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取保候審手續後,羅小川就回到了上海。


    這幾天,他一直在忙著處理手裏積攢的案子。因為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他已經不能再以律師身份代理案件了,可律師費已經收了,手裏的案子自然不能撒手不管。


    所以,案子能庭外調解的他就調解,不能調解的他就交給所裏的同事代理。如果兩個方法都不行,他就把律師費退還給當事人。


    這天上午,他剛調解完一個案子,就接到了陳默雷的電話,問他有關當初周磊收買那個運輸隊長的事。


    這件事已經過去四年了,而且他也隻是隨口提了一次,陳默雷卻突然對這件事這麽感興趣,這讓羅小川有些疑惑不解,直到陳默雷問起那個運輸隊長的個人信息,他才明白過來,陳默雷是想嚐試一下,看能否從這個運輸隊長身上找到有價值的信息或線索。


    可不巧的是,他對這個運輸隊長幾乎一無所知,別說這個運輸隊長叫什麽名字了,他甚至連這個人都沒見過。要不是那天律所的唐副主任酒後吐真言,他壓根兒都不知道還有這檔子事。


    不過,對他來說,這也不算什麽難事,律師所有律師卷宗,卷宗裏應該有這個運輸隊長的名字,即使裏麵沒有此人的名字,但隻要查出當初那個案件的原告是哪個公司,也就不難打聽到這個人。


    聽羅小川這麽說,陳默雷也就放心了。其實,陳默雷也是死馬當活馬醫,他是實在沒辦法了,才想到了這個運輸隊長,或許這是一個方向也說不定。


    該說的都說完了,陳默雷剛想結束通話,卻聽羅小川突然問道:“你們當地公安機關應該找周磊訊問了吧?”


    陳默雷什麽都沒說,隻是嗯了一聲。


    聽陳默雷的語氣,羅小川便猜到了結果:“他是不是什麽都不承認?”


    陳默雷歎了一聲,說:“你倒是對你這個師弟很了解嘛。”


    羅小川笑了笑,說:“也談不上有多了解,但我知道,他一向心思縝密,做事輕易不會留下什麽把柄。所以,隻要你們沒有確鑿的證據,問了也是白問。”


    他頓了一下,接著說:“對了,還有件事。在離開東州的前夜,穀少康在紫雲閣大酒店定了個豪華包間,為我設宴踐行。當晚,周磊到包間找到我,不僅向我賠罪,還想請我留在東州幫他。


    我知道他是真心挽留我,可我畢竟是他的學長,讓他委身在他的手底下做事,這道坎兒我實在很難邁過去。而且,他的為人處事我也實在不敢恭維。所以,我也就沒答應他。


    後來他離開了包間,我又追了出去。本來我是想偷偷給他錄音的,可他似乎已經對我有了防備。所以,我也沒錄到什麽有用的東西。


    如果您需要的話,我可以把錄音發給您,不過恐怕也幫不到你們什麽忙。”


    話外的意思羅小川沒有明說,但陳默雷知道,羅小川這是想盡可能地將功折罪,畢竟永昌公司案是大案,如果能幫上什麽忙,說不定就能立功減刑。


    既然羅小川是這個態度,陳默雷也樂得成人之美。於是,他便給了羅小川電子郵箱,讓對方把錄音發過來。


    見羅小川這個態度,陳默雷突然想起一件棘手的事,或許羅小川能幫得上忙,便厚著臉皮說:“說到幫忙,我倒真有件事想求你。


    前段時間,我們扣押了永昌公司的16輛工程車,那些工程車雖然有些年頭了,但質量都沒多大問題,都還能用。我們東州是小地方,大宗物品不好拍賣,如果你有認識的人,能不能向他們推薦一下?”


    不出所料,羅小川答應的很痛快,隻聽他說:“當然可以。正好,我以前幫金華的一家工程車租賃公司打過官司,我可以問問他們經理有沒有意向。


    不過我先把話說在頭裏,他如果要競拍的話,出價肯定會很低,很可能隻是最低的起拍價。


    您也知道,從東州到金華起碼得1000公裏,這麽遠的路,光工程車的運費就是一筆不小的開支;況且,生意人都是精於算計的。


    這一點,我相信您能夠理解。”


    陳默雷一聽這事有戲,高興地說:“能理解,能理解。不瞞你說,現在已經是第二次降價拍賣了,可還是沒人競拍,把我給愁死了。這事你要是能辦成,就是幫了我們大忙了!”


    結束通話後,陳默雷把電子郵箱發給了羅小川。


    羅小川的辦事效率很高,當晚就把錄音連同那個運輸隊長的信息一塊兒發了過來。


    陳默雷仔細聽了一遍錄音,裏麵的內容都含糊不清,沒有多大價值,不過那個運輸隊長的名字卻著實讓陳默雷吃了一驚:於煥金,沒想到那個運輸隊長竟然是他!


    看到這個名字,陳默雷心底的謎團一下子全都解開了。


    事到如今,事情的邏輯脈絡已經大致清楚了。


    於煥金原先隻是一家公司的運輸隊長,自然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去開辦岩山煤礦的。所以,他表麵上是岩山煤礦的經理,而實際上卻隻是替人打工,充其量不過是個高級打工仔罷了。


    那麽,誰才是岩山煤礦的實際控製人呢?


    陳默雷推測,這個人應該就是譚文明。這不僅是因為譚文明有足夠的經濟實力,更是因為譚文明和於煥金之間的特殊關係。


    換句話說,譚文明是想通過這種方式把於煥金變成自己的人,把兩人的利益捆綁在一塊。這樣,於煥金便會永遠對當初作偽證的事守口如瓶了。


    至於周磊,他表麵上是譚文明的秘書,實際上卻是譚文明的法律智囊,地位相當於金石集團的法務經理。也正是因為如此,私底下周磊才被稱為周經理。


    當初岩山煤礦之所以敢購買永昌公司被查封的那三輛裝載車,憑的就是那份精心設計的買賣合同,因為從合同內容來看,岩山煤礦頂多也就算是個受騙者。所以,即便法院找上門來,也拿於煥金和岩山煤礦沒辦法。


    如此專業的買賣合同,如果不是一個精通法律的人,是很難設計出來的。


    現在回過頭來想想,那份合同應該就是出自周磊的手筆。這不僅是因為他有這個能力,更因為他有這個膽量。他還在上大學的時候,就能夠想出虛構債務幫父親周景祿逃避執行的計劃,那次,如果不是陳默雷以毒攻毒,用心理戰術瓦解了他的心理防線,恐怕他的計劃早就得逞了。


    不過,不得不承認,這樁裝載車買賣的確是一個近乎完美的計劃。


    因為除了前麵的那份合同作為擋箭牌,在地域上,岩山煤礦也遠離東州,執行局的人很難想到那三輛裝載車會被賣到那麽遠的地方,況且煤礦周邊的路段也沒有監控,很難被追索行蹤。


    有了這雙重條件的優勢,裝載車被賣到千裏之外的岩山煤礦,也就不足為奇了。


    至於三輛裝載車是怎麽偷出來,又是怎麽運到岩山煤礦的。雖然於煥金那邊把責任推得一幹二淨,說煤礦隻負責交錢賣車,其它的事他們一概不管。而廖文昌這邊,又是什麽都不肯承認。但陳默雷心裏卻已經有了答案。


    那三輛裝載車原先被扣押在永昌公司,要把車從裏麵偷出來,是有很大風險的,一不小心就會落個人贓並獲。


    一般來說,這個風險買方是不會擔的,隻能由賣方來擔。所以,偷車的事也隻能是廖文昌去做。


    陳默雷推測,應該是廖文昌從外地雇了個開鎖的,又雇了3個司機。這些人拿錢幹活,然後就離開了東州。


    這是個很聰明的辦法,因為這樣以來,想要找到這4個人幾乎相當於大海撈針,更別說是調查取證了。


    另外,把車運到岩山煤礦的事也應該是廖文昌負責的,而且他肯定還要一路跟著。否則的話,萬一哪個司機半道把車開跑了,那他可就是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大概就是這樣,一方敢賣,一方敢買,一樁買賣就這麽達成了。


    當時,如果不是陳默雷當機立斷,帶隊去了岩山煤礦,找回了那三輛裝載車,執行局恐怕很難跟9家債權公司交代。如果這件事再傳出去,東州法院很可能又要再一次陷入輿論的漩渦之中了。


    一個廖文昌拒執案引出這麽多故事,牽扯到這麽多人,這是陳默雷始料未及的。


    同時,這也讓陳默雷重新認識了譚文明和周磊。


    單是從如何對待於煥金這件事就可以看出,這兩個人就很不簡單。於煥金被他們收買,背叛了原來的公司,必然會被掃地出門。沒了工作,生活也就沒了保障,這就很難保證於煥金日後不會拿作偽證的事沒完沒了地實施敲詐。


    對於這樣一個潛在的危險,兩人沒有視而不見,而是把於煥金拉攏過來,變成自己人,為自己辦事。這樣不僅潛在的危險消除了,自己的人手也增加了,可以說是一舉兩得。


    如此高明的消除潛在危險的手法,可不是任誰都能想出來的。


    同樣的手法,在羅小川離開東州的前夜,周磊趕去挽留,想必也是故技重施,想把羅小川這個潛在的危險也拉入他們的陣營消化掉。


    想到這裏,陳默雷不禁倒吸一口涼氣。


    按照羅小川的說法,周磊跟廖文昌拒執案也有牽涉,那是不是意味著,廖文昌也被譚文明和周磊拉入了他們的陣營?


    本來,一個廖文昌就夠難對付的了。現在,如果再加上一個譚文明和一個周磊,要想執結永昌公司這起大案要案,恐怕就是難上加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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