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環節,理論上控辯雙方可以自由發言。


    因此,對於張仁傑的發言,法官並未阻止。


    隻是靜靜的看他表演。


    “我沒有非法行醫!我是有證的!是國家頒發給我的醫師資格證!”


    “上麵是我的名字,是我的身份信息,還有鋼印!”


    “我持證上崗,憑什麽說我是非法行醫!


    !”


    張仁傑激動萬分,大聲辯駁。


    在他旁邊,陳夢喆已經放棄治療了。


    坐在椅子上,滿臉的生無可戀,一句話也不想說。


    至於張偉和杜彥森,在旁邊全程看戲,甚至還想給張仁傑鼓個掌,祝個興。


    這老小子或許是被“二十年有期徒刑”嚇壞了,徹底失了智,都不顧基本邏輯了。


    而且他本身也不了解法律條文,根本不知道非法行醫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隻是扯著嗓子一個勁兒的叫屈喊冤。


    這種行為其實是非常不可取的。


    除了打亂辯護人的節奏,給合議庭留下惡劣印象之外,沒有半點幫助!


    反而會讓自己在泥潭裏越陷越深。


    張仁傑話音剛落,沉天賜便起身,擲地有聲的說道:“非法行醫罪,是指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情節嚴重的行為。”


    “而在最高院《關於審理非法行醫刑事桉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了四種應當認定為‘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非法行醫’的情形。”


    “其中第一種就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


    “一號被告人張仁傑的醫師資格證是通過他人替考得來的,自然應當認定為非法行醫!”


    別看沉天賜戴著一副金絲眼鏡,相貌也很儒雅,但上了法庭,他就是強悍的戰士!


    聲音雄渾有力,擲地有聲。


    直接把張仁傑給懟得啞口無言,不知道該如何開口了。


    “這……可是……我……”


    沉天賜冷哼一聲,接著說道:“根據解釋第四條,非法行醫行為係造成就診人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造成就診人死亡’,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x年x月x日,張仁傑為李小雲接生,在手術過程中,李小雲大出血,張仁傑未采取正確措施,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導致她死在手術台上。”


    “在這次醫療事故當中,張仁傑是直接責任人,他的不作為和錯誤作為,是造成就診人死亡的主要原因!”


    “關於這一點,法官閣下,公訴人申請證人出庭。”


    得到法官同意後,證人很快便被帶上法庭。


    是個三十多歲的女性。


    “證人,請問你的姓名,工作單位。”沉天賜開始提問。


    證人說道:“我叫周萍,是愛康醫院產科助產士。”


    沉天賜繼續提問:“x年x月x日,發生過什麽讓你印象特別深刻的事情嗎”


    周萍咬了咬牙,緩緩說道:“那天,我們科發生了一場很嚴重的醫療事故,一名產婦因為產後大出血……去世了。”


    沉天賜問道:“你為什麽知道得這麽清楚”


    周萍:“因為我就是那場手術的助產士。”


    “你能詳細描述一下當時的情況嗎”


    “我記得,李小雲,哦,就是那個產婦,她被推入手術室的時間,應該是晚上八點半左右。本來一切順利,但就在孩子生出來之後,李小雲突然大出血。這種情況下,最要緊的就是迅速控製出血,防止產婦休克和感染,而且要根據不同出血原因采取不同的辦法。當時李小雲出血非常嚴重,我們用了縮宮素,填塞了紗布條都沒有控製住,這個時候就得做手術才能控製出血,可……可當時的主刀醫生好像完全沒有經驗,根本沒有及時采取措施,導致……”


    “你放屁!當時我明明已經在很努力的控製出血搶救產婦了!你憑什麽這麽說!”


    周萍話還沒說完,便被一道尖銳的聲音強行打斷。


    “我跟你什麽仇什麽怨,你為什麽要這樣害我!


    !”


    張仁傑目光凶狠的瞪著她,好像要吃人一樣。


    “冬!”


    “被告人,現在是公訴人提問時間,你不要插嘴!”


    陳忠漢嚴厲的警告了一番,隨後向著證人說道:“證人,繼續陳述。”


    “好……”


    周萍咽了咽口水,接著說道:“因為主刀醫生沒有及時采取正確的補救措施,導致產婦出血太多發生休克,隨後又錯過了最佳搶救時間,就這樣……去世了。”


    沉天賜問道:“主刀醫生是誰有沒有這個審判庭上”


    周萍抬手一指被告席上臉色鐵青的張仁傑,大聲道:“就是他!張仁傑!他就是當年的主刀醫生。”


    “好,謝謝你。”


    沉天賜看向法官方向,說道:“我的話問完了。”


    “辯護人可以向證人提問。”陳忠漢說道。


    陳夢喆長出一口氣,調整了下心態。


    不管怎麽說,自己畢竟是張仁傑的辯護人,該做的事情還是得做。


    “證人,你隻是一個助產士,又不是產科醫生,憑什麽可以斷定那場手術意外是我方當事人原因造成的”


    陳夢喆第一個問題就異常犀利。


    周萍瞥了他一眼說道:“一看你就不懂行。”


    一句話懟得陳夢喆臉都快綠了。


    “證人,請正麵回答辯護人的問題。”陳忠漢提醒道。


    周萍昂首挺胸,大聲道:“好,那我就告訴你憑什麽,就憑我的能力和經驗!”


    “我是天使助產學校xx屆畢業生,而且是以同屆排名前三的成績畢業的,理論知識豐富。”


    “出事那年已經是我工作第五個年頭,在那之前,我曾經在其他醫生的手術中,見過產婦大出血的情況,也看到過其他醫生是怎麽處理這種意外的。”


    “相比之下,張仁傑的處理簡直一團糟!他看上去根本不像名牌醫科大學畢業的高材生,也不像有著數年行醫經驗的產科醫生,更像是一個剛剛畢業參加工作的實習醫生。”


    陳夢喆眉頭微皺,舉起一份證據說道:“這是當年衛健委對那起醫療事故的調查報告,結論表明,那是一場普通醫療事故,並無人為因素,當事醫生、助產士、護士等均無責任,並排除醫療器械等原因。”


    “證人,對此你怎麽解釋”


    “那是因為張仁傑掏錢了!”


    周萍深吸一口氣,道出了當年的另一個隱情:“參加那場手術的實習醫生,護士和助產士,每個人都收了他一個大紅包,所以當時我們在接受衛健委調查的時候,都向著他說話,幫著遮掩過去了。”


    “那件事情過去後,很長一段時間我經常做噩夢,總能夢到李小雲,她渾身是血,哭著喊著跟我說她死得冤枉。”


    “我為此內疚了好多年。”


    “幾天前有檢察院的人找到我,向我詢問當年的實情,我覺得我不能沉默下去了,所以選擇站出來,說出實情。”


    “現在,我感覺很輕鬆,我也對得起李小雲在天之靈了。”


    “周萍!你不要血口噴人!你這是在故意報複我!你個臭女表子!”張仁傑大聲叫罵起來。


    周萍扭頭目光直視著他,說道:“張仁傑,這一天我等了很久了,我一直都很奇怪,為什麽你履曆學曆那麽好,偏偏水平那麽爛!”


    “現在我知道了,原來你的學曆是假的,醫師資格證都是別人替考得來的,你這樣的人根本不配做醫生!”


    “你這是拿所有孕婦、產婦和孩子的生命安全開玩笑!”


    “我呸!”


    周萍滿臉厭惡,衝著張仁傑啐了一口。


    “你這樣的人渣!早就該受到法律的製裁!還好報應來得不算太晚。”


    “你他媽的,你血口噴人!我要告你誹謗!”


    張仁傑怒罵著,便要衝上來。


    卻被兩個法警阻止。


    “冬!冬!冬!”


    陳忠漢連敲三下法槌,沉聲道:“被告人!注意法庭紀律!如果你再出言不遜,我會將你驅逐出法庭!”


    “呼!呼!呼!”


    張仁傑被兩個法警扣著肩膀,臉色脹得通紅,喘著粗氣。


    雙眼猩紅的盯著周萍。


    咬牙切齒的說道:“你個臭女表子!等老子出去,你給我等著!”


    這話一說出口,眾人都驚了。


    陳夢喆更是快氣瘋了,恨不得衝上去把張仁傑那張批嘴縫上。


    當著法官的麵,威脅證人


    這腦子他媽的僵屍來了都得失望而歸。


    “冬!”


    陳忠漢重重的敲響法槌,板著臉說道:“法警,把被告人帶下去!”


    “我不下去!憑什麽把我帶下去!我不服,我……”


    張仁傑瘋狂掙紮著,叫喊著。


    然並卵。


    終究還是被強行帶下去,關到了羈押室。


    審判庭終於清淨了些。


    看到這一幕,被告席上眾人紛紛表示大開眼界。


    庭審還沒結束,被告就被驅逐出審判庭了


    這是什麽天秀之人


    “哎薑白,這被告都被趕出去了,庭審不就沒辦法進行了嗎”楚媚煙側過臉小聲問道。


    薑白澹澹的說道:“被告在不在審判庭,其實沒什麽影響。如果有代理人,那就繼續審理,如果沒有代理人,就缺席審判。”


    楚媚煙眨了眨眼睛,“原來還可以這樣……張仁傑這麽囂張,看來二十年是沒跑了,對吧”


    “8九不離十。”


    兩人說話間。


    陳夢喆鐵青著臉向法官說道:“辯護人沒有問題了。”


    接著,證人周萍退庭。


    沉天賜繼續舉證。


    他這次準備的非常充足,證據、證人都很齊全。


    就連當年賣給張仁傑假證的團夥成員,都被帶上法庭作證。


    愛康醫院另外還有一個醫生和兩個護士也出庭作證,指證跟張仁傑有關的那幾起醫療事故,主要原因都是他。


    在這些證據和證人的聯合證明之下,張仁傑的幾條罪名,幾乎都是板上釘釘,沒有什麽辯解的餘地了。


    除了詐騙罪。


    張仁傑涉嫌的這六條罪名裏,也就詐騙罪還有那麽一絲辯沒了的可能,其他罪名想都不要想。


    所以陳夢喆最初的辯護思路,就是認罪認罰,道歉賠償,努力爭取減刑,能爭取一年算一年,能爭取一個月算一個月。


    然後再努力把詐騙罪辯沒。


    這樣一來,或許能把張仁傑的刑期減到二十年以下。


    隻可惜開局就被張仁傑那蠢貨給攪和了。


    陳夢喆現在也隻能是硬著頭皮上。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中,有很重要的兩點,一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二是使被害人遭受財產損失。”


    “我方當事人雖然學曆造假,醫師資格證來源不合法,但他在愛康醫院具有實際工作內容,並由此獲得勞動報酬,並非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也並未讓愛康醫院遭受財產損失。”


    “因此我認為,我方當事人的行為不構成詐騙罪。”


    陳夢喆剛說完,沉天賜便起身反駁道:“被告人存在學曆造假,醫師資格證來源不合法的問題,這就是虛構事實,這就是欺騙方法!”


    “在此行為的基礎上,被告人從醫院獲取薪水報酬,就是非法占有!”


    “至於愛康醫院遭受的財產損失,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支付給被告人的薪水、獎金等,另一部分,是由於被告人醫療事故而造成的損失!”


    “總數額高達數百萬!”


    “這已經達到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量刑起點,十年以上!”


    陳夢喆臉色微變,連忙道:“反對,我認為我方當事人不成立詐騙罪,理由是……”


    接下來又是一番激烈爭辯。


    中午十二點到一點,休庭一小時,下午繼續開庭審理。


    控辯雙方爭論的焦點,主要圍繞在詐騙罪是否成立,以及其他幾條罪名是否可以適用減刑。


    終於,在下午四點半的時候,陳忠漢敲響法槌,終止了這場法庭辯論。


    接下來,便是被告人最後陳述時間。


    張仁傑被重新帶上法庭。


    最後陳述,是他享有的權利。


    杜彥森率先開口,陳述內容其實很簡單,主要就是再次表明自己並無教唆犯罪的意圖,並且保證以後在與當事人交流的時候,會更加謹慎,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


    然後是張仁傑。


    在羈押室待了幾個小時,他倒是冷靜下來了。


    捧著陳夢喆給他準備的陳述詞,顫聲念了起來:“本人……對所犯罪行深感悔恨,對所有被我傷害到的人表示歉意……”


    “本人一定會竭盡全力,向所有被害人賠償損失……”


    “請求法官大人,對我從輕判處,我一定洗心革麵,重新做人……”


    “……”


    說著說著,都帶上哭腔了。


    聲音在顫抖,人也在顫抖。


    隻可惜,並沒有人覺得他可憐。


    都在冷眼相對。


    像張仁傑這樣的人渣,早就該受到法律的製裁了。


    他受到再嚴厲的刑罰,都是罪有應得,咎由自取。


    甚至有人覺得應該給他一顆花生米,終結他這罪惡的一生。


    不過這種願望基本不可能實現。


    夏國采取的是“少殺慎殺,嚴謹錯殺”的死刑政策,在刑法第四十八條第一款也規定了:“死刑隻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因此,雖然死刑並未廢除,但這一“殊榮”還真不是什麽人都能享受到的。


    陳述完畢後,張仁傑向著法官方向深深鞠躬,半天都沒起來。


    薑白暗暗搖頭。


    如果一開始就能有這態度,或許還可以減輕幾年刑期。


    現在麽……


    已經沒用了。


    可以說,是他親手把自己減刑的路徹底堵死的,後期再怎麽不救那也無濟於事。


    “冬——”


    陳忠漢宣布休庭,帶著合議庭成員走了出去。


    接下來他們要商議對兩名被告人如何處置。


    一個是有罪與無罪。


    一個是封頂刑期。


    都比較特殊,得慎重對待。


    休庭這半小時,對於其他人來說,或許一晃而過,完全沒有感覺。


    但對於備受煎熬的張仁傑而言,卻極為緩慢,簡直度秒如年。


    終於。


    重新開庭了。


    “冬——”


    法槌敲響的聲音,在審判庭內響徹。


    眾人頓時安靜下來。


    杜彥森悄悄咽了咽口水,手心都出汗了。


    雖然法庭辯論環節是他這邊占優,但此刻臨近判決,還是難免會有點緊張。


    畢竟有罪和無罪,差別太大了。


    而張仁傑則更加不堪。


    似乎是預感到了自己的下場,雙腿打顫,站都站不穩,還得用手扶著桌子才能勉強支撐。


    臉色慘白,布滿汗珠。


    緊張的心髒都要從嗓子眼兒跳出來了。


    法庭上方。


    陳忠漢莊嚴肅穆的聲音響了起來。


    “龍城市濱江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一庭,對於張仁傑、杜彥森二人的桉件,現已審理完畢。”


    “經查,杜彥森的言行不符合教唆犯的構成要件,張仁傑實施妨害作證行為完全是出於自己的主觀惡意,不應被認定為受到杜彥森的教唆……”


    陳忠漢簡單陳述之後,沉聲道:“本院認為,杜彥森的行為不成立教唆犯罪!”


    “依據刑法第二十九條,刑事訴訟法第一十五條,本院作出如下判決:”


    “駁回檢察院關於杜彥森的訴訟請求,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但希望杜彥森今後能夠謹言慎行,避免再次出現類似事故。”


    聽到這裏,杜彥森頓時鬆了一口氣。


    心也落回了肚子裏。


    張偉也不由得嘴角上揚,露出一抹笑容。


    能在公訴桉件中打敗公訴人,為被告贏得無罪辯護,這可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兩人相視一笑。


    陳忠漢接著宣讀張仁傑的判決結果。


    “經過法庭調查,張仁傑涉嫌六條罪名,均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不存在任何疑點。”


    “按照刑法第二十九條、第二百八十條、第二百八十四條、第三百零七條、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之規定,本院作出如下判決:”


    “判處被告人張仁傑醫療事故罪、妨害作證罪、代替考試罪、非法行醫罪、買賣證件罪、詐騙罪成立!”


    “鑒於被告人認罪認罰態度惡劣,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對多人造成嚴重傷害,情節嚴重,對其從重判處。”


    “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處被告人向一號民事原告人公開道歉,並賠償各項費用十萬零七千二百二十五元。”


    “判處被告人向二號民事原告人……賠償九萬九千一百三十元。”


    “判處被告人向三號民事原告人……”


    法官莊嚴洪亮的聲音,宣告了張仁傑的最終判決。


    二十年有期徒刑!數額巨大的經濟賠償!


    此外還有一條,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所謂剝奪政治權利,根據刑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具體是指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


    (四)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


    這些規定從表麵上看,似乎離大多數人的生活比較遙遠。


    不少人甚至覺得自己一輩子都用不著行使這些權利。


    嗯……


    舉個簡單的例子。


    別人在網上鍵政基本不會有啥問題,言論自由嘛。


    但如果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鍵政,可能就會被請去喝茶了。


    因為你沒有言論自由的權利了呀,你有什麽權利在網上針對某些事件發表你的看法呢


    而這個影響,還隻是剝奪政治權利其中比較輕微的……


    當然,此刻對於張仁傑來說,不管是剝奪權利還是賠款,都不重要。


    他整個人已經被“二十年有期徒刑”給砸懵逼了。


    雙腿一軟,身體一晃。


    “叮呤咣啷”就摔倒在被告席上。


    陳忠漢澹澹的瞥了一眼,目光古井無波,接著說道:


    “以上判決,自審判之日起正式生效,立即執行!”


    “如被告人對本判決不服,可在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冬!”


    法槌落下。


    如同一柄重錘,狠狠的砸下。


    張仁傑頓時嚎啕大哭,如喪考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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