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那年,我為了一個女孩跟人打架,被判了三年。


    對方家裏有錢,把打架鬥毆這種事硬生生弄成了故意傷害。


    於是三年有期徒刑就這樣落在了我身上。


    哪位爺曾經說過,錢也是實力的一部分,所以這事我認栽。


    關鍵是我為了打架的那個女生,見到對方家裏有錢又有勢,竟然跑出來作證,說因為我對她性騷擾,兩人才打起來的,對方完全是見義勇為。


    因為這句話,我一度的心灰意冷。


    爸媽更是到處求人,每日以淚洗麵。


    那時候我已經認命了,尋思著君子報仇,三年不晚,等爺們兒出去以後這賬再好好算一算。


    結果第二天早上,就有人來了看守所見我。


    那人比我大幾歲,約莫二十四五歲。


    見到我的第一句話就是:何永恒,你爺爺托我帶你走。


    但這事我不能白做,得收你十萬運作費。你爺爺的意思是,禍是你自己闖的,這錢也得你自己賺。


    當然,考慮到你沒錢,我可以給你安排一份工作。


    一個月五千底薪,就是活有點髒,每天都上夜班。


    你要是同意,就換身衣服跟我走。


    我毫不猶豫的一口答應。


    畢竟誰也不想背著一個有前科的罪名在社會上混。


    那時候我壓根兒就沒想,能把一個已經判決了的犯人從看守所裏帶走到底有多大的能量。


    他叫張三墳,人們都喊他張三。


    那會兒我很好奇,張三墳給我安排的是什麽工作,後來他開車直接把我送到殯儀館的時候,我才反應過來什麽叫有點髒。


    每天跟屍體打交道,那能不晦氣嗎


    張三墳跟我說,這家殯儀館是私人承包,負責訂購棺木,陪葬物品,以及整理遺體和墓地買賣等喪葬一條龍服務。


    那時候我老大不樂意,一個月五千塊錢,去哪裏打個工賺不到非得在這每天跟屍體打交道


    就這工作,說出去以後連女朋友都找不到。


    但是老爸從小就跟我說,做人要懂得知恩圖報。


    張三墳把我從看守所裏撈出來,這是大恩。自己答應了要來他這工作,若是反悔那就是出爾反爾。


    這活兒,硬著頭皮都得幹下去。


    按照張三墳的說法,我的工作很簡單,就是值夜班。


    當時我還在想,一個殯儀館還要什麽值夜班的,難不成還有人偷屍體啊


    後來我才知道,這裏的事說道多了去。


    說起殯儀館這地方,真的和醫院差不多,能看到人生百態。


    有人為爭遺產,在殯儀館裏打的頭破血流,儀態盡失。


    有人冷漠至極,麵對死者滿臉解脫和嫌棄。


    甚至有時候,警方也會送來一些血肉模糊的屍體,交給殯儀館來處理。


    這些都是在某些凶殺案件裏麵沒人認領的苦主,隨著案件的結束,也不能長時間的留在警方那邊。


    ……


    但我想不到的是,晚上的殯儀館,遠比白天要精彩的多。


    張三墳對我很沒耐心,隨隨便便給我入了職,又隨隨便便丟給我一份夜間管理注意事項的手冊,然後就揚長而去。


    反倒是殯儀館的負責人很耐心的跟我解釋,說夜班的管理員其實工作挺輕鬆的,隻要膽大就夠了。


    沒說兩句,外麵就傳來一陣嘈雜的吵鬧聲。


    我出去掃了一眼,殯葬大廳裏麵,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女子正坐在地上嚎哭。


    我聽了一會兒,已經弄明白了是怎麽回事。


    大概意思就是,自己的婆婆死了,老公想要買一個八千塊錢的骨灰盒入殮。


    但女人不願意,認為五百塊錢一個的就夠了,家裏的錢已經很緊張了,還要給孩子上大學留著。


    可能是說話難聽了點,駁了男人的麵子。


    於是男人反手就抽了她一耳光,說她不孝順。


    可能是各種委屈湧上頭來,女子內心的怨氣一下子爆發了。


    說自己在婆婆活著的時候,自己衣不解帶,端屎端尿的照顧,為此連工作都辭了。


    老公呢,每天遊手好閑,花天酒地。


    不見照顧家裏半分,不見掙錢半點。自己母親活著的時候不聞不問,死了後卻想買貴的骨灰盒充麵子。


    我聽了一會兒就聽不下去了,這種男人要他幹什麽。


    負責人姓顧,處事八麵玲瓏,見周圍看熱鬧的人越來越多,好說歹說把人給拽了起來。


    我也懶得去關注這些事,想要去自己的單身宿舍收拾一下。


    結果旁邊有人忽然拽住我,說:“小兄弟,收屍不五百塊錢一具!”


    我倒吸一口涼氣,這他娘的誰啊


    買賣屍體可是違法的!這貨竟然敢明目張膽的問我收不收屍


    還明碼標價!


    那人見我一臉震驚,頓時笑了,說:“想哪裏去了”


    “我們不是倒騰屍體的,咱不沾這一塊。”


    “就是城北那邊破獲了一個黑磚廠,裏麵死了不少拐賣過來的黑勞工,這些都是無主的屍體,還都是智障,連認領的人都沒有。”


    “按照慣例,這些屍體要停留七天,沒人認領之後才會集體火化。”


    我一下子就明白過來了,這些黑磚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拐賣有智力障礙的人來自己這極致壓榨。


    他們每天都要工作十五六個小時,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之外,基本上無時無刻不在幹活兒。


    還都是重體力勞動。


    這完全是把人當牲口使用。


    關鍵是這群勞工還都有智力障礙,連反抗的能力都沒有。


    有些人累死了,就直接挖個坑給埋了,有些人想要逃跑,也被當眾打斷了腿,殺雞給猴看。


    直到警方破獲案件的時候,這些人還喪心病狂的活埋所有勞工,銷毀證據。


    案件破獲之後,犯罪嫌疑人自然是明正典型,但那可憐的勞工屍體,卻依舊無人認領。


    反正都是一群智力障礙的人,估計家裏人也都放棄了。


    這些屍體,按理來說要停放七天,直到認領期結束後,才會集體火化。


    但這七天時間,七八具屍體總得有人來管。


    於是這人就來到了殯儀館,問我收不收屍。


    當時我挺納悶,說:“我就是個夜班管理員,這事你得去找顧主任啊。”


    那人眨巴著眼,說:“顧主任管白天的事,你管晚上的事。”


    “難道你不是夜班管理員”


    我愣住了,夜班管理員還有這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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