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問題?和女生鬧矛盾了?”


    林然:......


    “是關於外婆的,青山路這套房子是外婆和外公購買的吧?”


    “那當然,難道是天上掉下來的?”母親笑著嘲笑林然,好像嘲笑兒子是她的專屬特權,不享用就是浪費權利。


    “房產證上就是外公和外婆的名字嗎?有沒有其他人的名字之類的?”


    “你在想什麽呢?你就隻有一個外公和一個外婆,難道還有第二個?”


    林然正想著下句要怎麽說,母親又開始自言自語:“你是不是有結婚對象了?”


    “啊?”林然詫異。


    “男人考慮房子的事情除了結婚還能是什麽?你如果結婚,這套房子給你做婚房應該是可以了吧,101可是可以開店鋪的啊,你如果不想住了就租出去問題也不大。不過——”


    “老媽在說什麽呢?你兒子沒人要。”孤獨感悄悄爬上心頭,別說結婚了,就連找一個女孩子交往的想法林然都根本沒有,這幾年滿腦子都是寫書,雖然也成為了宅男一員,可是宅男的興趣愛好在他身上幾乎沒有。


    讀書,寫書,讀書,寫書,無限循環的每一天,搬到老房子以後更是如此。


    沒有辦法過一個正常人的生活,林然很抱歉,但是死性不改。


    “我兒子怎麽會沒人要,你小時候啊,喜歡你的女孩子很多很多,還記得那個彈鋼琴的幽幽嗎?前幾天我還遇到她媽媽呢,說女兒馬上要結婚了。”


    母親的話題離不開結婚、女朋友以及和女朋友結婚,林然隻能硬著頭皮將話題重新引回房子的事,“媽,你剛才說不過什麽?”


    “誒?哦!是這樣的,你祖母臨死前跟我說過一件事,她說青山路的房子無論如何不能賣掉,還說一樓除了自己開小書店之外,絕對不能出租給其他人。對了,媽媽正要問你呢,你自己的書都搬完了吧?”


    “嗯,搬完了,但是還沒有整理,全都堆在地上。”


    “你的書也有一萬多本吧,我看到那些就渾身不舒服,就好像在公園裏鍛煉久了,碰哪哪疼,點哪哪酸。”


    “你一本也沒幫我搬,都是我自己一車一車帶過來的,媽媽說什麽風涼話呢。”


    “現在不都是看電子書嗎?老林上周還買了一個十寸的大平板,花了三千多塊錢,說看書舒服多了,也不會脖子疼,最搞笑的是,還是個黑白屏的,你說你爸爸是不是特別敗家。”


    “那他賺錢的時候母上怎麽不說?那個黑白屏是墨水屏,總是用手機看微信讀書對眼睛不好,老爸上班之餘也就看看書,這點愛好媽媽不至於也要管著吧。”


    “你就幫著他說話吧,我也懶得管你們,要是我喜歡看書——害,不說這種不高興的事,繼承小書攤什麽的我才不要呢,對了,老袁房子裏的書呢?”


    “你不會是想要賣了吧?我聽舅舅說,外公沒了的時候你打算把他的書全賣了。”


    “怎麽說呢,我不喜歡書呆子,也不希望你總是埋頭讀書,多出去玩玩,你們年輕人不是有很多娛樂活動嗎?為什麽林然就喜歡宅家裏看書呢?媽媽這也是為了你好。”


    “不是有別的什麽原因嗎?比如母親也是完全不能看書的人,一看到書就渾身不舒服那種。”林然總覺得母親似乎故意隱瞞了什麽,說話的語氣和平時有些不同。家人之間是很難撒謊的,一點點情緒變化都很容易被察覺,袁海芳又天生不是一個擅長說謊的人。


    “哪有什麽原因,讀書不是壞事,整天讀書就有些過分了吧。”


    “媽媽回家能把房產證拍給我嗎?我想看看。”


    “哦,證明你有房子嗎?哪個女孩現實到這種程度需要檢查男朋友的房產證?不會是懷疑你拿租來的房子說成是自己的吧。”


    “媽!你不寫小說真的是浪費才華。”


    袁海芳大笑,熱鍋裏倒進蔥薑和油,暖得不知人間冷暖的笑聲,母親嬌生慣養長大,不愛讀書,外婆常說叫你母親讀書還不如叫一直貓讀書呢,她隻喜歡她的唱歌、畫畫,送到文工團去最適合她了。


    “拍給你可以,有個條件。別想著二手書攤的事,那生意養不活你自己。”


    林然隻能答應,他也從來沒想過開書店,外公和外婆從老房子搬到青山路之後原本經營過的書攤也成了林然回憶裏的一塊豆沙糕,兒時的記憶漸漸模糊,如今滿世界各式各樣的蛋糕,西式黃油和小麥粉的香味,豆沙糕的味道誰還能記得多少。


    如今小書店想要賺錢更是不易,大家都網上買書或者購買電子書,實體書市場都難以振興,何況私人小書店呢?


    就連在上海開了二十多年的漢源書店幾年前也隻能歇業,林然沒有猶豫,答應了袁海芳。


    ——


    食物香味尚未散盡的夜晚,林然已經收到袁海芳發來的產證照片,上麵清楚寫著祖母一人的名字,沒有第二個人,甚至連祖父袁陽的名字也沒有出現在產證上,也沒有附加其他有關房產所有權分配問題的協議書,更沒有公證機構的公證文件,簡單說,房產證清清楚楚說明了一個事實,房子是林然家的和於夏沒有半點關係。事實如此明確,於夏手上擁有一把鑰匙也是事實,唯一的疑問也就是這把鑰匙。


    林然不忍心開口,猶豫再三,還是想要把產證的事告訴於夏。


    “今天我拿到這套房子的產權證明了,你要不要看一眼?”


    “產證嗎?我不需要看。”於夏完全沒把林然的話當一回事。


    “你要知道我完全不需要在產權證這種問題上作假,如果去警察那裏調查最多就是浪費一天時間,也總能證明清楚。”


    “我以為我們已經達成協議。”女孩低頭,瞬間淚眼盈盈。


    “我不是要趕你走的意思。”匆忙解釋,怎麽說都很不禮貌,明明自己提起房產證的事就是要趕於夏離開,話說出口,又覺過分。


    林然想到村上春樹曾寫過的一種人的精神狀態——處在一種不自知的無力感之中,林然暗自思忖,或許是因為孤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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