,房間裏比原來亮了許多。
按開關的警察對我吼叫:“誰讓你站起來的?”
我說:“蹲久了,腿麻。”
“蹲下!”他吼叫。
我想,好漢不吃眼前虧,還是別跟警察較勁為好。於是就蹲下了。
另一個警察走過來,取下我的背包打開,翻出了三萬塊錢和一個采訪用的筆記本以及一支寫字的鉛筆。
他問:“你確定這裏是三萬塊錢整數嗎?”
我說:“是的,那是報社的公款。”
那個警察問:“什麽?報社?你是記者?哪個報社的?”
我說:“記者證在衣服口袋裏,你一看就知道了。”
那個警察走近我,讓我站起來,從我的口袋裏掏出了記者證和幾百塊錢,看了看,然後扔在了麵前的桌子上,口氣緩和了許多,說:“也許是個誤會吧,沒關係,隻要你待會兒說清楚了,就會讓你走人了。”
“謝謝!這肯定是個誤會。”我說,心裏鬆了一口氣。
他踢了一下桌旁的一張椅子,說:“坐吧。”
剛才吼叫我的那個警察也不吱聲了。
我說:“謝謝!”就在椅子上坐了下來。
那個警察看樣子並不忙,抬起屁股坐在了桌子邊上跟我聊天。
“你是《星報》的記者?我怎麽沒聽說過這個報紙?”
我說:“是新辦的報紙,創辦一年多一點的時間,名氣還不是很大。”
他問:“你們的報紙都刊登些啥?”
我說:“有社會新聞的,有財經新聞的,體育新聞的,也有娛樂新聞的,啥都有。”
他問:“那你們有香港四大天王的新聞嗎?”
我說:“有呀,劉德華、張學友、郭富城、黎明,這方麵的都有。”
他說:“那如果有四大天王來南粵演出,你們能弄到票嗎?”
我說:“我們報社有專門負責娛樂板塊的編輯,應該是可以吧。”
他說:“那好,交個朋友吧,到時候找你弄票啊!”
我說:“如果有需要,我一定盡力幫忙。”
這時,我忽然想起還沒回複歐陽霓虹的電話,估計她一定是等急了。
我說:“你好,我有個電話急需回複,能不能借你們的電話用一下?”
那警察說“沒聽見你的bb機響呀?”
我說:“都響了好幾遍了,一定有急事的。”
他走過來,從我的腰間取下bb機看了一眼,說:“你的bb機都關機了,可能是沒電了。”
我說:“那我借你們的電話打一下對方的bb機吧,肯定是急事的。”
那警察為難地說:“這個可能不行,我們派出所的電話是不能對外的。等會兒你出去了再跟對方聯係吧。”
我問他:“確定我能很快出去嗎?”
他說:“應該不會太久。”
說著,就有一個穿著便裝的中年男子風風火火地走進來。
那個跟我聊天的警察從桌子邊上下來,說了聲:“所長。”
那個所長一進來就問:“啥情況?”忽然看見桌子上的錢,說:“這麽多的錢,案子不會太小吧?”
那個警察說:“三萬,估計是個誤會。”
所長說:“什麽誤會?據我了解,不應該是個誤會呀?”
警察說:“這人是個記者,我看過記者證了,確實是個記者。”說著從桌子上拿起我的記者證遞給所長。
所長接過去看了一眼,“啪”地往桌子上一摔,說:“抓的就是他!”然後對著我吼叫:“記者,送你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