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一直在監控社會輿論的羅洋羽團隊第一時間就發現了問題。
南雲市一家地方性的報紙《雜談》頭版以非常醒目的標題進行報道了,南雲市有一個老人在萬珍閣總店購買了很多次藥品,但積分卻不能使用。
文章中引用了大量關於萬珍閣承諾積分可以使用的信息,甚至用圖片展示了萬珍閣門店貼出的告示,告示上清楚顯示的積分使用規則,隻要積分整數就可以在萬珍閣抵扣買藥金額。
文章的最後,指名點姓的總結萬珍閣醫藥連鎖藥店是打著惠民的噱頭,買藥有折扣,積分抵扣金額,實際上對於社會和消費者的承諾就是滿口假話。
根據這一消息,完全有理由相信萬珍閣是借此大肆推銷庫存和臨期藥品。這樣的企業,應該取締,更應該建議監管部門對其徹查。並且公布了南雲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電話、醫藥監局監督電話,希望熱心市民發現問題,積極舉報。
報道一出,可想而知的與20多天前的新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一時間,南雲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電話和醫藥監局監督電話被打爆,都是谘詢此事是否確認是真的,而萬珍閣各個門店相繼出現要討個說法的消費者。
羅洋羽在報紙出來的第一時間發現問題,也告知了葉天民,因為前期有葉天民的吩咐,各種輿論的第一發聲點,甚至連《雜談》中談及的老人,羅洋羽也找到其住處,並派人24小時的跟蹤。
2月14日上午11點,在萬珍閣辦公樓會議室裏,葉天民第一次在萬珍閣管理層麵前開會。
會議非常簡要,葉天民在得知該到的人都齊了之後,直接宣布了幾個事項:
第一、從今天開始之後的15天,安排各門店員工輪休,保持足夠正常上班2/3的人就可以了,店長和店長助理輪換休息。將考勤記錄嚴格報備公司人事部門每日統計,對比員工實際上崗差異。
第二、下發一個通知,告訴萬珍閣所有員工休假期間的工資雙倍發放,作為立春假期沒有休息的額外獎勵。
第三、為所有門店購置一個高音麥克風,在收銀台使用。
第四、發布一個聲明張貼在各門店大門最顯眼的位置,萬珍閣所有門店的會員係統繼續使用,有顧客谘詢,認真解釋,並且在每一個有積分兌換的顧客結算時,一定要大聲用麥克風念出來。
第五、市場部、法務部會後立即向各主管部門前去報備,將最近一周顧客的積分使用情況和顧客信息提供給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局提供最近一周的營收備案。
第七、向南雲市警署報案,報案理由的有人涉嫌利用媒體抹黑萬珍閣,因為涉及到企業名譽被詆毀,依照拉法帝國律法申請警署調查。
第八、由羅洋羽收集足夠材料,以發布虛假信息和誹謗罪向南雲市昆山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雜談》以及所謂的購買藥品的老人申請財產保全5000萬,後續將根據新聞媒體傳播的影響力追加對被告的索賠。
這一係列的措施,與萬珍閣管理層的絕大部分人最初的想法完全不一致。
不是應該立即去查清楚是否真實,對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嗎!怎麽董事長好像完全不關心該事件是否屬實,有點置之不理的狀態。
葉天民也打電話告知了趙宏,趙宏問清楚葉天民後續的計劃後,讓他放心。
趙宏也隨後聯係了經貿委主任賀剛,賀剛將這件事又匯報給了傅盛國。因為立春放假前,規模空前的領導參加萬珍閣的一個活動,所有官方媒體還是謹慎的沒有第一時間轉載。
反而是一些小報、雜誌開始加刊進行報道,有謹慎的、隱晦的提及某連鎖藥店,有些膽大的直接將《雜談》的內容進行了全篇轉發,再附加評論。
2月18日,南山區法院正式受理了該案。萬珍閣才第一次由羅洋羽、楊莫莫出麵召開了一次媒體見麵會。
一時間,該事件的轟動正式在各家媒體上爭相出現。
《雜談》更是因為法院的受理和萬珍閣提交的財產保全陷入了泥潭,這麽一個小雜誌社,別說5000萬,連500萬的流動資金都沒有。
所謂的沒有使用到積分的那個老人,第二天就趕到法院,一陣的哭訴和鬧騰,家屬也去萬珍閣門店抗議,萬珍閣所有門店早已經接到通知,對於這個情況的處理非常簡單,直接報警。
然後詳細記錄時間、過程。根本不理睬,有家屬衝動要打人,員工接到的通知就是無論對方下手輕重,直接抱頭倒地。
《雜談》更是聯合了幾家當地小報,開始每天持續的報道,簡直把萬珍閣說成了吃人不吐骨頭的敗類企業。
羅洋羽按照葉天民的吩咐,逐一的將證據完善並保存,將手收集的一些證據目錄給主管的相關部門和陸續補充給法院。
因為事件的發酵太過影響巨大,南山區法院特事特辦,在2月25日庭審前的見麵會上,萬珍閣再次提交財產保全申請,這次的對象是一家“千家歡”的連鎖藥店。
法院經過合議庭商議,再次同意了萬珍閣的申請。
這一下,新聞的報道就開始出現了另外一些聲音。而鬧事的家屬開始到法院請求豁免,“千家歡”也同時向法院提交抗辯。不過,都沒有獲得法院認可。
3月1日,在州政府特意的關注下,南山區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
萬珍閣委托的羅洋羽律師事務律師羅洋羽團隊,向法院正式提交了掌握的證據:南雲市千家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退休職工蔡某安(即那位據說積分不能兌現成購藥抵扣的老人,其子女中還有一人在該企業行政部工作。)雖然申請辦理了萬珍閣的會員,實際僅在萬珍閣購買過一次普通的治療感冒的藥品,金額為13.00元拉法幣。
根據萬珍閣的積分係統,13.00元拉法幣積分僅為13分,未滿足最低100分積分的整數。
且之後並未在萬珍閣購買過一次藥品,也未曾進入過萬珍閣門店購買藥品,有監控為證從蔡某安辦理萬珍閣會員之後再未進入過萬珍閣所有門店。
因此,該事件本身就是虛假的。
其次,蔡某安2月私人銀行賬戶多出5000元拉法幣的不明資金,其本身除了退休金之外,並未有任何的理財途徑和收入。該筆資金來源,經查來自南山市千山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祝東福妻子的私人賬戶。
再有,《雜談》與後續幾家小刊物指名點姓的大肆汙蔑萬珍閣,對沒有事實依據,也沒有核對證實的事件進行定性報道,不單是有違職業道德,更是顯示出其居心叵測的誹謗,是因為來自背後的指使者授意——南雲市千家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雜談》在2月份先後收到南雲市千山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3筆金額總計為45000元的廣告款,而此前的10年中,兩家並沒有任何的合作廣告發布關係,甚至連采訪軟文都沒有過往來。而且據律師收集到的材料證明,《雜談》在2月份和3月份的廣告排期中,也未見到有南雲市千山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或其代理的藥品的廣告發布計劃。
從2月14日《雜談》發布虛假信息之後,因為《雜談》以及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的報道,造成南雲市萬珍閣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下屬門店共計78家營業收入下降75%。
員工因顧客減少不得不休息,無法享受勞動的權利和應有的勞動報酬。
不負責任的違法違規報道,對萬珍閣的名譽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以至於增加了萬珍閣的工作難度和強度,不可避免的增加了對外解釋的費用。
公共資源被別有用心的人造成了極大的浪費,惠民措施得不到完整的實施,對社會、對公眾的價值導向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羅洋羽也發揮了作為律師的本職工作,真正的為葉天民的商業崛起展現出了實戰中的技能。
南雲市一家地方性的報紙《雜談》頭版以非常醒目的標題進行報道了,南雲市有一個老人在萬珍閣總店購買了很多次藥品,但積分卻不能使用。
文章中引用了大量關於萬珍閣承諾積分可以使用的信息,甚至用圖片展示了萬珍閣門店貼出的告示,告示上清楚顯示的積分使用規則,隻要積分整數就可以在萬珍閣抵扣買藥金額。
文章的最後,指名點姓的總結萬珍閣醫藥連鎖藥店是打著惠民的噱頭,買藥有折扣,積分抵扣金額,實際上對於社會和消費者的承諾就是滿口假話。
根據這一消息,完全有理由相信萬珍閣是借此大肆推銷庫存和臨期藥品。這樣的企業,應該取締,更應該建議監管部門對其徹查。並且公布了南雲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電話、醫藥監局監督電話,希望熱心市民發現問題,積極舉報。
報道一出,可想而知的與20多天前的新聞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一時間,南雲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市場監督電話和醫藥監局監督電話被打爆,都是谘詢此事是否確認是真的,而萬珍閣各個門店相繼出現要討個說法的消費者。
羅洋羽在報紙出來的第一時間發現問題,也告知了葉天民,因為前期有葉天民的吩咐,各種輿論的第一發聲點,甚至連《雜談》中談及的老人,羅洋羽也找到其住處,並派人24小時的跟蹤。
2月14日上午11點,在萬珍閣辦公樓會議室裏,葉天民第一次在萬珍閣管理層麵前開會。
會議非常簡要,葉天民在得知該到的人都齊了之後,直接宣布了幾個事項:
第一、從今天開始之後的15天,安排各門店員工輪休,保持足夠正常上班2/3的人就可以了,店長和店長助理輪換休息。將考勤記錄嚴格報備公司人事部門每日統計,對比員工實際上崗差異。
第二、下發一個通知,告訴萬珍閣所有員工休假期間的工資雙倍發放,作為立春假期沒有休息的額外獎勵。
第三、為所有門店購置一個高音麥克風,在收銀台使用。
第四、發布一個聲明張貼在各門店大門最顯眼的位置,萬珍閣所有門店的會員係統繼續使用,有顧客谘詢,認真解釋,並且在每一個有積分兌換的顧客結算時,一定要大聲用麥克風念出來。
第五、市場部、法務部會後立即向各主管部門前去報備,將最近一周顧客的積分使用情況和顧客信息提供給主管部門備案。
第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局提供最近一周的營收備案。
第七、向南雲市警署報案,報案理由的有人涉嫌利用媒體抹黑萬珍閣,因為涉及到企業名譽被詆毀,依照拉法帝國律法申請警署調查。
第八、由羅洋羽收集足夠材料,以發布虛假信息和誹謗罪向南雲市昆山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雜談》以及所謂的購買藥品的老人申請財產保全5000萬,後續將根據新聞媒體傳播的影響力追加對被告的索賠。
這一係列的措施,與萬珍閣管理層的絕大部分人最初的想法完全不一致。
不是應該立即去查清楚是否真實,對於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嗎!怎麽董事長好像完全不關心該事件是否屬實,有點置之不理的狀態。
葉天民也打電話告知了趙宏,趙宏問清楚葉天民後續的計劃後,讓他放心。
趙宏也隨後聯係了經貿委主任賀剛,賀剛將這件事又匯報給了傅盛國。因為立春放假前,規模空前的領導參加萬珍閣的一個活動,所有官方媒體還是謹慎的沒有第一時間轉載。
反而是一些小報、雜誌開始加刊進行報道,有謹慎的、隱晦的提及某連鎖藥店,有些膽大的直接將《雜談》的內容進行了全篇轉發,再附加評論。
2月18日,南山區法院正式受理了該案。萬珍閣才第一次由羅洋羽、楊莫莫出麵召開了一次媒體見麵會。
一時間,該事件的轟動正式在各家媒體上爭相出現。
《雜談》更是因為法院的受理和萬珍閣提交的財產保全陷入了泥潭,這麽一個小雜誌社,別說5000萬,連500萬的流動資金都沒有。
所謂的沒有使用到積分的那個老人,第二天就趕到法院,一陣的哭訴和鬧騰,家屬也去萬珍閣門店抗議,萬珍閣所有門店早已經接到通知,對於這個情況的處理非常簡單,直接報警。
然後詳細記錄時間、過程。根本不理睬,有家屬衝動要打人,員工接到的通知就是無論對方下手輕重,直接抱頭倒地。
《雜談》更是聯合了幾家當地小報,開始每天持續的報道,簡直把萬珍閣說成了吃人不吐骨頭的敗類企業。
羅洋羽按照葉天民的吩咐,逐一的將證據完善並保存,將手收集的一些證據目錄給主管的相關部門和陸續補充給法院。
因為事件的發酵太過影響巨大,南山區法院特事特辦,在2月25日庭審前的見麵會上,萬珍閣再次提交財產保全申請,這次的對象是一家“千家歡”的連鎖藥店。
法院經過合議庭商議,再次同意了萬珍閣的申請。
這一下,新聞的報道就開始出現了另外一些聲音。而鬧事的家屬開始到法院請求豁免,“千家歡”也同時向法院提交抗辯。不過,都沒有獲得法院認可。
3月1日,在州政府特意的關注下,南山區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了此案!
萬珍閣委托的羅洋羽律師事務律師羅洋羽團隊,向法院正式提交了掌握的證據:南雲市千家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退休職工蔡某安(即那位據說積分不能兌現成購藥抵扣的老人,其子女中還有一人在該企業行政部工作。)雖然申請辦理了萬珍閣的會員,實際僅在萬珍閣購買過一次普通的治療感冒的藥品,金額為13.00元拉法幣。
根據萬珍閣的積分係統,13.00元拉法幣積分僅為13分,未滿足最低100分積分的整數。
且之後並未在萬珍閣購買過一次藥品,也未曾進入過萬珍閣門店購買藥品,有監控為證從蔡某安辦理萬珍閣會員之後再未進入過萬珍閣所有門店。
因此,該事件本身就是虛假的。
其次,蔡某安2月私人銀行賬戶多出5000元拉法幣的不明資金,其本身除了退休金之外,並未有任何的理財途徑和收入。該筆資金來源,經查來自南山市千山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董事長祝東福妻子的私人賬戶。
再有,《雜談》與後續幾家小刊物指名點姓的大肆汙蔑萬珍閣,對沒有事實依據,也沒有核對證實的事件進行定性報道,不單是有違職業道德,更是顯示出其居心叵測的誹謗,是因為來自背後的指使者授意——南雲市千家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雜談》在2月份先後收到南雲市千山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3筆金額總計為45000元的廣告款,而此前的10年中,兩家並沒有任何的合作廣告發布關係,甚至連采訪軟文都沒有過往來。而且據律師收集到的材料證明,《雜談》在2月份和3月份的廣告排期中,也未見到有南雲市千山歡醫藥連鎖有限公司或其代理的藥品的廣告發布計劃。
從2月14日《雜談》發布虛假信息之後,因為《雜談》以及一些不負責任的媒體的報道,造成南雲市萬珍閣醫藥連鎖有限公司下屬門店共計78家營業收入下降75%。
員工因顧客減少不得不休息,無法享受勞動的權利和應有的勞動報酬。
不負責任的違法違規報道,對萬珍閣的名譽造成了毀滅性的打擊,以至於增加了萬珍閣的工作難度和強度,不可避免的增加了對外解釋的費用。
公共資源被別有用心的人造成了極大的浪費,惠民措施得不到完整的實施,對社會、對公眾的價值導向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影響。
羅洋羽也發揮了作為律師的本職工作,真正的為葉天民的商業崛起展現出了實戰中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