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不知道該寫什麽,我隻是在這一刻很想你。
寫一些放寒假的時候吧,怎麽說呢?很傷感,但一直開心,開心的是我能想到他離我不遠,雖然隻差一步之遙,我也能感受到他的呼吸與溫柔,“玫瑰小姐”說,就這麽分手了,不後悔嗎?
我沒說話,隻是一味的沉浸在文章中,久久不能平靜。
我抱著“玫瑰小姐”,哭得像個孩子,像是追悔,也像是慶幸。
然後就覺得人生很無常,悔的是沒能多見見他,幸的是還有機會再抱住他。
由此我明白一句話:“想見的人,哪怕跨越千山萬水也要去見,千萬不要留下遺憾。”
人世浮沉,多的是無常,有些事有些人終究會走遠。
你不能總是把所有希望和期待,寄托到下一次。
想見的人醒來就去見吧,別等時過境遷才追悔莫及。
有時候老實覺得你不夠喜歡我,我不知道為什麽總有這麽多的說辭,一萬個想要問你的理由,但還是被一個小理由給打敗,那就是“每個人表達愛情的方式不同,要用心去感受。”
特別喜歡一句話,給你們分享一下“我愛的人剛好懂我,懂我的人就在身邊。”
想起一句話:在很多時候,沉默是幸福最好的表達。
前段時間看高圓圓的采訪,她說:
自己淡出的這幾年時間裏,找到了另一項“天命”:去愛人。
“原來在特別愛一個人、為他付出的狀態裏,我覺得幸福,覺得真正滿足。”
現在感覺我還是挺幸運的,碰到了一個對的人,這一路走的,也挺順利的。
是啊,一生這麽長,總需要有人作伴,講講廢話,湊一桌吃飯,把真實的生活都過完。
所謂愛情,不過是一次又一次順其自然的心動與行動。
寫到這裏不僅想到在一篇作文裏寫了一句“林徽因”的句子“是愛,是暖,是希望,是人間的四月天!”
於千萬人中,萬幸得以相愛。
在你最無助的時候陪在你身邊的人,會成為自己安全感的一部分。
每一場愛情,都是我們舉著燈,在人海裏找和自己身影貼切的那個人,幸運的人會很快就發現這個人,然後和他擁抱歡呼。
時間很是長,總能碰見那個靈魂契合的人,對你說:你特別好,特別溫柔,特別值得。
之前有一次和朋友聊天,她說:“小嫚啊,你有沒有那麽一刻特別渴求愛情或是愛人給的禮物。”
我笑著回答她說:“有時候確實很希望有愛情,但我知道,愛情和禮物不能靠渴望,如果他想給你,早就給你了,不會讓你這麽渴望而又不可求。”
很難想象人在情緒最不佳的狀態寫出來的文章是什麽樣子的,有時候寫文章寫到淩晨一兩點絲毫沒有困意,寫到這裏突然發現已經寫了這麽多了,想去呂逗逗小姐說:前麵這麽難,就沒有想過回頭去看看麽?我回答她,回頭終是一個女孩子最廉價的表現。
想想當初拚了命都想要留下的東西,終究還是刪掉了。原來隻是歲月太長,可以豐富,可以荒涼。能忘掉結果,未能忘掉遇上。
喜歡是“有空就來、有時間就去、有興趣才做”。
愛呢?愛是不吝嗇、沒理由,給你最高優先級。
這個世界上,什麽都可以努力得來的,唯獨感情,是怎麽努力始終都不會得到的。
前幾天有人對我說:“小嫚,你說兩個人都正式分開了,為什麽還是拖拖拉拉,是感覺得不得麽?”
我對她說:“人呐,最大的悲傷不是得不得,而是舍不得。”
有人問過我最多的問題毫不疑問就是“什麽是愛情啊?”人與人的出場序固然重要,遇到就知道了。
愛情本身很矛盾,可以慷慨又自私。對於愛的人,不管這中間山河隔斷,日月阻攔,哪怕是隻剩下最後一秒,也要用力擁抱。
(二)
月亮夜晚會發光,是因為它想見太陽。勤奮一詞晚上會想念,是因為和懶惰不可分離。
感情呐,真是玄學,天時地利人和,一個也不能少。
勤奮小姐大概遇見懶惰先生相似環遊遍了整個星係,卻找不到比你更亮的星。路過山水萬程,與懶惰先生溫柔重逢。
之前常常問自己,你是不是喜歡我,換一種方式就是“可能不是喜歡我,隻是恰好我在你孤獨的時候出現在你身邊。”後來我明白一句話:“如果對方需要一顆糖,就不要給他一個果子,如果對方需要一首歌,就不要隻是起舞。
而心裏的想法就此被打消,我們已經有這麽多次藕斷絲連,那麽就不要再相互有所虧欠,人啊,一旦有了感情就慫的不行,怕分離、怕分別、怕他喜歡上別人,更怕自己的先生,成為別人的軟肋和依附的鎧甲。
“我喜歡你,說一遍是斷然是不夠的,但說多了又怕會膩,所以隻好將愛意輕輕揉碎,偷偷藏在說的每一句話裏。”
看到過這樣一段故事,一個男人有抑鬱症,他的女友卻是個活潑可愛的姑娘。
男人很悶,話很少,可姑娘卻很多話,每天都有說不完的話題。
男人對女人的態度有些冷淡,不會像別的男人一樣會說肉麻的情話,也不會和女友一起鬧一起笑。
在外人看來,他們倆根本就不合適。
可姑娘就是對他有用不完的熱情和笑容,就是願意跟在他身後粘著他。
後來有人發現,男人給女友的微信備注是“氟西汀”。
一查才知道,原來氟西汀是一種抗抑鬱的藥物。
對那個男孩子來說,女友就是他抗抑鬱的良藥。
人們都隻看到表麵上他對女友不溫不火,隻有他自己知道,女友對自己多重要。
她沒出現以前,這個世界沒什麽可留戀的,可因為遇到了她,男人才發現,原來世界還是挺美好的。
現在看來有了喜歡的人,世界都會變得不一樣。
在寫作的時候總有同學再問:“小嫚,談戀愛到底是種什麽體驗?”
被問到這個的時候還是挺吃驚的,因為這個相對來說不太好形容。
萬人萬麵,每個人在感情中以及感受是不同的。
我覺得值得被注意的是“五種感官”,而不是遲來的“五官”。
1:聽覺。“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愛情都是從聽覺開始的,好的感情一定是有聲音的。
比如我和懶惰先生約會的時候經常會被他擁到懷裏,聽他的心跳聲時和說不完的話。
還有戀愛後的相處的聲音,白天黑夜想你,和早安晚安。
我想沒有聲音的感情是談不下去的。
好的相處是有聊不完的話題,就算是一大堆廢話也是樂在其中。說什麽都開心,什麽都說不完。
可以隨時隨地分享心情,他不會敷衍,隻會溫柔地聽,積極地回應。
終會在一個安靜的夜晚,兩人坐在沙發上,他抱著世界,而我擁著他抬頭看電視。
我舒服的發出“歡笑”聲,他打著26健發出“躂噠噠”聲;桌子上的熱水燒開,蒸汽衝開氣閥傳來“嘟嘟”聲。
我們也無需說話,我把頭底下去而你抬頭看我,都可以看見對方可愛的眼神。
2:味覺
其實感情是嚐得到的。我想,每個人都有那麽一個念念不忘的味道。
可能是各種不同的壽司,也可能是榴蓮的清香。
可能是棒棒糖的甜,也可能是路邊攤的一點鹹。
總之,很多時候人的感情和味覺是一體的。
很多時候我都在想,總是陪你吃飯的那個人是不是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可能是因為感情裏有一種喜歡,叫我想和你一起吃飯。
3:嗅覺
其實很多人在戀愛的時候,都會記下對方身上的味道。
這可能是來源於我們動物般的本能。
就拿我自己來說,特別喜歡進先生懷裏,聞先生身上最收悉的味道。
之前聽過一首歌《你抽的煙》,講了一個故事:
一對戀人分手,女孩子跑遍了所有店,找他抽的煙。
在我小的時候也是家庭條件有限的原因,從小就開始聽dvd看各種歌曲的mv,當然也看到過類似的片段:
“在一家咖啡店見到過,一個男孩不好意思地對女生說:
“冒昧問下,你用的什麽香水?我很想知道。”
我想可能和他所經曆的有關係吧,可能什麽沒留下,指留下那個讓他難忘的氣息。
我想,氣味也是感情裏的一種儀式感吧。
它能夠在一個很偶然的時候,讓你湧起無限的回憶。
剛開始和先生分開的時候,無論在不在一起,都能聞見他身上的那種氣息。
剛洗過的頭發氣味,或是洗完澡沐浴露的味道。
“戀愛的親密感,有太多是包裹在氣味中的。閉上眼睛,你要靠它才知道你抱著的是誰。”
4:觸覺
其實我覺得,觸覺在感情裏是更接近真心的能力。
我隻需要伸出手去觸摸,就像是擁有了整個世界。
從和先生的分開相處小心翼翼的指尖觸碰,到複合後的十指相扣。
一些恰當的親密舉動,會讓彼此心安。
就像刺蝟卸下了防備,剩下的就是最柔軟的擁抱。
好在先生讓我明白一件事“當你擁抱一個你愛的人,他的第一反應是把你抱的更緊。”
5:視覺
“在愛情裏的視覺其實不是眼睛,而是心。”
喜歡你的人,會讓你住在視線裏。你的變化,你的情緒,都會被他察覺。
那次一讀者問我說:“怎麽證明自己是不是喜歡哪個人?”
我回答說:在這個世上,最無法掩飾的就是你看對方的眼神,然後你就會發現,喜歡一個人,眼裏心裏都是他,相似整個人都會發光似的。
以上就是我對戀愛到底是什麽體驗進行的描述。
可以聽到、嚐到、聞到、摸到、看到。
從一開始的喜歡你,到後來的更喜歡你。又也許我們倆本不是細心的人,但愛給了放大鏡。
教會我們喜歡、愛、和包容,我愛你的另一個含義是:我很喜歡你,希望你能感受的到。
以至於懶惰先生的到來讓我明白,失去一個人麵子可能不重要,重要是要找到她,了解她,欣賞她,溫暖她,然後帶著這麽多的一切去愛她。
他讓我相信,這世上總有一個人是你的萬能藥,安眠,止痛,提神...
大概愛就是單項選擇題,所有的答案都是你。愛情就是這樣,一個有愛,而另一個有情,走到一起就是愛情。
愛是對他卸下防備和盔甲,把最脆弱最柔軟的心給對方,愛給他,心給他,開心與笑容給他,失落與不開心也給他,因為我知道他會耐心的聽我說,並且擁我進他心裏最溫柔的地方。
浮生萬千,吾愛有三:日,月與卿。日為朝,月為暮,卿為朝朝暮暮。
如果有一天,我真正的明白了這愛情,我想讓我明白的那個人是你,因為是你,我才想明白,因為是你,我才更加愛你,就因為是你,我才想什麽都想給你。
願懶惰先生心裏住的那個小姑娘一直是我,願勤奮小姐心裏等的人終會用他的姓變成自己想要的“娶”。
我不知道該寫什麽,我隻是在這一刻很想你。
寫一些放寒假的時候吧,怎麽說呢?很傷感,但一直開心,開心的是我能想到他離我不遠,雖然隻差一步之遙,我也能感受到他的呼吸與溫柔,“玫瑰小姐”說,就這麽分手了,不後悔嗎?
我沒說話,隻是一味的沉浸在文章中,久久不能平靜。
我抱著“玫瑰小姐”,哭得像個孩子,像是追悔,也像是慶幸。
然後就覺得人生很無常,悔的是沒能多見見他,幸的是還有機會再抱住他。
由此我明白一句話:“想見的人,哪怕跨越千山萬水也要去見,千萬不要留下遺憾。”
人世浮沉,多的是無常,有些事有些人終究會走遠。
你不能總是把所有希望和期待,寄托到下一次。
想見的人醒來就去見吧,別等時過境遷才追悔莫及。
有時候老實覺得你不夠喜歡我,我不知道為什麽總有這麽多的說辭,一萬個想要問你的理由,但還是被一個小理由給打敗,那就是“每個人表達愛情的方式不同,要用心去感受。”
特別喜歡一句話,給你們分享一下“我愛的人剛好懂我,懂我的人就在身邊。”
想起一句話:在很多時候,沉默是幸福最好的表達。
前段時間看高圓圓的采訪,她說:
自己淡出的這幾年時間裏,找到了另一項“天命”:去愛人。
“原來在特別愛一個人、為他付出的狀態裏,我覺得幸福,覺得真正滿足。”
現在感覺我還是挺幸運的,碰到了一個對的人,這一路走的,也挺順利的。
是啊,一生這麽長,總需要有人作伴,講講廢話,湊一桌吃飯,把真實的生活都過完。
所謂愛情,不過是一次又一次順其自然的心動與行動。
寫到這裏不僅想到在一篇作文裏寫了一句“林徽因”的句子“是愛,是暖,是希望,是人間的四月天!”
於千萬人中,萬幸得以相愛。
在你最無助的時候陪在你身邊的人,會成為自己安全感的一部分。
每一場愛情,都是我們舉著燈,在人海裏找和自己身影貼切的那個人,幸運的人會很快就發現這個人,然後和他擁抱歡呼。
時間很是長,總能碰見那個靈魂契合的人,對你說:你特別好,特別溫柔,特別值得。
之前有一次和朋友聊天,她說:“小嫚啊,你有沒有那麽一刻特別渴求愛情或是愛人給的禮物。”
我笑著回答她說:“有時候確實很希望有愛情,但我知道,愛情和禮物不能靠渴望,如果他想給你,早就給你了,不會讓你這麽渴望而又不可求。”
很難想象人在情緒最不佳的狀態寫出來的文章是什麽樣子的,有時候寫文章寫到淩晨一兩點絲毫沒有困意,寫到這裏突然發現已經寫了這麽多了,想去呂逗逗小姐說:前麵這麽難,就沒有想過回頭去看看麽?我回答她,回頭終是一個女孩子最廉價的表現。
想想當初拚了命都想要留下的東西,終究還是刪掉了。原來隻是歲月太長,可以豐富,可以荒涼。能忘掉結果,未能忘掉遇上。
喜歡是“有空就來、有時間就去、有興趣才做”。
愛呢?愛是不吝嗇、沒理由,給你最高優先級。
這個世界上,什麽都可以努力得來的,唯獨感情,是怎麽努力始終都不會得到的。
前幾天有人對我說:“小嫚,你說兩個人都正式分開了,為什麽還是拖拖拉拉,是感覺得不得麽?”
我對她說:“人呐,最大的悲傷不是得不得,而是舍不得。”
有人問過我最多的問題毫不疑問就是“什麽是愛情啊?”人與人的出場序固然重要,遇到就知道了。
愛情本身很矛盾,可以慷慨又自私。對於愛的人,不管這中間山河隔斷,日月阻攔,哪怕是隻剩下最後一秒,也要用力擁抱。
(二)
月亮夜晚會發光,是因為它想見太陽。勤奮一詞晚上會想念,是因為和懶惰不可分離。
感情呐,真是玄學,天時地利人和,一個也不能少。
勤奮小姐大概遇見懶惰先生相似環遊遍了整個星係,卻找不到比你更亮的星。路過山水萬程,與懶惰先生溫柔重逢。
之前常常問自己,你是不是喜歡我,換一種方式就是“可能不是喜歡我,隻是恰好我在你孤獨的時候出現在你身邊。”後來我明白一句話:“如果對方需要一顆糖,就不要給他一個果子,如果對方需要一首歌,就不要隻是起舞。
而心裏的想法就此被打消,我們已經有這麽多次藕斷絲連,那麽就不要再相互有所虧欠,人啊,一旦有了感情就慫的不行,怕分離、怕分別、怕他喜歡上別人,更怕自己的先生,成為別人的軟肋和依附的鎧甲。
“我喜歡你,說一遍是斷然是不夠的,但說多了又怕會膩,所以隻好將愛意輕輕揉碎,偷偷藏在說的每一句話裏。”
看到過這樣一段故事,一個男人有抑鬱症,他的女友卻是個活潑可愛的姑娘。
男人很悶,話很少,可姑娘卻很多話,每天都有說不完的話題。
男人對女人的態度有些冷淡,不會像別的男人一樣會說肉麻的情話,也不會和女友一起鬧一起笑。
在外人看來,他們倆根本就不合適。
可姑娘就是對他有用不完的熱情和笑容,就是願意跟在他身後粘著他。
後來有人發現,男人給女友的微信備注是“氟西汀”。
一查才知道,原來氟西汀是一種抗抑鬱的藥物。
對那個男孩子來說,女友就是他抗抑鬱的良藥。
人們都隻看到表麵上他對女友不溫不火,隻有他自己知道,女友對自己多重要。
她沒出現以前,這個世界沒什麽可留戀的,可因為遇到了她,男人才發現,原來世界還是挺美好的。
現在看來有了喜歡的人,世界都會變得不一樣。
在寫作的時候總有同學再問:“小嫚,談戀愛到底是種什麽體驗?”
被問到這個的時候還是挺吃驚的,因為這個相對來說不太好形容。
萬人萬麵,每個人在感情中以及感受是不同的。
我覺得值得被注意的是“五種感官”,而不是遲來的“五官”。
1:聽覺。“念念不忘,必有回響。”
愛情都是從聽覺開始的,好的感情一定是有聲音的。
比如我和懶惰先生約會的時候經常會被他擁到懷裏,聽他的心跳聲時和說不完的話。
還有戀愛後的相處的聲音,白天黑夜想你,和早安晚安。
我想沒有聲音的感情是談不下去的。
好的相處是有聊不完的話題,就算是一大堆廢話也是樂在其中。說什麽都開心,什麽都說不完。
可以隨時隨地分享心情,他不會敷衍,隻會溫柔地聽,積極地回應。
終會在一個安靜的夜晚,兩人坐在沙發上,他抱著世界,而我擁著他抬頭看電視。
我舒服的發出“歡笑”聲,他打著26健發出“躂噠噠”聲;桌子上的熱水燒開,蒸汽衝開氣閥傳來“嘟嘟”聲。
我們也無需說話,我把頭底下去而你抬頭看我,都可以看見對方可愛的眼神。
2:味覺
其實感情是嚐得到的。我想,每個人都有那麽一個念念不忘的味道。
可能是各種不同的壽司,也可能是榴蓮的清香。
可能是棒棒糖的甜,也可能是路邊攤的一點鹹。
總之,很多時候人的感情和味覺是一體的。
很多時候我都在想,總是陪你吃飯的那個人是不是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印象。
可能是因為感情裏有一種喜歡,叫我想和你一起吃飯。
3:嗅覺
其實很多人在戀愛的時候,都會記下對方身上的味道。
這可能是來源於我們動物般的本能。
就拿我自己來說,特別喜歡進先生懷裏,聞先生身上最收悉的味道。
之前聽過一首歌《你抽的煙》,講了一個故事:
一對戀人分手,女孩子跑遍了所有店,找他抽的煙。
在我小的時候也是家庭條件有限的原因,從小就開始聽dvd看各種歌曲的mv,當然也看到過類似的片段:
“在一家咖啡店見到過,一個男孩不好意思地對女生說:
“冒昧問下,你用的什麽香水?我很想知道。”
我想可能和他所經曆的有關係吧,可能什麽沒留下,指留下那個讓他難忘的氣息。
我想,氣味也是感情裏的一種儀式感吧。
它能夠在一個很偶然的時候,讓你湧起無限的回憶。
剛開始和先生分開的時候,無論在不在一起,都能聞見他身上的那種氣息。
剛洗過的頭發氣味,或是洗完澡沐浴露的味道。
“戀愛的親密感,有太多是包裹在氣味中的。閉上眼睛,你要靠它才知道你抱著的是誰。”
4:觸覺
其實我覺得,觸覺在感情裏是更接近真心的能力。
我隻需要伸出手去觸摸,就像是擁有了整個世界。
從和先生的分開相處小心翼翼的指尖觸碰,到複合後的十指相扣。
一些恰當的親密舉動,會讓彼此心安。
就像刺蝟卸下了防備,剩下的就是最柔軟的擁抱。
好在先生讓我明白一件事“當你擁抱一個你愛的人,他的第一反應是把你抱的更緊。”
5:視覺
“在愛情裏的視覺其實不是眼睛,而是心。”
喜歡你的人,會讓你住在視線裏。你的變化,你的情緒,都會被他察覺。
那次一讀者問我說:“怎麽證明自己是不是喜歡哪個人?”
我回答說:在這個世上,最無法掩飾的就是你看對方的眼神,然後你就會發現,喜歡一個人,眼裏心裏都是他,相似整個人都會發光似的。
以上就是我對戀愛到底是什麽體驗進行的描述。
可以聽到、嚐到、聞到、摸到、看到。
從一開始的喜歡你,到後來的更喜歡你。又也許我們倆本不是細心的人,但愛給了放大鏡。
教會我們喜歡、愛、和包容,我愛你的另一個含義是:我很喜歡你,希望你能感受的到。
以至於懶惰先生的到來讓我明白,失去一個人麵子可能不重要,重要是要找到她,了解她,欣賞她,溫暖她,然後帶著這麽多的一切去愛她。
他讓我相信,這世上總有一個人是你的萬能藥,安眠,止痛,提神...
大概愛就是單項選擇題,所有的答案都是你。愛情就是這樣,一個有愛,而另一個有情,走到一起就是愛情。
愛是對他卸下防備和盔甲,把最脆弱最柔軟的心給對方,愛給他,心給他,開心與笑容給他,失落與不開心也給他,因為我知道他會耐心的聽我說,並且擁我進他心裏最溫柔的地方。
浮生萬千,吾愛有三:日,月與卿。日為朝,月為暮,卿為朝朝暮暮。
如果有一天,我真正的明白了這愛情,我想讓我明白的那個人是你,因為是你,我才想明白,因為是你,我才更加愛你,就因為是你,我才想什麽都想給你。
願懶惰先生心裏住的那個小姑娘一直是我,願勤奮小姐心裏等的人終會用他的姓變成自己想要的“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