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樂成覺得這件事有一定可行性,但是他又很清楚地記得,這個案子其實是有很多疑點的。
被抓凶手現在的身份其實是假的。
他在剛早之前,港島一起縱火案的逃犯。
跑路到了香山澳以後,改名換姓在這裏生活了十幾年。
而他之所以能那麽順利地跑路十幾年不被追查到,是因為他曾經當過警察,熟知警方的查案方式。
八仙飯店滅門案案發,他被抓後,承認自己是縱火案的元凶,但不承認自己殺害這十個人,咬定自己拿走他們家的鋪子和兩套房子是受害者抵債給他的,之後這一家失蹤,跟自己無關。
最後警方是以縱火案的名義將他逮捕的,而他又在獄中用易拉罐拉環蓋片的側鋒割腕自殺。
一個五十幾歲的人,一夜殺十個人,哪怕多半是老弱婦孺,也非常勉強。
很多人懷疑他有幫凶,幫凶很可能是他的親人,他逃到香山澳後是有家口的,長子都二十幾歲了,甚至有人懷疑他的確是被栽贓的,但無論如何,破案是警察的事。
酈樂成暗下決心,自己隻能在保護自己的同時,盡力去嚐試阻止那一家被殺,盡了人事,其他就聽天命了。至於結果如何,他問心無愧就行。
但是,無論是後世的影視作品還是其他,都是建立在事情過去之後,大家知道了情況後才進行了改編。現在,酈樂成不能那麽做,否則他會很危險。他要把一切做得就像一個合理的巧合:他來八仙飯店吃飯,點了叉燒包,然後看到有人上門討債,他腦洞爆發,編了個懸疑故事。
隻是那麽簡單。
而且還不能暴露,這個故事是他編的,對,得匿名。
但這隻是第一層。
還要更周全穩健一點。
背景和設定都要模糊化,似是而非,但又很有指向性。
首先,這個人的確是潛逃的縱火犯。所以,不能把這點寫進去,尤其他還是個警察這種事情更不行,畢竟想象力和現實完全重合,對方很可能被嚇住,然後做出瘋狂的舉動。但又不能不寫,否則劇情不完整……所以隻要說他是逃犯就行了,默認是奸殺犯之類的,不需要交代清楚原來他原來的故事。
年齡也要變,五十幾歲不行,改成三十六七歲,潛逃十年的樣子,兒子20歲,還得是潛逃後收養掩飾身份的。必須有家人,否則幹嘛要經營飯店?光棍,那得再編個東西模糊焦點,比如,他還跟飯店老板娘有一腿……圖別人老婆,出千下套謀財害命,作為壞人,這樣豈不是很合理?
還有這個……八仙飯店,也不能叫八仙飯店,改成八仙飯館。
地點也不能寫是在香山澳,設定在港島觀塘一帶。
否則最後誰都沒出事,他被告侵犯名譽權也豈不是冤大頭!
酈樂成想好這些關節。便有了譜。
第二日樂隊演出完了後,他沒有再跟團裏一起住一晚,而是連夜坐最後一班渡船回到了港島,跑去了胖波家。
“哇,你拉那麽多行李到我家,是要搬進來跟我一起住的意思嗎?好啊,正好看球有伴!”
胖波給他開門時嘴巴裏滿口炸雞味,手裏還抓著啤酒,他正在家裏看球呢。
“哎呀,誰跟你一起住,我剛從外地回來,就待兩天,我就借你電腦用用!”
“又寫企劃案啊?你腦子裏點子真多!還寫上癮了……也對,多寫幾個企劃案也可以換錢嘛,誒,我認識tva的人,我幫你賣去那邊怎麽樣?保證tvk的人不知道是你,你還在那邊混嘛……”
“不是,我寫小說!”酈樂成道。
本來笑嗬嗬的胖波突然麵容凝住了:“真的啊?半夜殺過來,寫小說也那麽急的嗎?”
“靈感轉瞬即逝!”酈樂成熟稔地走去他書房。
胖波搖搖頭:“哇,我倒要看你寫得怎麽樣。”
酈樂成哼了一聲:“小學國文考試,我其他一塌糊塗,作文卻經常得最高分。”
胖波哈哈大笑:“你也說是小學啦!”
酈樂成不跟他鬥嘴,打開電腦開始敲鍵盤:
《八仙飯館之人肉叉燒包》
“我給你一些軟盤,這樣你寫的東西就能存檔了。”金德波從書架的盒子裏拿出一疊3寸軟盤,後頭剛好看到這個刺激眼球的標題!
“哎呀!這麽直白,這麽刺激的嗎!懸疑恐怖啊!”
“沒錯,就是你猜得那種劇情!”
八仙飯店案之後,人肉包子這個元素多麽具有吸引力啊!
徐客拍《新龍門客棧》時都忍不住用進去!這個案子,還真是對影視行業影響頗深,迸發了多少創作靈感。
酈樂成想好了,裏麵cult元素要多,要有多驚爆眼球就多驚爆眼球,還有關於人物的塑造,也要讓人毛骨悚然,設定的懸念和留白一定要讓人細思恐極!恐怖玩到最後,其實還是玩弄人心!
金德波本來不當一回事,但越看越覺得嚇人。球都不看了,大夏天的裹著個毛巾毯坐他邊上看他寫。
“哼,我現在是明白了,你還真的會寫東西,無論是上次那個策劃還是這個恐怖小說……是真的書香門第啊!也對,你老豆身前是港大中文係的教授……噢~你應該不是真不知道‘世上無難事隻怕有心人’是吳承恩說的!你是在故意耍我!”金德波後知後覺。
“我雖然是老實人,但老實人也是會開玩笑的嘛。”酈樂成拍拍他肩膀。
酈樂成畢竟後世來人,現在的人這類型的小說,看過個什麽,也就看過個《衛斯理》之類的,恐怖懸疑類的小說、影視劇也不過如此,現在的橋段及懸念設計套路在他看來一點也不恐怖,包括90年代初原版的《八仙飯館之人肉叉燒包》電影,90年代看很恐怖,在21世紀看,也就一般恐怖而已……
“哎呀,居然1點多了!我該睡覺去了!不然要折壽的!2點以後再不睡,肝髒就要開始受損了!”
酈樂成打了一萬多字,看到時鍾,一個激靈,立刻跑去客房睡覺,連洗漱都趕著不做了!
金德波汗毛直豎,連忙追了出去:“喂喂!我好害怕啊!你把我嚇得都睡不著了!你就這樣去睡覺!我怎麽辦?!”
酈樂成無語:“誰讓你看的?還看得那麽起勁!”
金德波瑟縮一下:“能不能跟你一起睡?我好怕!”
酈樂成也跟著渾身一哆嗦:“跟你睡覺比在八仙飯館吃飯還恐怖!”
第二日禮拜天,七點多,酈樂成又起來開始碼字,奮戰到晚上10點多的樣子才徹底完工。
一天兩夜,寫了三萬字的小中篇,短,但極為精彩,就是有些地方有些糙。
他當然可以寫很長,但那沒必要了,該寫的都寫了,而且也不宜寫太細,時間緊迫,他又不是為了賺那點報紙稿費。
又在金德波家睡了一晚,第二天,酈樂成帶著紙質的打印稿和軟盤回去上班,早上還特意在沿路換乘的公交車站附近找到了一個郵筒,把信封投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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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凶手現在的身份其實是假的。
他在剛早之前,港島一起縱火案的逃犯。
跑路到了香山澳以後,改名換姓在這裏生活了十幾年。
而他之所以能那麽順利地跑路十幾年不被追查到,是因為他曾經當過警察,熟知警方的查案方式。
八仙飯店滅門案案發,他被抓後,承認自己是縱火案的元凶,但不承認自己殺害這十個人,咬定自己拿走他們家的鋪子和兩套房子是受害者抵債給他的,之後這一家失蹤,跟自己無關。
最後警方是以縱火案的名義將他逮捕的,而他又在獄中用易拉罐拉環蓋片的側鋒割腕自殺。
一個五十幾歲的人,一夜殺十個人,哪怕多半是老弱婦孺,也非常勉強。
很多人懷疑他有幫凶,幫凶很可能是他的親人,他逃到香山澳後是有家口的,長子都二十幾歲了,甚至有人懷疑他的確是被栽贓的,但無論如何,破案是警察的事。
酈樂成暗下決心,自己隻能在保護自己的同時,盡力去嚐試阻止那一家被殺,盡了人事,其他就聽天命了。至於結果如何,他問心無愧就行。
但是,無論是後世的影視作品還是其他,都是建立在事情過去之後,大家知道了情況後才進行了改編。現在,酈樂成不能那麽做,否則他會很危險。他要把一切做得就像一個合理的巧合:他來八仙飯店吃飯,點了叉燒包,然後看到有人上門討債,他腦洞爆發,編了個懸疑故事。
隻是那麽簡單。
而且還不能暴露,這個故事是他編的,對,得匿名。
但這隻是第一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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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和設定都要模糊化,似是而非,但又很有指向性。
首先,這個人的確是潛逃的縱火犯。所以,不能把這點寫進去,尤其他還是個警察這種事情更不行,畢竟想象力和現實完全重合,對方很可能被嚇住,然後做出瘋狂的舉動。但又不能不寫,否則劇情不完整……所以隻要說他是逃犯就行了,默認是奸殺犯之類的,不需要交代清楚原來他原來的故事。
年齡也要變,五十幾歲不行,改成三十六七歲,潛逃十年的樣子,兒子20歲,還得是潛逃後收養掩飾身份的。必須有家人,否則幹嘛要經營飯店?光棍,那得再編個東西模糊焦點,比如,他還跟飯店老板娘有一腿……圖別人老婆,出千下套謀財害命,作為壞人,這樣豈不是很合理?
還有這個……八仙飯店,也不能叫八仙飯店,改成八仙飯館。
地點也不能寫是在香山澳,設定在港島觀塘一帶。
否則最後誰都沒出事,他被告侵犯名譽權也豈不是冤大頭!
酈樂成想好這些關節。便有了譜。
第二日樂隊演出完了後,他沒有再跟團裏一起住一晚,而是連夜坐最後一班渡船回到了港島,跑去了胖波家。
“哇,你拉那麽多行李到我家,是要搬進來跟我一起住的意思嗎?好啊,正好看球有伴!”
胖波給他開門時嘴巴裏滿口炸雞味,手裏還抓著啤酒,他正在家裏看球呢。
“哎呀,誰跟你一起住,我剛從外地回來,就待兩天,我就借你電腦用用!”
“又寫企劃案啊?你腦子裏點子真多!還寫上癮了……也對,多寫幾個企劃案也可以換錢嘛,誒,我認識tva的人,我幫你賣去那邊怎麽樣?保證tvk的人不知道是你,你還在那邊混嘛……”
“不是,我寫小說!”酈樂成道。
本來笑嗬嗬的胖波突然麵容凝住了:“真的啊?半夜殺過來,寫小說也那麽急的嗎?”
“靈感轉瞬即逝!”酈樂成熟稔地走去他書房。
胖波搖搖頭:“哇,我倒要看你寫得怎麽樣。”
酈樂成哼了一聲:“小學國文考試,我其他一塌糊塗,作文卻經常得最高分。”
胖波哈哈大笑:“你也說是小學啦!”
酈樂成不跟他鬥嘴,打開電腦開始敲鍵盤:
《八仙飯館之人肉叉燒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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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這麽直白,這麽刺激的嗎!懸疑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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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仙飯店案之後,人肉包子這個元素多麽具有吸引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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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德波本來不當一回事,但越看越覺得嚇人。球都不看了,大夏天的裹著個毛巾毯坐他邊上看他寫。
“哼,我現在是明白了,你還真的會寫東西,無論是上次那個策劃還是這個恐怖小說……是真的書香門第啊!也對,你老豆身前是港大中文係的教授……噢~你應該不是真不知道‘世上無難事隻怕有心人’是吳承恩說的!你是在故意耍我!”金德波後知後覺。
“我雖然是老實人,但老實人也是會開玩笑的嘛。”酈樂成拍拍他肩膀。
酈樂成畢竟後世來人,現在的人這類型的小說,看過個什麽,也就看過個《衛斯理》之類的,恐怖懸疑類的小說、影視劇也不過如此,現在的橋段及懸念設計套路在他看來一點也不恐怖,包括90年代初原版的《八仙飯館之人肉叉燒包》電影,90年代看很恐怖,在21世紀看,也就一般恐怖而已……
“哎呀,居然1點多了!我該睡覺去了!不然要折壽的!2點以後再不睡,肝髒就要開始受損了!”
酈樂成打了一萬多字,看到時鍾,一個激靈,立刻跑去客房睡覺,連洗漱都趕著不做了!
金德波汗毛直豎,連忙追了出去:“喂喂!我好害怕啊!你把我嚇得都睡不著了!你就這樣去睡覺!我怎麽辦?!”
酈樂成無語:“誰讓你看的?還看得那麽起勁!”
金德波瑟縮一下:“能不能跟你一起睡?我好怕!”
酈樂成也跟著渾身一哆嗦:“跟你睡覺比在八仙飯館吃飯還恐怖!”
第二日禮拜天,七點多,酈樂成又起來開始碼字,奮戰到晚上10點多的樣子才徹底完工。
一天兩夜,寫了三萬字的小中篇,短,但極為精彩,就是有些地方有些糙。
他當然可以寫很長,但那沒必要了,該寫的都寫了,而且也不宜寫太細,時間緊迫,他又不是為了賺那點報紙稿費。
又在金德波家睡了一晚,第二天,酈樂成帶著紙質的打印稿和軟盤回去上班,早上還特意在沿路換乘的公交車站附近找到了一個郵筒,把信封投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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