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倉一衛。
今天給大家推薦一本紅樓同人文。
《紅樓:莽夫》,窗耳語,43萬字連載中。
分類:曆史-架空曆史。
簡介:
睜開眼,代替紅樓世界城門百戶。
吳發決定,在這個世界,好好拚搏一次。
【簡評】
他名下隻有這一本書,看上去就像是一個新人作者。
故事主要講述的是主角吳發,穿越到了紅樓世界,還是個架空版本,和任何朝代都對不上號。
這樣寫的好處是,不會和任何真人對號入座,不會引起不好的爭議。缺點是代入感會有欠缺。
開局,主角就激活了係統,發布了任務,攔住進城的轎子,那裏坐著進香回城的秦可卿。
緣分就此結下,因為是莽夫係統,就得莽。
古代禮防比較注重,掀了人家的轎簾,看到了閨閣中女子的麵容,那可不得上門提親。
主角也深知這一點,而且他真的被紅樓第一美女的容貌打動了。他本身也是個城門百戶,是有官職的,七品,娶秦可卿完全沒有太大問題。
而比較有問題的是,賈珍在大相國寺見到了秦可卿,他讓賈蓉去上門提親,未遂。於是,賈蓉帶人去找主角,想要威逼利誘,被主角一頓暴揍。
賈珍很生氣,用他軍中的關係,將主角調離城門去剿匪。
從這裏開始,劇情出現了非常大的誇張的描述,比主角之前的係統升級還要誇張。
這一千老弱病殘的士兵,在主角他們的帶領下,居然逆轉了。主角用的是火攻加酒醉拉攏之類的計謀,展現了一波主角的謀略。
而在山寨中其實隱藏了朝廷的長公主和六皇子,這可是驚人的發現,皇帝為此龍顏大怒卻無法做到的事情,被主角輕鬆辦成了。
他成了頭號功臣,獲得覲見的機會,被賜封將軍和男爵,成了正二品。寫到這裏,作者不過用了區區十章。而在另外一些紅樓文裏,可能寫了一千多章主角也不過是個四品。
讀者議論紛紛,覺得有違曆史遵循,流失了一大批讀者。
怎麽說呢,其實從逆天的莽夫係統出現之後,這本書就已經超越了傳統曆史文的範疇,再也不受任何約束,徹底放飛了。後續不管出現何等離譜的劇情,似乎都成了合理。
更不必說文筆什麽的,也基本是想怎麽寫就怎麽寫,人物對白也都相當口語化。我本來還對作者陛下的秦可卿的容貌有所期待的,卻也一直沒能看到作者的描述。
這些都透露出本書的定位就是係統爽文,僅此而已。
書荒的朋友,可以去試試看,能不能頂得住。
【總結】
寫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倉一衛,我為《倉氏囈語》帶鹽。
歡迎來到,書評樂園。
真不是我對網文有太多的挑剔,其實很多小白文和係統文,我也都能找到一些有趣的看點。
這本書卻很難給我特別強烈的閱讀欲望,就覺得吧,作者有點浪費了這個題材和創意。
如果拿去寫都市,加點搞笑元素,我覺得可能更有趣吧。
希望有人喜歡這本書。
今天給大家推薦一本紅樓同人文。
《紅樓:莽夫》,窗耳語,43萬字連載中。
分類:曆史-架空曆史。
簡介:
睜開眼,代替紅樓世界城門百戶。
吳發決定,在這個世界,好好拚搏一次。
【簡評】
他名下隻有這一本書,看上去就像是一個新人作者。
故事主要講述的是主角吳發,穿越到了紅樓世界,還是個架空版本,和任何朝代都對不上號。
這樣寫的好處是,不會和任何真人對號入座,不會引起不好的爭議。缺點是代入感會有欠缺。
開局,主角就激活了係統,發布了任務,攔住進城的轎子,那裏坐著進香回城的秦可卿。
緣分就此結下,因為是莽夫係統,就得莽。
古代禮防比較注重,掀了人家的轎簾,看到了閨閣中女子的麵容,那可不得上門提親。
主角也深知這一點,而且他真的被紅樓第一美女的容貌打動了。他本身也是個城門百戶,是有官職的,七品,娶秦可卿完全沒有太大問題。
而比較有問題的是,賈珍在大相國寺見到了秦可卿,他讓賈蓉去上門提親,未遂。於是,賈蓉帶人去找主角,想要威逼利誘,被主角一頓暴揍。
賈珍很生氣,用他軍中的關係,將主角調離城門去剿匪。
從這裏開始,劇情出現了非常大的誇張的描述,比主角之前的係統升級還要誇張。
這一千老弱病殘的士兵,在主角他們的帶領下,居然逆轉了。主角用的是火攻加酒醉拉攏之類的計謀,展現了一波主角的謀略。
而在山寨中其實隱藏了朝廷的長公主和六皇子,這可是驚人的發現,皇帝為此龍顏大怒卻無法做到的事情,被主角輕鬆辦成了。
他成了頭號功臣,獲得覲見的機會,被賜封將軍和男爵,成了正二品。寫到這裏,作者不過用了區區十章。而在另外一些紅樓文裏,可能寫了一千多章主角也不過是個四品。
讀者議論紛紛,覺得有違曆史遵循,流失了一大批讀者。
怎麽說呢,其實從逆天的莽夫係統出現之後,這本書就已經超越了傳統曆史文的範疇,再也不受任何約束,徹底放飛了。後續不管出現何等離譜的劇情,似乎都成了合理。
更不必說文筆什麽的,也基本是想怎麽寫就怎麽寫,人物對白也都相當口語化。我本來還對作者陛下的秦可卿的容貌有所期待的,卻也一直沒能看到作者的描述。
這些都透露出本書的定位就是係統爽文,僅此而已。
書荒的朋友,可以去試試看,能不能頂得住。
【總結】
寫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倉一衛,我為《倉氏囈語》帶鹽。
歡迎來到,書評樂園。
真不是我對網文有太多的挑剔,其實很多小白文和係統文,我也都能找到一些有趣的看點。
這本書卻很難給我特別強烈的閱讀欲望,就覺得吧,作者有點浪費了這個題材和創意。
如果拿去寫都市,加點搞笑元素,我覺得可能更有趣吧。
希望有人喜歡這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