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中午,完成陳默雷交代的任務後,上官雲和顧曉婷便分道揚鑣。上官雲去了烏鎮度假,而顧曉婷則獨自乘坐高鐵返回東州。


    回到法院後,顧曉婷去向陳默雷交差。


    陳默雷看過查封手續後,滿意地點了點頭:“你坐了大半天火車也累了,先回去休息吧。剩下的事,交給我們了。”


    陳默雷心裏知道,嚴格來說,這次查封實際上是有瑕疵的,因為僅憑現有的證據,隻能證明信麗麗到佳木門業入股時,其提款的帆布包與廖文昌從穀少康那裏提款時的帆布包是同一樣式,還不能證明兩個帆布包就是同一個帆布包。


    也就是說,現有的證據還不足以證明被查封股權的實際持有人就是廖文昌。


    但同時他也知道,此次佳木門業之行很有可能會驚動廖文昌,如果現在不查封,等廖文昌把股權拋售轉移了,就一切都晚了。


    思來想去,他最終還是決定冒這個險。不過,他對自己的判斷有充分的信心,也想好了應對的策略。所以,他覺得這個險值得去冒,大不了最後背個處分。


    由於被查封的股權登記在信春水名下,而信麗麗則是股權的隱名股東。所以,查封裁定書要一並送達給這對父女。


    陳默雷不用想就知道,這次送達注定不會順利。但是,這一趟他必須要跑,這不僅僅因為送達是法律上的必經程序,更重要的是,他還要借這次機會完成一項重要的取證任務。


    自從廖文昌被抓後,信麗麗就搬回了娘家居住。


    下午5點多鍾,陳默雷帶著孔尚武和一名法警趕到信麗麗的娘家。


    信麗麗的娘家在城東的一處小區,名叫風荷苑。


    其實這裏原來並沒有荷花,隻有一片廢棄的魚塘,後來開發商在建設小區的時候,把魚塘擴大了2倍,在裏麵種了荷花,還建了個音樂噴泉。於是,廢棄的魚塘搖身一變,成了現在的荷塘。


    就這樣,開發商拿荷塘做噱頭,給小區起了這樣一個比較詩意的名字。


    陳默雷是第一次來到信麗麗的父親信春水家,他大體掃了一眼,這是一間四室兩廳的房子,室內的裝修陳設雖不比穀少康的別墅那樣富麗堂皇,卻也相當考究。據說,當時買房子和裝修的錢,都是廖文昌掏的腰包。


    從這一點來看,廖文昌當老板當的不怎麽樣,但這個女婿當的還是挺稱職的。


    家裏隻有信麗麗和她父親信春水兩個人。


    剛進小區的時候,陳默雷看到小區花園裏有一群大媽在跳廣場舞,估計信麗麗的母親也在裏麵。


    見到執行局的人,信麗麗一家人都沒有好臉色。


    信麗麗就像見到仇人一樣,沒好氣地說:“你們這次又想做什麽?我丈夫已經被你們送進監獄了,你們還想怎麽樣?難道你們非要整的我們家破人亡才肯罷休嗎?”


    陳默雷懶得跟信麗麗理論,他取出查封裁定書,往客廳的茶幾上一放,說:“你就別費這些唾沫了。我們是來給你們送查封裁定書的,請你們簽個字。”


    查封裁定書?信麗麗愣了一下,拿起裁定書一看,頓時惱羞成怒,指著陳默雷的鼻子大罵:“你們憑什麽查封我爸的股權?你們法院簡直是無法無天!這案子跟我爸有什麽關係?你們還講不講法律、講不講道理了?”


    “對呀,誰給你們權力這麽做的?你們法院就了不起呀?就可以不講王法呀……”信春水也跟著破口大罵。


    利益麵前,這對父女立刻站成統一戰線,一唱一和,聲音格外刺耳。


    “你爸的股權?”陳默雷冷笑一聲:“別裝了!我們已經仔細調查過了,股權是登記在你爸爸的名下,但入股的300萬現金卻是廖文昌的,是他從穀少康那裏提的。


    所以,股權的實際持有人既不是你,也不是你爸爸,而是你丈夫廖文昌。


    這種把戲,我們見得多了,想蒙我們,你還是省省吧!”


    “你胡說!”信麗麗的聲音越來越刺耳:“你憑什麽說股權是廖文昌的?你有證據嗎?你今天要是拿不出證據來,我跟你們沒完!我就不信了,共產黨領導的天下,還沒有說理的地方了!”


    “好呀,你要證據,是吧?那我就給你證據。”陳默雷給孔尚武使了個眼色。


    孔尚武從檔案袋裏翻出一組照片,遞給陳默雷。


    陳默雷手持照片,從容地說:“你還記得吧?今年8月份,廖文昌從穀少康那裏提取了300萬現金,後來他剛返回在齊江租賃的那間門店,還不到半個小時,我們就跟過去了。


    當時,那300萬現金就放在廖文昌開的那輛雪佛蘭的後備箱裏,還沒來得及轉移。廖文昌怕我們發現那300萬現金,就拿菜刀把我們趕跑了。


    然後,你就和廖文昌離開了齊江。再然後,你就以你父親的名義,用那300萬現金入股了佳木門業。


    怎麽樣,還要我說的更詳細些嗎?”


    信麗麗哼了一聲,很不屑地看了陳默雷一眼,說:“編故事誰不會呀?說的跟真的似的,你有證據嗎?有本事拿出來呀。”


    “別急!”陳默雷不慌不忙地把手裏的照片一張一張地擺在茶幾上,說:“照片上的帆布旅行包,你還認識吧?


    從廖文昌在穀少康那裏提走300萬現金,到你帶著那300萬現金去佳木門業入股,你們用的就是這種帆布包。


    穀少康那邊我們已經核實了,他對外放貸,大額的現金借款都是這種帆布包裝錢。你們去找穀少康提錢的時候,也是用這種帆布包裝的。


    當天,你們從穀少康那裏提取了300萬,一共用了3個帆布包。你不是要證據麽,這3個帆布包就是證據,是我們剛剛從佳木門業調取的。


    關於股份的事,我們也找佳木門業的邵經理和會計小沈調查過了,他們全都實話實說了。


    至於他們是怎麽說的,我想,就算不看筆錄,你也應該知道吧?”


    信麗麗把頭一扭,一副滿不在乎的樣子:“我又不在場,我怎麽知道他們說的什麽?再說了,一份筆錄能說明什麽?你們的筆錄是真是假還不一定呢!


    我就一句話,股權是我爸的,你們沒權力查封。”


    陳默雷不禁感慨一聲:“行,都這個時候了,你還嘴硬,我還真是有點佩服你了!


    可惜呀,你再狡辯也沒用,因為我們的詢問過程都有執法錄像,所以我勸你還是別再抱著僥幸心理了。”


    佳木門業的邵經理和小沈是怎麽說的,其實信麗麗早就猜到了,否則法院也不會查封他父親名下的股權。


    但信麗麗跟著廖文昌逃避執行一年有餘,也學了不少本事,更何況涉及價值300萬的股份,她豈會甘心放手?


    她瞪著眼衝著陳默雷說:“有執法錄像又怎麽樣?是,那300萬是我的,可那錢是我的合法財產,既不是偷的也不是搶的,我拿去投資犯法了嗎?我用我爸的名義投資,犯法了嗎?


    我告訴你,你們最好趕緊給我解封了,要不然我跟你們沒完,我要去市裏省裏告你們,市裏省裏管不了你們,我就去北京!我就不信了,法治社會還能由著你們無法無天了!”


    見信麗麗這麽理直氣壯,陳默雷不僅沒有生氣,反而覺得可笑。他輕輕搖了搖頭:“你的錢?據我所知,你一向養尊處優,什麽活都不幹,你哪兒來的錢?你的錢還不是廖文昌給你的?”


    信麗麗哼了一聲,很不服氣地說:“是,我的錢是廖文昌給我的。可那是很早以前給我的,是永昌公司正常經營的時候,廖文昌給我的零花錢。我花不了,就攢起來了。那300萬是我攢了好幾年攢下來的!


    我告訴你,你懂法律,我也懂。這在法律上叫贈與,而且那個時候廖文昌沒有對外債務,他給我錢是完全合法的。我拿著自己合法的錢去投資去賺錢,你們管不著!”


    陳默雷仍是不慌不忙,說:“你的錢你當然可以自由處置,可那300萬根本不是你的錢。”


    他拿起一張照片單手擎著,說:“你好好看看,這3個就是裝那300萬現金的帆布包。廖文昌從穀少康那裏提走300萬現金後,這3個帆布包就一直沒換過,後來你帶著那300萬現金去佳木門業入股,用的也是這3個帆布包。


    所以說,那300萬根本不是你攢的,而是你丈夫廖文昌的隱匿財產!”


    信麗麗看了眼照片,眼神中流露出一絲輕蔑:“3個帆布包能說明什麽?就這個牌子和款式的帆布包市麵上多的是。


    難道單憑這3個帆布包,就能證明我帶去佳木門業的錢是從穀少康那裏提的?就是我丈夫的?真是笑話!”


    陳默雷早料到信麗麗會這麽說,他輕笑一聲:“僅憑3個帆布包是不足以證明什麽,但有一點恐怕你到現在還意識到,這3個帆布包上還有一樣東西。”


    “能有什麽東西?不就是指紋麽。”信麗麗一副有恃無恐的樣子:“指紋這東西我多少也懂一點,指紋的存活期不長,就算帆布包上原來有我和我丈夫的指紋,可過了這麽長時間,早就沒了。


    想拿這個嚇唬我,我勸你也省省吧!”


    陳默雷輕歎一聲,有些感慨地說:“沒想到你懂的還真是不少,可我要說的不是指紋。”


    他頓了一下,繼續說:“我上網查了查,一萬元現金的重量是115克,一百萬現金的重量就是11.5千克,也就是23斤。


    這種帆布包,每個包裝上100萬現金,加上帆布包自身的重量,大概就是24斤。三個帆布包加起來就是72斤。


    這樣的重量,就算拎著一個帆布包也很吃力,而手掌與包帶之間的接觸摩擦,一定會造成手掌表皮細胞的脫落,留在帆布包上。


    你知不知道,表皮細胞裏是有dna的,每個人的dna不同,而且dna是可以長期存留的。


    現在,我們已經把3個帆布包從佳木門業取回來了。如果3個帆布包上既有你的dna,也有穀少康和廖文昌的dna,我剛才所說的一切就都成立了。


    廖文昌的dna公安機關已經有了,穀少康肯定也會配合我們。現在,隻要再有你的dna,這一切就可以驗證了。”


    “你們想提取我的dna?!”信麗麗一下子慌了,不由自主地向後退了兩步:“不行!dna鑒定是刑事案子才用的,我又沒犯罪,你們憑什麽提取我的dna?我堅決不同意!”


    “不用你同意,我們也不用找這個麻煩。”陳默雷說:“你還記得吧,公安機關在調查廖文昌拒執案的時候,曾經把你列為犯罪嫌疑人,你的血樣公安機關早就采集了。


    公安機關采集的血樣,都是要提取dna、加入數據庫的。要提取你的dna,隻需要從公安數據庫裏調取就是了,用不著來征求你的意見。


    我們今天過來找你,就是想看看你的態度。如果你實話實話的話,大家都省事;如果你拒不承認,非要讓走dna鑒定程序,那也行,大不了我們多花點時間、多費些工夫。


    至於到時候的鑒定結果是什麽,其實你我早就心知肚明了,隻是早一天晚一天的事。


    不過,我還是想奉勸你一句,你現在主動坦白來還得急,要是真等到鑒定結果出來了,就一切都晚了。


    現在廖文昌已經進去了,如果你也想進去陪他,我們不攔著。”


    經過這麽一提醒,信麗麗想起來了,她在公安機關接受訊問的時候,的確被采集過血樣。


    當時,負責訊問的民警說,這是例行程序,每個被訊問的人都要采集血樣、指紋和腳印。所以,如果要走dna鑒定程序的話,她是根本攔不住的。


    但信麗麗還是不肯善罷甘休,她眼珠一轉,又變了說法:“錢是我丈夫從穀少康那裏提的,那又怎麽了?那300萬是他借給我的。那筆錢你們又沒查封,他願意借給我,你們管得著嗎?”


    “借給你的?”陳默雷不禁笑出聲來:“廖文昌欠債不還,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卻偏偏有錢借給你!你們兩口子是拿當我們當傻子嗎?這分明是你們合起夥來隱匿財產!”


    “你們不信是吧,好,我給你們看樣東西。”信麗麗轉身走進一間臥室,沒過一會兒,拿著一本離婚證出來,舉在手裏,仿佛舉著一道護身符:“我和廖文昌以前是兩口子,可現在不是了,我們已經離婚了。”


    她攤開離婚證,說:“你們看清楚,這離婚證可是真的,是蓋著民政局印章的。現在我和廖文昌離婚了,不是夫妻了,沒有關係了。


    我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向廖文昌借錢投資、養家糊口,他看在夫妻一場的份兒上,把錢借給我。難道不行嗎?”


    陳默雷接過離婚證看了看,上麵的確蓋著民政局的印章,而且離婚時間還是今年8月份廖文昌在齊江市被發現後的第三天。


    他心道:這兩口子膽子也夠大的,竟然選在那時候回東州辦理離婚手續,也不怕被發現了。不過,想想也對,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連他自己也沒想到廖文昌和信麗麗會來這麽一手。


    信春水看起來比廖文昌還要吃驚,瞪圓了眼睛:“啥?麗麗,你跟文昌離婚了!這事兒真的假的?”


    看來,信麗麗和廖文昌是偷偷離婚的,一直瞞著家人。


    信麗麗把頭一轉,衝著父親使了個眼色:“這事兒你別管,以後我再慢慢跟你說。”


    信麗麗會謊話連篇,這一點陳默雷早就料到了,但離婚的事他著實沒想到,不過,對於陳默雷來說,這根本不算事。


    他把離婚證還給信麗麗:“收起你的離婚證吧。就算廖文昌真把錢借給了你,也是無效的,因為你對永昌公司案是知情的,對廖文昌作為擔保人的事也是知情的。單是這一點,就足以說明你和廖文昌之間的借款是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按照合同法的規定,這種借款是無效的,而且是自始無效。


    所以,你就別拿這張離婚證當護身符了,它根本保護不了你。”


    見信麗麗的臉上透出一絲懷疑,他又說:“不信,你可以去找律師問問。我還是那句話,現在坦白還來得及。該怎麽辦?你自己好好想想清楚!”


    這回信麗麗突然不說話了,她猶豫了一下,轉身又進了臥室。


    過了近20分鍾,她才走出來。這一進一出間,她卻像變了一個人,不僅承認那300萬元是廖文昌隱匿在穀少康名下的,還態度誠懇地承認錯誤,說自己不懂法,請求原諒。


    信麗麗的態度肯定是裝出來的、是迫不得已的,這一點誰都看得出來,但陳默雷並不關心這個,他關心的是300萬元隱匿財產的事終於有了結果。


    據信麗麗說,其實她不是一個人去的佳木門業,而是廖文昌開車載著她去的。因為兩人事先商議好了,她要說自己是瞞著丈夫來的,所以廖文昌自然不能出現。於是,到了佳木門業附近後,廖文昌找了個旅館住下。然後,再由她一個人開車去佳木門業商談入股的事。以信春水的名義入股,是廖文昌出的主意,因為這樣以來,就算她被調查了,廖文昌也有時間去處理股權。至於離婚,則是假離婚,因為這樣以來,至少放在她這裏的財產名義上就跟廖文昌沒有關係了。


    做完信麗麗的筆錄時,天色已經暗了下來。


    雖然信麗麗已經承認了那300萬元是廖文昌的,但陳默雷還是不放心。


    出了信春水家,他立刻給劉明浩打電話,讓他定兩張最早的火車票,盡快和孔尚武趕到佳木門業附近,去找到廖文昌當時住的那家旅館,能掉監控就調監控,沒有監控就給旅館的老板或者服務員做筆錄。


    總之,一定要想法設法搞到廖文昌護送信麗麗去往佳木門業的所有證據。


    陳默雷能想得到,僅憑現有的證據,廖文昌肯定不會承認佳木門業股權之事。


    廖文昌這個人可比信麗麗難對付多了,不僅心思縝密,而且是典型的不見棺材不掉淚。這一點,從入股這件事就看得出來。


    入股佳木門業時,廖文昌完全可以利用穀少康的賬號向佳木門業銀行轉賬,但他沒這麽做,而是帶著現金去的。因為銀行轉賬會有記錄,一旦借名辦卡的事被查到了,他在佳木門業的股份就會立刻暴露。


    相反,線下的現金流動就不一樣了,調查起來不僅費時費力,還不一定有結果,是最安全的。


    如果現在直接去見廖文昌,廖文昌肯定會頑抗到底。他會說,僅憑現有的證據隻能證明他和信麗麗都碰過那3個帆布包,而其他人的筆錄都隻是一麵之詞,沒有其它證據佐證,甚至還有可能是在被威逼利誘下說出來的,不足以證明被查封的股權是他的。


    所以,隻有用證據將廖文昌的行動軌跡串聯起來,廖文昌才會無話可說,接來下對股權的處置才能順利進行。因次,這項取證工作必須要早做,而且要做紮實。


    也隻有這樣,被查封的股權才能盡快處置,才能盡快為9家債權公司挽回損失。


    返回法院的路上,孔尚武見陳默雷皺著眉頭,似乎是有心事,便想跟他聊天,好讓他放鬆一下:“陳局,你看出來了吧,那個信麗麗肯定是找了個狗頭軍師,而且還是個半吊子。你猜猜看,那個半吊子是誰?”


    陳默雷顯然沒心思猜謎,直接問孔尚武:“是誰?”


    孔尚武嘿嘿一笑:“我猜呀,八九不離十是那個老莫。”


    “你是說那個自稱律師、整天就知道吹牛的法律工作者?”提到那個老莫,陳默雷不禁一笑:“如果吹牛上稅的話,估計他早就傾家蕩產了。”


    “你太小瞧他了,他會的可不止是吹牛!”孔尚武繪聲繪色地說:“那貨忒不地道,不僅賺昧心錢,還坑人呢。


    你知道吧,民一庭的嶽淩雲庭長就讓他坑過。


    當時,嶽庭在工業園區當庭長。有一次,嶽庭審理一起合同糾紛,判決原告敗訴。原告收到判決書後,第二天就跑到法庭,指著嶽庭的鼻子,質問他為什麽收了錢還讓他輸了官司,直接把嶽庭給問懵了。


    後來,嶽庭一問才明白,是那個老莫搗的鬼。老莫是原告的代理人,他跟原告要了3000塊錢,說是打點法官用,結果卻把錢裝進了自己的腰包。


    再後來,司法局去調查老莫,老莫死不認賬,硬說是錢已經給嶽庭了。


    一開始,原告還不相信嶽庭,後來打聽了好幾個人,知道了嶽庭的品行,這才相信了。


    不過,原告那3000塊錢最後還是沒要回來,還是便宜了老莫。”


    陳默雷頭一回聽到這事,吃驚地問:“竟然還有這種事,我怎麽一點兒都不知道?”


    孔尚武歎了一聲,說:“嶽庭那人你又不是不知道,受了委屈從來都不說。我這還是去年國慶節的時候跟他一塊吃飯,他喝多了,才說出來的。這世道呀,哼,什麽人都有。”


    這時,窗外突然刮起一陣淩冽的北風,裹挾著片片枯葉在空中肆意飛舞。


    陳默雷望著窗外,不禁觸景生情地說:“是呀,這世上總有些醜惡,就算再大的風也吹不走、吹不散的。”


    聽到陳默雷的感慨,孔尚武心裏一陣尷尬。本來他是想聊聊天,讓陳默雷放鬆一下的,沒想到這一聊倒好,陳默雷的心情不僅沒有放鬆,反倒變的多愁善感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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