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楠楠第一眼見到陳曉天的時候就特別喜歡他。


    陳曉天這個人長得還算不錯,但是三觀和腦子可能不太好。


    他之所以更喜歡夏楠楠而拋棄原主的原因是因為夏楠楠可以滿足他結婚以前做某些事。


    而原主不行。


    原主認為,夫妻之間應該要做的事,必須要結婚之後才能做。


    對於這件事,陳曉天明示暗示了很多次,原主都拒絕了。


    因此當夏楠楠主動投懷送抱的時候,陳曉天自然就選擇了與夏楠楠在一起。


    彼時,夏宇已經拿到了汪菲菲名下百分之三十的遺產。


    而剩餘的百分之七十,汪菲菲留給了她的女兒,也就是原主。


    有關於財產分配的問題,是在汪菲菲死了之後,她的私人律師宣布的。


    雖然汪菲菲很愛夏宇,但是有關於夏宇做的那些事,她也是略知一二。


    她沒有想過自己會死,但一般擁有這種家產的人,都會提前立好遺囑。


    好在有這份遺囑,原主才能擁有百分之七十的遺產。


    但是也正是因為這份遺囑,讓原主丟了性命。


    夏宇對於汪菲菲所立下的遺囑相當的不滿意,他覺得自己才是理應要拿到百分之七十遺產的那個人。


    他的女兒最多隻配拿到百分之三十。


    夏宇便以父親的身份,讓原主把那百分之七十的遺產交出來。


    原主自然不同意交,雖然那是自己的親生父親,但是原主也知道他父親是個什麽德行的人。


    可夏宇哪裏是善罷甘休的人,為了錢,別說是親生女兒,就算是親生老爹,他也沒有任何情麵可講。


    夏宇為了讓原主能夠交出百分之七十的遺產,拿走原主所有身份證明,不給她一分錢把她從a市市中心丟到了郊區。


    並且交給了一個專門壓榨‘廉價勞動力’的黑心商人手裏。


    夏宇給了原主選擇,隻要原主乖乖的交出汪菲菲那百分之七十的遺產,她就可以繼續回到夏家當她的小公主。


    畢竟,汪菲菲那百分之三十的遺產也足夠原主花一輩子了。


    如果是正常的情況下,按照原主的性格應該會妥協才對。


    但是,原主隻要是想到她的未婚夫陳曉天和夏楠楠兩個人做出那種事,她就沒辦法讓自己和夏楠楠能夠同處在一片屋簷下。


    最終,原主沒有妥協。


    在‘廉價勞動力’的黑心商人手下工作,就代表著沒有任何平等可言。


    每一項工作付出的努力和得到的回報大概都是一百比一。


    在這裏麵的人大部分都是被拐到這座城市,並且被拿走了身份證明。


    在那裏的工作,並不是每一件都很容易,至少很多工作是需要一定的門檻。


    原主一般選擇的都是比較大眾的工作,例如——


    去工地搬磚。


    或者……


    洗衣服,洗盤子。


    隻不過,原主自己怎麽說也是從小在無比優越的環境裏長大,不僅沒做過什麽體力活,還是個十足的千金小姐。


    正是因為這樣,原主的體質也沒有那麽好,在工地了幾次磚,身體就吃不消了。


    再一次烈日當空照射之下,原主暈倒在滾燙的紅磚之上,便再也沒有醒過來。


    這就是原主,可笑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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