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張律師,你說話啊,你反駁他啊!
網購買到假貨,反手加購一百萬! 作者:北域狂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張偉起身,首先針對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進行辯護。
“我方當事人未經被害人同意而進入其住宅,確實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張偉以退為進,開始辯護:“但我方當事人並非懷有主觀惡意或者傷害意圖,也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通常與非法催債,入室盜竊,入室搶劫等惡劣犯罪並發,並擇一重罪處罰。”
“而我方當事人僅僅是進入被害人家中,並沒有進行進一步違法犯罪行為,他的目的也是為了理論,而非傷害。”
“故而我認為,我方當事人這個行為,並不適用刑法中對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判定,應該按照治安處罰的司法解釋,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張偉話音剛落,沈天賜便起身說道:“現場視頻中顯示,被告人在非法侵入住宅的過程中,對被害人進行了直接人身攻擊!這已經是暴力入侵,並不適用辯方律師所說的情節輕微。”
張偉說道:“對於給被害人造成的身體傷害,我方當事人並不否認,並表示深切歉意。”
“但他並非存在主觀傷害意圖,隻是由於老婆孩子身體出了問題,一時情急,沒有很好的控製住情緒,所以才有了這般不當舉動。”
“各位試想一下,如果你的家人摯愛,受到了傷害,你是否能保持完全的冷靜”
說到此處,張偉略作停頓,而後緩緩吐出一句話:
“人之所以為人,正是因為人有感情!”
不少陪審員紛紛點頭。
顯然是認同張偉的話。
在情急之下做出一些失當舉動,情有可原,當然,更重要的是薑白沒有受到太嚴重的傷害。
僅僅是輕微的肢體接觸,連輕微傷都算不上,確實不必小題大做。
見狀,吳正義臉色稍緩,微微鬆了口氣。
沈天賜也意識到,這一項罪名上,張偉的辯護占據了上風。
不過沒關係,這個罪名本身就是附帶的。
重點還是敲詐勒索。
但對於這個罪名,張偉同樣有話說。
他拿起一份證據,說道:“我曾詢問過被害人所點外賣的店長,對方稱,他們店裏並沒有所謂的‘原味大腸披薩’,當日,是被害人來電執意要求製作,並且還授意用冰紅茶瓶子裝尿。”
“我有理由懷疑被害人這種做法,是故意的!”
“我方當事人五歲的兒子,在此之前曾兩次拿過被害人的披薩外賣,被害人心存報複,故而點了這個特殊的外賣,就是等我方當事人的兒子,第三次拿走他的外賣!”
“這分明是蓄謀已久的報複行為!”
張偉言辭犀利,矛頭直指薑白。
最好的防守就是進攻。
這句話放在法庭辯論上,同樣有效。
隻要能認定薑白的行為是刻意報複,那麽之後吳正義一家的索賠行為,相對來說性質會不一樣。
這會大大影響量刑裁定。
說完,張偉便自信滿滿的看著薑白。
對方畢竟隻是個普通的青年,隻要在陳述中露出一點點破綻,便會被他抓住,無限放大!
這波優勢在我,必不可能輸!
但他卻不知道,薑白在事發之後,便專程找到一位很刑的男人,聊了一些很刑的話題……
對於張偉的質疑,薑白早有準備。
他站起身,看著張偉,笑道:“我想請問辯方律師,你有什麽證據證明,我知道被告人或者他的兒子會拿我的外賣”
張偉微微皺眉,說道:“我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是你點外賣的奇怪舉動,有足夠理由讓我相信,你是知情的,並且是故意的。”
“抱歉,法庭上講的是證據,並不是靠猜測推理。”薑白依舊麵帶笑容,說道:“你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我是故意的,而且整個事件當中我並沒有任何過失,這完全是一個被人偷走外賣,而導致其受有損傷的意外事件,我並不覺得,在這次事件當中,我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張偉語速極快的說道:“在此之前,你先後兩次點的披薩外賣,都被人拿走,即便你不知道是我方當事人的兒子拿的,但至少你知道有人很大概率還是會拿走你新點的這份披薩外賣。而你對於這一種可能會發生的損失,是持一種放任態度,你如何能逃脫責任!”
薑白反問道:“所以我要因為兩次外賣丟失,以後都不敢點外賣了嗎”
“我點的外賣,不管是自己吃,還是喂貓喂狗,這都是我的自由,我為什麽要考慮別人偷吃了我的外賣可能會發生的後果呢”
薑白目光直視著張偉,條理清晰,言辭犀利,展開反攻,
“辯方律師,按照你的邏輯,難道因為曾經丟失過外賣,我就失去了自由選擇外賣口味的權利”
“那麽……”
“我以後是不是都不能點辣味的外賣,要考慮到有人可能會因為偷吃了我的外賣而辣進醫院。”
“我以後是不是也不敢再在外賣裏加香菜,我要考慮到偷吃我外賣的人可能香菜過敏。”
“我以後是不是不能點豬肉外賣,我要考慮到某些民族有不吃豬肉的習俗,萬一他們偷吃了我的外賣,豈不是還要給我扣一頂不尊重其他民族習俗的帽子”
“辯方律師,你覺得,這合理嗎”
薑白一番話,讓能言善辯的大律師,都無言以對了。
張偉雙眼微微一眯。
顯然薑白的反擊如此凶猛,是他沒有想到的。
“那你如何解釋那個特殊的外賣”張偉當然不會這麽輕易放棄。
薑白淡淡的說道:“很簡單,原味大腸披薩,是我買來喂小區流浪狗的,這一點,我在訂單上進行了備注,我相信隻要上過小學的人,都能看得懂,並且理解其含義。”
“至於冰紅茶……恰好那幾天我身體不舒服,我知道一個偏方,是說童子尿可以治百病。”
“我給披薩店店主的要求,也是童子尿,這是我用來治病的偏方。後來我才知道那是店主自己的,關於店主欺瞞消費者這件事,我會找他理論。”
“法官大人,我說完了。”
隨後,薑白坐下。
張偉臉色一沉。
他沒想到薑白竟然如此能言善辯,而且思路非常清晰。
竟然沒有露出絲毫破綻。
至少,從表麵來看,他的解釋合情合理,他的做法也沒有任何問題。
這才是最棘手的。
薑白肯定是故意的!
這一點,張偉知道,吳正義知道,有可能法官和陪審員也知道。
但,沒有證據。
法庭上一切都講究證據,所有沒有證據的猜測,都是不作數的。
法官和陪審員自然也不會在量刑的時候,將這些無端猜測考慮進去。
沈天賜動作隱蔽的向著薑白豎了豎大拇指。
厲害。
滴水不漏!
“辯方律師,對於原告方的解釋,你還有什麽要說的嗎”陳忠漢問道。
張偉深吸一口氣,說道:“案件審理,是要通過客觀證據去推斷主觀想法,我依舊堅持我的意見。”
話音落,
沈天賜向法官示意,而後起身說道:“檢方認為,在這次事件當中,原告不需要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他點什麽口味的外賣,完全是公民的個人自由。”
“而被告人偷走了原告的外賣,自己受有損傷,這屬於被告人故意導致損害的發生!行為人不需要承擔任何民事上的賠償,更不需要承擔行政或者刑事方麵的責任。”
“因此,被告人向原告索要賠償,是無理要求,且數額巨大,這已經完全超出了合理賠償的範圍。”
“除此之外,被告人采用的是威脅恐嚇的手段,符合敲詐勒索的認定條件。”
“我請求法官,對被告從重處罰!”
沈天賜的發言,讓本就不容樂觀的情況,更加雪上加霜。
張偉的臉色愈發難看。
優勢說沒就沒了。
“張律師,你說話啊,你反駁他啊!”吳正義壓低聲音催促。
他急了他急了。
雖然他不懂法,但也看得出來,局勢對自己很不利。
張偉迅速整理思路,開始辯駁。
可形勢依舊不容樂觀。
半小時後。
“咚!”
法庭辯論結束。
陳忠漢讓被害人和被告人依次做最後陳述。
薑白的陳述很簡單,要求合議庭對被告人從重判處。
他陳述結束後,吳正義站起身,咬了咬牙,緩緩開口:“我……認罪!”
認罪!
還是隻能認罪。
認罪或許不能讓情況更好,但至少,不會更糟。
見吳正義沒有搞幺蛾子,張偉鬆了口氣。
盡人事,聽天命,就夠了。
按照目前的情況來看,一年估計夠嗆,但肯定達不到三年。
刑期應該在一年半到兩年之間。
雖然沒有達到最初的預期,但也還算不錯。
能做到這一步,已經是張偉能力的體現,換做任何一個刑辯律師,都不一定能做得比他更好。
但就在張偉剛剛鬆了口氣的時候,一道尖銳的聲音,突然從法庭觀眾席位傳來。
“不能認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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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通常與非法催債,入室盜竊,入室搶劫等惡劣犯罪並發,並擇一重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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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我認為,我方當事人這個行為,並不適用刑法中對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判定,應該按照治安處罰的司法解釋,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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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說道:“對於給被害人造成的身體傷害,我方當事人並不否認,並表示深切歉意。”
“但他並非存在主觀傷害意圖,隻是由於老婆孩子身體出了問題,一時情急,沒有很好的控製住情緒,所以才有了這般不當舉動。”
“各位試想一下,如果你的家人摯愛,受到了傷害,你是否能保持完全的冷靜”
說到此處,張偉略作停頓,而後緩緩吐出一句話:
“人之所以為人,正是因為人有感情!”
不少陪審員紛紛點頭。
顯然是認同張偉的話。
在情急之下做出一些失當舉動,情有可原,當然,更重要的是薑白沒有受到太嚴重的傷害。
僅僅是輕微的肢體接觸,連輕微傷都算不上,確實不必小題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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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天賜也意識到,這一項罪名上,張偉的辯護占據了上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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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這個罪名,張偉同樣有話說。
他拿起一份證據,說道:“我曾詢問過被害人所點外賣的店長,對方稱,他們店裏並沒有所謂的‘原味大腸披薩’,當日,是被害人來電執意要求製作,並且還授意用冰紅茶瓶子裝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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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分明是蓄謀已久的報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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隻要能認定薑白的行為是刻意報複,那麽之後吳正義一家的索賠行為,相對來說性質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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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完,張偉便自信滿滿的看著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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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張偉的質疑,薑白早有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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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偉微微皺眉,說道:“我雖然沒有直接證據,但是你點外賣的奇怪舉動,有足夠理由讓我相信,你是知情的,並且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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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後是不是不能點豬肉外賣,我要考慮到某些民族有不吃豬肉的習俗,萬一他們偷吃了我的外賣,豈不是還要給我扣一頂不尊重其他民族習俗的帽子”
“辯方律師,你覺得,這合理嗎”
薑白一番話,讓能言善辯的大律師,都無言以對了。
張偉雙眼微微一眯。
顯然薑白的反擊如此凶猛,是他沒有想到的。
“那你如何解釋那個特殊的外賣”張偉當然不會這麽輕易放棄。
薑白淡淡的說道:“很簡單,原味大腸披薩,是我買來喂小區流浪狗的,這一點,我在訂單上進行了備注,我相信隻要上過小學的人,都能看得懂,並且理解其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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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從表麵來看,他的解釋合情合理,他的做法也沒有任何問題。
這才是最棘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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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沒有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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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被告人采用的是威脅恐嚇的手段,符合敲詐勒索的認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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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律師,你說話啊,你反駁他啊!”吳正義壓低聲音催促。
他急了他急了。
雖然他不懂法,但也看得出來,局勢對自己很不利。
張偉迅速整理思路,開始辯駁。
可形勢依舊不容樂觀。
半小時後。
“咚!”
法庭辯論結束。
陳忠漢讓被害人和被告人依次做最後陳述。
薑白的陳述很簡單,要求合議庭對被告人從重判處。
他陳述結束後,吳正義站起身,咬了咬牙,緩緩開口:“我……認罪!”
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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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應該在一年半到兩年之間。
雖然沒有達到最初的預期,但也還算不錯。
能做到這一步,已經是張偉能力的體現,換做任何一個刑辯律師,都不一定能做得比他更好。
但就在張偉剛剛鬆了口氣的時候,一道尖銳的聲音,突然從法庭觀眾席位傳來。
“不能認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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