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微山下,匈奴大單於悲傷地看著這蒼穹籠罩著寬廣雄渾的大地,草原上衰草連綿到天涯,無邊無際,偶爾有一兩棵樹孤零零地聳立在遠方,讓廣袤的大地更加蒼涼、雄渾。
天氣越發的冷了,北方的寒流襲來,不僅讓人咬緊牙關,勒緊衣襟領口,也讓齊腰深的牧草折伏倒地,遠遠看上去像是波浪一般向前湧去,泛著白光。曾幾何時熱鬧的匈奴王帳,如今卻是一片死寂,除了天空無數的禿鷲,動物已經蹤跡難尋,放眼看去,除了尚未燃燼的衰草和滿地的牧民死屍,別無它物,這讓天地增添了幾分悲壯的氣氛。
這個冬天對於北匈奴來說卻是一個災難冬天!
大單於此時欲哭無淚。剛剛傳回來消息,這支漢軍輕騎像鬼魅一樣神出鬼沒,在草原上到處殺人放火。截止到十二月底,王庭所屬的各個部落有一大半失去了牲畜,被毀掉了牧場,他現在一籌莫展,嗷嗷待哺的各部落牧民如何才能度過這個漫長的冬季?
想起那個魔神一樣的漢將,他殘酷無情,永遠像毒蛇一樣在你最薄弱的地方致命一擊。此刻依然讓這裏的每一個匈奴人不寒而慄,“李同”這個名字就像一個魔咒一樣,深深刻在僥幸逃脫的大單於心裏,一輩子也不能忘懷。大草原的冬天太過漫長,風一天緊似一天,寒意也一天寒過一天,大單於知道,這將是一個漫長的冬季。
李同的玄甲騎仍在狩獵。躲開了匈奴大軍的追擊,他又一次渡過了甘微河,搶在更大的寒流到來之前,抵達金微山下。剛開始的時候,他將人頭視作自己的戰利品,在割過數千隻左耳作為戰功的憑證之後,他放棄了這種毫無意義的行為,沒有人能記得他和他的手下共殺過多少人。曠野中到處都可以看到白花花的人骨,李同的劫掠讓草原的傷口繼續在流血。
現在的匈奴人把他稱作魔王,他活躍在草原的任何一個角落,他的玄甲騎無處不在。整整兩個月的時間,李同兢兢業業的重複著這一次次殺戮,似乎他這輩子唯一地職責就是讓草原繼續流血,讓草原牧民們放牧時也要提心吊膽,讓河流飄浮的每一隻死羊成為牧民們的大敵。
這個寒冷的冬季,饑餓將成為草原牧民們唯一的敵人,但也是最可怕的敵人。包括莫博德在內,玄甲騎還活著的每一個戰士對自己的首領佩服的五體投地。年輕的李同校尉仿佛天生就是一個好獵人,又比獵人冷酷無情,整個大草原就是他的狩獵場,忽東忽西、忽南忽北的戰術讓匈奴人防不勝防。
當匈奴人聚集起大軍來清剿時,李同帶著他們已經逃至數百裏之外,當匈奴人停下來想要休整的時候,李同忽然又出現,狠狠地咬上一口,永不知疲倦。那些散居在草原各個角落地牧民成了玄甲騎無情殺戮的最佳獵物。
一個避風的山岰裏,李同懶洋洋的躺在鋪著厚厚茅草的地上,又高又密的草叢讓風在這裏變得小一些。他咬著一根草莖,笑著道:“怎麽,弟兄們都累壞了吧?”
“的確如此!”莫博德點點頭,承認道,“不過校尉大人若是決定全軍繼續留下來,諸位兄弟自不會皺一下眉頭。隻是這天氣越來越寒冷了,雖然我們有最好的防寒裝備,但凍傷的兄弟越來越多,非戰鬥減員將會影響戰力。”
李同坐起身來。看了看橫七豎八躲在草叢中的手下。雖然他們都在閑聊著,聞聽這邊的動靜。都齊刷刷地轉過頭來,側耳傾聽。他們地臉上雖然有加厚的細羊絨的麵罩和羊皮手套,但一個個臉上和手上都凍得臉色發黑,爛得不成樣子了,甚至流起了黃水。三個月的戰鬥,包括他自己在內,每一個人都接受了這大漠上最嚴酷的風霜洗禮,李同從他們每個人堅毅的表情之下看到最柔軟的東西在閃動著——大家想家了!
“我們在此已經近三個月了,從離開哈密城至今已經半年了。連戰馬都換過了無數回,是到了回家的時候了!”李同有些疲憊地歎道,“兄弟們都辛苦了,就是猛虎也有打盹歇息的時候。待我軍回師,本校尉為爾等向朝廷請功。”
“嗷……嗷……”
幸存下來的六百將士情不自禁地歡呼著。玄甲騎自哈密北進襲擾草原時,卻遠不止這些人,但戰爭是殘酷的,你在成為獵人的時候,也可能會成為對手的獵物。萬裏轉戰,什麽情況都有可能碰到。一次次的戰鬥中,總會有人永遠地留在這裏,與草原同眠。此時此刻,他們想著回家。
實事求是的講,剛開始時作戰並非一帆風順,李同在起初遇到一些挫折,並吃了一些經驗不足的苦頭之後,大家變得越發的成熟。憑借著日益嫻熟的戰術,默契的配合,越往後不幸戰死的袍澤就越來越少,如今這六百多位將士個個是精英,他將自己和他的手下都錘煉成草原上最難以對付的狼群。看到麾下的狼群也念家了,李同自己也更加感到了疲憊。
“校尉,我軍什麽時候回師?”新任斥候營軍候阿隆木湊過來,頂著一臉的凍瘡,問道,“好想野狼穀的火炕啊,好想再吃一碗熱騰騰的哈密拉麵!”
“嗬嗬,這兩天就走。天越來越冷了,現在整個草原冰雪覆地時,足跡難掩,行軍困難,匈奴人被打怕了,現在大多都聚攏在一起。我軍的收獲越來越難,不如就趁現在回師吧。”李同笑著拍拍阿隆木的肩膀,跳起來說道,“不過,我們不能就這麽回去,我們還需要給匈奴人點上一把火。”
玄甲騎軍士將火把燃了起來,騎著戰馬奔出了老遠,順著風勢將火把扔到了草地上。齊腰深的衰草是最容易燃著的東西,此時的北風一陣緊似一陣地刮著,風助火勢,火助風勢,點點星星之火,眨眼間成了燎原之勢,那千萬條火舌竟相飛一般地向南呼嘯延伸著,不曾駐足一刻。
離離原上草,
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
春風吹又生。
李同看著草原上燎原的火勢,默念著這唐朝才有的詩文,心中感慨萬千。他明明知道來年春天,草原上仍然會是百草盎然,但他仍然覺得這樣做很值得。這顯然不是他們在整個秋天頭一次幹這種縱火燎原的事情,草原上凡是那些地表光禿禿有野火燒過的地方,都是李同他的玄甲騎到過的地方。六百男兒躍上戰馬,帶著無盡的征塵和滿滿的收獲,再一次深入茫茫的戈壁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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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時的西域範圍包括後世的新疆及與之山水相連的蔥嶺(即今帕米爾高原)以西,直到中亞的巴爾喀什湖一帶。
這裏有著沙漠、雪山、綠洲,時而長風漫卷、飛沙走石,時而萬裏寂靜。牧人的炊煙嫋嫋升起,直接雲天,駝鈴響過,這片大地又複天地開辟時的蒼涼。玄甲騎在金微山大殺四方,破壞草場的消息已經傳遍了整個西域,引起了匈奴各部的同仇敵愾。
大單於一聲令下,整個北匈奴開始行動起來,他們的斥候四處出擊,封鎖了天山南麓,尋找著這支給匈奴人沉重打擊的漢朝孤軍。可是他們注定失望了,等匈奴人重新組織起來,咬牙切齒的要尋仇的時候,這支漢軍突然間就像雲霧一樣消失在茫茫戈壁,仿佛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為了保存實力,李同帶領著玄甲騎並沒有走原路回哈密,而是反其道而行,他們越過沙漠戈壁,翻過冰凍雪封的蔥嶺,曆盡艱辛萬苦來到了大宛國(今費爾幹納盆地)。這裏是中亞的一個富裕之邦,人口數十萬,有七十餘城鎮,盛產汗血寶馬。大宛國名義上還屬於大漢屬國,實際上已經臣服了匈奴,還成了莎車國的附庸。尤其是王莽之亂後,大宛再也沒有派出使節向漢朝進貢了。
費爾幹納盆地盆地東部高1,000公尺以上,向西徐緩傾斜,至庫賈恩時海拔315公尺,邊緣是光禿的低丘陵地帶。從山上流下的許多溪流穿行於丘陵之間,灌溉著連綿不斷的肥沃綠洲,盆地中央是布滿鹽堿灘和沙丘的亞賈萬(yazyavan)草原。屬大陸性氣候,冬季不太冷,夏季炎熱,降水量很少,尤以盆地西部最幹燥。主要河流為錫爾(syr)河,沿盆地北緣而流。是一個過冬的好地方。
經過萬裏征戰,玄甲騎如今師老兵疲急需休整。李同上輩子曾經多次自駕遊來過烏茲別克斯坦,比較熟悉這裏。翻越蔥嶺後,他就按圖索驥,憑著記憶尋找沙漠綠洲飲馬湖的位置。雖然時過境遷,但他們欣喜的在這荒漠中找到了這個不算太大的綠洲,這裏人跡罕至,隱蔽在山穀之間,水草肥美,真是一個不錯的休整地。
眾人紛紛下馬,簇擁著李同來到飲馬湖畔,遠處蔥嶺綿延不絕,山腳下,大漠青天,水碧沙明,水鳥在葦海裏起起落落,雜花生樹,胡楊林黃葉如染,臨長風,讓人有長嘯如歌的衝動。
經過這段日子的征戰,眾將士對李同的武功和謀略真是佩服極了,更加令人驚奇的是,這位年輕的校尉不僅醫術高明,為大家的生命提供了保障,更加難得的是他還仿佛是個活地圖,總是能在茫茫大漠中,為大家找到最好的棲身之地,有了那個六分儀導航,玄甲騎自出征以來,從來沒有迷過路。
眾人對著眼前的湖光山色感慨了一番後,不用軍官吩咐,士兵們非常自覺的安營紮寨,埋鍋造飯。沒多久,熱氣騰騰的飯菜就端了上來。經過漫長的行軍,爬冰臥雪這麽久,一頓熱乎乎的飯食下肚,每個人舒服得直哼哼,仿佛是來到了天堂。
正在大家享受著這難得的閑靜時,遠方山穀中響起轟隆隆的聲音,如天鼓雷鳴,震得地麵都顫動起來。眾人循聲望去,一群野馬從湖沼對岸的山穀中奔出來,足足有數百匹之多,遠遠看去,隻見對岸鬃鬣飛揚,嘶聲如龍,馬蹄揚起漫天黃沙,遮天蔽日。
“天馬!”身為馬背上的民族,曾經的匈奴人莫博德對馬極為鍾愛。當看到數百匹野馬奔騰而來,忍不住尖叫起來。
李同也驚歎道:“噤聲!別驚動了它們!早聽說西域大漠有天馬出沒,奔走如飛,尋常難得一見,原來傳聞是真的。快快快!都蹲下來,別嚇跑了他們。”李同向後揮揮手,眾人屏住呼吸伏低了身子,藏身蘆葦叢中,偷偷向對麵觀看。
李同判斷這群野馬是到湖沼飲水的,據說天馬生性機警,一旦有個風吹草動,立刻遠遁。馬群越來越近,一匹赤色天馬跑在最前方,額高九尺,鋒棱天成,耳似竹批,鬣鬃飛揚如燃燒的紫色火焰,足不踐沙,若乘雲而奔。李同瞪大了眼睛,死死盯住那匹領頭的天馬,拳頭攥緊,眸中似有烈焰騰騰而生。
莫博德發現李同神情有異,問道:“家主,你想抓它?”李同沒有說話,拳頭攥得更緊,眼光更加火熱。
“不好,不好。”莫博德搖搖頭,說道:“論及天下名馬,第一當推大宛的汗血馬,日行千裏,飛鳥難及。家主若喜歡,等到了大宛國我們就好好的搶一把,到時候隨便你挑。不過這匹馬就算了,它是天上的神馬下凡,不是家主你可以覬覦的。再說野馬野性難馴,並不適合作戰啊!”
李同微微一笑,戲謔道:“不試試怎麽知道?”
莫博德瞪大眼睛,半天都合不攏,猶豫了半響,才結結巴巴的說道:“家……家主,你……你不是開玩笑吧?這太危險了!”
李同收起了笑容,認真道:“我喜歡那匹頭馬。想試試!”
“這……這……”
“這”了半天,莫博德幹脆閉上嘴巴,幾年相處下來,他發現李同這家夥很特別,總有些莫名其妙的堅持。一旦他有了決定,卻是九頭牛都拉不回來。
馬群跑到湖邊停下,赤色天馬昂首長嘶,馬群俯首聳耳,有次序地分散開來,衝入湖沼中飲水。赤色野馬並不急著喝水,而是高昂馬首,衝上沙丘,眼如銅鈴,警惕地注視著四周。等馬群喝足水後,它這才不慌不忙地走下沙丘,優雅地邁入湖沼,一直往裏走,直到湖水過膝才停下來,長嘶一聲,將頭慢慢伸入湖水中。
李同輕聲讚歎道:“天馬之王,果然不同凡響啊!”
莫博德直翻白眼,他自小生活在草原,什麽樣的好馬沒有見過?若是看不出這匹馬的不同凡響,簡直是侮辱他的智商。他也認出來了,對麵的這些馬群才正是真正的汗血寶馬。
李同的玄甲騎幾乎人人對這群馬很感興趣,一連幾天,李同親自帶著莫博德藏在葦叢裏偷窺馬群,漸漸摸清它們活動的規律。在赤天馬的帶領下,這群野馬每天巳時從山穀中奔出,沿著固定的路線到湖沼邊飲水,然後散布於湖沼草甸上吃草。酉時離開,而赤天馬每日飲水的位置幾乎都分毫不差。
莫博德見李同幾乎每天都躲在葦叢裏這麽偷看,什麽也不說,終於忍不住問道:“家主,你準備一直看下去嗎?若是神馬這麽容易抓到,那些大宛人為何還費盡心機將五色母馬放到山下呢?放棄吧!這實在太難了。”
李同沒出聲,他知道莫博德說的什麽事。據說大宛國境內高山上有神馬出沒,其行如飛,而且嗅覺靈敏,如果發現周圍有異味,立刻會逃之夭夭,根本捉不到。為了得到好馬,大宛人於是將五色母馬放到山腳下,讓神馬與母馬相處,再將受孕的母馬帶回,生下的後代稱為“天馬子”,也就是漢武大帝不惜兩次派兵遠征大宛國才得到的汗血寶馬。李同此刻並沒有五色母馬,也不能長時間在這裏停留,大宛人的做法不適合他。
見李同仍然不願放棄,莫博德忽然神秘笑道:“家主,你知道當初那個向漢武大帝獻馬的暴利長是怎麽捉到天馬嗎?”
李同點點頭,這事就發生在西漢時的敦煌郡,已經成了當地人津津樂道的一個傳奇。他曾經在敦煌待了幾個月,怎麽可能不知道?據說暴利長也是個流放到敦煌屯田的囚犯,他發現一群野馬經常到一處水窪裏飲水,其中一匹神駿如龍。這家夥很聰明,就用泥土做了一個假人,手持馬籠頭與韁繩站在水邊。時間一長,馬群對假人失去了警惕。等時機成熟了,暴利長則代替假人,手持馬籠頭與韁繩站在水邊。等那匹天馬過來飲水時,趁其不備捉住了它。
想起這個故事,李同笑笑,依舊沒說話,他不會塑假人,這個方法雖好,但對他也不適用,而且他也沒有那麽充裕的時間。
新的一天來臨。李同將一條用牛皮編織的繩子係在身上。這種牛皮繩細長柔韌,擰成繩子結實無比,這次出征帶了很多。像往常一樣,馬群準時衝出穀口,向湖沼奔來。湖麵上的薄霧還沒完全消散,蘆葦和野荷若隱若現,恍如仙境。李同用刀削了一截蘆葦管,銜在嘴裏,像魚一樣遊進水裏。
莫博德見李同下水,大驚失色道:“喂,家主,你要幹什麽?你會凍壞的!”
李同做個噤聲的手勢,身子往下一潛,整個人都沒入水中,春寒料峭,湖水冰冷刺骨,李同似乎根本不怕冷,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就潛入水中,湖麵上隻留寸許長的半截兒葦管緩緩向對岸移去。莫博德瞪大眼睛,手死死捂住嘴巴,唯恐自己忍不住叫出聲來。
葦管漸行漸遠,消失在薄霧之中。莫博德很害怕,湖麵這麽寬,水又深,李同一直沒有露麵,不會淹死吧?李同憑感覺在水下一直往前遊,這些年,他發現自己的身體一直在發生微妙的變化,這具身體不光是力氣越來越大,而且記憶力超群,更加難得的是,他無意中發現自己像老毛子一樣特別耐寒,很難被凍傷。這幾天他背著別人偷偷試著下水了幾次,確信不會搞錯方向和位置。
上輩子李同自小就熟識水性,是如假包換的“浪裏白條”,這具身體也繼承了這個能力,這麽一個小湖對他而言根本算不上什麽。潛到天馬平時飲水的地方,李同把立在水中的一根葦管拔出來。這根葦管是幾天前插下的。野馬很機警,一點兒蛛絲馬跡都可能驚動它們。它觀察得很仔細,對於這根忽然多出來的葦管,天馬除了最初有些驚疑不定,幾天下來已經習以為常,而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李同靜靜地伏在水底,身上纏了一些水草,從水麵望去,就是一大團隨波搖曳的綠藻。
時間一點點過去,終於等到野馬群來到湖邊,像往常一樣飲水。莫博德舉著望遠鏡,看到紅色野馬跳進湖水,慢慢向裏走,莫博德躲在對岸的葦叢裏,臉色通紅,心髒如同擂鼓咚咚直響,此刻連氣都喘不過來。幾乎分毫不差,紅色野馬站在了經常飲水的地方,那根葦管就在它身子右側不足兩尺處,它仰首長嘶一聲,又把頭低下來,伸進水裏,對那根葦管視而不見。
刺啦,一道白亮亮的水柱衝天而起,群馬皆驚。說時遲,那時快,一個矯健的身影破開水花,穩穩落在野馬背上。雙腿像鐵鑄一般夾緊馬腹,胳膊摟緊馬頸,熟練地將牛皮繩套上去,打了一個繩結。紅色野馬暴怒,脖頸高高仰起,一縱身就衝上湖岸,仰天長嘶一聲,似驚雷乍落,前蹄騰空,人立而起。
李同勒緊馬頸,雙腿再次夾緊馬腹,整個人像狗皮膏藥一樣死死貼在馬背上。野馬上躥下跳,沒有甩下李同,更為暴怒,再次長嘶,前蹄尚未落下,馬臀向上猛掀,後蹄騰空而起,原地飛起兩團沙霧,聲勢駭人。
群馬群驚恐萬狀,四下散開,又不約而同向山穀裏逃去。
野馬一立一踢都沒能奈何李同,馬首高高仰起,聲似龍吟,撒開四蹄,如一道紅色閃電射向大漠深處。這匹野馬的速度極快,全力奔馳起來猶如騰雲駕霧一般。李同隻覺得耳邊風聲呼呼,眼前除了一望無際的蒼黃,什麽都看不清。
他可不想被這野馬帶入沙漠深處,兩膀子抱住馬頸一較勁,這力量何止千鈞,野馬頓時喘不過氣來。野馬愈發狂躁,拚命掙紮著繼續保持著驚人的速度,不料從一座沙山上衝下來時,前蹄忽陷,淩空摔出去,把沙丘砸出一個大坑。李同頓時被巨大的衝擊力扔出去,也摔得頭昏腦漲。
一翻身,看到野馬就跌在身邊不遠處,他吐掉嘴裏的沙子,爬起來猛躥過去,把天馬死死壓在地上。右臂夾住馬頸,收緊。左肘抵住馬喉,狠壓。野馬雙瞳血紅,嘶聲咆哮,張嘴就咬,卻被李同死死勒住脖子,根本夠不著。
漸漸的,野馬的兩個鼻孔漲大,吹得沙塵彌漫卻是出氣多,進氣少,不大工夫,狂踢的鐵蹄慢慢癱軟下來。眼見著這匹野馬就要窒息而亡,李同放開壓迫,迅速套好轡頭,野馬掙紮著重新站起來,它抖抖數尺長的鬃毛,馬頭向天長嘶如龍,拚命的掙紮跳躍,可根本無法掙脫轡頭束縛。
它又踢又踹,張嘴撕咬這個可惡的人類。但迎來的是李同毫不客氣的反擊,李同會把它重新放倒在地,用雙臂扼住馬脖子,每一次都幾乎讓野馬窒息。幾個回合的較量下來,野馬害怕了,它的聲音由高轉低,狂暴和不甘漸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溫馴與臣服。
等它徹底的安靜下來,李同走過去,野馬舔舔李同的手,又抬頭與他對視良久,漸漸的低下高傲的頭顱。李同拿出水袋,喂天馬喝水。水不多,他自己可以忍住不喝,但馬跑了這麽久,又出這麽多汗,不可以不飲。
趁歇息的工夫,李同仔細打量這匹野馬,隻見它高大威猛,頎項如龍,鬃鬣披拂,長尾垂地,渾身上下猶如火炭,沒有一根雜毛。雙瞳金色,明亮有神,宛似清可鑒人的湖水,每一塊肌肉都透出爆炸般的力量。
拍拍馬的額頭,李同滿意極了,雖然非常疲憊,但覺得這番辛苦真是太值了!遠遠的聽到由遠至近的馬蹄聲和莫博德他們的呼喚,李同不再磨蹭,翻身騎上野馬,示意它返回湖沼之地。
野馬仰首長嘶,馬鳴聲在空曠的大漠中回蕩,久久不歇……
(未完待續)
天氣越發的冷了,北方的寒流襲來,不僅讓人咬緊牙關,勒緊衣襟領口,也讓齊腰深的牧草折伏倒地,遠遠看上去像是波浪一般向前湧去,泛著白光。曾幾何時熱鬧的匈奴王帳,如今卻是一片死寂,除了天空無數的禿鷲,動物已經蹤跡難尋,放眼看去,除了尚未燃燼的衰草和滿地的牧民死屍,別無它物,這讓天地增添了幾分悲壯的氣氛。
這個冬天對於北匈奴來說卻是一個災難冬天!
大單於此時欲哭無淚。剛剛傳回來消息,這支漢軍輕騎像鬼魅一樣神出鬼沒,在草原上到處殺人放火。截止到十二月底,王庭所屬的各個部落有一大半失去了牲畜,被毀掉了牧場,他現在一籌莫展,嗷嗷待哺的各部落牧民如何才能度過這個漫長的冬季?
想起那個魔神一樣的漢將,他殘酷無情,永遠像毒蛇一樣在你最薄弱的地方致命一擊。此刻依然讓這裏的每一個匈奴人不寒而慄,“李同”這個名字就像一個魔咒一樣,深深刻在僥幸逃脫的大單於心裏,一輩子也不能忘懷。大草原的冬天太過漫長,風一天緊似一天,寒意也一天寒過一天,大單於知道,這將是一個漫長的冬季。
李同的玄甲騎仍在狩獵。躲開了匈奴大軍的追擊,他又一次渡過了甘微河,搶在更大的寒流到來之前,抵達金微山下。剛開始的時候,他將人頭視作自己的戰利品,在割過數千隻左耳作為戰功的憑證之後,他放棄了這種毫無意義的行為,沒有人能記得他和他的手下共殺過多少人。曠野中到處都可以看到白花花的人骨,李同的劫掠讓草原的傷口繼續在流血。
現在的匈奴人把他稱作魔王,他活躍在草原的任何一個角落,他的玄甲騎無處不在。整整兩個月的時間,李同兢兢業業的重複著這一次次殺戮,似乎他這輩子唯一地職責就是讓草原繼續流血,讓草原牧民們放牧時也要提心吊膽,讓河流飄浮的每一隻死羊成為牧民們的大敵。
這個寒冷的冬季,饑餓將成為草原牧民們唯一的敵人,但也是最可怕的敵人。包括莫博德在內,玄甲騎還活著的每一個戰士對自己的首領佩服的五體投地。年輕的李同校尉仿佛天生就是一個好獵人,又比獵人冷酷無情,整個大草原就是他的狩獵場,忽東忽西、忽南忽北的戰術讓匈奴人防不勝防。
當匈奴人聚集起大軍來清剿時,李同帶著他們已經逃至數百裏之外,當匈奴人停下來想要休整的時候,李同忽然又出現,狠狠地咬上一口,永不知疲倦。那些散居在草原各個角落地牧民成了玄甲騎無情殺戮的最佳獵物。
一個避風的山岰裏,李同懶洋洋的躺在鋪著厚厚茅草的地上,又高又密的草叢讓風在這裏變得小一些。他咬著一根草莖,笑著道:“怎麽,弟兄們都累壞了吧?”
“的確如此!”莫博德點點頭,承認道,“不過校尉大人若是決定全軍繼續留下來,諸位兄弟自不會皺一下眉頭。隻是這天氣越來越寒冷了,雖然我們有最好的防寒裝備,但凍傷的兄弟越來越多,非戰鬥減員將會影響戰力。”
李同坐起身來。看了看橫七豎八躲在草叢中的手下。雖然他們都在閑聊著,聞聽這邊的動靜。都齊刷刷地轉過頭來,側耳傾聽。他們地臉上雖然有加厚的細羊絨的麵罩和羊皮手套,但一個個臉上和手上都凍得臉色發黑,爛得不成樣子了,甚至流起了黃水。三個月的戰鬥,包括他自己在內,每一個人都接受了這大漠上最嚴酷的風霜洗禮,李同從他們每個人堅毅的表情之下看到最柔軟的東西在閃動著——大家想家了!
“我們在此已經近三個月了,從離開哈密城至今已經半年了。連戰馬都換過了無數回,是到了回家的時候了!”李同有些疲憊地歎道,“兄弟們都辛苦了,就是猛虎也有打盹歇息的時候。待我軍回師,本校尉為爾等向朝廷請功。”
“嗷……嗷……”
幸存下來的六百將士情不自禁地歡呼著。玄甲騎自哈密北進襲擾草原時,卻遠不止這些人,但戰爭是殘酷的,你在成為獵人的時候,也可能會成為對手的獵物。萬裏轉戰,什麽情況都有可能碰到。一次次的戰鬥中,總會有人永遠地留在這裏,與草原同眠。此時此刻,他們想著回家。
實事求是的講,剛開始時作戰並非一帆風順,李同在起初遇到一些挫折,並吃了一些經驗不足的苦頭之後,大家變得越發的成熟。憑借著日益嫻熟的戰術,默契的配合,越往後不幸戰死的袍澤就越來越少,如今這六百多位將士個個是精英,他將自己和他的手下都錘煉成草原上最難以對付的狼群。看到麾下的狼群也念家了,李同自己也更加感到了疲憊。
“校尉,我軍什麽時候回師?”新任斥候營軍候阿隆木湊過來,頂著一臉的凍瘡,問道,“好想野狼穀的火炕啊,好想再吃一碗熱騰騰的哈密拉麵!”
“嗬嗬,這兩天就走。天越來越冷了,現在整個草原冰雪覆地時,足跡難掩,行軍困難,匈奴人被打怕了,現在大多都聚攏在一起。我軍的收獲越來越難,不如就趁現在回師吧。”李同笑著拍拍阿隆木的肩膀,跳起來說道,“不過,我們不能就這麽回去,我們還需要給匈奴人點上一把火。”
玄甲騎軍士將火把燃了起來,騎著戰馬奔出了老遠,順著風勢將火把扔到了草地上。齊腰深的衰草是最容易燃著的東西,此時的北風一陣緊似一陣地刮著,風助火勢,火助風勢,點點星星之火,眨眼間成了燎原之勢,那千萬條火舌竟相飛一般地向南呼嘯延伸著,不曾駐足一刻。
離離原上草,
一歲一枯榮。
野火燒不盡,
春風吹又生。
李同看著草原上燎原的火勢,默念著這唐朝才有的詩文,心中感慨萬千。他明明知道來年春天,草原上仍然會是百草盎然,但他仍然覺得這樣做很值得。這顯然不是他們在整個秋天頭一次幹這種縱火燎原的事情,草原上凡是那些地表光禿禿有野火燒過的地方,都是李同他的玄甲騎到過的地方。六百男兒躍上戰馬,帶著無盡的征塵和滿滿的收獲,再一次深入茫茫的戈壁大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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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時的西域範圍包括後世的新疆及與之山水相連的蔥嶺(即今帕米爾高原)以西,直到中亞的巴爾喀什湖一帶。
這裏有著沙漠、雪山、綠洲,時而長風漫卷、飛沙走石,時而萬裏寂靜。牧人的炊煙嫋嫋升起,直接雲天,駝鈴響過,這片大地又複天地開辟時的蒼涼。玄甲騎在金微山大殺四方,破壞草場的消息已經傳遍了整個西域,引起了匈奴各部的同仇敵愾。
大單於一聲令下,整個北匈奴開始行動起來,他們的斥候四處出擊,封鎖了天山南麓,尋找著這支給匈奴人沉重打擊的漢朝孤軍。可是他們注定失望了,等匈奴人重新組織起來,咬牙切齒的要尋仇的時候,這支漢軍突然間就像雲霧一樣消失在茫茫戈壁,仿佛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
為了保存實力,李同帶領著玄甲騎並沒有走原路回哈密,而是反其道而行,他們越過沙漠戈壁,翻過冰凍雪封的蔥嶺,曆盡艱辛萬苦來到了大宛國(今費爾幹納盆地)。這裏是中亞的一個富裕之邦,人口數十萬,有七十餘城鎮,盛產汗血寶馬。大宛國名義上還屬於大漢屬國,實際上已經臣服了匈奴,還成了莎車國的附庸。尤其是王莽之亂後,大宛再也沒有派出使節向漢朝進貢了。
費爾幹納盆地盆地東部高1,000公尺以上,向西徐緩傾斜,至庫賈恩時海拔315公尺,邊緣是光禿的低丘陵地帶。從山上流下的許多溪流穿行於丘陵之間,灌溉著連綿不斷的肥沃綠洲,盆地中央是布滿鹽堿灘和沙丘的亞賈萬(yazyavan)草原。屬大陸性氣候,冬季不太冷,夏季炎熱,降水量很少,尤以盆地西部最幹燥。主要河流為錫爾(syr)河,沿盆地北緣而流。是一個過冬的好地方。
經過萬裏征戰,玄甲騎如今師老兵疲急需休整。李同上輩子曾經多次自駕遊來過烏茲別克斯坦,比較熟悉這裏。翻越蔥嶺後,他就按圖索驥,憑著記憶尋找沙漠綠洲飲馬湖的位置。雖然時過境遷,但他們欣喜的在這荒漠中找到了這個不算太大的綠洲,這裏人跡罕至,隱蔽在山穀之間,水草肥美,真是一個不錯的休整地。
眾人紛紛下馬,簇擁著李同來到飲馬湖畔,遠處蔥嶺綿延不絕,山腳下,大漠青天,水碧沙明,水鳥在葦海裏起起落落,雜花生樹,胡楊林黃葉如染,臨長風,讓人有長嘯如歌的衝動。
經過這段日子的征戰,眾將士對李同的武功和謀略真是佩服極了,更加令人驚奇的是,這位年輕的校尉不僅醫術高明,為大家的生命提供了保障,更加難得的是他還仿佛是個活地圖,總是能在茫茫大漠中,為大家找到最好的棲身之地,有了那個六分儀導航,玄甲騎自出征以來,從來沒有迷過路。
眾人對著眼前的湖光山色感慨了一番後,不用軍官吩咐,士兵們非常自覺的安營紮寨,埋鍋造飯。沒多久,熱氣騰騰的飯菜就端了上來。經過漫長的行軍,爬冰臥雪這麽久,一頓熱乎乎的飯食下肚,每個人舒服得直哼哼,仿佛是來到了天堂。
正在大家享受著這難得的閑靜時,遠方山穀中響起轟隆隆的聲音,如天鼓雷鳴,震得地麵都顫動起來。眾人循聲望去,一群野馬從湖沼對岸的山穀中奔出來,足足有數百匹之多,遠遠看去,隻見對岸鬃鬣飛揚,嘶聲如龍,馬蹄揚起漫天黃沙,遮天蔽日。
“天馬!”身為馬背上的民族,曾經的匈奴人莫博德對馬極為鍾愛。當看到數百匹野馬奔騰而來,忍不住尖叫起來。
李同也驚歎道:“噤聲!別驚動了它們!早聽說西域大漠有天馬出沒,奔走如飛,尋常難得一見,原來傳聞是真的。快快快!都蹲下來,別嚇跑了他們。”李同向後揮揮手,眾人屏住呼吸伏低了身子,藏身蘆葦叢中,偷偷向對麵觀看。
李同判斷這群野馬是到湖沼飲水的,據說天馬生性機警,一旦有個風吹草動,立刻遠遁。馬群越來越近,一匹赤色天馬跑在最前方,額高九尺,鋒棱天成,耳似竹批,鬣鬃飛揚如燃燒的紫色火焰,足不踐沙,若乘雲而奔。李同瞪大了眼睛,死死盯住那匹領頭的天馬,拳頭攥緊,眸中似有烈焰騰騰而生。
莫博德發現李同神情有異,問道:“家主,你想抓它?”李同沒有說話,拳頭攥得更緊,眼光更加火熱。
“不好,不好。”莫博德搖搖頭,說道:“論及天下名馬,第一當推大宛的汗血馬,日行千裏,飛鳥難及。家主若喜歡,等到了大宛國我們就好好的搶一把,到時候隨便你挑。不過這匹馬就算了,它是天上的神馬下凡,不是家主你可以覬覦的。再說野馬野性難馴,並不適合作戰啊!”
李同微微一笑,戲謔道:“不試試怎麽知道?”
莫博德瞪大眼睛,半天都合不攏,猶豫了半響,才結結巴巴的說道:“家……家主,你……你不是開玩笑吧?這太危險了!”
李同收起了笑容,認真道:“我喜歡那匹頭馬。想試試!”
“這……這……”
“這”了半天,莫博德幹脆閉上嘴巴,幾年相處下來,他發現李同這家夥很特別,總有些莫名其妙的堅持。一旦他有了決定,卻是九頭牛都拉不回來。
馬群跑到湖邊停下,赤色天馬昂首長嘶,馬群俯首聳耳,有次序地分散開來,衝入湖沼中飲水。赤色野馬並不急著喝水,而是高昂馬首,衝上沙丘,眼如銅鈴,警惕地注視著四周。等馬群喝足水後,它這才不慌不忙地走下沙丘,優雅地邁入湖沼,一直往裏走,直到湖水過膝才停下來,長嘶一聲,將頭慢慢伸入湖水中。
李同輕聲讚歎道:“天馬之王,果然不同凡響啊!”
莫博德直翻白眼,他自小生活在草原,什麽樣的好馬沒有見過?若是看不出這匹馬的不同凡響,簡直是侮辱他的智商。他也認出來了,對麵的這些馬群才正是真正的汗血寶馬。
李同的玄甲騎幾乎人人對這群馬很感興趣,一連幾天,李同親自帶著莫博德藏在葦叢裏偷窺馬群,漸漸摸清它們活動的規律。在赤天馬的帶領下,這群野馬每天巳時從山穀中奔出,沿著固定的路線到湖沼邊飲水,然後散布於湖沼草甸上吃草。酉時離開,而赤天馬每日飲水的位置幾乎都分毫不差。
莫博德見李同幾乎每天都躲在葦叢裏這麽偷看,什麽也不說,終於忍不住問道:“家主,你準備一直看下去嗎?若是神馬這麽容易抓到,那些大宛人為何還費盡心機將五色母馬放到山下呢?放棄吧!這實在太難了。”
李同沒出聲,他知道莫博德說的什麽事。據說大宛國境內高山上有神馬出沒,其行如飛,而且嗅覺靈敏,如果發現周圍有異味,立刻會逃之夭夭,根本捉不到。為了得到好馬,大宛人於是將五色母馬放到山腳下,讓神馬與母馬相處,再將受孕的母馬帶回,生下的後代稱為“天馬子”,也就是漢武大帝不惜兩次派兵遠征大宛國才得到的汗血寶馬。李同此刻並沒有五色母馬,也不能長時間在這裏停留,大宛人的做法不適合他。
見李同仍然不願放棄,莫博德忽然神秘笑道:“家主,你知道當初那個向漢武大帝獻馬的暴利長是怎麽捉到天馬嗎?”
李同點點頭,這事就發生在西漢時的敦煌郡,已經成了當地人津津樂道的一個傳奇。他曾經在敦煌待了幾個月,怎麽可能不知道?據說暴利長也是個流放到敦煌屯田的囚犯,他發現一群野馬經常到一處水窪裏飲水,其中一匹神駿如龍。這家夥很聰明,就用泥土做了一個假人,手持馬籠頭與韁繩站在水邊。時間一長,馬群對假人失去了警惕。等時機成熟了,暴利長則代替假人,手持馬籠頭與韁繩站在水邊。等那匹天馬過來飲水時,趁其不備捉住了它。
想起這個故事,李同笑笑,依舊沒說話,他不會塑假人,這個方法雖好,但對他也不適用,而且他也沒有那麽充裕的時間。
新的一天來臨。李同將一條用牛皮編織的繩子係在身上。這種牛皮繩細長柔韌,擰成繩子結實無比,這次出征帶了很多。像往常一樣,馬群準時衝出穀口,向湖沼奔來。湖麵上的薄霧還沒完全消散,蘆葦和野荷若隱若現,恍如仙境。李同用刀削了一截蘆葦管,銜在嘴裏,像魚一樣遊進水裏。
莫博德見李同下水,大驚失色道:“喂,家主,你要幹什麽?你會凍壞的!”
李同做個噤聲的手勢,身子往下一潛,整個人都沒入水中,春寒料峭,湖水冰冷刺骨,李同似乎根本不怕冷,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就潛入水中,湖麵上隻留寸許長的半截兒葦管緩緩向對岸移去。莫博德瞪大眼睛,手死死捂住嘴巴,唯恐自己忍不住叫出聲來。
葦管漸行漸遠,消失在薄霧之中。莫博德很害怕,湖麵這麽寬,水又深,李同一直沒有露麵,不會淹死吧?李同憑感覺在水下一直往前遊,這些年,他發現自己的身體一直在發生微妙的變化,這具身體不光是力氣越來越大,而且記憶力超群,更加難得的是,他無意中發現自己像老毛子一樣特別耐寒,很難被凍傷。這幾天他背著別人偷偷試著下水了幾次,確信不會搞錯方向和位置。
上輩子李同自小就熟識水性,是如假包換的“浪裏白條”,這具身體也繼承了這個能力,這麽一個小湖對他而言根本算不上什麽。潛到天馬平時飲水的地方,李同把立在水中的一根葦管拔出來。這根葦管是幾天前插下的。野馬很機警,一點兒蛛絲馬跡都可能驚動它們。它觀察得很仔細,對於這根忽然多出來的葦管,天馬除了最初有些驚疑不定,幾天下來已經習以為常,而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
李同靜靜地伏在水底,身上纏了一些水草,從水麵望去,就是一大團隨波搖曳的綠藻。
時間一點點過去,終於等到野馬群來到湖邊,像往常一樣飲水。莫博德舉著望遠鏡,看到紅色野馬跳進湖水,慢慢向裏走,莫博德躲在對岸的葦叢裏,臉色通紅,心髒如同擂鼓咚咚直響,此刻連氣都喘不過來。幾乎分毫不差,紅色野馬站在了經常飲水的地方,那根葦管就在它身子右側不足兩尺處,它仰首長嘶一聲,又把頭低下來,伸進水裏,對那根葦管視而不見。
刺啦,一道白亮亮的水柱衝天而起,群馬皆驚。說時遲,那時快,一個矯健的身影破開水花,穩穩落在野馬背上。雙腿像鐵鑄一般夾緊馬腹,胳膊摟緊馬頸,熟練地將牛皮繩套上去,打了一個繩結。紅色野馬暴怒,脖頸高高仰起,一縱身就衝上湖岸,仰天長嘶一聲,似驚雷乍落,前蹄騰空,人立而起。
李同勒緊馬頸,雙腿再次夾緊馬腹,整個人像狗皮膏藥一樣死死貼在馬背上。野馬上躥下跳,沒有甩下李同,更為暴怒,再次長嘶,前蹄尚未落下,馬臀向上猛掀,後蹄騰空而起,原地飛起兩團沙霧,聲勢駭人。
群馬群驚恐萬狀,四下散開,又不約而同向山穀裏逃去。
野馬一立一踢都沒能奈何李同,馬首高高仰起,聲似龍吟,撒開四蹄,如一道紅色閃電射向大漠深處。這匹野馬的速度極快,全力奔馳起來猶如騰雲駕霧一般。李同隻覺得耳邊風聲呼呼,眼前除了一望無際的蒼黃,什麽都看不清。
他可不想被這野馬帶入沙漠深處,兩膀子抱住馬頸一較勁,這力量何止千鈞,野馬頓時喘不過氣來。野馬愈發狂躁,拚命掙紮著繼續保持著驚人的速度,不料從一座沙山上衝下來時,前蹄忽陷,淩空摔出去,把沙丘砸出一個大坑。李同頓時被巨大的衝擊力扔出去,也摔得頭昏腦漲。
一翻身,看到野馬就跌在身邊不遠處,他吐掉嘴裏的沙子,爬起來猛躥過去,把天馬死死壓在地上。右臂夾住馬頸,收緊。左肘抵住馬喉,狠壓。野馬雙瞳血紅,嘶聲咆哮,張嘴就咬,卻被李同死死勒住脖子,根本夠不著。
漸漸的,野馬的兩個鼻孔漲大,吹得沙塵彌漫卻是出氣多,進氣少,不大工夫,狂踢的鐵蹄慢慢癱軟下來。眼見著這匹野馬就要窒息而亡,李同放開壓迫,迅速套好轡頭,野馬掙紮著重新站起來,它抖抖數尺長的鬃毛,馬頭向天長嘶如龍,拚命的掙紮跳躍,可根本無法掙脫轡頭束縛。
它又踢又踹,張嘴撕咬這個可惡的人類。但迎來的是李同毫不客氣的反擊,李同會把它重新放倒在地,用雙臂扼住馬脖子,每一次都幾乎讓野馬窒息。幾個回合的較量下來,野馬害怕了,它的聲音由高轉低,狂暴和不甘漸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溫馴與臣服。
等它徹底的安靜下來,李同走過去,野馬舔舔李同的手,又抬頭與他對視良久,漸漸的低下高傲的頭顱。李同拿出水袋,喂天馬喝水。水不多,他自己可以忍住不喝,但馬跑了這麽久,又出這麽多汗,不可以不飲。
趁歇息的工夫,李同仔細打量這匹野馬,隻見它高大威猛,頎項如龍,鬃鬣披拂,長尾垂地,渾身上下猶如火炭,沒有一根雜毛。雙瞳金色,明亮有神,宛似清可鑒人的湖水,每一塊肌肉都透出爆炸般的力量。
拍拍馬的額頭,李同滿意極了,雖然非常疲憊,但覺得這番辛苦真是太值了!遠遠的聽到由遠至近的馬蹄聲和莫博德他們的呼喚,李同不再磨蹭,翻身騎上野馬,示意它返回湖沼之地。
野馬仰首長嘶,馬鳴聲在空曠的大漠中回蕩,久久不歇……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