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這麽早就耕地啊,您那幾畝地那幾個孩子已經幫您耕完了,您會家再睡一會準備到私塾上課吧!”說話的是村頭的是村子裏德高望重的老漢張老頭,老頭身上穿著一身短打麻布衣服,上麵的補丁證明了這件衣服應該已經穿了很多年了。他口中的王先生,卻並不屬於這個時代,王曉在這個時代生活了快半年了,才在過往的客商嘴裏知道,如今是據自己那個時代一千多年的唐朝!準確的說是初唐時期,因為李世民上個月才登基,而自己生活的地方,正是後世的山西省。
這裏是李氏一族發跡的地方,雖然各路反王征戰廝殺許久,但王曉如今生活的地方出了男丁少了一點,卻也算是太平。不過身為後世語文老師的王曉,清楚的知道,唐初貞觀年間,並沒有想象之中那麽的太平,先不說突厥南侵,光是貞觀年間的戰亂,就足以令大部分的人膽寒了!
自大王曉知道了自己生活的時代,就知道如果自己想要安安穩穩的活下去,那麽必然是要走功名這條路的。不然光是唐朝的府兵製,就足以將王曉這個文弱書生送進戰場廝殺的煉獄!
王曉本是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實習教師,本科畢業的他因為家裏的原因,在自己所在的初中找了一個實習老師的工作,雖然工資不高,但家境還算不錯的王曉,也算是安安穩穩。至於為什麽會來到這個時代,則完全是因為王曉自己比較作死了,上大學的時候王曉就很羨慕別人騎著摩托車風馳電掣的,後來考了個摩托車駕照之後,自己也借錢買了一輛,結果才開沒幾天,因為下雨路滑,直接撞在一輛車的後麵,醒來就出現在這裏了,還好那個時候天下已經趨於平靜,村子裏的人收留了王曉,並且見王曉知書達理,就將一間沒人的房子送給了王曉,並且給王曉入了官籍。
從小生活在城市裏的王曉自然不知道如何耕地,索性因為語文老師的緣故,對繁體字都十分的清楚,毛筆字因為自己喜歡的原因,也寫得不錯,便以教村子裏孩子的方式,換取一些糧食。
“大爺,如今天下太平,我輩讀書人,當報效國家,恐怕是在此處呆不久了!”張老頭自然早有準備,他自大發現王曉一直在向收取山貨的客商打聽時事,就知道王曉有了出仕的打算,畢竟王曉這樣文人,終究是不適合一輩子紮在土地裏。
“此事,老漢我早就已經知道了,張家村這種小地方卻是留不住以這樣的蛟龍,想走便走吧!”王曉聞言滿臉的秀紅,本以為自己打聽消息的事做的天衣無縫,沒想到竟然早早地被老漢看出來了。
“這是村民為你湊下的三百文錢,雖然不夠你進京趕考,但若是省吃儉用,到長安想來是沒有問題的!”王曉已經跟著村裏的老漢進過一次城了,雖然不清楚具體是山西哪裏,但離長安想來也不會太遠,更何況王曉穿越來的時候,自己每天上班背著的小包也在。
小包裏麵本來有一部手機,自己上課的教材,家裏的鑰匙,一套準備當做獎勵發給學生的水晶吊墜,以及一個打火機和幾盒煙。手機自然是已經丟到不遠處的小河裏麵了,教材也被王曉用來燒火了,因為這兩樣已經超過了這個時代所有人的理解,而且也難以解釋王曉的身份,自然是早一點銷毀早好!煙嘛雖然王曉省吃儉用的,但還是在這半年裏麵陸陸續續的抽掉了,如今隻剩下打火機、水晶吊墜、鑰匙和皮質的背包。
三百文銅錢雖然不多,但對於這樣的小村子來說,已經基本上是所有人一個月都難以打獵賺到的錢了,這個時代的錢的消費能力那真是高到了一定程度,一文錢基本上能夠買兩個大包子,或者一碗麵條了,一石的糧食差不多才不到60文,一石的糧食怕是夠王曉吃足足一個多月的了,可見這三百文錢的重量!
“大恩不言謝,等一日王曉功成名就,自當報答!”王曉狠狠的跪在地上,給老漢磕了一個頭,然後在站起來。在小村子生活的這半年,王曉一直都在接受村民的照顧,尤其是這麽張老漢,平時打獵攢下的錢基本上都是用來買過冬的衣物的,雖然現在才7月左右,但已經是村民相對艱苦的時候了。
王曉走的時候背著自己背包,一個人都沒有告訴,但那些王曉僅教了半年的學生和父母,還是準備了不少的幹糧送了王曉一程,雖然是唐初,但還是有不少的土匪之類的存在,不過在李家根基的山西,卻還是太平許多。所以王曉自己一人趕路,村民也沒太過於擔心,王曉揮淚別過村中父老,一人踏上了前往長安的道路。
第一站自然是王曉之前來過的小城,城中不過萬餘人,但已經是周邊不小的城鎮了,基本附近的村落的村民都靠這座小城來出售自己的山珍野味,順便采購一些生活必需品。
王曉在小城並沒有直接前往長安,因為王曉還另有打算,雖然王曉在後世是一個語文老師,但對於唐朝的科舉考試的範圍卻沒有明確的認知,王曉頂多算是一個識字的文盲,畢竟後世的教育和如今的教育實在是沒有什麽共同點,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儒家那些經典了,但王曉也隻知道【論語】那四部罷了!
若是想要成為一個能夠保護以及的官員,那麽科舉便不是王曉的第一選擇,唐初官員的更新速度實在是快,畢竟一言不合就有可能惹上什麽事端,丟了自己的小名,唯一安穩的便是有爵在身了。不過唐朝的爵位十分的珍貴,非軍功不輕受,若是想要以最快的速度成為李二眼前的紅人,那麽必須要按照李二的愛好來了。
李世民要說最喜歡的自然是書法,這一點天下皆知,而王曉的毛筆字因為家裏的原因,也是練了近20年的,雖然稱不上什麽書法大家,但對於李二想來是沒有什麽問題!書法便成為了王曉打開第一步的不二法門,可三百文無論如何都是不夠王曉在長安開一間賣字的店,所以隻能找一間當鋪,看看自己從手機上扣下來的屏幕,能買幾個錢了。
雖說打算典當手機屏幕,但王曉卻沒有穿著村民送的那一身衣服,而是專門找了一家布店,買了一身青色的儒服。雖說儒服並不精美,甚至連一點的裝飾都沒有,但這個時代的讀書人還是有很大的方便的。
“老板,當東西!”王曉不卑不亢的走進當鋪,然後直接坐到老板的身前,用茶壺給自己倒了一杯水。
“這為先生,不知您打算典當些什麽?”老板見王曉一身富家公子的做派,自然是不敢怠慢,雖說小城之中的那幾個紈絝老板都爛熟於胸,但對於眼前這個陌生的公子,卻不敢有絲毫的怠慢。
“先說說你這小店有多少錢,不然爺的東西,你這還真當不起!”王曉一臉的桀驁,完全將自己腦補成了一個來自長安的富家公子。
“小店乃是皇室的當鋪,雖說地處偏遠,但您卻不必擔心!”王曉聞言算是放下心了,雖說掌櫃的說是皇室的當鋪,但王曉近當鋪之前可是觀察過的,這裏頂多是晉陽李氏一族哪個不知名的人開的,雖說也是李氏一族,但絕對算不上什麽皇室,不過是老板為安自己的心說的托詞罷了。
“本公子自長安來,路過你這小城,沒想到還能碰到皇室的當鋪,如今便放心了,諾!拿去估價吧!”王曉裝作漫不經意的將手機屏幕扔到掌櫃的手裏,若不是知道手機屏幕沒有那麽容易碎,王曉才不敢這麽扔!不過王曉的做派卻令老板認定了這位爺是長安來的,畢竟小城之中哪有這份做派的,小城之中除了那幾位,哪還有如此皮膚白皙雙手沒有一絲的繭子的公子?
“霍......爺!您這物件怕是西域而來的琉璃鏡子吧,此物小店怕是吃不進啊!”老板看清了自己手中的手機屏幕,也是一驚,這個時代大唐是沒有玻璃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西域胡商帶過來的,但那也隻是一些小塊的琉璃吊墜或是珠子罷了。像王曉手中這塊手機屏幕,已經能算是稀世珍寶的範疇了!
“說個你能給的最高價,本公子要是高興,便當給你了!”雖然王曉知道自己手中的這塊手機屏幕十分的珍貴,若是在大城市當掉,絕對比在這小城當掉要值錢,但誰讓王曉現在沒錢呢?
“嗯......公子,小店頂多能給您一千貫,小店隻有這麽多錢了!”老板也是一臉的無奈,畢竟在老板眼裏這東西若是在長安或是洛陽,絕對能夠買到數千貫的高價,而且還趨之若鶩!
“哼!加五百貫,本公子就當給你了,可惡的小賊!”王曉說完這話,掌櫃的立刻又腦補了長安來的貴公子因為城中小賊丟了錢袋,隻能暫時當掉隨身寶物的劇情。
“這......好吧!不知公子您是活當還是死當!”
“活當,月餘便可,等到本公子回了長安,自然有奴仆贖回去!”王曉說的理直氣壯,但心裏已經樂開花了,本來王曉根據這個時代的錢的價值,估計自己這手機屏幕能夠當一百多貫已經是極限,但沒想到掌櫃的竟然直接翻了十倍!雖然心中驚喜萬分,但王曉還是強忍住又抬了五百貫,因為他看出這還不是掌櫃的極限,畢竟是晉陽李氏族人開的店,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就這麽點錢的!
“好!小三子,黑色琉璃鏡子一麵,作價一千五百貫,活當一月!公子,提前說好,若是您一個月後贖回去,就得一千七百貫了!”
“哼!本公子知道,這便開當票給錢吧!本公子還著急回長安呢!”
掌櫃的安頓王曉喝了一會寡淡的茶水,然後就將幾十兩黃金,以及一些銀兩和幾貫錢放到了王曉的麵前,這老板也算是聰明,知道王曉一人拿不走那麽多的錢,竟然知道換算成黃金和銀兩。
王曉將黃金和銅錢順手裝進背包,然後隨手拿了一點銀兩扔到搬錢過來的小二手裏,然後頭也不回的離開了當鋪,王曉覺得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再來這間當鋪了。
這裏是李氏一族發跡的地方,雖然各路反王征戰廝殺許久,但王曉如今生活的地方出了男丁少了一點,卻也算是太平。不過身為後世語文老師的王曉,清楚的知道,唐初貞觀年間,並沒有想象之中那麽的太平,先不說突厥南侵,光是貞觀年間的戰亂,就足以令大部分的人膽寒了!
自大王曉知道了自己生活的時代,就知道如果自己想要安安穩穩的活下去,那麽必然是要走功名這條路的。不然光是唐朝的府兵製,就足以將王曉這個文弱書生送進戰場廝殺的煉獄!
王曉本是一個大學剛畢業的實習教師,本科畢業的他因為家裏的原因,在自己所在的初中找了一個實習老師的工作,雖然工資不高,但家境還算不錯的王曉,也算是安安穩穩。至於為什麽會來到這個時代,則完全是因為王曉自己比較作死了,上大學的時候王曉就很羨慕別人騎著摩托車風馳電掣的,後來考了個摩托車駕照之後,自己也借錢買了一輛,結果才開沒幾天,因為下雨路滑,直接撞在一輛車的後麵,醒來就出現在這裏了,還好那個時候天下已經趨於平靜,村子裏的人收留了王曉,並且見王曉知書達理,就將一間沒人的房子送給了王曉,並且給王曉入了官籍。
從小生活在城市裏的王曉自然不知道如何耕地,索性因為語文老師的緣故,對繁體字都十分的清楚,毛筆字因為自己喜歡的原因,也寫得不錯,便以教村子裏孩子的方式,換取一些糧食。
“大爺,如今天下太平,我輩讀書人,當報效國家,恐怕是在此處呆不久了!”張老頭自然早有準備,他自大發現王曉一直在向收取山貨的客商打聽時事,就知道王曉有了出仕的打算,畢竟王曉這樣文人,終究是不適合一輩子紮在土地裏。
“此事,老漢我早就已經知道了,張家村這種小地方卻是留不住以這樣的蛟龍,想走便走吧!”王曉聞言滿臉的秀紅,本以為自己打聽消息的事做的天衣無縫,沒想到竟然早早地被老漢看出來了。
“這是村民為你湊下的三百文錢,雖然不夠你進京趕考,但若是省吃儉用,到長安想來是沒有問題的!”王曉已經跟著村裏的老漢進過一次城了,雖然不清楚具體是山西哪裏,但離長安想來也不會太遠,更何況王曉穿越來的時候,自己每天上班背著的小包也在。
小包裏麵本來有一部手機,自己上課的教材,家裏的鑰匙,一套準備當做獎勵發給學生的水晶吊墜,以及一個打火機和幾盒煙。手機自然是已經丟到不遠處的小河裏麵了,教材也被王曉用來燒火了,因為這兩樣已經超過了這個時代所有人的理解,而且也難以解釋王曉的身份,自然是早一點銷毀早好!煙嘛雖然王曉省吃儉用的,但還是在這半年裏麵陸陸續續的抽掉了,如今隻剩下打火機、水晶吊墜、鑰匙和皮質的背包。
三百文銅錢雖然不多,但對於這樣的小村子來說,已經基本上是所有人一個月都難以打獵賺到的錢了,這個時代的錢的消費能力那真是高到了一定程度,一文錢基本上能夠買兩個大包子,或者一碗麵條了,一石的糧食差不多才不到60文,一石的糧食怕是夠王曉吃足足一個多月的了,可見這三百文錢的重量!
“大恩不言謝,等一日王曉功成名就,自當報答!”王曉狠狠的跪在地上,給老漢磕了一個頭,然後在站起來。在小村子生活的這半年,王曉一直都在接受村民的照顧,尤其是這麽張老漢,平時打獵攢下的錢基本上都是用來買過冬的衣物的,雖然現在才7月左右,但已經是村民相對艱苦的時候了。
王曉走的時候背著自己背包,一個人都沒有告訴,但那些王曉僅教了半年的學生和父母,還是準備了不少的幹糧送了王曉一程,雖然是唐初,但還是有不少的土匪之類的存在,不過在李家根基的山西,卻還是太平許多。所以王曉自己一人趕路,村民也沒太過於擔心,王曉揮淚別過村中父老,一人踏上了前往長安的道路。
第一站自然是王曉之前來過的小城,城中不過萬餘人,但已經是周邊不小的城鎮了,基本附近的村落的村民都靠這座小城來出售自己的山珍野味,順便采購一些生活必需品。
王曉在小城並沒有直接前往長安,因為王曉還另有打算,雖然王曉在後世是一個語文老師,但對於唐朝的科舉考試的範圍卻沒有明確的認知,王曉頂多算是一個識字的文盲,畢竟後世的教育和如今的教育實在是沒有什麽共同點,唯一的共同點就是儒家那些經典了,但王曉也隻知道【論語】那四部罷了!
若是想要成為一個能夠保護以及的官員,那麽科舉便不是王曉的第一選擇,唐初官員的更新速度實在是快,畢竟一言不合就有可能惹上什麽事端,丟了自己的小名,唯一安穩的便是有爵在身了。不過唐朝的爵位十分的珍貴,非軍功不輕受,若是想要以最快的速度成為李二眼前的紅人,那麽必須要按照李二的愛好來了。
李世民要說最喜歡的自然是書法,這一點天下皆知,而王曉的毛筆字因為家裏的原因,也是練了近20年的,雖然稱不上什麽書法大家,但對於李二想來是沒有什麽問題!書法便成為了王曉打開第一步的不二法門,可三百文無論如何都是不夠王曉在長安開一間賣字的店,所以隻能找一間當鋪,看看自己從手機上扣下來的屏幕,能買幾個錢了。
雖說打算典當手機屏幕,但王曉卻沒有穿著村民送的那一身衣服,而是專門找了一家布店,買了一身青色的儒服。雖說儒服並不精美,甚至連一點的裝飾都沒有,但這個時代的讀書人還是有很大的方便的。
“老板,當東西!”王曉不卑不亢的走進當鋪,然後直接坐到老板的身前,用茶壺給自己倒了一杯水。
“這為先生,不知您打算典當些什麽?”老板見王曉一身富家公子的做派,自然是不敢怠慢,雖說小城之中的那幾個紈絝老板都爛熟於胸,但對於眼前這個陌生的公子,卻不敢有絲毫的怠慢。
“先說說你這小店有多少錢,不然爺的東西,你這還真當不起!”王曉一臉的桀驁,完全將自己腦補成了一個來自長安的富家公子。
“小店乃是皇室的當鋪,雖說地處偏遠,但您卻不必擔心!”王曉聞言算是放下心了,雖說掌櫃的說是皇室的當鋪,但王曉近當鋪之前可是觀察過的,這裏頂多是晉陽李氏一族哪個不知名的人開的,雖說也是李氏一族,但絕對算不上什麽皇室,不過是老板為安自己的心說的托詞罷了。
“本公子自長安來,路過你這小城,沒想到還能碰到皇室的當鋪,如今便放心了,諾!拿去估價吧!”王曉裝作漫不經意的將手機屏幕扔到掌櫃的手裏,若不是知道手機屏幕沒有那麽容易碎,王曉才不敢這麽扔!不過王曉的做派卻令老板認定了這位爺是長安來的,畢竟小城之中哪有這份做派的,小城之中除了那幾位,哪還有如此皮膚白皙雙手沒有一絲的繭子的公子?
“霍......爺!您這物件怕是西域而來的琉璃鏡子吧,此物小店怕是吃不進啊!”老板看清了自己手中的手機屏幕,也是一驚,這個時代大唐是沒有玻璃的,基本上都是一些西域胡商帶過來的,但那也隻是一些小塊的琉璃吊墜或是珠子罷了。像王曉手中這塊手機屏幕,已經能算是稀世珍寶的範疇了!
“說個你能給的最高價,本公子要是高興,便當給你了!”雖然王曉知道自己手中的這塊手機屏幕十分的珍貴,若是在大城市當掉,絕對比在這小城當掉要值錢,但誰讓王曉現在沒錢呢?
“嗯......公子,小店頂多能給您一千貫,小店隻有這麽多錢了!”老板也是一臉的無奈,畢竟在老板眼裏這東西若是在長安或是洛陽,絕對能夠買到數千貫的高價,而且還趨之若鶩!
“哼!加五百貫,本公子就當給你了,可惡的小賊!”王曉說完這話,掌櫃的立刻又腦補了長安來的貴公子因為城中小賊丟了錢袋,隻能暫時當掉隨身寶物的劇情。
“這......好吧!不知公子您是活當還是死當!”
“活當,月餘便可,等到本公子回了長安,自然有奴仆贖回去!”王曉說的理直氣壯,但心裏已經樂開花了,本來王曉根據這個時代的錢的價值,估計自己這手機屏幕能夠當一百多貫已經是極限,但沒想到掌櫃的竟然直接翻了十倍!雖然心中驚喜萬分,但王曉還是強忍住又抬了五百貫,因為他看出這還不是掌櫃的極限,畢竟是晉陽李氏族人開的店,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就這麽點錢的!
“好!小三子,黑色琉璃鏡子一麵,作價一千五百貫,活當一月!公子,提前說好,若是您一個月後贖回去,就得一千七百貫了!”
“哼!本公子知道,這便開當票給錢吧!本公子還著急回長安呢!”
掌櫃的安頓王曉喝了一會寡淡的茶水,然後就將幾十兩黃金,以及一些銀兩和幾貫錢放到了王曉的麵前,這老板也算是聰明,知道王曉一人拿不走那麽多的錢,竟然知道換算成黃金和銀兩。
王曉將黃金和銅錢順手裝進背包,然後隨手拿了一點銀兩扔到搬錢過來的小二手裏,然後頭也不回的離開了當鋪,王曉覺得自己這輩子都不會再來這間當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