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名死刑犯名叫徐遠雄,是一名地師級領導幹部,是李鐵兵執行死刑的所有罪犯中,級別最高的領導幹部。
徐遠雄原來是市原重型機械廠黨委書記兼廠長。“文革”時,是南江市赫赫有名的一個造反組織的司令。因在兩派爭鬥中站在老幹部一邊,保衛老幹部有功,受到一些老幹部的賞識。後來這些老幹部紛紛被“解放”,結合進市區縣各級領導班子,成為實權人物。徐遠雄自然也得到了重用。
他先是在市機械工業局擔任第三把手,不多久就被派回他原來當工人的一個正局級的大廠――市重型機械廠,擔任了黨委書記兼廠長。市重型機械廠是徐遠雄造反起家的老巢,他回廠任職以後,大肆排除異己,培植親信,任人唯親,結黨營私。原來他在“文革”中擔任造反司令時,當時全廠七千多名職工,幾乎都一邊倒地全部加入了他那個組織。如今他把那些哥們兒都提拔到關鍵的崗位上,把重型機械廠經營成了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在廠裏大搞一言堂。
徐遠雄的所作所為,激起了某些懷有正義感的人的不滿。但是徐遠雄很有一套籠絡人心的辦法,他到重型機械廠後,十分注重增加職工福利待遇,改善職工生活。所以盡管他專橫跋扈、剛愎自用,但在他的主持下,廠裏的產值和利稅三年翻了兩番,職工收入也翻了一番,福利待遇大幅度改善。他上任後建起了二十棟職工宿舍樓,解決了八百戶職工住宿難的問題……所以,他仍然得到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職工的衷心擁戴。
有人偷偷給上級寫信,反映徐遠雄作風霸道的問題,但沒有引起上麵的充分注意。其中,有一名徐遠雄過去的鐵哥們兒寫信反映,徐遠雄在“文革”中,曾經帶人到附近某軍火倉庫搶劫了一批槍支彈藥。這批槍支彈藥,有兩支軍用“五四”手槍、二十支半自動步槍、十支“五三”式自動步槍,還有輕機槍一挺、手榴彈若幹箱,組成了所謂“文攻武衛指揮部”,在兩派武鬥中多次交火。後來收繳武器時,隻上交了其中的一部分,徐遠雄及其鐵哥們兒還私自隱藏了部分槍支彈藥。更令人發指的是,徐遠雄在武鬥中抓住了對立派組織的人,曾經三次在月黑風高的深夜,帶領其鐵哥們兒將人押到南江邊,實施所謂的“槍斃”,先後槍殺四人。其中由他親自開槍殺死一人,指使別人槍殺三人。由於“文革”中各級黨政組織癱瘓,公檢法司法機關被砸爛,這些案子成為了石沉大海的無頭案。加上案件的知情麵十分狹窄,參與三次殺人的當事人,都是徐遠雄的鐵哥們兒,現在又都是他的鐵杆心腹人物,所以他的這些罪孽從未被揭發過。
舉報信從北京的中央信訪部門批轉到公安部,再由公安部首長加批語後轉到省公安廳,然後再由省公安廳領導加批示意見後,由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當時尚未改為刑事警察總隊)派員,會同南江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共同偵破此案。
由於年代久遠,案件的知情麵很狹窄,調查取證的難度很大。了解案情的當事人,有的已經死亡,有的已經退休回外省原籍老家養老去了,有的又不願意作證。為了不打草驚蛇引起徐遠雄的警覺,偵查工作是在十分秘密的狀態下進行的,更增加了調查取證的難度。
李鐵兵執刑之前,在了解徐遠雄罪行時,曾經看到那封舉報信。由於信中所舉報的徐遠雄槍殺對立組織人員的事實,都有具體的時間、地點、參與人員和詳細經過,包括有關當事人當時穿的什麽衣服,講了什麽話,各人都是什麽態度,所以雖然是匿名信,但是所有看到這封舉報信的人,都對所舉報的事實深信不疑。因為如果不是已經發生的真實事情,是不可能有那麽多的具體細節的。
徐遠雄原來是市原重型機械廠黨委書記兼廠長。“文革”時,是南江市赫赫有名的一個造反組織的司令。因在兩派爭鬥中站在老幹部一邊,保衛老幹部有功,受到一些老幹部的賞識。後來這些老幹部紛紛被“解放”,結合進市區縣各級領導班子,成為實權人物。徐遠雄自然也得到了重用。
他先是在市機械工業局擔任第三把手,不多久就被派回他原來當工人的一個正局級的大廠――市重型機械廠,擔任了黨委書記兼廠長。市重型機械廠是徐遠雄造反起家的老巢,他回廠任職以後,大肆排除異己,培植親信,任人唯親,結黨營私。原來他在“文革”中擔任造反司令時,當時全廠七千多名職工,幾乎都一邊倒地全部加入了他那個組織。如今他把那些哥們兒都提拔到關鍵的崗位上,把重型機械廠經營成了針插不進、水潑不進的獨立王國,在廠裏大搞一言堂。
徐遠雄的所作所為,激起了某些懷有正義感的人的不滿。但是徐遠雄很有一套籠絡人心的辦法,他到重型機械廠後,十分注重增加職工福利待遇,改善職工生活。所以盡管他專橫跋扈、剛愎自用,但在他的主持下,廠裏的產值和利稅三年翻了兩番,職工收入也翻了一番,福利待遇大幅度改善。他上任後建起了二十棟職工宿舍樓,解決了八百戶職工住宿難的問題……所以,他仍然得到了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職工的衷心擁戴。
有人偷偷給上級寫信,反映徐遠雄作風霸道的問題,但沒有引起上麵的充分注意。其中,有一名徐遠雄過去的鐵哥們兒寫信反映,徐遠雄在“文革”中,曾經帶人到附近某軍火倉庫搶劫了一批槍支彈藥。這批槍支彈藥,有兩支軍用“五四”手槍、二十支半自動步槍、十支“五三”式自動步槍,還有輕機槍一挺、手榴彈若幹箱,組成了所謂“文攻武衛指揮部”,在兩派武鬥中多次交火。後來收繳武器時,隻上交了其中的一部分,徐遠雄及其鐵哥們兒還私自隱藏了部分槍支彈藥。更令人發指的是,徐遠雄在武鬥中抓住了對立派組織的人,曾經三次在月黑風高的深夜,帶領其鐵哥們兒將人押到南江邊,實施所謂的“槍斃”,先後槍殺四人。其中由他親自開槍殺死一人,指使別人槍殺三人。由於“文革”中各級黨政組織癱瘓,公檢法司法機關被砸爛,這些案子成為了石沉大海的無頭案。加上案件的知情麵十分狹窄,參與三次殺人的當事人,都是徐遠雄的鐵哥們兒,現在又都是他的鐵杆心腹人物,所以他的這些罪孽從未被揭發過。
舉報信從北京的中央信訪部門批轉到公安部,再由公安部首長加批語後轉到省公安廳,然後再由省公安廳領導加批示意見後,由省公安廳刑事偵查處(當時尚未改為刑事警察總隊)派員,會同南江市公安局,組成專案組共同偵破此案。
由於年代久遠,案件的知情麵很狹窄,調查取證的難度很大。了解案情的當事人,有的已經死亡,有的已經退休回外省原籍老家養老去了,有的又不願意作證。為了不打草驚蛇引起徐遠雄的警覺,偵查工作是在十分秘密的狀態下進行的,更增加了調查取證的難度。
李鐵兵執刑之前,在了解徐遠雄罪行時,曾經看到那封舉報信。由於信中所舉報的徐遠雄槍殺對立組織人員的事實,都有具體的時間、地點、參與人員和詳細經過,包括有關當事人當時穿的什麽衣服,講了什麽話,各人都是什麽態度,所以雖然是匿名信,但是所有看到這封舉報信的人,都對所舉報的事實深信不疑。因為如果不是已經發生的真實事情,是不可能有那麽多的具體細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