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怪異在我身邊漂浮了很久,我有意無意還是用餘光瞟了它,確定它對我是起了疑心的。


    長時間的關注或是不關注都不自然,動起來,讓你的注意力放在其他事情上,你的舉動就會合情合理——珢反複囑咐過我,如何處理這種事情。


    我轉身,拉起書包,故作平常的穿過密密麻麻的桌椅,關燈。


    糟了!我心中暗覺不妙,它會發光!開燈的時候不覺得怎樣,而白熾燈的餘溫未熄,我本能的沿著光亮看去……


    “哈哈,我就覺得你氣味怪異,讓我猜對了,你看得見我!”


    它猛的向我衝來,我直勾勾的盯著他,假裝望向他身後的方向。


    真是精陰啊——它在我的眼前戛然停住,我努力睜著眼睛,將視線落在它身後。


    “噫?我猜錯了?你看不見我?居然沒有嚇到眨眼呢……”它伸出了大概是手的東西,企圖戳我。


    手裏盡是冷汗,我在它話音起頭,喃喃著自言自語:“我是不是忘帶東西了啊?”開了燈,回到自己的座位,胡亂翻找,一邊企圖它快些離開。


    它跟著飄過來了,我能覺察空氣中它越來越強烈的氣息——它不是小角色——能對自己的氣息和體量收放自如的,都不是小角色。


    現在再避開就太不自然了,我索性翻起練習冊對著習題發愣。


    我不是演員啊……


    它一在我身邊繞來繞去,我隻得拿出自己的日記本,在上麵瞎寫“日記”,如果它能讀懂文字,我就有機會誘導他。


    日記很久沒寫了,日期也不再想續,我握著筆,點著紙,落下一個又一個黑點,密集到我自己都覺得裝不下去。


    我能寫什麽?寫我如何在夾縫中生存?我要是提了碩和珢,我不就直接暴露了嗎?可我的日子,我的心,都在他們身上啊!他們帶給我的樂趣與體驗,是這樣麻木中挑興奮的高中日常所遠遠不及的……


    我是誰?我在哪裏?我要做什麽?我簡單的梳理邏輯——我,女高中生,在學校,寫日記……女高中生,女高中生,女孩子!寫日記!靈光乍現,女孩子最著名的可就是戀愛的心思,幹脆來一個單相思女孩子的設定吧!


    要說單相思,我可是有絕對的話語權,不知道怎得,我從小就對感情有異常的向往,看見略微可愛的人,就像和他/她做朋友,學前班的時候,心裏裝著很多個男生女生已經是習以為常了。同時和女孩子玩,和男孩子玩,看著自己喜歡的人歡笑,自己就會得到相同的情緒……假裝不去在意,實際上卻總想偷看的小心情……我怎麽覺得我有點早熟呢?


    就像黑柳徹子筆下的小豆豆,喜歡班級裏的大頭,偷偷給他削鉛筆,我又做了些什麽傻事?去可以討好喜歡的人?


    我為了喜歡的女孩子去爬樹摘花,搶了所有男孩子的風頭(哈,誰知道當初我的身體素質怎麽會那樣出色,現在我一點也爬不動),之後才知道,她是希望她喜歡的那個男孩子給她摘……至於那個男孩子,卻看中了我的體質,非要我和他們玩警察捉小偷的遊戲……而我,追逐著自己喜歡的男孩子,一次一次,拉住他的手……大家笑他跑的沒我快(其實很多男孩子都跑不過我的)……我當是有多麽的愚蠢哎?不過就算我的單相思全部被我親手斷送了前程,我還是覺得那樣做的自己不值得後悔,我是這樣率真的可愛。


    隻是沒人知道我的心思罷了。


    等等,不對,這不是現在能寫進日記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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