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譚的新世界……”


    戈登默默的在心裏念著林恩說的這句話:“……早就到來了嗎……”


    是啊,是啊是啊。


    戈登抿著嘴輕輕的搖著頭,摘下了自己的老花眼鏡,坐在椅子上,輕揉眼角。


    哥譚的新世界,確實早就來了。


    是什麽時候呢?


    大概,是在四年五年之前吧。


    曾幾何時,在他還是一個年輕人的時候,哥譚是另一副模樣,一副讓人傷心,讓人絕望,讓人感到寒冷的模樣。


    那個時候的哥譚,和今天一樣,天永遠都是灰蒙蒙,霧蒙蒙的,永遠都是陰雨,行人步履匆匆,每個人都拉長著臉。


    那個時候的哥譚,是幫派的天下。


    從陰溝裏討生活的匪幫,到哥譚上層的官.場中,壞人到處都是。


    就連滿懷著正義之心的戈登自己所就職的警署,也是一堆肮髒的老鼠橫行其中。


    那個年代,戈登的脾氣還很火爆,還遠遠算不上冷靜,他永遠憤憤不平,永遠敢於發聲,永遠敢於鬥爭。


    也正因此,他贏得了正反雙方的尊重,並且還得到了一個:哥譚打架王的稱號。


    那個時期,戈登孤掌難鳴。


    後來,四五年前,他遇到了人生中最強力的幫手。


    蝙蝠俠。


    更聰明的頭腦,更博學的知識,更多的投入,更不顧一切的付出,更能打架……


    蝙蝠俠就像是武裝過的,更激進也更理智版本的戈登,迅速的成為了新一代的哥譚打架王,正好接替了已經逐漸老去,連老花鏡都戴上了的戈登。


    好像……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哥譚的整個局勢,發生了變化。


    犯罪份子一次一次的被打掉,又一次一次的卷土重來,並且變得更加瘋狂,更加邪惡,更具有破壞力。


    甚至於,連超能力者這種東西都開始在包括哥譚在內的整個世界出現。


    他們的瘋狂反撲是戈登年輕的時候所沒有遇見過的。


    那些人似乎隻是單純的喜歡犯罪,習慣犯罪,他們對蝙蝠俠的態度,永遠都是謎一樣的。


    有時候他們恨他入骨,幾乎每一個犯罪分子都有親手殺死蝙蝠俠的夢想。


    有時候他們又瘋狂的“崇拜”蝙蝠俠,某種意義上視蝙蝠俠為圖騰一樣的存在。


    沒有蝙蝠俠的哥譚不是哥譚。


    被殺死的蝙蝠俠不是蝙蝠俠。


    但,他們依然熱衷於挑戰蝙蝠俠,並,恐懼他。


    蝙蝠俠,成為了哥譚的一部分,成為了哥譚的代名詞,也成為了哥譚之所以是今天之哥譚的重要原因。


    這些,戈登從來都知道。


    哥譚的變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蝙蝠俠而開始的。


    但是,這能怪蝙蝠俠麽。


    怪他不肯付出更多?


    怪他想不出更好的辦法?


    怪他沒有變成見一個殺一個的瘋子?


    這個還是不要怪了,林恩的出現,很好的證明了一個失去理智的蝙蝠俠會帶來怎樣可怕的後果。


    天哪……戈登都不敢想象,林恩更偏向邪惡一分會發生什麽樣的事情。


    幸虧他對什麽都不敢興趣,幸虧他怕死又膽小,幸虧他沒有瘋的更厲害……


    “感謝蝙蝠俠沒有瘋,感謝林恩沒有瘋的太厲害……”


    戈登一番沉思,竟然把自己嚇出了滿頭的汗。


    說實話,如果目前的林恩和蝙蝠俠讓戈登選一個來作為哥譚的救世主,戈登肯定還是選擇蝙蝠俠,因為他有理由相信,林恩拯救哥譚的方式可能會是把哥譚的所有人都殺掉,然後從什麽別的地方接一批人過來,或者幹脆就把哥譚整個炸平再重建一個。


    林恩一直有這樣的想法,這不是開玩笑的。


    但,目前來說,林恩這種“自我毀滅,同歸於盡”式的拯救方式,確實是可能改變哥譚最有希望的那個方式了。


    這很無奈,這很讓人倍受打擊,但戈登也不得不承認,林恩說的有道理。


    戈登自己和蝙蝠俠以及蝙蝠俠的另一個身份布魯斯韋恩幾乎什麽方法都試過了,哥譚並沒有發生太大的變化。


    正如戈登最開始思考回憶的那樣,從他年輕的時候算下來,哥譚的犯罪頻率降低了,但單體的烈度卻直線提升。


    這並不算得上是一個完全的好消息。


    可能這五年來唯一稱得上是好消息的,就是林恩的存在了。


    謝天謝地,他隻是對什麽都不太感興趣,而沒有直接站在蝙蝠俠的對立麵,成為哥譚的一大反派。


    “所以,隻能按照他的方法試一試了。至少,最壞的結果我們已經見證過了,還能壞到什麽地方呢。


    唉……”


    戈登走到窗邊,長歎了一口氣。


    我都和林恩做朋友了,我還怕什麽。


    這樣想著,戈登走回辦公桌後,拿起電話,準備給蝙蝠俠打一個電話,交流一下這些事情。


    以林恩的行事風格,肯定不用想,這一定是他突然興致來了就決定去做的事情,他必定沒有把這件事情和蝙蝠俠說過。


    “也對,蝙蝠俠現在還在什麽地方暈著呢也不一定。”


    按動著號碼,戈登剛剛動手,電話就突然響了起來,是阿爾弗雷德打來的。


    馬上接起。


    “阿爾,你從林恩家接到……什麽?”


    戈登聽到了一個不太正常的消息。


    “他不在那裏?!不可能啊,那是林恩的家,怎麽可能會有人……


    是他自己醒來之後離開了吧,你沒接到他的電話嗎?


    那他沒在……


    你接到他的電話了,但他不在?


    嗯,好,我知道了。”


    放下電話,戈登用手拍著腦門,臉上寫滿了不敢相信。


    蝙蝠俠居然失蹤了?


    他去哪了?


    為什麽……


    戈登想到了林恩,不會是林恩把他給埋了吧……


    “應該不會應該不會,不至於不至於……不行,我得打個電話給林恩!”


    蝙蝠俠消失了,這可是大事情。


    ……………………


    時間退回到幾個小時之前。


    冰涼的地板顯然不是什麽睡覺的好地方,尤其是這個地方長滿了各種樹根的情況下。


    蝙蝠俠算是被凍醒的?


    也可能是被疼醒的。


    “林恩這個家夥……”


    揉著腦門醒了過來,蝙蝠俠用幾秒鍾的時間回想過去發生了什麽。


    他和林恩用了個什麽耳環合成一個人,然後打敗了三宮魔,然後頭疼,然後遇見了萊克斯盧瑟,然後回城,然後哥譚發生了奇怪的普通市民的動亂,然後他頂著還沒好的傷勢和空乏的精神力去戰鬥,然後遇到林恩,然後頭更疼了,然後被打暈,然後被扔在這醒來,然後頭更更更疼了……


    “該死的……”


    自從和三宮魔戰鬥之後,他好像就勉強在床上躺了兩天半而已,之後就迫不得已的重出江湖,去解決哥譚的紛爭。


    自己前腳剛因為和林恩聯手對抗三宮魔而內外兼傷,後來就被林恩又打了一頓,傷的更重了,還被扔在地板上躺了一夜。


    說真的,這時候,超人也好,神奇女俠也好,火星獵人也好,他們受的傷未必就有蝙蝠俠的重,但是他們都躺著養傷呢,就蝙蝠俠自己又勞動了一波,還又被傷了一波。


    而且還是被隊友打的。


    也就是蝙蝠俠身體素質好點,天選之人麽,百毒不侵金剛不壞啥的。


    換成別的什麽人,這會兒應該是已經死了。


    不是什麽人都能像林恩一樣,身上插著三十多支暗器還像沒事人一樣非要出去找自行車騎的。


    他是精神病,那不一樣的~


    不過,饒是如此,蝙蝠俠也不好過。


    他的狀態真的可以說是前所未有的差了。


    身體的疲乏倒還在其次,精神上的勞累才是主要的原因。


    他覺得自己都快站不穩了。


    ……


    僅僅是卸下身上的裝備和蝙蝠護甲就廢了他不少的功夫,現在是白天,他不能穿著這身東西回去自己的家裏。


    穿著單薄的棉布體恤和練功服褲子,卸下蝙蝠俠戰甲的布魯斯韋恩歇息了一會兒,開始嚐試著在林恩的家裏找到什麽食物或者酒水之類的東西。


    藥物會讓人感到依賴,蝙蝠俠即使是在治療傷口的時候也很少使用藥物,那會讓他更熟悉也更能適應疼痛的感覺,這種熟悉和適應可能會在某次戰鬥中成為決定勝負的東西。


    但是,他並不會拒絕酒水和煙草。


    這算是某種對自己的善良和妥協吧。


    不過,布魯斯現在更想要的東西還是食物。


    林恩的家他從來沒仔細的觀察過,林恩是他的朋友,但他這個朋友好像不太會邀請別人來自己家裏做客。


    不隻是對待身邊的朋友,事實上,連林恩自己都不怎麽在家常住。


    從桌子上的灰塵就能看得出來。


    這裏更像是一個被植物入侵了的古老王國,而不像是一棟有人居住的別墅。


    簡單的轉了一圈之後,布魯斯失望了。


    他從沒想過,有人生活的房子裏居然會沒有廚房!


    這間房子裏甚至沒有能用的電器!


    不,不光是電器的問題,它根本就沒有電!


    林恩……他也吃飯的啊!


    布魯斯看到了。


    他看到了客廳中間支著的那口,好像什麽女巫專用的大黑鍋,也看到了黑鍋下方的地板上被燃燒殆盡的木柴。


    “omg……”


    連布魯斯這樣見過大場麵的人都震驚了。


    林恩就這麽過日子?!


    這可真是……節能又環保啊。


    找到了這口鍋,布魯斯順便也在這口鍋的附近找到了其他的食材。


    它們都好好的放在一個齊腰高的長架上。


    以布魯斯對建築學和同樣裝修的室內設計的理解,這地方應該是一架大型座鍾和壁爐的位置……


    鍾……可能是被林恩燒火了。


    不知道為什麽,布魯斯相信,林恩是做得出來這種事情的。


    蔬菜什麽的,這裏當然是沒有的。不過它們在林恩的家裏長的到處都是。


    真的到處都是,窗台下麵就長著一排的番茄,更旁邊一些還有辣椒呢。


    這裏沒有電器,沒有電,但好在有水,在這裏轉悠一圈之後,布魯斯選擇了最簡單的填飽肚子的方法。


    熬一鍋蔬菜粥。


    無所不能的布魯斯似乎不是一個很好的廚房能手,簡單的熬粥這件事被他弄得十分複雜。


    能操縱各種武器的手在切菜的時候不怎麽聽話,加不加鹽,加多少,放多少水,火大還是火小這些問題比升級一代戰甲還要複雜很多很多……


    好在,最後他還是吃到了香噴噴的大米飯。


    嗯……煮粥真的是一門技術活啊……


    …………


    也許是因為是自己動手的原因,也許是勞累和饑餓時總是更能品嚐到食物的美味,布魯斯這頓飯吃的很滿意,雖然他的夥食隻有用折斷的小木棍吃得混了蔬菜的白米飯而已。


    獲取了食物的能量補充之後,布魯斯的狀態好了很多。


    他現在準備回去自己家了,因為據他估計,也許林恩直接把他忘記在了這裏也說不定,以他那個性格,可能再回來又是不知道什麽時候了。


    打個電話讓阿爾弗雷德來接好了,畢竟他現在回……


    “對啊。蝙蝠戰甲上,是有通訊設備的……唉……”


    看來狀態是真的不是很好,他都忘記了這件事情,以至於自己明明能回家吃一頓正常的飯菜,結果自己廢了好大的勁,就吃了一頓夾生的白米飯。


    瞬間,布魯斯覺得自己剛才吃的東西好像就沒那麽好吃了。


    拿起自己的頭盔,還好林恩雖然瘋,但好歹注意了沒使勁把拳頭往他腦袋上招呼,真的把他往死裏打,頭盔的狀態完好,該用的功能都能用。


    簡單的和略顯激動的阿爾弗雷德聊了兩句,順便告知他現在正在林恩家,讓阿爾弗雷德來這裏接他,布魯斯就切斷了通話。


    阿爾要來,怎麽也要一陣子,索性已經躺了一陣子的布魯斯就找了個箱子,把自己的裝備都裝起來,帶著它們一起走出了林恩的家,往阿爾那邊迎過去。


    反正林恩家這附近,現在好像連自行車都不太能騎的進來,阿爾開車更不可能進的來,怎麽都要他出去的。


    億萬富翁穿著樸素扛著箱子一臉憔悴的獨自走在路上,怎麽看怎麽像是被掃地出門的樣子。


    好在,林恩家附近根本就沒有人。


    直到走出了林恩家附近的森林,走到了路上,布魯斯才算重新回到了文明社會,脫離了原始森林。


    路上的車不是很多,這個地方本來就比較偏僻,不過,在哥譚,怎麽會沒人認識布魯斯呢。


    “哇哦!你是布魯斯韋恩!”


    一輛車停在了布魯斯的身邊,車窗裏伸出一張驚喜的臉:“億萬富翁布魯斯韋恩怎麽……嗬,要我載你一程嗎。”


    “不了,感謝你的好意,不過我的管家已經在路上了。”


    “哇,管家誒。”


    那個中年人一直盯著布魯斯韋恩,臉上露出一些不可捉摸的表情。


    “布魯斯,你還是這麽的,讓人討厭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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