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眾人的反應,剛才的說辭竟然沒有獲得他們的認同,這就有點尷尬了,雖然他描繪的前景無比誘人,但是則是建立在擁有絕對的醫療領域的研發實力上麵。
而恰恰他在醫療行業的研發實力沒有被證明過,所以他們持懷疑態度也就正常了,隻是趙一現在也空口無憑,拿不出什麽東西證明。
所以這種尷尬也就沒法化解了,隻能留待以後來證明,不過即使不說前景,隻是單純的計算醫療成本,15%的比例就能夠實現全民醫療也是一件很劃算的事情。
但是正如趙一剛才說的,免費醫療和免費醫療之間還是擁有巨大的差距,所以必須要建立相應的製度,來保證所提供的免費醫療服務具有一定的質量,而不是名義上的免費醫療。
“我知道在座的對於醫療行業的未來前景保持謹慎,我也能夠理解,畢竟我現在還沒有拿出該有的實力來證明這些目標是否能達成。
但是我對於這方麵的前景是實實在在的看好,同時對於我在這個行業的研發能力也是有信心的。
這個就不繼續討論了,隻能夠留待以後來證明。
剛才說了,既然要進行免費醫療製度改革,而且還是將其承包給我,對於醫療服務的質量肯定心存疑慮,這就需要我們共同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夠符合實際的具體細則規範了。
這不僅能夠保證在當前經濟醫療條件下提供合適的醫療服務,還能夠為承包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很明顯的例子,如果醫療救治失敗,那麽失敗的原因就需要界定,或者需要一套界定程序,不然家屬來鬧,就解釋不清了。
這既是給家屬一個公平的解釋,也是給承包商一個公平的營業環境,不然在醫療中產生的矛盾將會非常突出,也不利於國家形象的建設。”趙一說道。
這也是政府對於醫療福利進行承包的一個疑慮,既然趙一提出了這個問題,那麽說明他們在這個問題上具有統一的認識。
後麵就是需要商談具體的細則定製,涉及的醫療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需要專業的團隊來進行探討,不是這裏能夠講明白的。
高管說道:“這也是我們對於醫療承包的疑慮之一,畢竟醫療關乎的是人命,這方麵再謹慎都不為過,這既是保護患者的權益,也是保護承包商的利益。
既然趙總也提到了這個問題,那麽後麵我們就各自組建專業團隊來進行協商談判,爭取拿出來一個科學合理,可執行的一條規章製度出來。”
雙方在這個方麵達成了共識,也就沒有必要在進行這方麵的話題了,畢竟該說的也說了,具體的問題還是需要後續的會談來解決。
“下麵就是養老製度的問題了,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什麽年齡階段才是老年人,隻有明確了這個問題,才能對接下來的問題進行探討。
在我看來,老年人的界定應該是在人生最後20%的時間段內,也就是說,社會平均年齡為74歲,那麽被定義為老年人的最低年齡應該是60歲左右。
按照我們現在的社會平均年齡是68歲計算,被定義為老年人的最低年齡就是55歲左右。
所以老年人的年齡定義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據社會平均年齡來浮動計算的,因為隨著科技的發展和醫療技術水平的提高,人均壽命是越來越高的。
那麽以後平均年齡達到80歲或者100歲,將越來越成為可能,如果是一個固定的養老年齡值,對於社會的發展是不利的。
同時對於養老的壓力也是巨大的,最終很可能會難以為繼。
假如平均年齡達到了100歲,還是按照60歲的年齡退休,那麽人的一生將有40年的時間無法為社會創造明顯的財富。
反而需要社會供養,這對國家和社會帶來了巨大的負擔。
由於退休時間段的延長,養老金額不可避免的增加,而工作時間內提交的養老金基本上是比較固定的,最後養老金肯定會入不敷出,這樣的養老製度也就無以為繼。”
作為承包商,趙一必須先要將這個問題講明白,不然首先危害的就是他的利益,即使他再富可敵國,如果不計較這個問題,還是有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
當然這個問題不僅僅是關乎承包商的利益,也關乎國家的利益。
一是會造成參與勞動的人口會越來越少,國家的經濟發展肯定會受到打擊,畢竟國家的財富依賴於勞動人口來創造。
二是養老金會因為大量的退休人員而麵臨枯竭的境地,雖然是承包給了趙一,最開始肯定是趙一來承擔這部分損失,也就是說首先破產的是趙一。
但是趙一一個人破產並不算是什麽,但是帶來的影響卻是巨大的,既然趙一這個承包商都無法維持下去,那麽國家來接手也不一定能夠維持的下去。
那麽最後一條路就是修改養老製度,那麽原本運行多年的養老製度瞬間改變,造成的社會影響會很大,對國家的穩定是非常不利的,而國家社會的穩定是執政者特別在意的。
當然如果下定決心搞死趙一,也可以不答應這條,但是趙一也可以不承包呀,這就是一個雙向選擇的問題。
按照趙一的三個福利製度來看,成長期約占總年齡的30%左右,按照平均壽命68歲計算,也就是說平均人的一生大約需要花費20年的時間來進行學習。
再花費20%的時間來進行養老,剩下的50%的時間才是真正為社會創造價值的時間,約為34年。
“由於個人養老金的上繳情況不同,有的從來沒有繳過,有的繳的時間很多,有的繳的時間很長,所以這些人的養老金發放標準肯定也是不同的。
像從來沒有上繳夠個人養老金的,隻能夠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40%發放,這些養老金隻能夠滿足他們的基本生活。
然後按照他們上繳的個人養老金年限逐漸遞增,如果滿額上繳,那麽可以獲得當前社會平均工資的80%作為基本養老金。
在此基礎上,再加上上繳養老金期間的上繳金額占當時平均社會平均工資的權重,最終才是實際發放的養老金數額。
這樣既照顧了社會救濟性質的養老,也體現了多繳多得的原則。
以上是總體養老金發放原則,養老金的來源主要是三方麵。
一是政府財政補助,占據財政收入的15%,二是個人上繳養老金,占據個人工資的8%,三是企業上繳的統籌養老金,占據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0%。
特別強調的是,這裏說的企業不僅僅是隻商業企業,而是所有用工單位,包括國企、民企、事業單位和國家政府部門等。
隻有這樣才能夠將整個社會人員納入到養老保險中來,不在區分行業和部門,能夠做到真正的養老公平性。”趙一說道。
最後一句話的目的是說明,執行這種養老製度後,也就不會區分國家單位還是私人單位了,也不再有城鎮戶口和農業戶口的區別了。
可能有讀者會質疑,為什麽沒有繳過個人養老保險的人,也能夠獲得養老金。
麵對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確一個問題,就是想要在這個社會生存,就必須獲得收入來源。
而獲得收入來源的過程中就是工作的過程,隻要參與社會工作,就會為國家創造經濟價值,為國家財政做出了貢獻。
所以給這些人發放養老金並沒有什麽不妥,隻是畢竟他們的貢獻相對於上繳養老保險的人要少,或者無法正確統計,隻能夠采用比較籠統的方法計算了。
所以趙一覺得社會平均工資的40%是一個比較合適的比例,既能拉開和繳費人員的差距,有能夠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所需。
養老福利的原則不應該是以維持在職時期一樣的生活體麵,而是為國民老年生活兜底,讓每一位國民在老年時期能夠維持基本的生活尊嚴。
所以按照趙一的養老製度,絕對不可能出現退休工資比在職人員的工資還高的現象,這在趙一看來,絕不是普惠性質的養老製度,也是難以為繼的。
如果想要獲得更高的養老金,他們可以額外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而不是這種帶有普惠性質的養老保險。
這樣的原則也是適用於教育和醫療,如果你覺得國家提供的教育不夠好,你也可以進入認為不錯的私人教育機構學習,同樣的道理,也可以進入到私人醫療機構治療。
在一般情況下,國家提供的教育、醫療和養老的質量,取決於國家財政支出的數量多寡,但是對於趙一來說,則比較有信息做好這三個方麵。
政府辦免費公立教育,可能存在大規模的管理損耗,而私人來辦公立教育,想要保證一定質量的前提下,會盡量壓縮一些不必要的開支,減少管理成本,資金的利用效率比政府高得多。
同樣的醫療也是如此,存在管理成本高昂、資金利用率低等現象,這方麵私人來做就天然具有一定的優勢,同時趙一還能夠通過技術手段,來降低成本。
養老方麵就體現在養老金的增值保值方麵了,這方麵趙一可以說絕對不會掉鏈子,這從他的太陽花投資公司的戰績就可以看得出來。
說到底,隻有趙一這樣既有技術又有資本,而且還有作弊器的掛b,才能夠同時將這三方麵做好,其他的人更是想都不要想了。
即使是國家政府來做,世界上將這三方麵都做的很好的,也是少之又少。
而恰恰他在醫療行業的研發實力沒有被證明過,所以他們持懷疑態度也就正常了,隻是趙一現在也空口無憑,拿不出什麽東西證明。
所以這種尷尬也就沒法化解了,隻能留待以後來證明,不過即使不說前景,隻是單純的計算醫療成本,15%的比例就能夠實現全民醫療也是一件很劃算的事情。
但是正如趙一剛才說的,免費醫療和免費醫療之間還是擁有巨大的差距,所以必須要建立相應的製度,來保證所提供的免費醫療服務具有一定的質量,而不是名義上的免費醫療。
“我知道在座的對於醫療行業的未來前景保持謹慎,我也能夠理解,畢竟我現在還沒有拿出該有的實力來證明這些目標是否能達成。
但是我對於這方麵的前景是實實在在的看好,同時對於我在這個行業的研發能力也是有信心的。
這個就不繼續討論了,隻能夠留待以後來證明。
剛才說了,既然要進行免費醫療製度改革,而且還是將其承包給我,對於醫療服務的質量肯定心存疑慮,這就需要我們共同建立一套完善的,能夠符合實際的具體細則規範了。
這不僅能夠保證在當前經濟醫療條件下提供合適的醫療服務,還能夠為承包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很明顯的例子,如果醫療救治失敗,那麽失敗的原因就需要界定,或者需要一套界定程序,不然家屬來鬧,就解釋不清了。
這既是給家屬一個公平的解釋,也是給承包商一個公平的營業環境,不然在醫療中產生的矛盾將會非常突出,也不利於國家形象的建設。”趙一說道。
這也是政府對於醫療福利進行承包的一個疑慮,既然趙一提出了這個問題,那麽說明他們在這個問題上具有統一的認識。
後麵就是需要商談具體的細則定製,涉及的醫療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需要專業的團隊來進行探討,不是這裏能夠講明白的。
高管說道:“這也是我們對於醫療承包的疑慮之一,畢竟醫療關乎的是人命,這方麵再謹慎都不為過,這既是保護患者的權益,也是保護承包商的利益。
既然趙總也提到了這個問題,那麽後麵我們就各自組建專業團隊來進行協商談判,爭取拿出來一個科學合理,可執行的一條規章製度出來。”
雙方在這個方麵達成了共識,也就沒有必要在進行這方麵的話題了,畢竟該說的也說了,具體的問題還是需要後續的會談來解決。
“下麵就是養老製度的問題了,首先我們要明確一點,什麽年齡階段才是老年人,隻有明確了這個問題,才能對接下來的問題進行探討。
在我看來,老年人的界定應該是在人生最後20%的時間段內,也就是說,社會平均年齡為74歲,那麽被定義為老年人的最低年齡應該是60歲左右。
按照我們現在的社會平均年齡是68歲計算,被定義為老年人的最低年齡就是55歲左右。
所以老年人的年齡定義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據社會平均年齡來浮動計算的,因為隨著科技的發展和醫療技術水平的提高,人均壽命是越來越高的。
那麽以後平均年齡達到80歲或者100歲,將越來越成為可能,如果是一個固定的養老年齡值,對於社會的發展是不利的。
同時對於養老的壓力也是巨大的,最終很可能會難以為繼。
假如平均年齡達到了100歲,還是按照60歲的年齡退休,那麽人的一生將有40年的時間無法為社會創造明顯的財富。
反而需要社會供養,這對國家和社會帶來了巨大的負擔。
由於退休時間段的延長,養老金額不可避免的增加,而工作時間內提交的養老金基本上是比較固定的,最後養老金肯定會入不敷出,這樣的養老製度也就無以為繼。”
作為承包商,趙一必須先要將這個問題講明白,不然首先危害的就是他的利益,即使他再富可敵國,如果不計較這個問題,還是有可能陷入破產的境地。
當然這個問題不僅僅是關乎承包商的利益,也關乎國家的利益。
一是會造成參與勞動的人口會越來越少,國家的經濟發展肯定會受到打擊,畢竟國家的財富依賴於勞動人口來創造。
二是養老金會因為大量的退休人員而麵臨枯竭的境地,雖然是承包給了趙一,最開始肯定是趙一來承擔這部分損失,也就是說首先破產的是趙一。
但是趙一一個人破產並不算是什麽,但是帶來的影響卻是巨大的,既然趙一這個承包商都無法維持下去,那麽國家來接手也不一定能夠維持的下去。
那麽最後一條路就是修改養老製度,那麽原本運行多年的養老製度瞬間改變,造成的社會影響會很大,對國家的穩定是非常不利的,而國家社會的穩定是執政者特別在意的。
當然如果下定決心搞死趙一,也可以不答應這條,但是趙一也可以不承包呀,這就是一個雙向選擇的問題。
按照趙一的三個福利製度來看,成長期約占總年齡的30%左右,按照平均壽命68歲計算,也就是說平均人的一生大約需要花費20年的時間來進行學習。
再花費20%的時間來進行養老,剩下的50%的時間才是真正為社會創造價值的時間,約為34年。
“由於個人養老金的上繳情況不同,有的從來沒有繳過,有的繳的時間很多,有的繳的時間很長,所以這些人的養老金發放標準肯定也是不同的。
像從來沒有上繳夠個人養老金的,隻能夠按照社會平均工資的40%發放,這些養老金隻能夠滿足他們的基本生活。
然後按照他們上繳的個人養老金年限逐漸遞增,如果滿額上繳,那麽可以獲得當前社會平均工資的80%作為基本養老金。
在此基礎上,再加上上繳養老金期間的上繳金額占當時平均社會平均工資的權重,最終才是實際發放的養老金數額。
這樣既照顧了社會救濟性質的養老,也體現了多繳多得的原則。
以上是總體養老金發放原則,養老金的來源主要是三方麵。
一是政府財政補助,占據財政收入的15%,二是個人上繳養老金,占據個人工資的8%,三是企業上繳的統籌養老金,占據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20%。
特別強調的是,這裏說的企業不僅僅是隻商業企業,而是所有用工單位,包括國企、民企、事業單位和國家政府部門等。
隻有這樣才能夠將整個社會人員納入到養老保險中來,不在區分行業和部門,能夠做到真正的養老公平性。”趙一說道。
最後一句話的目的是說明,執行這種養老製度後,也就不會區分國家單位還是私人單位了,也不再有城鎮戶口和農業戶口的區別了。
可能有讀者會質疑,為什麽沒有繳過個人養老保險的人,也能夠獲得養老金。
麵對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確一個問題,就是想要在這個社會生存,就必須獲得收入來源。
而獲得收入來源的過程中就是工作的過程,隻要參與社會工作,就會為國家創造經濟價值,為國家財政做出了貢獻。
所以給這些人發放養老金並沒有什麽不妥,隻是畢竟他們的貢獻相對於上繳養老保險的人要少,或者無法正確統計,隻能夠采用比較籠統的方法計算了。
所以趙一覺得社會平均工資的40%是一個比較合適的比例,既能拉開和繳費人員的差距,有能夠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所需。
養老福利的原則不應該是以維持在職時期一樣的生活體麵,而是為國民老年生活兜底,讓每一位國民在老年時期能夠維持基本的生活尊嚴。
所以按照趙一的養老製度,絕對不可能出現退休工資比在職人員的工資還高的現象,這在趙一看來,絕不是普惠性質的養老製度,也是難以為繼的。
如果想要獲得更高的養老金,他們可以額外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而不是這種帶有普惠性質的養老保險。
這樣的原則也是適用於教育和醫療,如果你覺得國家提供的教育不夠好,你也可以進入認為不錯的私人教育機構學習,同樣的道理,也可以進入到私人醫療機構治療。
在一般情況下,國家提供的教育、醫療和養老的質量,取決於國家財政支出的數量多寡,但是對於趙一來說,則比較有信息做好這三個方麵。
政府辦免費公立教育,可能存在大規模的管理損耗,而私人來辦公立教育,想要保證一定質量的前提下,會盡量壓縮一些不必要的開支,減少管理成本,資金的利用效率比政府高得多。
同樣的醫療也是如此,存在管理成本高昂、資金利用率低等現象,這方麵私人來做就天然具有一定的優勢,同時趙一還能夠通過技術手段,來降低成本。
養老方麵就體現在養老金的增值保值方麵了,這方麵趙一可以說絕對不會掉鏈子,這從他的太陽花投資公司的戰績就可以看得出來。
說到底,隻有趙一這樣既有技術又有資本,而且還有作弊器的掛b,才能夠同時將這三方麵做好,其他的人更是想都不要想了。
即使是國家政府來做,世界上將這三方麵都做的很好的,也是少之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