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誌達當然忘記不了七八年前學校裏發生的那些事。


    隔學校兩公裏的胡家灣,有塊菜地,那是班上的勞動課堂,星期六下午三節勞動課連著上,一個學期也就那麽兩三天,那就是邢毅展示本領的時候。雙腳半蹲,腰杆半彎,雙臂高高舉起,揮舞大鋤頭,翻起大塊黃泥。他在前麵挖坑,女同學就跟在後麵播種,苞穀種也是他從家裏帶來的,每個坑裏限放三粒,多了一顆,他回頭就要撿起來。他手心長了一樣東西,別人生不出來,就是圓圓的繭子。所以老師舉起他的手掌,挨個讓同學們觀看。


    譚誌達也喜歡蹲在地裏,他會找到一條蚯蚓,冷不防放在女同學手心裏,引發她們一陣尖叫,接著是紅著臉追逐和逃跑,那是他比較愜意的時候。


    就在這一驚一嚇的日子裏,譚誌達發現喜歡上了副班長薑夢馨。


    高一時,上麵有高年級的大姐大壓著,薑夢馨的美麗沒有機會展示,到了高二,轉眼間,這朵花就開放了,一下子就亮瞎了他的眼睛。


    那時譚誌達還不是班長,隻是班委,薑夢馨心高氣傲,班委進不了她的眼睛。


    不過這不是什麽天大的難題,對於譚誌達來說,怕的是自己不想幹的事,要想當上班長,付出的隻不過一點手腕,加上些許小恩小惠,然後就是一個學期的時間,這倒還是有點難熬。


    一切如願以償,自認為條件已經達到,譚誌達展開了追求,寫信,寫情詩,叫人送去,或者悄悄放在她書桌裏。


    觀察一段時間,發現薑夢馨並無任何表情,仍然將他如同別的同學以同樣對待,但他早已按奈不住,迫不及待要表白。


    在一個月色晴朗,春意盎然的傍晚,他做好了準備,這天晚自習正好是薑夢馨值日,七點三十分鍾,她會準時來開門。


    譚誌達選定今晚,要以一種特別的突然的羅曼蒂克的方式,與薑夢馨在這裏碰麵。


    他提前十分鍾,悄悄來到大槐樹旁邊,這裏有一排齊腰高的女貞樹,他就藏在後麵,白天已經來這裏測試過,進行了演練,想好了要說的話,要做的事。


    薑夢馨一直守時,起點二十五分必定從這裏走過,那時,四周一片靜寂,沒有任何幹擾,他就那樣走到薑夢馨跟前,把鮮花給她,她不會欣然接受,會向後退,能退到哪裏去?隻能退到那兩邊都是女貞樹的夾角裏,那樣的話……。


    七點二十五分,薑夢馨果然來了,再走三步,就是他的行動範圍了,他從地上撿起花束,弓起了腰,這時大槐樹後麵突然一聲咳嗽。


    薑夢馨停在三步之外,很警惕地問了一聲:“誰?誰在那兒?”


    老槐樹後麵移步出來一個人,手裏拿著書,躲在女貞樹後麵的譚誌達看清楚了,是邢毅。


    邢毅對薑夢馨說:“我來早了,門還沒有開。”


    薑夢馨說:“你真準時。”


    就掏出鑰匙,走在前頭去開門,她們一前一後進去了。


    譚誌達把鮮花扔在樹叢裏,第三個走進去,薑夢馨和邢毅已經坐在自己位置上,開始在看書了,譚誌達惡狠狠地朝邢毅瞪眼,對方低著頭,沒有注意。


    一想起這個事,譚誌達心裏就火冒,以後一有機會,就對他發起致命性的打擊,不這樣不足以發泄內心的憤恨。


    若幹年過去了,山不轉水轉,在這個節點上,這家夥又轉到眼前來了。這回是要來搶奪今天就要到手的果實了,哼!門都沒有。


    譚誌達把杭小凱叫來,說了上堰村那砂石場的事,因為沒有把邢毅弄走,讓其鑽空子,導致如今,提灌站停不下來不說,還搞成了。這個後果,杭世凱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杭世凱滿肚子委屈,連忙解釋:“我回來住院,五天後辦理出院手續,主動要求讓我回去,可是當時,你說算了,會有製裁他的辦法,要我不要管了……”


    “我不是揪住這事不放,我是要提醒你,對這種人要時刻提防,因為他居心不良,時刻惦記著宏達公司,有機會就會橫插一杠子,搞破壞,這不,他又來攪事了。”


    “他想要幹什麽?”


    “你知道的,灣河大橋項目要搞了,我看啊,這也是你一個好機會呢。”


    “什麽好機會,你想讓我去灣河大橋工地呀。”


    “幹這個事,不一定要到工地上去,在家裏就可以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好,那我就進一步說。灣河大橋搞設計方案征集,我們拿出了一個標準的高檔次的方案,毫無疑問,這座橋從設計到施工都在我們的掌控之下。”


    杭世凱睜大眼睛,等著聽下文。


    “我現在要告訴你,這個人跳出來了,不知道他是站在哪一家的立場上,要和我們宏達公司爭一個高下,他以個人的名義,報了一個所謂的設計方案,這樣,審查小組手裏就拿著兩個方案了。”


    “多了一個方案?那就是說,要從兩個方案中選一個?”


    “什麽叫選呀,審查組要搞所謂公平競爭,這是他們的規則,我們沒辦法阻擋,但是,我有辦法讓他們把那個方案廢掉。”


    “你有什麽方法?”


    “很簡單,我們舉報他,就說他方案造假,剽竊,就這麽簡單。”


    “有證據嗎?”


    “那個方案的情況,我全部掌握了,隻要評審小組認真對待,一查就會有證據。”


    “怎麽舉報?打電話?”


    “不行,要給他們製造一點麻煩,知道事情的真相要搞清楚,也不是輕而易舉,得要有點付出。寄一封信去,”


    “那也太簡單了,一張郵票,八分錢。”


    “是呀,別小看這八分錢,卻要讓他們付出成百上千倍的代價。”


    杭世凱頻頻點頭,表示認同。


    譚誌達說:“言歸正傳,這個時候,要你出馬了。”


    “我?我不會寫呀。”


    “剛才我不都說了嗎?需要的話,我再給你複述一遍好了。”


    “可是,我……”


    “不想做?你不是口口聲聲說,希望到最合適的崗位去,為公司發展效力嗎?這個時候,正是公司需要你助力的時候,你不想上前啦?”


    “讓我好好想想。”


    想到一個方法,主動說出來:“我覺得這事,可以不這樣複雜,直接去找小組的人,就說對方的方案是剽竊,不就得啦。”


    “你覺得這樣好,那你去呀。”


    “不不,他們不會相信我的。”


    “這就是你的自信心不強的表現了。你放心我不會這樣做的,這樣有一點不好,他們一定會讓你坐下來,給你做筆錄,要問你很多事,問多了你會臉紅心慌,所以沒必要親自去,還是隱晦一點,想想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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