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語氣,讓陳宇赫然想起他第一次來這接任務時,遇到那群賞金獵人。
轉過身去,印入眼簾的是幾個生麵孔,但也是賞金獵人,跟他說話的是個高瘦的男人,眉目間溢出一絲猥瑣之色,腰帶上插著一柄匕首,應該是個盜賊。
盜賊嘴角帶著一抹讓人厭惡的笑:“嘿小子,你大概是不知道野豬王有多厲害,我勸你,不想死的話就別碰這個任務,那些低級的任務才比較適合你,快滾開吧,這個任務我們準備幾天之後就來接的。”
陳宇目光一掃,眼前這幾人當中最厲害的,似乎就是為首的盜賊,但看上去不過是個二流貨色,而其他人更是一群三流貨色。這種實力的隊伍去找野豬王的麻煩,純粹是去找死。
陳宇頓覺想笑:“謝謝你的提醒,可我隻想試試這個任務。”
“啊?”盜賊嘴角一扯,從腰間抽出匕首架在了陳宇脖子上,然後裝模作樣的挖了挖耳朵:“你剛才說什麽我沒聽清,麻煩你大點聲!”
陳宇神色一寒,出手如電,反手擰住盜賊的手腕,猛用力一捏,盜賊吃痛,匕首“叮當”一聲落地。
在盜賊尚未反應過來之際,陳宇連續反擊,一腳重踹在盜賊右腿,迫使其單膝跪地,緊接著一腳踩住盜賊的右膝蓋,最後飛快喚出風影劍,劍影掠過,劍尖已然抵在盜賊的咽喉前。
“老大!”另外幾人咬牙就想要上前幫忙。
陳宇立刻晃動著風影劍,裝出一副慌張的模樣:“哎喲,哎喲臥槽,我的劍不受控製了。”
那劍刃就在盜賊眼皮底下左右搖動著,見狀,盜賊嚇得臉色鐵青:“你,你們幾個,還不滾遠點,想害死我嗎?壯士饒命,我,我剛才隻是跟你開個玩笑,哈,哈哈。”
陳宇淡淡笑了笑,抬手將懸賞任務從牆上揭下,隨即收劍背身離去,而盜賊為首的幾人也很識相的沒有再找他麻煩,灰溜溜的去尋找其他賞金任務去了,隻是輕聲嘀咕著:“這臭小子,既然想一個人去殺野豬王,簡直是找死。”
……
“露易絲女士,請幫我登記這個任務。”把懸賞令輕放在露易絲的辦公桌上,陳宇神色平靜的說道。
“好的。”露易絲的工作程序一如既往,可當她看到任務紙張時,露易絲不禁訝然,抬頭看向陳宇,問道:“你確定要接受獵殺野豬王的懸賞嗎,陳宇,我記得你一直是一個人行動。”
陳宇握了握拳:“我一個人就夠了。”
露易絲便不再過問,本來她就隻是負責登記任務的接取記錄而已。記錄完畢後,露易絲抬頭,說道:“假如,我是說假如,你殺死了野豬王,請把它身體的某個部位取回來作證據。”
“某個部位?”陳宇搔了搔額前的頭發,心想該不是要把野豬王的那什麽割下來。不過,這個世界的人應該不會那麽意有所指,所謂某個部位,應該隻是野豬王身上例如心髒、耳朵之類的。“ok。”
手續辦完,b級任務【懸賞令:百年野豬王】,出現在陳宇的任務欄當中。
“如果發現無法與野豬王對抗,還請不要勉強。”當陳宇走到門口時,露易絲略微沉默,最終還是如此說了一句。
她擔任賞金公會的接待人多年,接待過無數的賞金獵人,但陳宇是她所見過的最年輕的一位,而且是最特殊的一位,陳宇單獨行動。
也許是出於人的善心,也或許不想看到如此年輕的後輩去送死,露易絲才會忍不住再次提醒陳宇。
陳宇抬起頭,對露易絲感謝的笑了笑,然後便頭也不回的行出了賞金公會。
望著陳宇堅毅的背影,露易絲無奈的靠在座椅上,搖了搖頭,一聲輕歎:“希望他真的能殺死野豬王。為了這個任務,有太多人因此喪命了。”
……
之後,陳宇又去了酒館,向大叔買了五份能回複30點飽食度的【烤野雞】,隨後徑直出鎮,如此一來,所有的一切準備就緒,陳宇飛奔向幽暗森林。
進入幽寂的密林,陳宇才忽然發現一個問題,百年野豬王,不是他想殺能殺到,即使陳宇擁有了擊殺野豬王的能力,可找不到野豬王的位置也是白搭。
稍微想了想,陳宇就有了目標:“對了,去昨天我碰到野豬王的位置看看。”
漫步於林間,當到達昨日采集酒釀草的位置時,已是過去了近一個鍾頭,昨日野豬王的腳印尚且還留在河邊的濕地上,而附近襲來的一頭頭普通野豬,也自然是被陳宇毫不客氣的一劍秒殺。
野豬王新留下的腳印還非常清晰,陳宇便循著腳印找過去。但走了不到百米距離,腳印便就此中斷。
“傷腦筋了。”陳宇苦惱地敲了敲腦門,目光不經意間四下一掃,陳宇的眼眸忽然一頓,就在新腳印的附近,隱約竟還有好些個已經幾乎看不清的野豬王腳印,應是過去很長時間了。
“難不成!”陳宇立刻往周邊的地麵仔細探尋,果然在其他位置也發現了相同的腳印,且都是從不同方向而來,陳宇摸著下巴揣測著:“這麽看來,野豬王好像是經常來這。難怪這地方到處都是野豬。”
這雖然隻是陳宇的猜想而已,但卻似乎很合理。
而且,在麵積如此寬廣的幽暗森林中尋找野豬王,陳宇沒有這個自信能在夜幕降臨之前找到它。
“那就給你來個守株待兔。”陳宇很快的下了決定,身為獵人,必須要有耐性,才能吃到肉。更何況這附近樹木分布的並不十分密集,平坦的草地麵積占據了大部分區域,便於作戰。
當然了,陳宇也不是就坐在這裏幹等,在這周圍,不少的普通野豬對於他來說,始終是個隱患,陳宇最不希望他和野豬王戰鬥的時候,這些普通野豬跑來妨礙。
以往都是當野豬攻擊他的時候,陳宇才會反擊,這一次陳宇主動進攻,提著風影劍遊蕩於河岸邊,以河流為中心,附近百米範圍內所遇到的一切野豬,皆是被格殺。
當清場的工作完成到讓陳宇滿意的程度時,腹中傳來的饑餓感讓陳宇意識到,不知不覺間已然又到了午時。環顧四周,隨處可見血淋淋的野豬屍體,並且陳宇還刻意把大多數屍體搬運到一塊去,更為濃烈的血腥味隨風飄散,血的味道往往能吸引來嗜血的食肉性生物,也包括野豬王。
陳宇在河邊一塊幹燥的岩石上弓著腿坐下,把買來的【烤野雞】拿出兩份來食用。至於水,陳宇則是用手舀起河中清爽的水,直接飲用。午餐結束後,陳宇在附近一棵樹下靠樹而坐,將風影劍插在地上,隨手能握住的距離,當起了一個耐心的獵手。
不久之後,野豬的屍體便吸引來第一批不速之客。
那是一群有著灰色皮囊的生物,有點像是狒狒,兩足行走背上的皮毛帶著點點紫色花斑,嘴巴和一對前肢都長著利器,異樣的是,這種生物沒有眼睛,僅僅依靠氣味就能辨別位置。
通過對敵對目標的信息讀取,陳宇了解到這是一種名為【食屍獸】的10級生物,顧名思義,這種野獸最愛的食物便是其他生物的屍體。此地如此眾多的野豬屍體,難怪會把它們吸引來。
食屍獸將雙爪插入野豬屍體中,向兩側劃開,輕易的將屍體大卸八塊,隨後便低下頭去大啃特啃。
這些屍體,可是用來吸引野豬王的!
“去去去!”陳宇老遠的驅趕著這些食屍獸,扔了個石頭過去以示警告。
“嘎!”誰知,食屍獸非但不怕他,反而還朝陳宇張嘴露出血淋淋的尖牙。
“哎喲,給你機會不要,還敢裝逼!”陳宇提起風影劍,殺氣騰騰的朝食屍獸走了過去。
盡管食屍獸的等級是10級,可終究是普通級別的魔物。血肉橫飛之下,不一會兒,一堆野豬屍體的旁邊,躺著幾頭被攔腰斬斷的食屍獸屍體。
轉過身去,印入眼簾的是幾個生麵孔,但也是賞金獵人,跟他說話的是個高瘦的男人,眉目間溢出一絲猥瑣之色,腰帶上插著一柄匕首,應該是個盜賊。
盜賊嘴角帶著一抹讓人厭惡的笑:“嘿小子,你大概是不知道野豬王有多厲害,我勸你,不想死的話就別碰這個任務,那些低級的任務才比較適合你,快滾開吧,這個任務我們準備幾天之後就來接的。”
陳宇目光一掃,眼前這幾人當中最厲害的,似乎就是為首的盜賊,但看上去不過是個二流貨色,而其他人更是一群三流貨色。這種實力的隊伍去找野豬王的麻煩,純粹是去找死。
陳宇頓覺想笑:“謝謝你的提醒,可我隻想試試這個任務。”
“啊?”盜賊嘴角一扯,從腰間抽出匕首架在了陳宇脖子上,然後裝模作樣的挖了挖耳朵:“你剛才說什麽我沒聽清,麻煩你大點聲!”
陳宇神色一寒,出手如電,反手擰住盜賊的手腕,猛用力一捏,盜賊吃痛,匕首“叮當”一聲落地。
在盜賊尚未反應過來之際,陳宇連續反擊,一腳重踹在盜賊右腿,迫使其單膝跪地,緊接著一腳踩住盜賊的右膝蓋,最後飛快喚出風影劍,劍影掠過,劍尖已然抵在盜賊的咽喉前。
“老大!”另外幾人咬牙就想要上前幫忙。
陳宇立刻晃動著風影劍,裝出一副慌張的模樣:“哎喲,哎喲臥槽,我的劍不受控製了。”
那劍刃就在盜賊眼皮底下左右搖動著,見狀,盜賊嚇得臉色鐵青:“你,你們幾個,還不滾遠點,想害死我嗎?壯士饒命,我,我剛才隻是跟你開個玩笑,哈,哈哈。”
陳宇淡淡笑了笑,抬手將懸賞任務從牆上揭下,隨即收劍背身離去,而盜賊為首的幾人也很識相的沒有再找他麻煩,灰溜溜的去尋找其他賞金任務去了,隻是輕聲嘀咕著:“這臭小子,既然想一個人去殺野豬王,簡直是找死。”
……
“露易絲女士,請幫我登記這個任務。”把懸賞令輕放在露易絲的辦公桌上,陳宇神色平靜的說道。
“好的。”露易絲的工作程序一如既往,可當她看到任務紙張時,露易絲不禁訝然,抬頭看向陳宇,問道:“你確定要接受獵殺野豬王的懸賞嗎,陳宇,我記得你一直是一個人行動。”
陳宇握了握拳:“我一個人就夠了。”
露易絲便不再過問,本來她就隻是負責登記任務的接取記錄而已。記錄完畢後,露易絲抬頭,說道:“假如,我是說假如,你殺死了野豬王,請把它身體的某個部位取回來作證據。”
“某個部位?”陳宇搔了搔額前的頭發,心想該不是要把野豬王的那什麽割下來。不過,這個世界的人應該不會那麽意有所指,所謂某個部位,應該隻是野豬王身上例如心髒、耳朵之類的。“ok。”
手續辦完,b級任務【懸賞令:百年野豬王】,出現在陳宇的任務欄當中。
“如果發現無法與野豬王對抗,還請不要勉強。”當陳宇走到門口時,露易絲略微沉默,最終還是如此說了一句。
她擔任賞金公會的接待人多年,接待過無數的賞金獵人,但陳宇是她所見過的最年輕的一位,而且是最特殊的一位,陳宇單獨行動。
也許是出於人的善心,也或許不想看到如此年輕的後輩去送死,露易絲才會忍不住再次提醒陳宇。
陳宇抬起頭,對露易絲感謝的笑了笑,然後便頭也不回的行出了賞金公會。
望著陳宇堅毅的背影,露易絲無奈的靠在座椅上,搖了搖頭,一聲輕歎:“希望他真的能殺死野豬王。為了這個任務,有太多人因此喪命了。”
……
之後,陳宇又去了酒館,向大叔買了五份能回複30點飽食度的【烤野雞】,隨後徑直出鎮,如此一來,所有的一切準備就緒,陳宇飛奔向幽暗森林。
進入幽寂的密林,陳宇才忽然發現一個問題,百年野豬王,不是他想殺能殺到,即使陳宇擁有了擊殺野豬王的能力,可找不到野豬王的位置也是白搭。
稍微想了想,陳宇就有了目標:“對了,去昨天我碰到野豬王的位置看看。”
漫步於林間,當到達昨日采集酒釀草的位置時,已是過去了近一個鍾頭,昨日野豬王的腳印尚且還留在河邊的濕地上,而附近襲來的一頭頭普通野豬,也自然是被陳宇毫不客氣的一劍秒殺。
野豬王新留下的腳印還非常清晰,陳宇便循著腳印找過去。但走了不到百米距離,腳印便就此中斷。
“傷腦筋了。”陳宇苦惱地敲了敲腦門,目光不經意間四下一掃,陳宇的眼眸忽然一頓,就在新腳印的附近,隱約竟還有好些個已經幾乎看不清的野豬王腳印,應是過去很長時間了。
“難不成!”陳宇立刻往周邊的地麵仔細探尋,果然在其他位置也發現了相同的腳印,且都是從不同方向而來,陳宇摸著下巴揣測著:“這麽看來,野豬王好像是經常來這。難怪這地方到處都是野豬。”
這雖然隻是陳宇的猜想而已,但卻似乎很合理。
而且,在麵積如此寬廣的幽暗森林中尋找野豬王,陳宇沒有這個自信能在夜幕降臨之前找到它。
“那就給你來個守株待兔。”陳宇很快的下了決定,身為獵人,必須要有耐性,才能吃到肉。更何況這附近樹木分布的並不十分密集,平坦的草地麵積占據了大部分區域,便於作戰。
當然了,陳宇也不是就坐在這裏幹等,在這周圍,不少的普通野豬對於他來說,始終是個隱患,陳宇最不希望他和野豬王戰鬥的時候,這些普通野豬跑來妨礙。
以往都是當野豬攻擊他的時候,陳宇才會反擊,這一次陳宇主動進攻,提著風影劍遊蕩於河岸邊,以河流為中心,附近百米範圍內所遇到的一切野豬,皆是被格殺。
當清場的工作完成到讓陳宇滿意的程度時,腹中傳來的饑餓感讓陳宇意識到,不知不覺間已然又到了午時。環顧四周,隨處可見血淋淋的野豬屍體,並且陳宇還刻意把大多數屍體搬運到一塊去,更為濃烈的血腥味隨風飄散,血的味道往往能吸引來嗜血的食肉性生物,也包括野豬王。
陳宇在河邊一塊幹燥的岩石上弓著腿坐下,把買來的【烤野雞】拿出兩份來食用。至於水,陳宇則是用手舀起河中清爽的水,直接飲用。午餐結束後,陳宇在附近一棵樹下靠樹而坐,將風影劍插在地上,隨手能握住的距離,當起了一個耐心的獵手。
不久之後,野豬的屍體便吸引來第一批不速之客。
那是一群有著灰色皮囊的生物,有點像是狒狒,兩足行走背上的皮毛帶著點點紫色花斑,嘴巴和一對前肢都長著利器,異樣的是,這種生物沒有眼睛,僅僅依靠氣味就能辨別位置。
通過對敵對目標的信息讀取,陳宇了解到這是一種名為【食屍獸】的10級生物,顧名思義,這種野獸最愛的食物便是其他生物的屍體。此地如此眾多的野豬屍體,難怪會把它們吸引來。
食屍獸將雙爪插入野豬屍體中,向兩側劃開,輕易的將屍體大卸八塊,隨後便低下頭去大啃特啃。
這些屍體,可是用來吸引野豬王的!
“去去去!”陳宇老遠的驅趕著這些食屍獸,扔了個石頭過去以示警告。
“嘎!”誰知,食屍獸非但不怕他,反而還朝陳宇張嘴露出血淋淋的尖牙。
“哎喲,給你機會不要,還敢裝逼!”陳宇提起風影劍,殺氣騰騰的朝食屍獸走了過去。
盡管食屍獸的等級是10級,可終究是普通級別的魔物。血肉橫飛之下,不一會兒,一堆野豬屍體的旁邊,躺著幾頭被攔腰斬斷的食屍獸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