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據上風的一方主動罷手,提議和談,總是會受到歡迎的,這一次也不例外。現在山門前的形式已經變成了二對二,劍士對劍士,巫師對巫師,梅菲斯無法擊敗伊斯塔,而瓊恩自度也未必能勝過那個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更何況對方的手上,還有那樣一枚至高神器等級的戒指。


    “世界上的神器雖然多,戒指類型的卻極少聽說,何況還是這麽厲害的貨色……回頭要找個圖書館查查看。”


    這個問題且丟到一邊,先解決眼前的麻煩再說。伊斯塔的意思其實很簡單,大家萍水相逢,往日無怨近日無仇,沒必要打生打死。剛才已經切磋一場,難分勝負,既然如此何不各走各的路,互不幹涉的好,就當這事情沒發生過。


    所謂“難分勝負”,其實是客氣的說法。這裏是對方的主場,占盡了天時地利,本身實力強勁,又持有那等強力神器,真要動起手來,瓊恩和梅菲斯應該是敗多勝少。就算把凜她們都叫進來,也未必就能穩操勝券——說實話,那個叫思思的白袍女孩手指上的黃金戒指,瓊恩著實忌憚得很。神器他也不是沒見過,奧沃的藏寶庫裏就有七八件,但能夠與之相比的,那是一件都沒有,就連蘭森德爾教會的聖物黎明之石,恐怕都要遜色半籌。瓊恩和梅菲斯兩人身上,也頗有幾件價值不菲的魔法裝備,但全都加起來價值隻怕還比不上那枚戒指的十分之一。


    基於這種現實考慮,對於伊斯塔的提議,瓊恩其實是很讚成的,他本來就不太願意管這種閑事。就算眼前的這兩人觸犯了什麽律法,犯了什麽罪,反正沒惹到自己頭上。那又何必幹涉。如今對方願意罷手言和,那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問題地關鍵,還是在梅菲斯身上,她若堅持,那瓊恩也隻好和她保持統一立場。


    令他出乎意料的是,梅菲斯稍作考慮,沒有立刻拒絕,卻反過來提出了一個條件。


    “你們為什麽設這個幻境囚禁法警?”她問。“我希望知道整個事情的緣由,然後再做決定。”


    瓊恩有些詫異,梅菲斯的言下之意,其實便是說如果對方能夠給出“合理”的解釋,她便會放棄幹涉,不再插手,這可不符合她聖武士的身份。但到底兩人相處久了,彼此心有默契,轉念一想也就明白過來。


    以對麵這兩人展現出來的實力。又事先在此埋伏,真要殺掉那幾個法警,其實是輕而易舉。毫不為難。但他們卻寧可在這裏設下幻境,如此大費周章,隻為了把人困住幾天。就剛才的戰鬥來說,對方明明已經占了上風,卻在最後關頭主動罷手言和——從這些跡象上來看,對方並非窮凶極惡之輩,行事溫和,處處留有餘地。之所以會引來法警追捕,隻怕內有隱情,也未可知。畢竟這世界上法官判錯案,警察抓錯人地事情,也是時有發生的。


    聽到這個要求,那位叫思思的白袍女孩不置可否,朝伊斯塔望去。顯然以他的判斷為準。伊斯塔猶豫片刻,點頭應允。


    事情需要從三天前說起。


    據伊斯塔說,他們兩人自北方的安姆帝國而來,此行是打算前往卡麗珊旅遊,偶然路過塔格村。在那裏借宿。次日準備啟程時,撞上了一件事情。


    原來就在那一日。有一位費郎羅公爵大人正好帶著隨從郊遊,經過塔格村。


    說起這位費郎羅公爵,在泰瑟爾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算起來還是皇室旁係,昔日帝國分裂割據的時候,有近二十多位“諸侯”,他是其中之一,勢力雄厚足以排名前三。後來萊茵頓女皇起兵平叛,朗費羅公爵率先響應,第一個投效麾下,在以後的戰爭中也屢立功勳。帝國複歸統一之後,他又識趣地交出所有軍隊,辭去政府職位,回家養老安度晚年。對於這樣的功臣,女皇自然不能虧待,賞功酬爵,倍加榮寵,一應爵位、封地,包括曆史上享有地各種貴族特權,全都予以保留,並以法令的形式加以確認。塔格村,便是朗費羅公爵的封地之一。


    朗費羅公爵年事已高,又深諳激流勇退之道,整日隻是悠閑遊獵,賞花飲酒,倒也並無什麽欺壓百姓、橫征暴斂之舉,口碑還算不錯。他經過塔格村,見這裏風景秀麗,一時興起便暫且歇馬,打算住上半日,村民們倒也並不驚惶,氣氛祥和。


    然而就在此時,出了一件事情。


    村中有一對青年男女,兩情相悅,正準備舉行婚禮。公爵大人也被作為貴賓邀請參加,當然也就見到了新郎和新娘——然後麻煩就來了,公爵大人看上了新娘……


    若是普通人,遇到這種情形,也隻能感歎有緣無分,恨不相逢未嫁時,轉身默默走人。朗費羅大人是堂堂公爵,世襲貴族,自然不會這麽差勁。但直接強搶民女,那卻也是觸犯律法地。公爵大人苦惱不已,然後在身邊人的提醒下,想起了自己原來還擁有一項特權可以行使。


    初夜權!


    按照泰瑟爾帝國曆史上一份古老的法令,領主對於他封地裏的所有新娘,是享有“初夜權”的,通俗點說,就是臣民們結婚的時候,領主有權占有新娘的初夜。這自然是一種野蠻權力,萊茵頓女皇統一帝國之後,在提爾教會的推動之下,議會已經頒布法令,廢止了“初夜權”——但朗費羅公爵不受此限,因為根據另外一份法令,他在自己的封地之內,保留了“所有的貴族特權”。


    也就是說,朗費羅公爵依舊擁有“初夜權”,隻要他願意,便可以享用封地中所有新娘地新婚第一夜。


    當然,這隻是理論上擁有的權力,實際上公爵大人並沒有當真行使過,也沒這個必要。想想也知道,以他公爵之尊,身邊的美麗女子要多少有多少,整日整夜享用不盡,忙都忙不過來,哪有空理睬。說得不客氣點,治下百姓大多是農夫,常年勞作風吹日曬,以絕大多數新娘的容貌水準而論,就算白送給公爵大人,他隻怕也敬謝不敏,寧願推脫掉。時間一長,大家早就把這茬給忘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總是有例外地,村女之中,也會有美人,至少讓公爵大人一見鍾情。而權力這東西又不像武器,隻要擁有它,就算幾十年上百年不行使,它也是不會生鏽的。


    就這樣,公爵大人被新娘的美貌所吸引,決定有生以來第一次行使初夜權,而村民們自然不幹——事實上,大部份村民都已經根本不記得還有這回事了。雙方衝突起來,朗費羅公爵畢竟是曾經親曆戰陣的人物,身邊的隨從雖然隻有幾個,卻也都是昔日地親衛精銳,要對付這些手無寸鐵地村民,那是輕而易舉的事情,壓根就沒有懸念。


    如果沒有意外地話,公爵大人的心願是能夠順利得償的……然而正如吟遊詩人的故事所說那樣,意外總是會發生的。


    伊斯塔和思思當時也在村中,遇見此事便出來插手。一戰之下,公爵大人落荒而逃,狼狽回到自己的城堡。受此屈辱,他自然是雷霆震怒,隻是手中已經沒有兵權,沒法派軍隊去把村莊給平了,於是便告上了達勞瑪城的高級法院。法院於是派出了法警,前來抓捕嫌犯。


    作為伊斯塔和思思而言,既然插手了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他們倘若要一走了之的話,應該也沒人能抓得住,但那些村民不免就會有麻煩。伊斯塔預料到朗費羅公爵不會善罷甘休,便在這必經之路上讓思思設下了法術陷阱,將這幾名法警給困住了。


    “原來如此。”


    事情說到這裏,基本情況已經清楚。從法理上說,朗費羅公爵是在行使他的正當權利,相對應的,村民們就有乖乖交出新娘的義務。而伊斯塔和思思兩人,自然更是要依法懲戒的暴徒了——整個邏輯無懈可擊。但要論情理,即便是梅菲斯,也沒辦法說伊斯塔和思思做錯了什麽。


    麻煩出現了。


    聖武士應該恪守律法、維護善良,在大多數情況下,這兩者並不衝突,但有些時候卻也是完全對立的。便如現在,倘若梅菲斯要堅持站在法律的立場,那就應該幫助法警抓捕伊斯塔和思思兩人,保障朗費羅公爵大人順利行使他的特權,但這顯然和“善良”背道而馳。


    她沉吟著,然後提出一個問題。


    “你們打算怎麽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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