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繪月的大眼睛裏滾出來一滴眼淚,她簡直不敢相信這是她清輝。


    她是月亮,弟弟就是月亮發出來的清輝,她怎麽會讓清輝變成這個模樣。


    宋清輝直愣愣地看著她,兩個眼睛瞪得又圓又大,嘴微微張著,手裏的貓見了生人立刻從他懷抱裏跑掉,他的雙手依舊是個環抱的姿勢,沒有改變。


    隨後他使勁一眨眼,想看看眼前的姐姐是不是真的。


    他在夢裏總是看到姐姐,姐姐帶他用彈弓去打麻雀,一下子就能將麻雀從天上打到地上,他高興極了,一高興就醒,姐姐就不見了。


    以至於他現在都不敢高興。


    眼睛用力眨過之後,他終於確認了眼前的人就是宋繪月。


    姐姐來接他了!


    他猛地蹦起來,臉上綻放出一個巨大而又燦爛的笑容,剛要大聲地叫喊,就見宋繪月將食指放到嘴邊,輕輕地噓了一聲。


    他連忙閉緊嘴巴,又怕喜悅之情會從嘴巴裏不自覺地溢出來,用手緊緊將其捂住。


    等宋繪月走近,他便把嘴巴鬆開一條小縫,聲音又細又小,氣流似的從縫隙裏噴出來:“姐姐!”


    還是高興,高興地無以複加,所以連眼睛都亮了,騰出一隻手來,用力地攥住宋繪月的手,不許她再跑了。


    “弟弟!”宋繪月也高興,然而比宋清輝多出幾分理智,知道眼下不是高興的時候,他們可以出了張家以後再慢慢高興。


    她拉著宋清輝往外疾走,把這冷清的院子拋之腦後,看似在逃命,實則是無路可去。


    要帶著叫花子似的宋清輝和女眷們一起蒙混出去是絕無可能,張家今日又來來往往全都是人,宋清輝隨便在哪裏露麵,都會驚起一片尖叫聲。


    兩人簡直成了困獸。


    在燈火下,宋繪月不住地回頭看宋清輝,宋清輝沒有焦灼不安,眉眼中隻剩下快樂,在行走中成了個手舞足蹈的模樣,一邊走,一邊呼呼地喘氣。


    宋繪月一邊留神他,一邊左躲右閃地避開人影,筆直地往前院去。


    既然後院走不通,那就光明正大地從前門出去。


    眾目睽睽之下,張家無非是報她個私闖之罪,總不能說清輝不是她的弟弟,隻要能將清輝帶出去,坐牢也無妨。


    坐過牢之後,就各歸其所,該報仇的報仇,該殺人的殺人。


    隻要能走過去。


    張家三父子此時正在後院,張相爺去看孫子去了,隻剩下兄弟兩個在書房裏大眼瞪小眼地坐著。


    大爺張旭靈麵對著張旭樘這個小弟,坐立難安,恨不能立刻起身,出去招待客人。


    這個小弟在外人眼裏看著是個紈絝,可在他眼裏就是一貼毒藥——而且是劇毒無比,一經服用,立刻肝腸寸斷,神仙難救。


    他幸運的身為張家人,不必去服用這一貼毒藥,可隻是挨著張旭樘坐著,他都感覺張旭樘身上的毒氣正在無形的毒害自己。


    不光是自己受到了毒害,整個張家都在無形之中散發出了邪惡之氣。


    因此雖然是他得了嫡子,那臉色卻比死了嫡子還難看。


    張旭樘靠在躺椅上,手邊放著一根虎頭杖。


    經過近兩個月的修養,他瘦下去的肉已經長了回來,不再形銷骨立,隻是不見天日的這麽在家養著,一張臉越發蒼白成了小白臉,不見血色。


    傷筋動骨一百天,他還不到一百天,但是骨頭已經長牢,他便試試探探的下了地,用虎頭杖杵著走。


    每走一步,他都感覺到疼,不是骨頭疼,而是筋在疼。


    腳掌一踩下去,一根筋仿佛是搭錯了,從腳掌一直抻到大腿根,疼的他腦頂心都是汗。


    第一次下地走路的時候,他甚至想拿把刀把這根筋給剔出來。


    然而不能真的動手,他最為愛惜自己,自己的一根頭發都比別人的性命貴重,因此隻能繼續走。


    越是疼,就越是要走,要狠狠地把這根筋抻開,否則往後餘生都要受它的轄製。


    每一次腿疼,他都要想起始作俑者宋繪月。


    就像現在,他摩挲著自己的腿,腦子裏想的也是怎麽把宋繪月的一條腿打斷。


    至於張家新添的那位大侄子,既不是他操出來的,也不是他肚子裏生出來的,他不大感興趣。


    隻是這小嬰兒撞了天大的運氣,托生到了張家,姓了張,和他成為了一家人。


    於是張旭靈和嫡子都不約而同的幸運了。


    張旭靈如坐針氈,搜腸刮肚片刻,低聲道:“阿爹怎麽還不來,前麵還等著呢,我去看看。”


    “大哥這麽不想看見我”張旭樘似笑非笑地看著他,“多坐一會兒,我這一回從潭州回來,才感覺到親兄弟之間應該親密無間,以前我們太生疏了。”


    “哈......親密、是要親密點,”張旭靈一聽毒藥本人要和他親密無間,嚇得天靈蓋都要飛起來,“以前......我太忙了。”


    他的屁股也不敢再離開凳子,順勢又坐了下去。


    如果不聽從張旭樘的建議,那麽他的下場就是阿爹的冷眼和阿娘的臭罵。


    也不知張旭樘哪裏來那麽多的道理,總能把他釘在錯誤的那一頭。


    一瞬間變得矮小的張旭靈,儼然不再是這個家的大哥,而是任憑張旭樘左右的行屍走肉。


    張旭樘端起熱茶喝了一口,放下茶杯:“大哥看見過我帶回來的傻小子嗎”


    “見過,”張旭靈麵露不忍,“老二......既然他大有用處,你別把人弄的......”


    他不敢繼續往下說,怕張旭樘又要拿話來刺他。


    出乎意料的,張旭樘沒有反駁他,反而很是讚同的點了點頭:“我這一陣子忙著腿的事,沒空去理他,大哥說的對,明天我就把他好好的收拾起來,不瞞大哥,我很喜歡這個傻小子。”


    這話張旭靈一個字都不信,然而張旭樘這次沒騙他。


    宋清輝的呆傻,他的天真,他的赤誠,他的毫無城府,他關懷一切的眼神,甚至他吃東西時的滿足,都在悄無聲息地滋潤著張旭樘。


    無關男女,張旭樘就隻是需要宋清輝,希望宋清輝永遠是如今這樣的天真赤子,滿心滿眼的陪著他。


    就在張旭樘還準備和大哥好好兄友弟恭一番之時,老衛走了進來,對張旭靈視若無物,隻躬身到張旭樘身邊,耳語了兩句。


    隨後張旭樘“轟”的一下站了起來,發出了最為簡潔的命令。


    “抓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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