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森記得回南橋西巷那天, 小雨淅淅瀝瀝, 雨滴砸在地麵水窪裏,跳躍出朵朵水花。天灰蒙蒙的, 像洗了抹布的髒水不均勻塗染。


    不止那天,在回到南橋西巷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他好像總能看見這樣昏沉陰暗的天色。


    冷調的, 陰鬱的,沒有生機且一眼看不到盡頭,偏偏又有極強的裹挾力,連帶所有短促的亮色也蒙上了灰調。


    他童年過渡到少年那段不尷不尬的時期,好像一直蒙著這樣一層灰調。


    沉浸在已經離他遙遠的過往生活中,單方麵拒絕了來自外界的所有善意。


    很久很久以後,他和季明舒的女兒岑琢慢慢長大, 也長得越來越像安靜縮小版的季明舒。


    他看到岑琢就會時常回想,如果很多年前他接受了小女孩季明舒勇敢朝他伸手的示好, 那後來很多獨自走過的晦暗時光, 是不是原本應該明亮。


    在岑森的印象裏,小學生季明舒是個漂亮且聒噪的小女孩。上初中後,她又變成了一個漂亮且聒噪的小女生。


    驕縱任性, 恣意囂張,好像不管在哪都能把自己活成宇宙中心,也理所當然要求所有小行星必須圍繞她打轉。


    岑森上初三的時候,季明舒剛上初一,那一整年, 他聽到“季明舒”名字的概率比聽到班主任名字的概率還要高。


    升上高中,學習壓力的陡增稍稍削弱了同學們茶餘飯後八卦的興趣,但附中的初中部和高中部沒有分割,季明舒仍然是學校各色談資裏的中心人物。


    “初二那個季明舒和隔壁班班長走得很近啊。”


    ……


    “你聽說了沒,田徑隊隊長在追季明舒。”


    ……


    “昨天上課的時候有人送花送初二班上去了,咱等會兒班會估計得聽全校通報批評,老楊肯定不會讓咱寫試卷了,好事兒啊!”


    ……


    諸如此類的消息日複一日從他耳邊淌過,不用刻意也總能零星記住幾句。


    那時晚自習結束後,岑森總習慣去圖書館待上一兩個小時再回宿舍。因為宿舍很吵,回去之後沒有辦法專注學習。


    當然,這並不代表他緩了一兩個小時再回就不必遭受無營養話題的荼毒。


    寢室熄燈後夜聊,不論是什麽話題,最後總能莫名其妙地繞到學校女生身上。


    某天晚上室友討論:


    “欸,我今兒一早不是睡過頭了麽,在校門口還遇上李文音和季明舒為了校服裙改短要扣分的事兒僵那兒了,不是我說,季明舒長得可真好看,那小短裙一穿,那腿又白又直,簡直了!我沒誇張啊,我那會兒真是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李文音也不錯啊,他們這屆女生質量真的可以,不像我們這屆,長得好看的一隻手就能數得過來。”


    “李文音單看不錯,但和季明舒站一塊兒還是差太多了,有點兒寡淡。”


    青春期的男生不免躁動,這樣的討論在寢室時有發生,每每有人拋出話頭,大家的發言積極性就不自覺地呈幾何倍數飆升,滿寢室對女生話題不感興趣的,大概也隻有岑森和江徹。


    那時江徹玩信息競賽,每天睡覺都恨不得在潛意識裏默寫代碼,有人打擾大多會被不耐煩地懟開,久而久之室友們也識了趣,不會拿他完全不感興趣的無聊話題煩他。


    可岑森溫和沉靜,雖然總有種疏離感,但他在寢室是老大,所有人都和他保持著不錯的室友關係。


    討論到最後,話頭多數會往岑森那兒再轉一轉,那次也一樣,“森哥,季明舒和李文音這倆你比較喜歡哪種類型?”


    “那還用問,肯定李文音啊。”有室友語帶調侃替他作答。


    他對學校流傳的與自己相關的緋聞並不敏感,但也聽過傳言說,他和李文音是青梅竹馬。


    小時候李文音住在季家,如果這樣就算青梅竹馬,那他和季明舒似乎也沒有理由不算。


    一般情況下有人打岔,那原本的問題就會被歪到十萬八千裏不再被人記起,可那晚被打岔完,室友追著岑森又問了遍,“欸森哥,你還沒說呢,你到底喜歡哪種啊。”


    岑森平躺在床上,就著窗外稀疏的月光看著頭頂的天花板,稀鬆平常應了聲,“李文音那種吧。”


    室友們意味深長地拖長語調“噢”了聲,緊接著又是意料之中的嬉笑調侃。


    可岑森應著李文音,腦海中卻不由自主蹦出了季明舒從他麵前經過時,下巴微揚,吹口香糖泡泡,還有偷偷翻著白眼的畫麵。


    季明舒這小女生時常不好好走路,開心的時候喜歡踮腳尖,不過百褶裙下的一雙腿確實和他室友所說的一樣,白皙瑩潤,筆直修長。


    那時的一瞬念頭極其短促,他也沒有多餘心思去關注與自己幹係不大的人,學業就這麽一直忙碌到了高三畢業。


    實際上,他畢業後閑暇時間也不多。


    李文音找他表白時,他剛好從校長那拿到推薦信,之後擁有一段比較難能可貴的休息時日,


    已經到了可以戀愛的年紀,有時間,又有人表白,恰好還是他當時欣賞的類型——那就試一試。


    在當時的他看來,這好像就和拿到一套沒做過的競賽題先試著做一做一樣,是一件簡單也無需深思的事情。包括後來覺得不合適和平分手,從他的角度出發也是同樣的邏輯。


    在感情上,岑森覺得自己可以算是精致的利己主義者,他從未設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因為愛情無條件地對一個女人好。


    和李文音和平分手後他便出國留學,留學的那幾年,他的時間被安排得滿滿當當,感情經曆卻是一片空白。


    回國後那場同學聚會,他和季明舒半推半就發生了關係,而後又因雙方家庭的相關利益驅動順理成章負了個責,可和季明舒結婚後的很長一段時間,他也沒有覺得結婚這件事給他的生活帶來了多大的改變。


    一切大約是從澳洲回來後有了變化。


    其實他也不知道是從哪一個具體的時間點開始,自己變得越來越關注這位花瓶太太的一舉一動。


    明明成年後的季明舒還是和以前一樣驕縱任性,恣意囂張,地球好像要圍繞她一個人旋轉才算盡善盡美。


    可這份驕縱中似乎多了些他以前不曾了解的鮮活,就好像他從前看到的季明舒是紙片的平麵,而如今是立體的多麵。她驕縱得一點也不讓人反感,甚至會讓人莫名想要順從她的心意。


    在他的理性定義裏,這原本隻是一段不怎麽重要的婚姻,季家利用價值變低後,解除這段婚姻關係也沒有多大所謂。可季明舒第一次向他提離婚時,他沒有半點解脫的感覺,相反有些脫離掌控的不快。


    再後來,他的情緒總是被季明舒牽動著不受控製地變化,不管有多忙,隻要空閑下來,心裏就好像記掛著什麽。


    真正確認自己的心意,大概是在季明舒誤會他和李文音舊情複燃離家出走的那段時間。他和江徹一起去酒吧,無意間聽到有人不幹不淨地議論季明舒,他生平第一次和人動了手。


    在此之前,他一直覺得用暴力解決問題是一件很愚蠢的事。


    那晚動完手,他驅車在季明舒樓下吹了很久的冷風。


    大概就是從那晚開始,他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栽了。


    認清這個事實,他有一瞬如釋重負,還不自覺地笑了下。


    栽了也就栽了吧。


    人活一輩子,總該遇到命中注定的克星。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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