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由窗外飛進一塊磚,帶著碎玻璃碴兒,像顆橫飛的彗星,打在他的太陽穴上。登時見了血。他一手扶住了講桌。後麵的人全往外跑。我們幾個攙住了他。


    “不要緊,不要緊。”他還勉強地笑著,血已幾乎蓋滿他的臉。


    找校長,不在;找校醫,不在;找教務長,不在;我們決定送他到醫院去。


    “到我屋裏去!”他的嘴已經似乎不得力了。


    我們都是沒經驗的,聽他說到屋中去,我們就攙扶著他走。到了屋中。他擺了兩擺,似乎要到洗臉盆處去,可是一頭倒在床上;血還一勁地流。


    老校役張福進來看了一眼,跟我們說:“扶起先生來,我接校醫去。”


    校醫來了,給他洗幹淨,綁好了布,叫他上醫院。他喝了口白蘭地,心中似乎有了點力量,閉著眼歎了口氣。校醫說,他如不上醫院,便有極大的危險。他笑了。低聲地說:


    “死,死在這裏,我是學監!我怎能走呢——校長們都沒在這裏!”


    老張福自薦伴著“先生”過夜。我們雖然極願守著他,可是我們知道門外有許多人用輕鄙的眼神看著我們;少年是最怕被人說“苟事”的——同情與見義勇為往往被人解釋做“苟事”,或是“狗事”;有許多青年的血是能極熱,同時又極冷的。我們隻好離開他。連這樣,當我們出來的時候還聽見了:“美呀!黃牛的幹兒子!”


    第二天早晨,老張福告訴我們,“先生”已經說胡話了。


    校長來了,不管黃先生依不依,決定把他送到醫院去。


    可是這時候,他清醒過來。我們都在門外聽著呢。那位手工教員也在那裏,看著學監室的白牌子微笑,可是對我們皺著眉,好像他是最關心黃先生的苦痛的。我們聽見了黃先生說:


    “好吧,上醫院;可是,容我見學生一麵。”


    “在哪兒?”校長問。


    “禮堂,隻說兩句話。不然,我不走!”


    鍾響了。幾乎全體學生都到了。


    老張福與校長攙著黃先生。血已透過繃布,像一條毒花蛇在頭上盤著。他的臉完全不像他的了。剛一進禮堂門,他便不走了,從繃布下設法睜開他的眼,好像是尋找自己的兒女,把我們全看到了。他低下頭去,似乎已支持不住,就是那麽低著頭,他低聲——可是很清楚地——說:


    “無論是誰打我來著,我絕不,絕不計較!”


    他出去了,學生沒有一個動彈的。大概有兩分鍾吧。忽然大家全往外跑,追上他,看他上了車。


    過了三天,他死在醫院。


    誰打死他的呢?


    丁庚。


    可是在那時節,誰也不知道丁庚扔磚頭來著。在平日他是“小姐”,沒人想到“小姐”敢飛磚頭。


    那時的丁庚,也不過是十七歲。老穿著小藍布衫,臉上長著小紅疙瘩,眼睛永遠有點水鏽,像敷著些眼藥。老實,不好說話,有時候跟他好,有時候又跟你好,有時候自動地收拾宿室,有時候一天不洗臉。所以是小姐——有點忽東忽西的個性。


    風潮過去了,手工教員兼任了學監。校長因為黃先生已死,也就沒深究誰扔的那塊磚。說真的,確是沒人知道。


    可是,不到半年的工夫,大家猜出誰了——丁庚變成另一個人,完全不是“小姐”了。他也愛說話了,而且永遠是不好聽的話。他永遠與那些不用功的同學在一起了,吸上了香煙——自然也因為學監不幹涉——每晚上必出去,有時候嘴裏噴著酒味。他還做了學生會的主席。


    由“那”一晚上,黃先生死去,丁庚變了樣。沒人能想到“小姐”會打人。可是現在他已不是“小姐”了,自然大家能想到他是會打人的。變動得快出乎意料之外,那麽,什麽事都是可能的了,所以是“他”!


    過了半年,他自己承認了——多半是出於自誇,因為他已經變成個“刺兒頭”。最怕這位“刺兒頭”的是手工兼學監那位先生。學監既變成他的部下,他承認了什麽也當然是沒危險的。自從黃先生離開了學監室,我們的學校已經不是學校。


    為什麽扔那塊磚?據丁庚自己說,有五六十個理由,他自己也不知道哪一個最好,自然也沒人能斷定哪個最可靠。


    據我看,真正的原因是“小姐”忽然犯了“小姐性”。他最初是在大家開會的時候,連進去也不敢,而在外麵看風勢。忽然他的那個勁兒來了,也許是黃先生責備過他,也許是他看黃先生的胖臉好玩而試試打得破與否,也許……不論怎麽著吧,一個十七歲的孩子,天性本來是變鬼變神的,加以臉上正發紅皰兒的那股忽人忽獸的鬱悶,他滿可以做出些無意做而做了的事。從多方麵看,他確是那樣的人。在黃先生活著的時候,他便是千變萬化的,有時候很喜歡人叫他“黛玉”。黃先生死後,他便不知道他是怎回事了。有時候,他聽了幾句好話,能老實一天,趴在桌上寫小楷,寫得非常秀潤。第二天,一天不上課!


    這種觀察還不止限於學生時代,我與他畢業後恰巧在一塊做了半年的事,拿這半年中的情形看,他確是我剛說過的那樣的人。拿一件事說吧。我與他全做了小學教師,在一個學校裏,我教初四。已教過兩個月,他忽然想換班,唯一的原因是我比他少著三個學生。可是他和校長並沒這樣說——為少看三本卷子似乎不大好出口。他說,四年級級任比三年級的地位高,他不甘居人下。這雖然不很像一句話,可究竟是更精神一些的爭執。他也告訴校長:他在讀書時是做學生會主席的,主席當然是大眾的領袖,所以他教書時也得教第一班。


    校長與我談論這件事,我是無可無不可,全憑校長調動。校長反倒以為已經教了快半個學期,不便於變動。這件事便這麽過去了。到了快放年假的時候,校長有要事須請兩個禮拜的假,他打算求我代理幾天。丁庚不答應了。可是這次他直接地向我發作了,因為他親自請求校長叫他代理是不好意思的。我不記得我的話了,可是大意是我應著去代他向校長說說:我根本不願意代理。


    及至我已經和校長說了,他又不願意,而且忽然地辭職,連維持到年假都不幹。校長還沒走,他卷鋪蓋走了。誰勸也無用,非走不可。


    從此我們倆沒再會過麵。


    看見了黃先生的墳,也想起自己在過去二十年中的苦痛。墳頭更矮了些,那麽些土上還長著點野花,“美”使悲酸的味兒更強烈了些。太陽已斜掛在大悲寺的竹林上,我隻想不起動身。深願黃先生,胖胖的,穿著灰布大衫,來與我談一談。


    遠處來了個人。沒戴著帽,頭發很長,穿著青短衣,還看不出他的模樣來,過路的,我想,也沒大注意。可是他沒順著小路走去,而是舍了小道朝我來了。又一個上墳的?


    他好像走到墳前才看見我,猛然地站住了。或者從遠處是不容易看見我的,我是倚著那株楓樹坐著呢。


    “你……”他叫著我的名字。


    我愣住了,想不起他是誰。


    “不記得我了?丁——”


    沒等他說完我想起來了,丁庚。除了他還保存著點“小姐”氣——說不清是在他身上哪處——他絕對不是二十年前的丁庚了。頭發很長,而且很亂。臉上烏黑,眼睛上的水鏽很厚,眼窩深陷進去,眼珠上許多血絲。牙已半黑,我不由得看了看他的手,左右手的食指與中指全黃了一半。他一邊看著我,一邊從袋裏摸出一盒“大長城”來。


    不知道為什麽我覺得一陣悲慘。我與他是沒有什麽感情的,可是幼時的同學……我過去握住他的手,他的手顫得很厲害。我們彼此看了一眼,眼中全濕了;然後不約而同地看著那個矮矮的墓。


    “你也來上墳?”這話已到我的唇邊,被我壓回去了。他點一支煙,向藍天吹了一口,看看我,看看墳,笑了。


    “我也來看他,可笑,是不是?”他隨說隨坐在地上。


    我不曉得說什麽好,隻好順口搭音地笑了聲,也坐下了。


    他半天沒言語,低著頭吸他的煙,似乎是思想什麽呢。煙已燒去半截,他抬起頭來,極有姿勢地彈著煙灰。先笑了笑,然後說:


    “二十多年了!他還沒饒了我呢!”


    “誰?”


    他用煙卷指了指墳頭:“他!”


    “怎麽?”我覺得不大得勁,生怕他是有點瘋魔。


    “你記得他最後的那句?絕——不——計——較,是不是?”


    我點點頭。


    “你也記得咱們在小學教書的時候,我忽然不幹了?我找你去叫你不要代理校長?好。記得你說的是什麽?”


    “我不記得。”


    “絕不計較!你說的。那回我要和你換班次,你也是給了我這麽一句。你或者出於無意,可是對於我,這句話是種報複、懲罰。它的顏色是紅的一條布,像條毒蛇;它確是有顏色的。它使我把生命變成一陣顫抖:誌願,事業,全隨顫抖化為——秋風中的落葉。像這棵楓樹的葉子。你大概也知道,我那次要代理校長的原因,我已運動好久,叫他不能回任。可是你說了那麽一句——”


    “無心中說的。”我表示歉意。


    “我知道。離開小學,我在河務局謀了個差事。很清閑,錢也不少。半年之後,出了個較好的缺。我和一個姓李的爭這個地位。我運動,他也運動,力量差不多是相等,所以命令多日沒能下來。在這個期間,我們倆有一次在局長家裏遇上了,一塊打了幾圈牌。局長,在打牌的時候,露出點我們倆競爭很使他為難的口話。我沒說什麽,可是姓李的一邊打出一個紅中,一邊說:‘紅的!我讓了,絕不計較!’紅的!不計較!黃學監又立在我眼前,頭上圍著那條用血浸透的紅布!我用盡力量打完了那圈牌,我的汗濕透了全身。我不能再見那個姓李的,他是黃學監第二,他用殺人不見血的咒詛在我魂靈上作祟:假如世上真有妖術邪法,這個便是其中的一種。我不幹了。不幹了!”他的頭上出了汗。


    “或者是你身體不大好,精神有點過敏。”我的話一半是為安慰他,一半是不信這種見神見鬼的故事。


    “我起誓,我一點病沒有。黃學監確是跟著我呢。他是假冒為善的人,所以他會說假冒為善的惡咒。還是用事實說明吧。我從河務局出來不久便成婚。”這一句還沒說全,他的眼神變得像失了雛兒的惡鷹似的,瞪著地上一棵半黃的雞爪草,半天,他好像神不附體了。我輕咳了聲,他一哆嗦,抹了抹頭上的汗,說,“很美,她很美。可是——不貞。在第一夜,洞房便變成地獄,可是沒有血,你明白我的意思?沒有血的洞房是地獄,自然這是老思想,可是我的婚事是老式的,當然感情也是老式的。她都說了,隻求我,央告我,叫我饒恕她。按說,美是可以博得一切赦免的。可是我那時鐵了心;我下了不戴綠帽的決心。她越哭,我越狠,說真的,折磨她給我一些愉快。末後,她的淚已幹,她的話已盡,她說出最後的一句:‘請用我心中的血代替吧。’她打開了胸:‘給這兒一刀吧;你有一切的理由,我死,絕不計較你!’我完了,黃學監在洞房門口笑我呢。我連動一動也不能了。第二天,我離開了家,變成一個有家室的漂流者,家中放著一個沒有血的女人,和一個帶著血的鬼!但是我不能自殺,我跟他幹到底,他劫去我一切的快樂,不能再叫他奪去這條命!”


    “丁:我還以為你是不健康。你看,當年你打死他,實在不是有意的。況且黃先生的死也一半是因為耽誤了,假如他登時上醫院去,一定不會有性命的危險。”我這樣勸解,我準知道,設若我說黃先生是好人,絕不能死後作祟,丁庚一定更要發怒的。


    “不錯。我是出於無心,可是他是故意地對我發出假慈悲的原諒,而其實是種惡毒的詛咒。不然,一個人死在眼前,為什麽還到禮堂上去說那個呢?好吧,我還是說事實吧。我既是個沒家的人,自然可以隨意地去玩了。我走了至少也有十二三省。最後,我在廣東加入了革命軍。打到南京,我已是團長。設若我繼續工作,現在來至少也做了軍長。可是,在清黨的時節,我又不幹了。是這麽回事,一個好朋友姓王,他是‘左’傾的。他比我職分高。設若我能推倒他,我登時便能取得他的地位。陷害他,是極容易的事,我有許多對他不利的證據,但是我不忍下手。我們倆出死入生地在一處已一年多,一同入醫院就有兩次。可是我又不能拋棄這個機會;誌願使英雄無論如何也得辣些。我不是個十足的英雄,所以我想個不太激進的辦法來。我托了一個人向他去說,他的危險怎樣的大,不如及早逃走,把一切事務交給我,我自會代他籌劃將來的安全。他不聽。我火了。不能不下毒手。我正在想主意,這個不知死的鬼找我來了,沒帶著一個人。有些人是這樣:至死總假裝寬厚大方,一點不為自己的命想一想,好像死是最便宜的事,可笑。這個人也是這樣,還在和我嘻嘻哈哈。我不等想好主意了,反正他的命是在我手心裏,我對他直接地說了——我的手摸著手槍。他,他聽完了,向我笑了笑。‘要是你願殺我,’他說,還是笑著,‘請,我絕不計較。’這能是他說的嗎?怎能那麽巧呢?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凡是我要成功的時候,‘他’老借著個笑臉來報仇,假冒為善的鬼會拿柔軟的方法來毀人。我的手連抬也抬不起來了,不要說還要拿槍打人。姓王的笑著,笑著,走了。他走了,能有我的好處嗎?他的地位比我高。拿證據去告發他恐怕已來不及了,他能不馬上想對待我的法子嗎?結果,我得跑!到現在,我手下的小卒都有做團長的了,我呢?我隻是個有妻室而沒家,不當和尚而住在廟裏的——我也說不清我是什麽!”


    乘他喘氣,我問了一句:“哪個廟寺?”


    “眼前的大悲寺!為是離著他近。”他指著墳頭。


    看我沒往下問,他自動地說明:


    “離他近,我好天天來詛咒他!”


    不記得我又和他說了什麽,還是什麽也沒說,無論怎樣吧!我是踏著金黃的秋色下了山,斜陽在我的背後。我沒敢回頭,我怕那株楓樹,葉子不知怎麽紅得似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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