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李一曼,她對外放貸,基本都是和一些社會上有一定能耐、有頭有臉的人互相合作,然後一起分享盈利。


    她最擅長的業務就是專門與一些中介公司掛鉤合作,為民營老板們提供公司注冊一站式服務,一旦這些企業需要登記注冊或者需要增資的時候,她們就會借助“內部關係”,第一時間獲取這些信息,然後,再主動找到企業方麵的關鍵聯係人,開始招攬業務。


    一旦得知企業在驗資方麵需要過橋資金的時候,她就會把手中的閑錢精準地安排預約好,為企業提供資金便利,賺取高額資金回報。


    做這種活,資金封閉運行,她們還有一套成熟的運行方法。


    她們會把那些被服務公司的一切公用印章、銀行u盾、銀行轉賬憑證等整套涉及資金劃轉的工具全都當麵封存好,給代管起來,直到本金和占用費全都落袋為安的時候,才徹底歸還給企業主。


    那些年,光這一項業務,就讓她月月有進賬,賺錢的速度就像水車風輪趕水一般。


    隨著工商注冊登記驗資製度的取消,這種生意開始慢慢減少,直至後來這種賺錢模式逐步消失。


    錢生錢,輕鬆又活絡,的確能讓人著迷。


    李一曼也一樣。驗資過橋這種生意漸漸清淡之始,她就開始把目光瞄準了又一個取之不竭的銀行轉貸資金過橋業務。


    每個企業,尤其是民營大公司,負債經營非常自然,銀行貸款也就最為普遍。許多公司經過日久年長的運營,都會在多家銀行同時貸款,不同額度、不同到期時間的貸款自然也就衍生的越來越多。


    每一年,企業主和公司負責資金事項的財務人員,都要花費很多精力來處理運作銀行貸款的還款和轉貸。


    這期間,資金過橋在所難免,市場需求很大,收益很快捷、很豐厚,李一曼自然不甘落下這樣的“肥水”。


    當然,為企業提供銀行轉貸資金過橋生意,不像玩公司注資過橋那麽簡單,注冊驗資的公司一般都是白紙一張,從頭開始,這些過橋資金很容易全封閉控製在金主們視線範圍內,運作起來可以說是毫無風險。


    即便是舊公司增資,私營老板們也會因為不是經常為之,同時,中介的一站式服務又能給他們解決諸多登記辦證過程中的特殊便利,因此,經過商量,私營企業主們基本上也都會同意按照中介和金主的規矩來辦。


    但是,為銀行轉貸提供資金過橋卻不一樣。


    這些公司基本上每天的業務要照常開展,而且,這種轉貸業務對於一些企業來說,少的一年也會經曆好幾次,多的,甚至每個月都有可能進行。


    對企業主來說已經算是家常便飯,遇到這樣如家常便飯般的轉貸業務,他們不可能每一次都把印章等這些重要物件交出來讓別人去保管。


    再說,大的公司,有時轉貸的金額大,過橋資金需要多渠道籌集,這些印章交給哪一方來保管也都不現實。


    還有,玩這些業務,需要經常周旋於各家銀行之間,和各個銀行裏與企業貸款有關的行長、科長、信貸員,甚至後來一些行還新設了貸款獨立審批人。


    總之,隻要過橋的業務是在這家銀行貸款的,那麽,這家銀行信貸業務的分管、直管、直接經辦人員,這些人裏麵,至少得結交個把比較鐵杠的私交關係,可以為自己獲取可信的信息提供幫助。


    比如,這家公司貸款業務是否正常;


    比如,這一筆貸款的轉貸手續是否事先完全審批妥當;


    再比如,貸款還進去之後,多長時間能夠順利再貸出款來?放貸的品種是什麽?


    等等、等等……


    所有這些,玩起來像是一套成體係的技術活加人脈活,完全是那些更有實力更有背景的擔保公司才能玩得起、轉的動的門檻活。


    個人,為了區區一、兩千萬資金,也去奔忙這些,偶爾一兩次搭個順風車玩玩倒還也罷了,經常玩,長久玩,並不現實。


    所以,憑借湊巧機緣,做了一兩筆這樣的業務以後,李一曼覺得這種錢不好掙,單槍匹馬運作起來太累,即便勉強硬著頭皮往裏麵去擠,成本效益的性價比也會大大降低。


    和擔保公司掛鉤?


    把自己的資金並到他們公司集中運行統一調度?


    無異於把自己牽馬的韁繩直接交給了別人,那匹馬,到時候還是不是自己的馬?會不會成了一去不回的脫韁失控之馬?


    向來都是賺著用錢生錢,十拿九穩又高額回報錢道的李一曼,自然也不願意幹這種把錢的命運全盤托付給別人的傻事。


    而且,社會上也已經出現過個別企業,資金方把過橋資金轉進去還了舊貸,接下去,新的貸款卻意外地卡殼了。


    拿著法院的傳票,湯蘭當即就給李小曼去了電話,接電話的李小曼和往日判若兩人。


    “湯蘭,事已至此,我什麽都不想說,這個訴訟,我已全權交給律師去處理,有事,你可以直接跟我的律師聯係。”


    李一曼的動作夠快,收到法院發來傳票之前,她從來沒給湯蘭留有任何征兆。


    倒是湯蘭還對她常懷愧疚之心,“繼富往”資金鏈斷裂事情傳開以後,她還主動第一時間打電話關心,變著法子替李一曼想各種能夠往外撈錢的招數。


    她也因此和雷正、雷茂翻過臉。


    從事銷售業務,她多多少少都賒了一些公司的貨款,她心裏甚至還盤算著,找個恰當時期,約上雷正、李一曼一起,簽個手續,把賬上自己還欠公司的一百多萬貨款抵給李一曼。


    湯蘭無論怎樣也不能想通,自己僅僅是在借條上胡亂寫上幾個字,同時簽上歪歪斜斜好不起眼的姓名而已,怎麽就變成這一千三百萬本息的代償人了?


    沒辦法,她也請教了律師,律師給出了百分百敗訴的分析結果,隨後,律師給出了讓她盡快調解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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