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的邊緣是溫馨的角落,角落裏芳香四溢,春風拂拂,花叢裏的小兔子穿著紅色衣裳,捧著銀光閃耀的筆記本,搖晃著腦袋,風一起,滿世界的糖果味。
林然如果不是在做夢就一定是在夢裏。
沉浸在夢中,時間過得很快,帶著江風的涼爽,林然放棄掙紮,接過女孩遞給自己的筆記,就著路燈翻看起來。
之前還說起過不能站在馬路上看稿子,拿到筆記本後,林然也沒想太多,打開本子就看了起來,和想象中的場景不同,想象中,如此童話般出現的女孩寫的本子應該是字跡清秀,透著少女的香味。
星夜,江風,女孩和稿子,一切看起來美好的不真實,透著拚湊而成的荒唐,生活本就是荒唐的,這才是它的本來麵目吧。
林然皺眉,仿佛眉間有鐵絲紮壓成網,女孩焦急等待,來回走動,繞著林然公轉自轉。
林然的眉頭卻是越皺越緊,最後終於忍不住問了一聲:“這真是你的本子?”
“是啊?保證原創。”女孩拍拍胸口,做出承諾。
“你這字,不是,你這本子,這上麵確定是文字嗎?”
“啊?當然,你看不懂?阿這。”
如果說這能算文字的話,林然真的無言以對,翻開筆記本第一頁,五顏六色的筆暫且不說,字體有大有小,有正有歪,這也就算了,夾雜著字母和數字,標點符號幾乎沒有,這些也忍了,畢竟,也許是靈感特別洶湧,手實在是跟不上大腦,林然自認沒有天賦,麵對別人的稿子,肯定不能因為自己沒有天賦而先入為主就看低了別人的才華,所以他忍了,忍習慣了。
沒有標點符號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問題,最多就是自己斷句
就當作是讀喬伊斯的巨著尤利西斯,雖然難受一些,可是總還是能讀下來。
可是,哪有作者會把自己寫成這樣亂七八糟的東西,還拿給別人看,林然有些生氣,大半夜的不能回家休息,要看這樣的東西,讀了半天也沒有讀到成段的劇情,但是等一等,海斯特拉齊亞花是什麽?
杜奇馬丁桂族又是什麽種族。
飛翔的長有尖角的巨人為什麽會馴養一種名為31ed的植人,再等一等,植人又是什麽?
長有羽毛的孔雀狀的機械昆蟲為什麽能夠進入植人的夢中。
這種種族以植人的淚水為食物,後來發現同樣是實用淚水,機械昆蟲的壽命都不同。
尖角巨人又為什麽和植人開戰
總而言之,到底什麽亂七八糟的故事,這種大小的筆記本,一頁的字數大約是250300字,單純300字左右的篇幅中,塗塗改改就有不下二十處,與其說這是一頁不如說是廢棄的菜譜。
“我無法理解這樣的故事。”林然坦率地說。
“不,你可以理解的,我寫的很清楚。”
“我看不清楚。”
“那是因為這裏光線不好,我們可以去亮一點的地方,要不然我們去便利店吧,那裏24小時開著,也不會趕客人走。”
林然往羅森方向看了一眼,點頭,接受了女孩的建議。
“還沒問,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晴朗。”女孩說完歡快地朝便利店走去。
對麵街角的羅森,透明的玻璃,白色的燈光,一處亮晃晃的世界。
“老師叫林然吧。”
“你連名字都偷聽到了?”林然無奈地拿著晴朗的,走進便利店,來到冷櫃前猶豫著是不是要買一瓶咖啡。
現在喝咖啡,這是準備直接放棄一個夜晚並且同時放棄寶貴的清晨。
連續十幾個小時,他和寫作就無緣了啊,即使能夠勉強坐在書桌旁,大腦也很難組織出可用的句子,到後來,不甘心伴隨無法寫作的罪惡感交替考驗靈魂,這是可以預想的狀態。
於是,林然放棄了買一杯咖啡的念頭,轉而走到熱飲機前,選了一杯熱豆漿。
“你要不要?”
晴朗點頭,幾分鍾後,兩人各自捧著一杯豆漿,站在玻璃牆旁的長桌前。
不足四十厘米寬的長桌上平攤開的筆記本被羅森的燈光照的清清楚楚。
“你看看,這些是女孩子寫的嗎?”
“誒?好像是有一點亂哦,但是還好啦,主要劇情都已經寫出來啦。”
“不是這個,你有沒有更清楚的筆記,比這個好讀一些的,或者說比這個完整一些的故事,一個片段也行。你這個恕我無能,看不出是一段什麽樣的劇情。”
“是巨人族為了保衛自己的信仰和其他種族戰鬥的故事,你可以理解為……嗯……”晴朗思考了一番,從腦海中擠出一句,“你可以理解為,巨人絕不為奴。”
林然:……巨人當然不為奴……
這女孩是努力說了一句她以為他能聽懂的話?
好像沒這個必要,不過一句話概述整個故事的看起來簡單卻並非每一個寫作者都能說清楚。
有些作者被問及,“你寫的故事是講什麽的?”作者能洋洋灑灑說一大堆,少說幾百字,多則上千字,旁人昏昏欲睡,努力去理解還是無法明白到底說了些什麽。
這不是說作者的故事就一定不好看,但旁邊的人沒有耐心聽幾百字幾千字的介紹。
何為概括?這是一種能力,一句話說清楚一本書的主題內容,這是一種必要的能力,不僅是為了幫助讀者和編輯理解,也是為了自己能清楚知道正在寫的故事是什麽。
可貴的是,雖然筆記亂七八糟,和幾個月沒有打掃的房間一樣破亂不堪,但是晴朗概括故事的能力倒是不錯。
“所以是個奇幻故事?有點像魔獸世界那種嗎?”
女孩驚呼,“天啊,我就知道,一定會遇到知己的,我就想寫一個蕩氣回腸的魔幻故事,是魔幻,不是奇幻,不對,是奇幻。”
左手擺到右手,右手又回到左手,木偶一般來來回回,奇幻和魔幻讓晴朗困擾了,事實上,林然想說,這不重要,或者說真的沒那麽重要。
林然如果不是在做夢就一定是在夢裏。
沉浸在夢中,時間過得很快,帶著江風的涼爽,林然放棄掙紮,接過女孩遞給自己的筆記,就著路燈翻看起來。
之前還說起過不能站在馬路上看稿子,拿到筆記本後,林然也沒想太多,打開本子就看了起來,和想象中的場景不同,想象中,如此童話般出現的女孩寫的本子應該是字跡清秀,透著少女的香味。
星夜,江風,女孩和稿子,一切看起來美好的不真實,透著拚湊而成的荒唐,生活本就是荒唐的,這才是它的本來麵目吧。
林然皺眉,仿佛眉間有鐵絲紮壓成網,女孩焦急等待,來回走動,繞著林然公轉自轉。
林然的眉頭卻是越皺越緊,最後終於忍不住問了一聲:“這真是你的本子?”
“是啊?保證原創。”女孩拍拍胸口,做出承諾。
“你這字,不是,你這本子,這上麵確定是文字嗎?”
“啊?當然,你看不懂?阿這。”
如果說這能算文字的話,林然真的無言以對,翻開筆記本第一頁,五顏六色的筆暫且不說,字體有大有小,有正有歪,這也就算了,夾雜著字母和數字,標點符號幾乎沒有,這些也忍了,畢竟,也許是靈感特別洶湧,手實在是跟不上大腦,林然自認沒有天賦,麵對別人的稿子,肯定不能因為自己沒有天賦而先入為主就看低了別人的才華,所以他忍了,忍習慣了。
沒有標點符號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問題,最多就是自己斷句
就當作是讀喬伊斯的巨著尤利西斯,雖然難受一些,可是總還是能讀下來。
可是,哪有作者會把自己寫成這樣亂七八糟的東西,還拿給別人看,林然有些生氣,大半夜的不能回家休息,要看這樣的東西,讀了半天也沒有讀到成段的劇情,但是等一等,海斯特拉齊亞花是什麽?
杜奇馬丁桂族又是什麽種族。
飛翔的長有尖角的巨人為什麽會馴養一種名為31ed的植人,再等一等,植人又是什麽?
長有羽毛的孔雀狀的機械昆蟲為什麽能夠進入植人的夢中。
這種種族以植人的淚水為食物,後來發現同樣是實用淚水,機械昆蟲的壽命都不同。
尖角巨人又為什麽和植人開戰
總而言之,到底什麽亂七八糟的故事,這種大小的筆記本,一頁的字數大約是250300字,單純300字左右的篇幅中,塗塗改改就有不下二十處,與其說這是一頁不如說是廢棄的菜譜。
“我無法理解這樣的故事。”林然坦率地說。
“不,你可以理解的,我寫的很清楚。”
“我看不清楚。”
“那是因為這裏光線不好,我們可以去亮一點的地方,要不然我們去便利店吧,那裏24小時開著,也不會趕客人走。”
林然往羅森方向看了一眼,點頭,接受了女孩的建議。
“還沒問,你叫什麽名字?”
“我叫晴朗。”女孩說完歡快地朝便利店走去。
對麵街角的羅森,透明的玻璃,白色的燈光,一處亮晃晃的世界。
“老師叫林然吧。”
“你連名字都偷聽到了?”林然無奈地拿著晴朗的,走進便利店,來到冷櫃前猶豫著是不是要買一瓶咖啡。
現在喝咖啡,這是準備直接放棄一個夜晚並且同時放棄寶貴的清晨。
連續十幾個小時,他和寫作就無緣了啊,即使能夠勉強坐在書桌旁,大腦也很難組織出可用的句子,到後來,不甘心伴隨無法寫作的罪惡感交替考驗靈魂,這是可以預想的狀態。
於是,林然放棄了買一杯咖啡的念頭,轉而走到熱飲機前,選了一杯熱豆漿。
“你要不要?”
晴朗點頭,幾分鍾後,兩人各自捧著一杯豆漿,站在玻璃牆旁的長桌前。
不足四十厘米寬的長桌上平攤開的筆記本被羅森的燈光照的清清楚楚。
“你看看,這些是女孩子寫的嗎?”
“誒?好像是有一點亂哦,但是還好啦,主要劇情都已經寫出來啦。”
“不是這個,你有沒有更清楚的筆記,比這個好讀一些的,或者說比這個完整一些的故事,一個片段也行。你這個恕我無能,看不出是一段什麽樣的劇情。”
“是巨人族為了保衛自己的信仰和其他種族戰鬥的故事,你可以理解為……嗯……”晴朗思考了一番,從腦海中擠出一句,“你可以理解為,巨人絕不為奴。”
林然:……巨人當然不為奴……
這女孩是努力說了一句她以為他能聽懂的話?
好像沒這個必要,不過一句話概述整個故事的看起來簡單卻並非每一個寫作者都能說清楚。
有些作者被問及,“你寫的故事是講什麽的?”作者能洋洋灑灑說一大堆,少說幾百字,多則上千字,旁人昏昏欲睡,努力去理解還是無法明白到底說了些什麽。
這不是說作者的故事就一定不好看,但旁邊的人沒有耐心聽幾百字幾千字的介紹。
何為概括?這是一種能力,一句話說清楚一本書的主題內容,這是一種必要的能力,不僅是為了幫助讀者和編輯理解,也是為了自己能清楚知道正在寫的故事是什麽。
可貴的是,雖然筆記亂七八糟,和幾個月沒有打掃的房間一樣破亂不堪,但是晴朗概括故事的能力倒是不錯。
“所以是個奇幻故事?有點像魔獸世界那種嗎?”
女孩驚呼,“天啊,我就知道,一定會遇到知己的,我就想寫一個蕩氣回腸的魔幻故事,是魔幻,不是奇幻,不對,是奇幻。”
左手擺到右手,右手又回到左手,木偶一般來來回回,奇幻和魔幻讓晴朗困擾了,事實上,林然想說,這不重要,或者說真的沒那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