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審著審著,多了一項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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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超群深吸一口氣,稍微緩解了一下緊張的情緒,緩緩開口道:“我方當事人對公訴人的指控供認不諱,承認犯下敲詐勒索罪。”
“但還請合議庭知悉,我方當事人是從犯,他完全是受到了一號被告人的慫恿和蠱惑,才會誤入歧途,整個犯罪思路也是一號被告人製定。”
“而且在犯罪行為中,我方當事人起到的作用較小,僅僅是作為‘引子’,具體的敲詐勒索行為,完全是由一號被告人實施。”
“考慮到我方當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較低、作用較小、存在感弱的情況,我認為應當予以從輕處罰。”
周超群逐漸進入狀態,找到了自信。
“除此之外,在警方的審訊中,也是我方當事人率先交代犯罪事實,且主動交代了當時警方尚未掌握的其他情況,應當認定為具有坦白情節,甚至具有一定的自首成分。”
“我方當事人願意盡一切所能,彌補自己犯下的過錯,賠償被害者的損失。”
“綜上,請求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說完,周超群緩緩落座。
心態頗為放鬆。
相較而言,劉明亮的情況要比王朋好很多。
給他辯護也會更容易一點。
周超群還是頗有信心的。
他話音剛落,公訴人還沒說話,張偉便率先開口了:“二號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稱其當事人為從犯,我不認可這種說法,還請舉證。”
周超群早有準備,立刻舉起一份證據,說道:“這份證據,是兩名被告人的威信聊天截圖,時間是今年1月x日。”
“從聊天中可以看到,一號被告人說‘今晚行動,爭取來個開門紅’,三分鍾後,我方當事人回複‘好的’。”
“而根據警方的調查可以得知,當天正是兩人首次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的日期!”
“通過這份聊天,我有理由相信,在該次犯罪行為中,一號被告人起到了主導作用。”
“除此之外,這裏還有另外幾份聊天截圖,從兩人的多次談話中都能看得出來,一號被告人明顯處於主導、強勢地位!”
周超群將提前準備的幾份證據提交給合議庭,繼續說道:
“另外,兩人的分成比例也足以說明一些東西。”
“對於非法所得,我方當事人占四成,而一號被告人占六成。”
張偉微微皺眉。
這些情況確實對王朋頗為不利。
不過就這些東西,可難不倒他。
“我認可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但並不認可其關聯性。”
“而且這份證據的證明力度不夠,單從幾段簡單的聊天,並不足以說明什麽。”
“至於分成比例問題,與主犯從犯的定位沒有直接關係。”
張偉一番輕描澹寫,把便輕鬆推翻了周超群的主張。
後者眉頭微皺,立刻起身辯駁。
於是……
法庭辯論雙方,變成了兩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公訴人都空出來了。
沉天賜也樂得清閑,穩坐釣魚台,坐山觀虎鬥。
張偉和周超群都竭力想證明自己的當事人是從犯,對方當事人是主犯。
並且都列舉了一些證據。
但問題就在於,兩人的證據都不算直接證據,無法強有力的證明自己的觀點。
王朋和劉明亮最重要的一次談話,也就是明確敲詐勒索具體方式方法的那次,是在飯桌上進行的,沒有聊天記錄,也沒有錄音錄像。
兩名被告人各執一詞,都堅持聲稱是對方率先提出想法的,也是對方慫恿和蠱惑的。
他們都不想放棄這個機會。
畢竟主犯和從犯的判刑,可是有很大差距的。
兩個辯護人自然也是以此為主要的辯護思路。
你來我往,互不相讓。
辯論了大半個小時,眼瞅著都十二點了,也沒有得出一個結論。
雖然在整個辯論過程中,張偉始終占據著上風。
但這種優勢遠遠無法達到轉化為勝勢的程度。
畢竟缺少強有力的證據。
最終,法官陳忠漢無奈的敲下法槌,宣布暫時休庭一小時。
中午一點,重新開庭。
隨後便跟陪審員退出了審判庭。
“劉明亮,你踏馬背刺老子是吧你給我等著!”
“我怕你不成!要不是你個狗日的,我也不至於上法庭,進監獄!”
王朋和劉明亮吵吵起來。
很快便被法警押下去了。
在休庭期間,他們將會被暫時關押在法院的羈押室。
薑白笑嗬嗬的搖了搖頭,背著手,大搖大擺的走出審判庭。
在法院旁邊的餐館裏,開心的炫了三大碗白米飯……
法院羈押室內。
“劉先生,我再問你一遍,你確定通過代駕設置陷阱來訛錢這個想法,最初是王朋提出的”
周超群盯著劉明亮沉聲問道。
“我發四!”劉明亮重重點頭,咬牙道:“你是不知道,王朋那家夥滿嘴跑火車,沒一句真話!”
“而且從小就小偷小摸,劣跡斑斑,要不是受到他的慫恿,我也不至於淪落到今天這副田地!”
“周律師,你一定要幫我!”
“放心,我肯定全力幫你,先走了,我再去整理一下證據,理一理辯護思路,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突破口。”
說完,周超群急匆匆離去。
剛出門,正好碰到從另一個羈押室出來的張偉。
“張老師。”
“叫我張律就好,老師這個稱呼可當不起。”
“您是前輩,這是我對您的尊重。”
“哈哈,你小子不錯,走吧,還有不到五十分鍾的時間,我們的勝負手,可就看這段時間了。”
“是。”
兩人交談著,大步流星走出法院。
一南一北,背道而馳。
休庭休庭,對於有些人來說是中場休息,但是對於辯護人來說,這是寶貴的時間,是寶貴的機會。
他們甚至顧不上吃飯,要趁著這段時間,盡可能找到更多證據,或者,靜下心來重新理一理辯護思路。
為下午的庭審做準備。
一小時的時間,一晃而過。
“冬!”
伴隨著法槌落下的聲音,重新開庭了。
“現在重新開庭,兩為辯護人,是否有新的證據要提交”陳忠漢沉聲問道。
周超群無奈搖頭。
時間太短了。
他確實沒有找到有力證據。
不過張偉卻自信滿滿的站起身,說道:“我申請提交新的證據。”
聞言,周超群眉頭微皺。
心裏湧上了一股不祥的預感。
“同意。”
陳忠漢說道。
張偉將證據提交,是一段視頻。
審判庭前方左右兩側,各有一個顯示屏,方便在提升過程中,播放一些視頻證據。
此刻,張偉提交的新證據,便被當庭播放。
視頻的主角是一群十三四歲的孩子,看上去似乎是在給某人過生日,場景是在一個餐廳裏。
“反對!”
周超群連忙起身道:“這份證據跟本桉並無關聯。”
陳忠漢看向張偉,麵露詢問之色。
後者微微一笑,向著法警說道:“這份證據絕對與本桉有關,而且是有直接關係,請加大音量。”
法警照做。
聲音逐漸提高。
在一陣歡鬧聲中,隱約能聽到兩個畫外音。
雖然不是很清晰,而且經常被視頻中孩子們的聲音蓋過去,顯得斷斷續續的,但基本意思還是不難聽懂。
“……唉,工作丟……手頭有點兒緊……得……搞點錢,不然……”
“誰說不是……代駕……受氣,草!”
“……碰瓷刑不刑”
“大哥啊……什麽年代了……車裏……行車記錄儀……監控電子眼……太難了……新手……真給你創了……你都……”
“那……咋整……”
“哎!我……客人……喝酒……交通事故……不敢……隻……”
“展開說說。”
“……合作……的時候……提前……讓客人自……創他狗日的……要錢……你看他……”
“……”
隨著視頻播放,周超群臉色越來越難看。
這跟劉明亮自己說的完全不是一個版本!
最先提出通過代駕設置陷阱來訛錢的人,是他!
“咕都!”
吞咽口水的聲音傳來。
周超群扭頭看去,便見劉明亮臉色惶恐,惴惴不安。
他內心暗罵一聲。
這時,張偉的聲音傳來。
“這段錄像,記錄了兩名被告人首次商議敲詐勒索事宜的對話,我請司法鑒定中心的專家,對視頻進行了降噪處理,並對聲音波形進行了精密分析。”
“可以確定這兩個聲音,分別來自兩名被告人,這是司法鑒定報告。”
張偉提交了一份報告。
每個人的聲音都是不同的,哪怕刻意改變自己的聲音,但依舊能夠從中找到足夠的特征點,確定聲音主人。
現代社會了,要想通過聲音找到一個人,並不是什麽難事。
這就體現了張偉強大的人脈和能量。
半年前發生的事情,他居然能找到當時在現場的人,還拿到了錄像,而且還找到相關方麵的權威專家進行了精密分析。
這一波,堪稱王炸!
其實這份證據,張偉前一天就拿到了。
但現場太吵,雜音大,根本聽不清兩名被告人談話的內容。
他找了專業人士進行處理,就在開庭前不到十分鍾,才拿到權威的司法鑒定報告。
這個時間,簡直卡得死死的。
“嗬,傻眼了吧你以為死無對證就能把髒水潑到老子身上,卻沒想到,皂滑弄人啊哈哈哈!”王朋得意的笑了起來。
隻覺得揚眉吐氣。
劉明亮看向周超群,顫聲道:“周律師,現在怎麽辦啊”
我踏馬哪知道怎麽辦!
!
周超群都快瘋了。
當庭作偽證啊,這踏馬可太刑了。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桉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就構成了偽證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來劉明亮在共同犯罪中的參與度並不高,即便他主動承認了是自己最先提出想法,也不一定會被認定為主犯。
可現在……
他成功給自己疊加了一道buff,這是生怕自己刑期不夠長,堅持不到退休年齡
“二號被告人,對於這份證據,你可有異議”陳忠漢望向劉明亮,沉聲問道。
“我,我……這……”
劉明亮支支吾吾了半天後,突然指著周超群大聲道:“是周律師讓我這麽說的!”
霧草!
周超群臉色猛地一變。
你大爺!
“唰唰唰!”
數道目光全部集中過來,落在周超群的身上。
後者頓覺壓力倍增,額頭上瞬間就布滿了細密的汗珠。
他是學法的,自然知道這種行為如果被落實,自己會麵臨何等嚴重的後果。
稍有不慎,就可能跟劉明亮一起涼涼!
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罪名有點長,刑法中的條文描述也比較繞,但意思並不難理解。
當然了,這個罪名並不是說定就能定的。
如果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
自然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周超群作為辯護人,出現如此大的失誤,至少會受處分或者通報批評。
想到這裏,周超群內心就哇涼哇涼的。
這狗日的劉明亮,完全是把他往火坑裏推啊。
不過好在,周超群有一個好習慣,那就是他每次跟當事人見麵聊天,都會錄音。
有這份錄音,就足以洗脫他身上的嫌疑。
並不是劉明亮說什麽就是什麽!
對於劉明亮這種瘋狗亂咬人的行為,合議庭並未采信,而且這個桉件並非本次庭審桉件,因此,沒有詳細追問。
庭審繼續。
張偉乘勝追擊,擴大優勢。
逐漸把二人共同犯罪的主要責任,歸結到劉明亮身上。
情況對他越來越不利。
“不是!我怎麽就成主犯了呢”
劉明亮坐不住了,連忙起身辯駁道:“是,我確實說了謊,但你們不能因為這點小事,就對我全盤否定啊!”
“我隻是個代駕,我就開開車,我沒有跟被害人要錢吧我也沒有威脅他們說不給錢就報警吧我也沒有開車撞別人吧”
“憑什麽說我是主犯!”
劉明亮神情激動,大聲的辯駁著。
至於周超群,全程低垂著頭,眼觀鼻,鼻觀心,未發一言。
萬一再被這傻吊給坑了怎麽辦
對於這種背刺辯護人的被告,不落井下石站到公訴人那邊捅他兩刀,周超群都覺得自己是個大善人了。
幫他辯護
怕不是在想屁吃!
“二號被告人,請針對性發言。”陳忠漢沉聲提醒道。
法庭辯論,是專業性很強的活動。
這可不是市井吵架,不是說誰聲音高,誰語速快就能取勝的。
要不為啥被告都要請律師呢
原則上來說,被告人可以不請律師,自己進行辯護。
但不是科班出身,沒有係統學過法律,也沒有出庭經驗,你怎麽跟經驗豐富的公訴人或者原告律師較量
三兩句就能把你繞得找不著北!
法庭辯論,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並且依據法律條文,司法解釋,清晰有效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反駁對方的觀點。
像劉明亮如此狡辯,看似說了很多,實則都是屁話。
半點用處沒有。
隻能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被陳忠漢打斷發言後,劉明亮傻眼了。
針對性發言
你踏馬倒是翻譯翻譯,啥叫針對性發言啊!
這時沉默了許久的檢察官沉天賜開口了:“法官閣下,我申請在針對二號被告人的訴訟請求中,添加一項控訴。”
“偽證罪!”
“二號被告人當庭作虛假證明,意圖使自己減輕刑罰,陷害他人,主觀惡意性強,情節嚴重,適用數罪並罰,應當從重判處!”
此言一出,眾人百相。
薑白暗暗叫好。
王朋麵露冷笑。
周超群假裝什麽都聽不到。
旁聽席上大爺大媽們則一個個嘖嘖稱奇。
至於劉明亮……
嚇得臉色慘白,呼吸都急促了。
無助又茫然的四處看著。
怎麽回事
怎麽就突然多了一項罪名
“但還請合議庭知悉,我方當事人是從犯,他完全是受到了一號被告人的慫恿和蠱惑,才會誤入歧途,整個犯罪思路也是一號被告人製定。”
“而且在犯罪行為中,我方當事人起到的作用較小,僅僅是作為‘引子’,具體的敲詐勒索行為,完全是由一號被告人實施。”
“考慮到我方當事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較低、作用較小、存在感弱的情況,我認為應當予以從輕處罰。”
周超群逐漸進入狀態,找到了自信。
“除此之外,在警方的審訊中,也是我方當事人率先交代犯罪事實,且主動交代了當時警方尚未掌握的其他情況,應當認定為具有坦白情節,甚至具有一定的自首成分。”
“我方當事人願意盡一切所能,彌補自己犯下的過錯,賠償被害者的損失。”
“綜上,請求合議庭對我方當事人從輕判處。”
說完,周超群緩緩落座。
心態頗為放鬆。
相較而言,劉明亮的情況要比王朋好很多。
給他辯護也會更容易一點。
周超群還是頗有信心的。
他話音剛落,公訴人還沒說話,張偉便率先開口了:“二號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稱其當事人為從犯,我不認可這種說法,還請舉證。”
周超群早有準備,立刻舉起一份證據,說道:“這份證據,是兩名被告人的威信聊天截圖,時間是今年1月x日。”
“從聊天中可以看到,一號被告人說‘今晚行動,爭取來個開門紅’,三分鍾後,我方當事人回複‘好的’。”
“而根據警方的調查可以得知,當天正是兩人首次實施敲詐勒索行為的日期!”
“通過這份聊天,我有理由相信,在該次犯罪行為中,一號被告人起到了主導作用。”
“除此之外,這裏還有另外幾份聊天截圖,從兩人的多次談話中都能看得出來,一號被告人明顯處於主導、強勢地位!”
周超群將提前準備的幾份證據提交給合議庭,繼續說道:
“另外,兩人的分成比例也足以說明一些東西。”
“對於非法所得,我方當事人占四成,而一號被告人占六成。”
張偉微微皺眉。
這些情況確實對王朋頗為不利。
不過就這些東西,可難不倒他。
“我認可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但並不認可其關聯性。”
“而且這份證據的證明力度不夠,單從幾段簡單的聊天,並不足以說明什麽。”
“至於分成比例問題,與主犯從犯的定位沒有直接關係。”
張偉一番輕描澹寫,把便輕鬆推翻了周超群的主張。
後者眉頭微皺,立刻起身辯駁。
於是……
法庭辯論雙方,變成了兩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
公訴人都空出來了。
沉天賜也樂得清閑,穩坐釣魚台,坐山觀虎鬥。
張偉和周超群都竭力想證明自己的當事人是從犯,對方當事人是主犯。
並且都列舉了一些證據。
但問題就在於,兩人的證據都不算直接證據,無法強有力的證明自己的觀點。
王朋和劉明亮最重要的一次談話,也就是明確敲詐勒索具體方式方法的那次,是在飯桌上進行的,沒有聊天記錄,也沒有錄音錄像。
兩名被告人各執一詞,都堅持聲稱是對方率先提出想法的,也是對方慫恿和蠱惑的。
他們都不想放棄這個機會。
畢竟主犯和從犯的判刑,可是有很大差距的。
兩個辯護人自然也是以此為主要的辯護思路。
你來我往,互不相讓。
辯論了大半個小時,眼瞅著都十二點了,也沒有得出一個結論。
雖然在整個辯論過程中,張偉始終占據著上風。
但這種優勢遠遠無法達到轉化為勝勢的程度。
畢竟缺少強有力的證據。
最終,法官陳忠漢無奈的敲下法槌,宣布暫時休庭一小時。
中午一點,重新開庭。
隨後便跟陪審員退出了審判庭。
“劉明亮,你踏馬背刺老子是吧你給我等著!”
“我怕你不成!要不是你個狗日的,我也不至於上法庭,進監獄!”
王朋和劉明亮吵吵起來。
很快便被法警押下去了。
在休庭期間,他們將會被暫時關押在法院的羈押室。
薑白笑嗬嗬的搖了搖頭,背著手,大搖大擺的走出審判庭。
在法院旁邊的餐館裏,開心的炫了三大碗白米飯……
法院羈押室內。
“劉先生,我再問你一遍,你確定通過代駕設置陷阱來訛錢這個想法,最初是王朋提出的”
周超群盯著劉明亮沉聲問道。
“我發四!”劉明亮重重點頭,咬牙道:“你是不知道,王朋那家夥滿嘴跑火車,沒一句真話!”
“而且從小就小偷小摸,劣跡斑斑,要不是受到他的慫恿,我也不至於淪落到今天這副田地!”
“周律師,你一定要幫我!”
“放心,我肯定全力幫你,先走了,我再去整理一下證據,理一理辯護思路,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突破口。”
說完,周超群急匆匆離去。
剛出門,正好碰到從另一個羈押室出來的張偉。
“張老師。”
“叫我張律就好,老師這個稱呼可當不起。”
“您是前輩,這是我對您的尊重。”
“哈哈,你小子不錯,走吧,還有不到五十分鍾的時間,我們的勝負手,可就看這段時間了。”
“是。”
兩人交談著,大步流星走出法院。
一南一北,背道而馳。
休庭休庭,對於有些人來說是中場休息,但是對於辯護人來說,這是寶貴的時間,是寶貴的機會。
他們甚至顧不上吃飯,要趁著這段時間,盡可能找到更多證據,或者,靜下心來重新理一理辯護思路。
為下午的庭審做準備。
一小時的時間,一晃而過。
“冬!”
伴隨著法槌落下的聲音,重新開庭了。
“現在重新開庭,兩為辯護人,是否有新的證據要提交”陳忠漢沉聲問道。
周超群無奈搖頭。
時間太短了。
他確實沒有找到有力證據。
不過張偉卻自信滿滿的站起身,說道:“我申請提交新的證據。”
聞言,周超群眉頭微皺。
心裏湧上了一股不祥的預感。
“同意。”
陳忠漢說道。
張偉將證據提交,是一段視頻。
審判庭前方左右兩側,各有一個顯示屏,方便在提升過程中,播放一些視頻證據。
此刻,張偉提交的新證據,便被當庭播放。
視頻的主角是一群十三四歲的孩子,看上去似乎是在給某人過生日,場景是在一個餐廳裏。
“反對!”
周超群連忙起身道:“這份證據跟本桉並無關聯。”
陳忠漢看向張偉,麵露詢問之色。
後者微微一笑,向著法警說道:“這份證據絕對與本桉有關,而且是有直接關係,請加大音量。”
法警照做。
聲音逐漸提高。
在一陣歡鬧聲中,隱約能聽到兩個畫外音。
雖然不是很清晰,而且經常被視頻中孩子們的聲音蓋過去,顯得斷斷續續的,但基本意思還是不難聽懂。
“……唉,工作丟……手頭有點兒緊……得……搞點錢,不然……”
“誰說不是……代駕……受氣,草!”
“……碰瓷刑不刑”
“大哥啊……什麽年代了……車裏……行車記錄儀……監控電子眼……太難了……新手……真給你創了……你都……”
“那……咋整……”
“哎!我……客人……喝酒……交通事故……不敢……隻……”
“展開說說。”
“……合作……的時候……提前……讓客人自……創他狗日的……要錢……你看他……”
“……”
隨著視頻播放,周超群臉色越來越難看。
這跟劉明亮自己說的完全不是一個版本!
最先提出通過代駕設置陷阱來訛錢的人,是他!
“咕都!”
吞咽口水的聲音傳來。
周超群扭頭看去,便見劉明亮臉色惶恐,惴惴不安。
他內心暗罵一聲。
這時,張偉的聲音傳來。
“這段錄像,記錄了兩名被告人首次商議敲詐勒索事宜的對話,我請司法鑒定中心的專家,對視頻進行了降噪處理,並對聲音波形進行了精密分析。”
“可以確定這兩個聲音,分別來自兩名被告人,這是司法鑒定報告。”
張偉提交了一份報告。
每個人的聲音都是不同的,哪怕刻意改變自己的聲音,但依舊能夠從中找到足夠的特征點,確定聲音主人。
現代社會了,要想通過聲音找到一個人,並不是什麽難事。
這就體現了張偉強大的人脈和能量。
半年前發生的事情,他居然能找到當時在現場的人,還拿到了錄像,而且還找到相關方麵的權威專家進行了精密分析。
這一波,堪稱王炸!
其實這份證據,張偉前一天就拿到了。
但現場太吵,雜音大,根本聽不清兩名被告人談話的內容。
他找了專業人士進行處理,就在開庭前不到十分鍾,才拿到權威的司法鑒定報告。
這個時間,簡直卡得死死的。
“嗬,傻眼了吧你以為死無對證就能把髒水潑到老子身上,卻沒想到,皂滑弄人啊哈哈哈!”王朋得意的笑了起來。
隻覺得揚眉吐氣。
劉明亮看向周超群,顫聲道:“周律師,現在怎麽辦啊”
我踏馬哪知道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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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超群都快瘋了。
當庭作偽證啊,這踏馬可太刑了。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規定,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桉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就構成了偽證罪。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來劉明亮在共同犯罪中的參與度並不高,即便他主動承認了是自己最先提出想法,也不一定會被認定為主犯。
可現在……
他成功給自己疊加了一道buff,這是生怕自己刑期不夠長,堅持不到退休年齡
“二號被告人,對於這份證據,你可有異議”陳忠漢望向劉明亮,沉聲問道。
“我,我……這……”
劉明亮支支吾吾了半天後,突然指著周超群大聲道:“是周律師讓我這麽說的!”
霧草!
周超群臉色猛地一變。
你大爺!
“唰唰唰!”
數道目光全部集中過來,落在周超群的身上。
後者頓覺壓力倍增,額頭上瞬間就布滿了細密的汗珠。
他是學法的,自然知道這種行為如果被落實,自己會麵臨何等嚴重的後果。
稍有不慎,就可能跟劉明亮一起涼涼!
刑法第三百零六條規定,“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證據、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是指,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罪名有點長,刑法中的條文描述也比較繞,但意思並不難理解。
當然了,這個罪名並不是說定就能定的。
如果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
自然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但周超群作為辯護人,出現如此大的失誤,至少會受處分或者通報批評。
想到這裏,周超群內心就哇涼哇涼的。
這狗日的劉明亮,完全是把他往火坑裏推啊。
不過好在,周超群有一個好習慣,那就是他每次跟當事人見麵聊天,都會錄音。
有這份錄音,就足以洗脫他身上的嫌疑。
並不是劉明亮說什麽就是什麽!
對於劉明亮這種瘋狗亂咬人的行為,合議庭並未采信,而且這個桉件並非本次庭審桉件,因此,沒有詳細追問。
庭審繼續。
張偉乘勝追擊,擴大優勢。
逐漸把二人共同犯罪的主要責任,歸結到劉明亮身上。
情況對他越來越不利。
“不是!我怎麽就成主犯了呢”
劉明亮坐不住了,連忙起身辯駁道:“是,我確實說了謊,但你們不能因為這點小事,就對我全盤否定啊!”
“我隻是個代駕,我就開開車,我沒有跟被害人要錢吧我也沒有威脅他們說不給錢就報警吧我也沒有開車撞別人吧”
“憑什麽說我是主犯!”
劉明亮神情激動,大聲的辯駁著。
至於周超群,全程低垂著頭,眼觀鼻,鼻觀心,未發一言。
萬一再被這傻吊給坑了怎麽辦
對於這種背刺辯護人的被告,不落井下石站到公訴人那邊捅他兩刀,周超群都覺得自己是個大善人了。
幫他辯護
怕不是在想屁吃!
“二號被告人,請針對性發言。”陳忠漢沉聲提醒道。
法庭辯論,是專業性很強的活動。
這可不是市井吵架,不是說誰聲音高,誰語速快就能取勝的。
要不為啥被告都要請律師呢
原則上來說,被告人可以不請律師,自己進行辯護。
但不是科班出身,沒有係統學過法律,也沒有出庭經驗,你怎麽跟經驗豐富的公訴人或者原告律師較量
三兩句就能把你繞得找不著北!
法庭辯論,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並且依據法律條文,司法解釋,清晰有效的表達自己的觀點,反駁對方的觀點。
像劉明亮如此狡辯,看似說了很多,實則都是屁話。
半點用處沒有。
隻能是浪費大家的時間。
被陳忠漢打斷發言後,劉明亮傻眼了。
針對性發言
你踏馬倒是翻譯翻譯,啥叫針對性發言啊!
這時沉默了許久的檢察官沉天賜開口了:“法官閣下,我申請在針對二號被告人的訴訟請求中,添加一項控訴。”
“偽證罪!”
“二號被告人當庭作虛假證明,意圖使自己減輕刑罰,陷害他人,主觀惡意性強,情節嚴重,適用數罪並罰,應當從重判處!”
此言一出,眾人百相。
薑白暗暗叫好。
王朋麵露冷笑。
周超群假裝什麽都聽不到。
旁聽席上大爺大媽們則一個個嘖嘖稱奇。
至於劉明亮……
嚇得臉色慘白,呼吸都急促了。
無助又茫然的四處看著。
怎麽回事
怎麽就突然多了一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