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這是打算給我們看一眼成績單?”穀口正雄的臉上帶著哂笑。


    “法官閣下,我隻是想為您提供一點背景。”青木涼介從容說道,“自從1907年現行刑法法典生效以來,因為刑法第200條而被判刑的案子僅有9例。而在這9例之中,有6例被害人曾經對被告做出過侮辱、侵犯、虐待等暴力行為。”


    “近親**並不違法。”穀口正雄冷笑一聲,“並且,強奸罪是親告罪,如果當事人不主動報警,是無法成立的。”


    青木涼介聞言頷首:“是這樣沒錯,但是我想說的是,刑法第200條的規定已經違反了憲法第14條。”


    “哦?你的依據呢?”


    “依據就是我的當事人和被告兩人……”


    青木涼介剛要開口,穀口正雄則露出了一個輕蔑的笑容:


    “兩人之間存在夫妻之實,所以不能等同於普通的父女?你需要再重複一遍嗎?


    好吧,就算我勉強同意你的觀點,但事實上我完全不認可。要知道國民對於殺害親生父親這種案件更傾向於加重量刑。”


    漸漸的,青木涼介的拳頭一寸寸攥緊。


    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著說話的穀口正雄,看著他用一種雲淡風輕的語氣居高臨下地愚弄聽眾。


    這一刻,他心頭那股一直試圖壓抑的怒火開始熊熊燃燒。


    “為什麽?就因為近百年以前所通過的一條陳舊且野蠻的法律?


    所謂的共識,除了剛才我所說的那9例案子,我找不到任何其他的數據支撐所謂的‘國民共識’。


    所以,這9例案子的判決結果就可以代表大多數國民的意見了嗎?


    更值得注意的是,我們國家的最高法院竟然要靠所謂的‘國民共識’來給一個人定罪?


    刑法第200條設立的目的就是為了體現尊重長輩的意圖,可是它起到效果了嗎?


    的確,他的確尊重長輩。


    有了它,等於給了那些想要借助長輩身份行犯罪之實的人一把保護傘。無論他們幹出多麽失格的事情,隻要他一天還是‘長輩’,晚輩就必須忍耐。


    就算是讓14歲的女兒脫光衣服爬到他被窩裏,她也必須得這麽幹。


    為什麽?因為他是‘長輩’。


    他是‘長輩’,所以他可以為所欲為。


    他可以用拳頭讓她們聽話,用極盡手段的淩辱讓她們屈服,她們卻不敢反抗。


    即便他真的殺了人,隻要他是初犯,隻要他說服家裏人一個都不要站出來去發起全民簽名,甚至出具諒解書。


    他頂多隻需要在監獄裏待上幾年時間,一切就都一筆勾銷。


    而那些受害者隻會更加沉默,因為法律不支持。


    在她們初次受害的時候,我們沒能保護她們。


    現在,她們孤立無援之下的反抗,我們反而要在這裏討論是不是該給她們一個死刑?


    這樣的法律,真的平等嗎?”


    “她們可以報案,可以向其他人尋求幫助,而沒必要殺人。”穀口正雄蹙眉。


    青木涼介聞言卻是笑著搖頭:


    “她沒有尋求過幫助嗎?過去的13年裏所有能夠尋求幫助的人,全部拒絕了她,無一例外。”


    他的視線掃過庭上的每一個法官,一字一句地說道,


    “被害者在被告14歲,本該是天真爛漫的純真年紀,將其以暴力侵犯,並且之後的13年來,一直強迫她過著所謂的夫妻生活,用此等獸行蹂躪被告的人生。


    兩人本應是父女關係,而從兩人的孩子立場來看,兩人是同列直係親屬關係。


    從此等行為來看,被害者對於被告的感情裏未曾有任何的父女之愛,隻是把她當作自己的妻妾存在。


    當被告向被害人懇求,懇求其允許自己與戀人結婚,而被害人之後的一係列行動再次表明,他根本不是一個父親,隻是一個因為嫉妒而瘋狂的男人罷了。


    彼時,他不是被告的父親,而是一個放棄做父親的責任與尊嚴,墮入畜生道,喪失了理性與人性的男人。


    他的全部行為,僅僅隻是遵從最原始的獸性。


    刑法第200條合憲的基本理由,是人倫道德。


    而在這件事情裏,違反人倫道德的人究竟是誰?


    任何一個正常人都能分辨——就是被害者!


    難道這樣一個人還能被稱為父親嗎?


    還應該被作為尊屬受到刑法第200條的保護嗎?


    這樣的行為是人類普世道德原理嗎?


    因此,對於本案中被告的行為,如果各位法官還要堅持認為應該適用刑法第200條,並且認為這條法律合憲的話,我想請問,我們設立憲法的目的何在?”


    青木涼介抬頭望了一眼最高法院的穹頂,接著看向麵前的法官們,


    “作為律師,我曾經無數次向往過走上最高法院的場景。


    當我今天早上來到這裏,看到法院門前銘刻著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時,我更加堅定了這是一個公正而神聖的地方。目前為止,我也依舊希望這是真的。


    我也懇請你們能夠尊重這句話。”


    他抿了抿唇,深吸一口氣,


    “……最後,我想為……我的語氣道歉。


    我從始至終並將一如既往地……對這裏懷有無限的敬畏。民選官員代表了民意,而最高法院始終不渝地閃爍著我們靈魂與良知的光芒。


    無論刑法200條是否能被認定違憲,我的良知絕不會同意對這樣一個沉默的受害者執行死刑。


    我希望你們也能擁有這份良知,我們真的不必淪落至此……


    眾所周知,在這棟建築的背麵,那華美的浮雕部分象征著一種概念——‘寬嚴並濟,慈威兼施’。如果這種寬恕與慈悲真的寓於這棟樓宇之中,縈繞在你們公正亦有情的心中,你們就不會讓這個人因為莫須有的罪名而被判無期,甚至被執行死刑。


    她讓我告訴你們,她……不想死,她還有兩個女兒,她想看著她們長大。


    她真的沒有想要殺人,隻是想當一個正常人,想離開這個壓迫了她整整13年……一整個青春年華的可怕噩夢。


    恕我直言,在我看來,她的行為隻是正當防衛,而與其他的正當防衛不同的是,在她的麵前還有刑法第200條——這座天塹。”


    青木涼介說完,目光逡巡,認真地與庭上每一位法官對視。


    這一次,他們再也沒有一個人,用那種帶著輕蔑或是高傲的眼神看他。


    他緩緩走下了發言台。


    而此刻,這十五位法官罕見地沉默了。


    即便是之前那位與青木涼介針鋒相對的穀口正雄,此時也皺著眉頭,一言不發。


    阿久津英士微微點頭,而坐在他旁邊的相川澤久則看了青木涼介旁邊的三木一眼。


    整個法庭十分安靜。


    鴉雀無聲,落針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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