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此時已經怒不可遏,他手指著小合歡罵道:“你這個臭丫頭,現在還輪不到你來教訓我,還有你這個騙子,”說話時,他的手指指向了我,於是我這個高高在上的老神仙立刻被定性為騙子,“我要讓你知道騙我的代價。”


    我知道艾迪要召喚那些小鳥們了,如果哨子吹動,鳥群聚集形成氣候,那一切都晚了。


    我眼見艾迪右手抓著哨子,左手指向我,突然暴起,右手抓住了艾迪的左小指和無名指,稍一用力,將他的手指同時向前、向下搬撇,與此同時,我右腳向前一邁,上身前傾,雙腿自然而然形成弓步,左手卻握住艾迪左肘向上一推,骨骼過度的彎折艾迪痛得豬一般大叫,他隻能盡可能的身體後仰,兩腿也跪在了地上。


    這是父親傳授給我的一套擒拿手法,在中華武術中,有分筋錯骨手的技擊術,在很多的小說中,也把分筋錯骨手描寫的有些神奇,其實不過是擒拿的另一種說法罷了。擒拿手有以巧打拙,以柔克剛的神奇之處,縱是對方身強力壯,力氣數倍於自己,也可以通過擒拿手製服對方。我最初進城時,單手逼迫小布下跪時用的便是這種擒拿手法。


    父親曾說擒拿手不傷人身體,隻以擒抓製伏為目標,很有中國古人所推崇的“仁”道。我雖然不懂什麽叫“仁”道,但是在讀書時學了擒拿手之後,便再也不受那些高大威猛的白人少年的欺負。


    擒拿手主要是利用人體關節、穴位和要害部位的弱點,運用杠杆原理與經絡學說,采用反關節動作和集中力量攻擊對方薄弱之處,使其產生生理上無法抗拒的痛疼反應,達到拿其一處而擒之的效果。具體可以分為拿骨、拿筋、拿穴三種手法,其中以拿骨最為常見,拿骨也可以稱為反關節。比如我剛剛拿住艾迪的小指和無名指,反向扳折,艾迪自然受不了,於是彎典手肘消減我的反折之力便成為下意識的動作,可偏偏在這個時候,我抓住了他的手肘,繼續反方向扳折,與此同時,還拿住了他肘部的筋絡,俗稱麻筋,劇烈的疼痛讓艾迪不得不讓身體盡可能的配合我的用力,去消減我的反折之力,於是自然而然跪在我的麵前了。


    我一把抓住艾迪胸前的哨子,然後將他踢到一旁。艾迪簡直不敢相信,自己僅僅一招之間,便跪到我的麵前,還丟了心肝寶貝。


    一刹那之間,艾迪似乎忘記了疼痛,癱軟在地上麵如死灰,十年流放期間的荒野生活本已在他的臉上刻滿了滄桑,再加上一招之間被奪走聖物的絕望,似乎讓艾迪加速了衰老,原本還有些光亮的眼睛也一片混濁與死寂。


    我心下不忍,卻不敢把哨子還給艾迪,我轉身把哨子交給小合歡說道:“小合歡,你把這個哨子帶回去給老巴馬吧!這是你們巴馬族的聖物,本該由你保管。”


    小合歡點了點頭,並沒有接過哨子,我知道在巴馬族裏點頭意味著拒絕。


    “蟲子,我……”小合歡有些忸怩,“我是從族群裏跑出來的,我來找他。”說著,滿含柔情的看著伍德,把伍德看得大窘。


    看著為愛逃出族群的小合歡,我感慨萬千,這個世界的女孩子都怎麽了,全都選擇了逃跑呢。皮優逃出了奧斯曼,小合歡逃出了巴馬族,小蘑菇逃出了家,甚至盧娜負氣闖進荒原,也可以看作一次逃離。


    “你把哨子帶回去,老巴馬和族人不僅會原諒你的逃跑,也會感謝您帶回了巴馬族的聖物。”我勸道。


    小合歡左右為難,她急得掉下了眼淚:“蟲子,作為巴馬族人,族群的聖物自然要舍命守護,可是我跑出來就是為了找……找他的。”她看著伍德,不知該怎麽辦了。


    我感覺自己就像一個惡人,讓艾迪絕望,讓小合歡為難,這些事情其實本來是巴馬族內部的事情,我一個外人其實大可不必介入的。


    伍德拉著拉我,“比利,我們不能再耽擱了,盧娜那邊太危險了。”


    我何嚐不知道事情緊急,但巴馬族的事情,又怎麽能袖手不管呢!


    艾迪掙紮著站了起來,他搖搖晃晃地準備離開了,我卻叫住了他:“艾迪,你等一下!”


    艾迪回頭看著我,一臉茫然。


    我想了想,對他說:“艾迪,你想要回這個哨子嗎?”


    艾迪毫不猶豫的搖了搖頭,表示認同,在他的心中,那個哨子不僅是巴馬聖物,更是他的小命。


    我笑著說:“我搶了你的哨子,你服氣嗎?說實話。”


    艾迪張口道:“當然不服。隻是我打不過你。”


    “艾迪,你太過迷信這個哨子的力量了,我看到你數次召喚鳥群,早已經想明白如何擊敗你了,哪怕你使用控鳥之術。沒錯,你有控鳥之術,但我有這個,”說著,我從伍德手裏拿過那支步槍來,“這是一把英國的李-恩菲爾德步槍,它是李氏步槍的升級版,因為采用雙排彈匣供彈,所以彈容量高達10發,比大部分槍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聞名。荒原上的獵人大部分用的是獵槍,可那些獵槍在這隻步槍麵前,隻是小菜一碟。我可以用這隻步槍在300米的距離,輕鬆擊碎你的腦袋。”


    我把槍的保險打開,繼續對艾迪說:“你可以選擇一件三百米以外的東西,我讓你看一看這把槍的威力。”


    艾迪將信將疑,他信手一指,“在我們的左前方,三百米遠的地方有一隻野兔。”


    我也早已經發現了這個在近幾十年才定居澳洲的物種,那隻兔子正悠閑的啃著草皮。我抬起槍來,大體測算了一下日光和風速,我用準星鎖定了那隻兔子,手指扣動扳機,一粒子彈帶著赤熾熱激射而出。


    在步槍的缺口準星處,我看到一片紅光閃動。我知道,那隻兔子已經被我擊碎了腦殼。我對艾迪說:“艾迪,你去撿回來吧!”


    艾迪將信將疑的跑了過去,不一會兒拎著一隻死兔子回來。那隻兔子的腦袋已經碎掉,好像是它的腦殼裏被安放的一枚炸彈突然爆炸一般,隻留下了脖子以後的部位。


    艾迪皺著眉頭,沒有說話。我對艾迪說道:“艾迪,我對我的槍法很自信,我不相信你的反應能比這隻兔子更快,我更不相信你可以在不到半分鍾的時間把鳥群召喚過來,你應該看出來了,我可以在你吹動哨子的瞬間把你的腦袋打爛。你沒有了小命,就是再給你一百個哨子,你也召喚不來一隻小鳥,這回你信了吧?即使沒有這把槍,我背後的弓箭也可以獵殺掉你,隻不過距離要近一些罷了。”


    艾迪臉色慘白,絕望地說:“原來,我們巴馬族的控鳥術原來……根本不值得一提。”


    “那倒也不是,控鳥術還是控鳥術,你隻是沒有意識到如何運用他,就像這把槍一樣,給了一個不會使用槍的人,它就和一根燒火棍沒什麽區別了。”


    “你是說我的控鳥術用得不對嗎,我明明可以把鳥群召喚來的。”


    “不是控鳥術有問題,是你有問題!”


    艾迪凝視著我,“我有什麽問題?”


    “你脫離了族群!剛才你召喚鳥群可以輕鬆的消滅一群袋鼠,而我雖然有射擊天賦,卻從來隻能在袋鼠群麵前射出一槍,因為槍聲一響,袋鼠群就是四散奔逃,這便是族群的力量,犧牲一隻,保全族群。這是荒原上的法則。食蟻獸的舌頭再長,也隻能吃掉一部分螞蟻,還有更多的螞蟻活下來;獵鷹再厲害,隻能捕住一隻金剛鸚鵡,成千上萬隻鸚鵡會活下來;而你因為脫離了巴馬族群,便再也沒有辦法享受族群帶給你的福利,你總覺得族群有對不起你的地方,但卻從來沒有意識到,族群可以讓你活下來。你們巴馬族曆代的天選之子,他們厲害的地方不是四處炫耀自己的控鳥的本事,而是把自己藏進族群之中,他們明白一滴水唯有融入大海才不會幹涸。”


    我看著艾迪,艾迪的眼睛終於有了一絲靈動,我知道,他漸漸有些明白了。於是趁勢打鐵說:“艾迪,你是巴馬族人,不管你承認與否,你的身上終究還流淌著巴馬族的血脈,和每一個巴馬族人一樣,信仰著神鳥圖騰,尊崇著傳說中的老神仙,而你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巴馬族的天選之子,不管他們認可與否,你也是所有巴馬族人中唯一一個巴馬秘術的傳承人,所以,你應該回到自己的族群,融入自己的族群,你用控鳥術護佑巴馬族人,而巴馬族人也會用族群的力量護佑著你!”


    我拿起那個哨子,把它交到了艾迪的手中,“艾迪,這是巴馬族的聖物,我隻是巴馬族的朋友,沒有資格保管它,而你是最有資格保管這個聖物的巴馬族人。”我特別強調了“巴馬族人”四個字。


    艾迪拿著哨子,並沒能露出欣喜之色,他臉色凝重,顯然內心深處正在交戰。


    我沒有時間再開導艾迪了,我把身上的一些肉幹拿了出來,塞到艾迪的手中,“艾迪,我和伍德不能再耽擱了,我的朋友很危險,所以我要盡快找到他們。關於你和巴馬族人的恩怨,我希望你認真的考慮,千萬不要衝動,否則你可能會後悔一輩子。如果你還是想不開,你可以去溫哲小鎮找我。再有你一直說我烤的肉幹很好吃,我就再留給你一些。”


    說完,我又對小合歡說:“小合歡,我知道你喜歡伍德先生,但現在你也不能跟著我們去,因為我和伍德先生要去一個很危險的地方,如果你執意要去的話,我寧願把你綁在樹上,也不會帶著你走。”


    小合歡委屈地掉下了眼淚,多麽執著又可愛的女孩!


    我心下不忍,同情心再次泛濫,我摸著她的頭說:“你不用擔心找不到伍德先生,他是我的朋友,我可以隨時帶你去找他的。現在我有更重要的事情想拜托你一下。我離開溫哲小鎮時,曾經和朋友們約定隻要七天就可以回去,現在看來,恐怕要超時了。我想拜托你帶著我的一封信去溫哲小鎮的九州菜園,告訴一個叫皮優的女孩,告訴她我還要再晚幾天才能回去了。如果他們執意要來找我們,你最多帶他們到馬蘭河畔等我就可以了。我們回到在那裏碰頭。記住不能越過馬蘭河畔,在荒原上,他們的生存能力遠不及你們巴馬人,你帶著他們過馬蘭河,便等於害了他們。”


    小合歡終於點了點頭,放棄繼續追隨我的念頭。


    如此,我做好了安排,便和伍德上路了。我無法確定艾迪是否能想明白我告訴他的道理,但一定會給他一些觸動,至少他現在不會急於去找巴馬族的麻煩就可以了。那個哨子本來就是他的。


    小蘑菇曾經告訴過我,每個部族的傳承者死後,才會出現另一個傳承者,就比如她的媽媽活著的時候,小蘑菇也常常吹那個哨子,卻一次沒有把蛇召喚過來,但是當她的媽媽去世之後,小蘑菇便發現自己再次吹那個哨子時,蛇便會群集她的周圍。


    這個道理我也曾經問過老巴馬,他也說確實如此,巴馬的天選之子肯定隻有一個在世,從沒有兩個巴馬族人同時會控鳥的可能。我雖然不明白這個道理,但卻知道這個結果。


    有些事情,以人類的科技水平還無法解釋清楚,盧娜和古德院長這些堅持實驗檢證的學者也有失偏頗。


    在菜園裏,有一個晚上雷電交加,皮優就鑽到我的房子裏,抱著我說她怕打雷。我開玩笑說天上沒有雷公,隻有雷電,這是富蘭克林通過放風箏驗證的結果。


    皮優卻不以為然,她認為那個叫富蘭克林的美國佬可能在說謊,因為雷電交加的天氣,能不能放起風箏很難說,放起了風箏,能不能恰巧碰到雲中的閃電很難說,碰到閃電時又傳導給人,而那個人也恰巧沒被電死更很難說。


    她還告訴我,在1753年,俄國著名電學家利赫曼為了驗證富蘭克林的實驗,不幸被雷電擊死,成為雷電實驗的第一個犧牲者。


    那是我又一次對皮優刮目相看,我很佩服皮優的質疑精神。也正是這種質疑,讓我開始有了自己的思考。我認為奪走艾迪的哨子絕對不是唯一的選項,也不是最恰當的一個選項。


    相反,我覺得,艾迪絕非大奸大惡之人,他偷了哨子卻比那些盜賊更純淨。


    越過達令河,我們便遠遠地看到了巴裏爾山了。


    達令河是墨累河最大的支流,河水呈季節性變化,雨季洪水泛濫,旱季河水便又少得可憐。


    現在正值夏季,大約是多日沒有降雨,河水並不是很深,我們涉水過河,最深處還沒能抵達膝蓋。


    在過河的時候,我和伍德終於一邊過河,一邊洗去幾天來的汙垢,終於神清氣爽。


    我和伍德在河邊補充了一些肉幹,繼續向巴裏爾進發。


    路上,我看到許多土狼的糞便,都很新鮮,證明我們離狼群越來越近了。


    正自奔跑間前方轟然響下一聲狼嚎!我和伍德立即放慢了腳步。


    緊接著,千百隻狼同時嚎叫起來,那叫聲如潮水洶湧,此起彼伏,聽得人寒意徹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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