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一起發財,那三個人就一起去縣城後街求見有名的算命先生史贏才史瞎子。


    那史瞎子接了錢,拇指摁了一下,揣好了,問過姓名年齡,家庭婚姻個人事業狀況,摸過手心手背,從桌子下拿出一本盲文書,四個指頭在紙上撫摸著說:“你們三人合夥辦房地產公司,根據你們的情況,取季得萬的萬,譚永利的利,譚誌達的達,合成公司名稱:萬利達房地產開發股份公司。怎麽樣?”


    “好好好。”三人拍手叫絕。


    譚永利提出在股份後麵加上有限責任四個字。


    譚誌達認為沒必要:“那隻有字麵意義,沒有什麽價值。”


    史瞎子提醒他們:“真正有價值的是三人都簽名壓指紋的協議書,這才具有法律約束能力。”


    季得萬說:“有協議不執行或者指向歪了就是一張廢紙。”


    譚誌達說:“不要緊,到時候後考慮聘請法律顧問。”


    史瞎子說:“還是這位說的在理。”


    離開史瞎子,三人又討論一下分工,敲定了,季得萬為公司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主管對外交往和公共關係事務;譚永利為總經理,主管生產和經營;譚誌達為監事長,主管內部事務和人事工資。


    第二天讓呂秀珍填好表格送去工商局,三天後卻被告知,公司需要改名。去問為什麽,說這個公司已經存在了,不能批兩家同名同姓的公司。


    三人都傻眼了,這到底是怎麽回事?


    打聽仔細了,萬利達這個名稱幾天前就已經被別個登記注冊了。


    三個人你看我我看你,互相埋怨,好端端一件事,因為遲遲不定,猶豫不決,被別人搶先了。


    又去找史瞎子,要他想想辦法。


    史瞎子說:“對與你們三人要辦的事業來說,沒有比這更好的名字了。”


    季得萬說:“就是來問你怎樣想辦法奪過來。”


    “奪?你們憑什麽?”


    “來問你呀?”


    “先說清楚,名稱是給你們定好了的,被人家先使用了,那不能賴在我身上。”


    “我們不賴你,但我們就要這個名字,就請問你要怎樣辦才能拿回這個名稱。”


    “兩個字,花錢。”


    “花錢管用?”


    “有錢能使鬼挑擔,這句話沒聽說過?”


    “怎麽花,花多少?”


    “請師師做主。”


    “既然如此,那我就去摸摸情況。”


    等了一天,三人又趕去了。


    史瞎子說:“醜話先說,我為你們跑路,找人,花錢,你們理應支付,我說的對不對。”


    “你花了多少錢?”


    “花多少錢也不找你們要了。”


    “這就算完啦?”


    “你說的什麽話,就拿著兩句話打發我們啦?”


    “別著急,小年輕人,穩一點好,想要辦大事,那就需要涵養,沉著,懂不懂?”


    “好的,我們聽你講。”


    “公司被人家已經注冊了,不久就要掛牌營業了,看起來呢?”


    “這個時候,你就不要賣關子了,你到底願不願意幫我們這個忙。”


    “我給它們灌了些迷魂湯,找些理由證明他們用這個名字不妥。蠱惑他們把名字轉讓出來。”


    “怎麽說?”


    “經過我的點撥,初步答應可以轉讓。”


    “聽不出來,就是要轉讓費。”


    “轉讓費?要我們再花錢?稀奇囉。”


    “不想聽我說完,那就算了。”


    “聽聽,快說。好家夥,和我你都要耍脾氣呀。”


    “我不知道你的合夥人是這樣,我都勸你……”


    “打住,我們的事你別管,就說這件事。”


    “轉讓費按年頭計算,先辦三年,三年後效果不佳,人家要拿回去。”


    “有這種說法嗎?”


    “三年?不管,先拿過來再說,我知道他的意思,多少錢?”


    “十萬。”


    “也就是說,要定三十年的話就是一百萬。”


    “還是小萬哥聰明。”


    “對方是誰?外地人還是本地人?”


    “這屬於隱私,我不會去問人家,也不能誰便亂說。據我所知,不隻是幹我這一行,好多行業都有這個規矩。是不是?”


    季得萬問:“你們叔侄倆表個態,要不要?”


    譚誌達說:“哼,三年之後,誰知道會發生什麽事?”


    譚永利說:“三年後想幹什麽都可以,可不能壞了這個美好的事業。”


    季得萬說:“不要扯遠了,就一個字,或者兩個字。”


    譚永利堅定說:“幹。”


    季得萬拍了桌子:“幹。”


    “你呢?”兩雙眼睛一起盯住譚永利。


    譚永利深吸一口氣:“我還能說什麽呢?”


    緊接著商討十萬元怎麽劃分。


    季得萬說:“一人三萬三千三百三十三。”


    譚永利說:“那還差一塊呀?”


    譚誌達說:“不要吵,三個人都拿整數。”


    “整數?”


    “就是三萬三千三百?”


    “不是,隻是三萬三千。”


    “那一千塊怎麽辦?”


    譚誌達說:“叫呂秀珍拿。”


    季得萬問:“為什麽?”


    譚誌達說:“吸取經驗教訓,整個過程她都知道,把那三十萬打進銀行,她動作快一點,就不會出問題。”


    譚永利說:“那就先給她多借點,以後多還一點給她。”


    呂秀珍得知,說了:“一千塊錢我墊,也不要你們還了,就算是我加入你們公司,當一個小股東。”


    譚誌達說:“可以。”


    季得萬也說:“同意。”


    譚永利不哼聲。不吭聲就是默許。


    三人分頭去找錢,時間三天。


    三萬多塊錢對於譚永利,一點問題也沒有。


    他到有些擔心侄兒,不知他從哪裏去弄,就看看那女朋友家怎麽樣了。


    兩叔侄想到了一處去了。


    譚誌達打電話給崔雲英。把要成立公司需要注冊資金的事說了。


    “你給你媽說,這隻是給她借,一定會還的。我用我的人格,和職務擔保。”


    崔雲英說:“不知道你們要借多少。”


    “不多,五萬就夠。”


    “我先問一下,看有沒有這麽多。”


    他在電話便守著。


    一會兒打來了:“你在嗎?”


    “我不在還能去哪裏呀。”


    “媽說了沒有那麽多。”


    “沒有五萬?那能有多少?”


    “兩三萬。”


    “行吧,那就三萬,另外兩萬,我去找朋友借。”


    “那,明天你不要走哪點,我給你送來。”


    譚誌達思考著,崔雲英挺起個大肚子,不好好待在家裏,這個時候跑來公司,有意要讓大家看見她,肯定是就是這個用心。


    為了三萬塊錢,自己就要妥協,就要接受崔雲英的唧唧我我,閉上眼睛也就沒什麽,偏偏就閉不上眼睛……想到她的模樣,粗脖子短腿,眼珠子要鼓出來,眼眶陣陣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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