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藝人接私活後得到的全部報酬,都歸其經紀公司所有。
其次,藝人接私活後拍攝的全部素材,全部都是違法的,是侵犯經紀公司利益的。
一般來說,想那些信奉‘做人留一線“原則的經紀公司,隻會要求對方刪除相關藝人全部影像資料。
當然了,還有那種就喜歡搞事情的經紀公司。
像這種,他們往往會將事情鬧大,並且直接向相關公司索要賠償……
如此說來,葉青好像可以明白,為什麽祝安安說在‘密室的xyz“當n是在做兼職了。
因為這是沒有經過繁星天際同意的額外創收,想來也是沒有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
現下的情況有些類似於,祝安安在這裏幫忙,然後老板看著給點兒。
況且,在此處工作,祝安安並沒有進行拍攝,也沒有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所以總的來說並不算侵·犯和繁星天際的合約。
但是,《別讓我抓到你》可就不一樣了。
這個,可是實打實的影視拍攝,是會用到祝安安形象的。
還有今天他們來此處的拍攝,說不定也會影響到祝安安當前的狀況。
「放心,我沒事兒。」祝安安衝著表情嚴肅的眾人笑了笑,看起來是想緩和一下當前的情形。
祝安安心中明白,在座的大家基本都是混圈兒的,而且秦奉鹿等人還在經營著工作室。
像這種公司和藝人糾纏不清的事情,他們應該也是見過不少。篳趣閣
至於那些個經紀公司吃人的合約,祝安安相信秦奉鹿他們或多或少也是有些了解的。
畢竟,近年來藝人因為合約而和經濟公司大撕特撕的案例並不少見。
更何況,江一白當時也是從騰輝解約出來的……
「繁星天際對我的合約其實並沒有那麽嚴格,而且還有半個月我就可以和他們分家了。」祝安安笑了笑,盡可能朝不嚴重的方麵解釋,「而且我谘詢過懂法的朋友,現在也屬於是盡可能的在鑽條約的空子。」
繁星天際也是沒想到,真的會有人像祝安安這般不安分。
他們和藝人的合約是很早之前定下的,雖然每年會重新修訂一遍,但那基本都是查漏補缺的事兒,大部分情況下,法務部都不會更改太多細則。
但也正是因為這份憊懶,給了祝安安操作的機會。
雖然現在經常會出現什麽,一切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但其實從法律的層麵來講,合約的解釋權是歸雙方所有的。
而且祝安安腦子很聰明,在簽合約的時候她就很仔細的將其瀏覽了一遍,以確其中保沒有解釋異常含糊的條例。
當然,這主要還是為了避免給經紀公司留下可以極端操作的空間。
也幸好是這份小心翼翼,為祝安安留下了一些便利。
繁星天際在修訂的條約的時候卡的比較細,可以說每一條約定下都列了細則!
他們盡可能詳盡的羅列了每一個可能出現的狀況,並給每一種都設定了評判方式以及處理辦法。
而在這其中,就出現了一些小漏洞。
要知道法律這種事,是講究實際證據的。
繁星天際與藝人簽合約的時候,為了籠絡人心,往往會開出很多令人心動的條件。
他們往往會像潛在藝人們承諾一定程度的曝光率,以及許諾藝人,保證會給他們接多少的工作量。
但是,這情況一旦放到了祝安安的身上,就變成了繁星天際違約在先。
因為,他們承諾的每年兩到三部劇根本無法保證,至於三個及以上的代言和上雜誌這些約定,繁星天際顯然也是忘得一幹二淨了。
祝安安早就知道可以利用這一茬告繁星天際,但是奈何她本人的人脈和財力實屬有限,而且自家公司現在越來越奇怪,動不動就有十八線小藝人猝然退圈,不見蹤跡!!
其次,藝人接私活後拍攝的全部素材,全部都是違法的,是侵犯經紀公司利益的。
一般來說,想那些信奉‘做人留一線“原則的經紀公司,隻會要求對方刪除相關藝人全部影像資料。
當然了,還有那種就喜歡搞事情的經紀公司。
像這種,他們往往會將事情鬧大,並且直接向相關公司索要賠償……
如此說來,葉青好像可以明白,為什麽祝安安說在‘密室的xyz“當n是在做兼職了。
因為這是沒有經過繁星天際同意的額外創收,想來也是沒有簽訂長期勞務合同的。
現下的情況有些類似於,祝安安在這裏幫忙,然後老板看著給點兒。
況且,在此處工作,祝安安並沒有進行拍攝,也沒有使用自己的肖像權,所以總的來說並不算侵·犯和繁星天際的合約。
但是,《別讓我抓到你》可就不一樣了。
這個,可是實打實的影視拍攝,是會用到祝安安形象的。
還有今天他們來此處的拍攝,說不定也會影響到祝安安當前的狀況。
「放心,我沒事兒。」祝安安衝著表情嚴肅的眾人笑了笑,看起來是想緩和一下當前的情形。
祝安安心中明白,在座的大家基本都是混圈兒的,而且秦奉鹿等人還在經營著工作室。
像這種公司和藝人糾纏不清的事情,他們應該也是見過不少。篳趣閣
至於那些個經紀公司吃人的合約,祝安安相信秦奉鹿他們或多或少也是有些了解的。
畢竟,近年來藝人因為合約而和經濟公司大撕特撕的案例並不少見。
更何況,江一白當時也是從騰輝解約出來的……
「繁星天際對我的合約其實並沒有那麽嚴格,而且還有半個月我就可以和他們分家了。」祝安安笑了笑,盡可能朝不嚴重的方麵解釋,「而且我谘詢過懂法的朋友,現在也屬於是盡可能的在鑽條約的空子。」
繁星天際也是沒想到,真的會有人像祝安安這般不安分。
他們和藝人的合約是很早之前定下的,雖然每年會重新修訂一遍,但那基本都是查漏補缺的事兒,大部分情況下,法務部都不會更改太多細則。
但也正是因為這份憊懶,給了祝安安操作的機會。
雖然現在經常會出現什麽,一切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但其實從法律的層麵來講,合約的解釋權是歸雙方所有的。
而且祝安安腦子很聰明,在簽合約的時候她就很仔細的將其瀏覽了一遍,以確其中保沒有解釋異常含糊的條例。
當然,這主要還是為了避免給經紀公司留下可以極端操作的空間。
也幸好是這份小心翼翼,為祝安安留下了一些便利。
繁星天際在修訂的條約的時候卡的比較細,可以說每一條約定下都列了細則!
他們盡可能詳盡的羅列了每一個可能出現的狀況,並給每一種都設定了評判方式以及處理辦法。
而在這其中,就出現了一些小漏洞。
要知道法律這種事,是講究實際證據的。
繁星天際與藝人簽合約的時候,為了籠絡人心,往往會開出很多令人心動的條件。
他們往往會像潛在藝人們承諾一定程度的曝光率,以及許諾藝人,保證會給他們接多少的工作量。
但是,這情況一旦放到了祝安安的身上,就變成了繁星天際違約在先。
因為,他們承諾的每年兩到三部劇根本無法保證,至於三個及以上的代言和上雜誌這些約定,繁星天際顯然也是忘得一幹二淨了。
祝安安早就知道可以利用這一茬告繁星天際,但是奈何她本人的人脈和財力實屬有限,而且自家公司現在越來越奇怪,動不動就有十八線小藝人猝然退圈,不見蹤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