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陳瀟的心情都無比沉重,沒再開口。


    等回到公寓,陳瀟匆匆忙忙地打開門,用審視的目光觀察房間。


    沒有任何垃圾,廢品的房間,即便是在床上,被單也沒有一絲褶皺。


    “房間整潔無異味,不是偽娘就是gay。”


    陳瀟開口,像是在自言自語。


    把書包放在沙發上,陳瀟打開一扇扇衣櫃,抽屜。


    將整座房間再度熟悉一遍。


    最後,陳瀟走到衛生間,


    看著鏡子,


    陳瀟眯起了眼。


    “我想的沒錯,你一直藏在我的身體裏。”


    “你為什麽還不死?”


    “既然讓我穿越過來,你就應該理所當然地死亡,這才合理。”


    “但現在呢?是我在掌控身體,我就是鳩占鵲巢了,怎麽樣?”


    鏡中的陳瀟做著跟陳瀟一模一樣的動作,開口嘴型,沒有任何異常。


    如果這時候有個人站在旁邊,絕對會認為陳瀟是個十足的精神病。


    “說話啊!”


    陳瀟驟然大聲,清秀的臉龐變得猙獰,一拳狠狠砸在鏡子上!


    手背關節劇烈的痛感傳來,陳瀟卻仿若未覺,隻是死死盯著鏡麵!


    潔白的鏡子頓時皸裂,裂痕成環形蔓延,碎裂掉的鏡渣割破手背,鮮血在沿著裂痕緩緩流淌。


    鏡中陳瀟的臉龐在這一刻好像被割開了無數裂痕,血跡彌漫。


    “你信不信我現在就自殺?”


    陳瀟惡狠狠地說!


    終於,鏡子中的陳瀟不再模仿了,


    而是劃起嘴角,露出一絲難以揣測的微笑,那怪異明亮的瞳孔盯著陳瀟,像是在欣賞一件作品。


    他的微笑,跟陳瀟的猙獰,形成了非常嚴重的對比。


    他似乎是在挑釁,挑釁陳瀟!


    “呼……”


    長籲一口氣,陳瀟沒有再發怒,而是默默走回客廳,包紮傷口。


    自己的感覺終究是沒有錯。


    原主還在!


    他沒有死!


    但可能是因為某種原因,他隻能隱藏在暗處。


    但也保不準他什麽時候就占據抹殺了自己。


    說不定,昨晚他就已經出來過一次。


    因為他再次喪失了某些記憶。


    陳瀟的表情非常陰沉。


    他在計算自己的勝算。


    自己是一個剛剛穿越的人,沒殺過人,沒有任何特長。


    就隻是一個純粹的普通人!


    如果一定要在垃圾堆裏挑一些閃光點出來,可能就是力氣比別人大,精神比別人好,僅此而已。


    而原主呢?


    可能是一個殺人凶手,一個瘋子。


    一個實力恐怖的瘋子!


    “必須要殺了他,必須要殺了他……”


    陳瀟心裏喃喃自語,雖然他隻是外來者,但麵對生死時,沒有誰會主動讓出!


    陳瀟拿過書包,拉開拉鏈。


    將日記本又取出來。


    他想再分析分析,原主究竟是一個什麽樣的人。


    但是,當翻開日記本時,陳瀟的表情驟然凝固。


    日記更新了!


    ——


    自從小雪病了之後,我就感覺人生越發痛苦。


    我是一個本該死掉的人,是我的天使來拯救了我,讓我嚐到了幸福的滋味。


    可世界是痛苦的,是絕望的。


    它給了我幸福,再一點點奪走,不給我任何挽留的餘地。


    心愛的人躺在慘白的床上,連站都站不起來,隻能看著生命在不斷流逝,我卻無能為力。


    我不禁想起當初的媽媽,她瘦了一半,皮包著骨頭,頭發掉光。


    在去世前的那段日子,也是這樣的。


    我哭泣地躺在小雪身邊,求求她不要離開。


    我再也不願經曆永別了。


    小雪溫柔地抱著我的腦袋,她漂亮的眼睛盯著我,小聲又堅定地發誓:“別怕,我會永遠在你身邊。”


    在她的眼睛裏,我看到了希望的色彩。


    我知道她要離開了,但她卻把活著的希望留給了我。


    她真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孩。


    有一天,深夜。


    她在我耳邊輕聲呢喃:“當我替你承受了所有痛苦,你能獲得新生嗎?”


    我怔怔看著她,不明白是什麽意思。


    這時候,窗台傳來一聲異響。


    我頓時變得警覺,因為公寓老舊,最近經常會有小偷找上門來。


    我拿起錘子,小心翼翼地走到陽台。


    我看見了小偷!


    他竟然是之前藥店裏的王醫生!


    王醫生貪婪地伸出頭,就要爬進屋子。


    我對於小偷從來不留情,揮起錘子,砸在王醫生的腦袋上。


    出乎意料的,王醫生並沒有被我砸死。


    他腦袋血流如注,驚恐地看著我,立馬跳下樓跑掉。


    我本來想追下去,但一想到小雪還在睡覺,我怕她醒來看不到我……


    於是,我隻能遺憾地回到臥室。


    看著小雪精致動人的臉龐,安心閉著眼的睡美人模樣,我滿足地笑了。


    她真是一件完美的藝術品。


    ——


    收起筆記本,陳瀟眉頭緊緊皺起。


    原主沒死,還更新了日記。


    人不可能做毫無意義的一件事,特別是對於原主這樣的瘋子。


    他寫下這篇日記,絕對是對自己在提示什麽!


    這種瘋子的日記絕不能看表麵內容,就像是第一篇日記,陳瀟之所以一直認為原主是瘋子,會害怕,


    就是因為在第一篇的日記裏,陳瀟察覺到原主很有可能很早就殺了女友雅雪。


    在殺了女友之後,原主的精神陷入混亂,將女友分屍,最後留下那一截完美的手當做雅雪。


    他們才能過著朝夕相處的日子,雅雪也才能答應他每一個請求。


    而屍體跟空氣接觸過久,會腐爛。


    這時候,原主就認為是雅雪生病了。


    也正是因為這樣,在原主要帶著女友去看病,被樓上的鄰居看到時,鄰居才會有這麽大的反應!


    因為,那時候的原主還沒買到福爾馬林,等於說是直接帶著那截留著鮮血的斷手出門,被鄰居看到。


    之後,原主為了不讓秘密暴露,隻好殺人滅口……


    這是陳瀟的理解,也是為什麽他最開始見到警察這麽大反應的原因!


    但是第二篇的日記,卻在某種程度上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推理。


    難道,原主真的不是被雅雪所殺的?


    不對……


    關注點並不在這裏!


    陳瀟突然回想起一句話,自己在路上見到病友相遇的一句話!


    那時候的病友跟自己說,王醫生死了!


    但是原主日記裏的描述……王醫生並沒有死!


    能夠在原主手下活著逃跑的,肯定也不是什麽簡單人物!


    所以,在這篇日記裏,原主是在提示自己……


    要去殺了王醫生?


    陳瀟眯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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