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人是你。”季凝自下而上把婁淺打量一番,這人特意化了淡妝,穿了件有荷葉邊的粉色襯衣,和一條夏季褶皺白色半身裙來湖邊,多半是要來看黎某人的。


    要不,這人還能這麽巧,在她和黎某人他們趕過來後,沒過一會兒,就趕來了?


    她在這兒跟學妹她們拍照後,再看,就沒有看到黎某人和季婕的身影了。不難猜想到,那兩人肯定是一起離開了這邊,去別的地方欣賞風景去了。


    可這個婁淺都還精心打扮了一番,來到湖邊想讓黎某人看看,卻沒見到黎某人。


    她和婁淺相比,誰更可憐?無論是誰見到了,都能心中有數。


    “你說誰呢,季凝?在咱們班,哦,不,是在咱們學校,還會有誰比你更可憐?你除了家裏有幾個臭錢,能買點吃的哄哄你的堂姐,讓她跟你一起說說話而外。別的同學們,誰願意搭理你啊?”


    說話的人是許歌,也是季凝的同班同學。對於許歌這個名字,她在原書裏看到過,知道這人是原主的其中一個朋友,為人也不好。


    因為沒少幫婁淺做壞事,在畢業後,都還幫婁淺算計過季婕好幾次。


    關鍵是在算計季婕之前,她們幾個渣女沒跟原主相商。等到季婕受了傷害,卻被黎景深發現,要為季婕報仇的時候,她們就一起冤枉原主,說是受了原主的指使,才那麽做的。


    由於原主從前做過的壞事太多,惹得黎景深很是厭惡她,都不管是不是原主做的,就找原主一個人算賬了。


    婁淺和許歌她們幾個知道後,一臉得意,覺得原主就是個傻子,活該被黎景深冷落。


    來到這邊後,季凝見到了現實生活中的許歌,發現這人比原書裏寫的還要難看。這人穿著一條桃紅色長裙,以白色的腰帶係在腰間,將纖細的腰身勾勒的更加纖細。長著一張錐子臉,一雙狐狸眼,嘴唇很薄。


    在許歌說話時,那咬牙切齒的樣兒,讓季凝一見,就覺得這渣女不僅醜,還刻薄。


    也不知原主是什麽眼光,以前竟然會和許歌這種人成為朋友。沒少在私底下給錢許歌花,沒少請許歌吃飯什麽的。


    忽地想到許歌提到了“臭錢”二字,季凝當即就反擊:


    “哈哈,沒我家的那幾個臭錢,誰舍得花錢給你買六千多塊錢的高跟鞋?要是沒我家的那幾個臭錢,當你跟婁淺她們幾個吹牛,說是等你過生日的時候,請她們去黎氏的大酒店吃一頓好的。可又找誰幫你付錢?”


    這話問的,直接把許歌給問的紅了臉。


    許歌是個好麵子的,虛榮心特別強。之所以會和婁淺這些人成為朋友,就因為她能從她們那兒得到好處。想買漂亮的衣服,自己的錢不夠了,就找季凝;想買好點的護膚品,自己舍不得買,就找婁淺。


    因為婁淺有個小姨很有錢,在鶴康市做生意,原來還是當過演員的,經常會買好的護膚品,托人帶給婁淺。


    許歌就是看中了這點,才經常在私底下幫婁淺辦事。


    季凝在原書裏看過這些情節,所以在反擊之時,就隻說了許歌花過她的錢的事。一下子就把許歌說的沒話說了。


    她心裏竊喜。


    正在這時,季凝耳邊傳來了清冷的女聲:


    “許歌能有什麽可憐的?她買裙子,是你自願買給她的,不是她找你要的。她過生日要請客吃飯,也是你自己答應,說是幫她請客,才請的。這一切的一切,都是你自己願意了,才為她去做的。怎麽反倒還說,是許歌可憐?”


    說話的人,站在婁淺的另一邊,也是婁淺和原主以前共同的朋友,同樣還是她們的同班同學——譚婉。


    譚婉的爸媽是開超市的,雖然超市不算大,但每年都能賺點錢,足夠一家人的開銷了。在前年,還是去年,譚婉的姐姐嫁了個鶴康市的老板,接譚婉一家子去那邊過了過好日子。


    在譚婉回到d市之後,就覺得她以前穿的衣服太土氣了,一點檔次都沒有,不想穿了。到了周末,看到別人背的包包,不管是真皮的,還是布的,她都認為太難看。


    家裏給譚婉的零花錢不多,但是譚婉想買的東西卻不少。這些錢從哪兒來?都是譚婉找原主和婁淺借的。


    說的是借,但是譚婉就從來都沒有還過錢。


    季凝想到了這些,看著眼前這個膚白貌美,故意把左手抬起來,好讓她看到她手腕上戴的個玉鐲的譚婉,問道:


    “許歌的裙子,許歌的餐費,我自己會找許歌算清楚,不用你管。倒是你這個渣渣,在大二放暑假之前,不還找我借了八千塊錢買包包嗎?欠條還在呢,你啥時候還我錢?不還的話,我要說給黎景深他們知道了。”


    這譚婉喜歡的人並不少,從大一到如今,已經喜歡過四、五個男生了。


    隻是喜歡的時間最長的人,還是婁淺同樣也喜歡的黎景深。


    譚婉能和婁淺,還有原主成為朋友,其實真實的目的隻有兩個——首先是方便她從婁淺那兒打聽,與黎景深有關的消息;再者是方便她找婁淺和原主借錢。


    至於許歌這個朋友,於譚婉而言,可有可無。


    知道譚婉找原主借過錢的事,是季凝在想了想之後,記起的原書裏的一些情節。好像是在原主得知了,譚婉也愛慕黎景深的事之後,就讓譚婉還錢的。


    所以記得借過多少,打沒打欠條這些的。


    但是那張欠條,她是沒見到過的。


    “好啊,你告訴黎景深去。”譚婉輕鬆地攤了攤手,先是看了看婁淺,隨後又看了看許歌,問她們道:


    “你們覺得,我像是會窮到找季凝借錢的人嗎?”


    婁淺搖頭,“不像,你不可能找她借錢。”


    許歌隻見譚婉是在幫自己的,這下必然也要為譚婉說話,“我們班的同學們,誰不知道,你自己有時候零花錢不夠用了,還會找你的堂姐季婕要?就你這種人,能有錢借給譚婉?”


    在說這話時,許歌上前抓住季凝的袖口,一臉嫌棄,說道:


    “你現在倒是不學季婕了,不能和她一樣穿漂亮的衣服了,就去地攤上買了這麽件廉價的衣服來穿。哈哈,看看你自己這窮酸樣兒,哪兒像是個有錢借給人家的人?”


    季凝今天穿的是一件純棉長袖t恤衫,淺藍色牛仔闊腿褲,搭配的一雙小白鞋。這三樣物件加一起,不到兩百塊錢。


    這是她自己在假期掙錢了買的,覺得這麽穿,自己舒服就好。


    她記得的很清楚,季婕今天來湖邊時,可是穿的一件修身連衣長裙,過膝的。那件衣服至少要五千多塊。


    季凝鄙夷地看了譚婉一眼,說道:“你以為誰都像你一樣膚淺,一天到晚隻知道錢?行了,少囉嗦,先把我的錢還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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