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的明鄺,尚且在沉思之中,表情還是那般平靜,深邃非常的眼神卻已不似方才,有神的希望充斥其中,他的身體突然震動,打了個激靈,先前一籌莫展的沉默迅速消失不見,情緒則被形勢牽動,完全發自內心。
正所謂,一思齊而萬緒開。不過,雖然將雜亂無序的想法給理了個通順,但這現實若真不講理起來,那也是不留餘地。盡管這麽說有些誇張,但事至亂處,人為很多時候都隻是無用之功,甚至可能會亂上加亂。所以在這種緊要事情上,定是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才可。
林逸很幹脆,覺著機不可失失不再來,應當事不宜遲,迅速派人前去探查,不然拖得久了,說不準那些黃金又要轉移到別處去,這到嘴的鴨子可就飛了,或者說明鄺可就是白白被抽了一頓。
作為當事人的明鄺,持相反意見。他認為盡管黃金一事現在有了較為清楚的頭緒,但並沒有能夠完全佐證的絕對性證據,自己隻不過是給出了一個符合整件事情的較為合理的解釋罷了。這個解釋僅僅隻是單方麵的推測。
如果他是個身無長物而無所牽掛的人,興許還有作勢猛衝的勇氣,偏偏他的身份就已經注定了他這個人不可能在亂世中獨善其身,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更別說自己的親朋好友能夠完全置身事外。
畢竟對方好歹是戶部侍郎,更何況還是齊家這個大家,齊銘另外兩個兄弟可都是分別在工部以及軍部擔任要職的任務。說得嚴重些,此事如果處理得不夠謹慎,甚至可能將整件事情的影響擴散到整個朝堂以及塗國。因此,即便林逸說得也有道理,但明鄺沒有冒險的資本,不得不警惕起來。
這種事情短時間內是沒辦法爭出個對錯的,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至於該怎麽做,最後還是要看明鄺自己的選擇。他想得也很簡單,既然黃金一事已經很難再查下去,那就暫放一邊,換個新的調查方向。
他從懷中取出早些時候乞丐給的那張褶皺的紙,兩個人衝著看了又看,反正也看不明白,索性就不在這上麵太過浪費時間了。兩人互瞅一眼便明白對方此刻想的是什麽。
視線中,兩人臉上的黑眼圈顯而易見,黑得跟塊焦炭似的,身體疲憊自不必多說,林逸從出府開始,除了回去的時候買了幾個包子充充饑外,就沒停下來過;明鄺在受傷後也沒有好好休整一下,新煎的湯藥也僅隻是敷衍地嚐了一口。他們唯一的休息時間,隻有方才邊想事情邊吃包子的時候。
即便如此,但二人的心中卻鬥誌昂然,堅決的眼神擺明了就是要乘勝追擊。
時間過去許久,雨勢漸停,月光更加陰柔地照在林間。剛才廝殺之處,大片的草叢被踐踏淩亂,三具屍體渾然天成地躺在其中,看上去竟一點也不違和。其他地方仍是一片幽密林景,好似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過。
第二天太陽初升,百姓們紛紛接二連三地出來做事,平靜了一晚上的陳郡城逐漸熙攘起來。喧鬧的街邊有處酒家正要歇業,店內卻吵鬧喧嘩得很,細細聽去還有打砸的聲音,看來是有人故意在鬧事。不少百姓秉持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態紛紛聚集,定睛一看,幾個店小二將一個年過中旬的乞丐給強行架了出來。
那乞丐不甘示弱,興許是酒精將他的潛能給激發了出來,他醉著掙紮的力道竟是要三個店小二才能完全將其給製服,即便人被架住,嘴裏麵還不忘罵罵咧咧。
要說不愧是混跡於鬧市的乞丐,張口閉口的粗鄙之語猶如滔滔江水一般脫口而出得連綿不絕,幾乎每一句都不用過腦子思考,就像本能反應一般,盡管聽得人是不禁眉頭皺起,但看看他的狼狽模樣,眾人又忍不住衝他指指點點地嘲諷起來。
終歸是雙拳難敵四手,幾個店小二盯上街角的垃圾堆,其奮力一扔:“老東西,你下次再喝酒不給錢,直接把你丟進糞坑裏!”
隻聽“哎喲!”一聲,乞丐的四肢已倒插在泛著惡臭的垃圾堆裏,幾十隻蒼蠅繞著他的腦袋,好似完美地棲息地一般,待他晃晃悠悠地起身,眾人驚恐萬分地四散逃去。
乞丐並沒有什麽多餘的動作,平靜地抹掉眼角的汙泥後轉身離開,對於如此境況他好像早就習以為常,以至於身處垃圾之中,他全程都能夠處變不驚。就在他打算若無其事地走回到夜以繼日用來睡覺的一席草墊處時,見到了一張他期待萬分的麵容。
林逸早早地將明鄺給領到此處,到太陽初升為止,兩人在此處等待足足有數個時辰,被溫暖的陽光一照,都頓覺睡意昏昏,明鄺是打算無論如何必須撐到乞丐回來。
此刻時間雖然充裕,卻不能讓其徹底放鬆下來。雖然他並不認同林逸所說的迅速對黃金采取行動的觀點,但至少有一點,他覺著說得很對。那就是要快,一定要快。拖得越久,拖得時間久了,可能齊銘就察覺到了。所以今日如果沒有什麽意外,或許明鄺這個貴公子的吃住便是要在此處了。
明鄺的為人便是如此,一旦他認定什麽事情,絕大多時候便不會輕易動搖,相比起別人怎麽說,他更加在意的是自己怎麽想的。
所以林逸也並未說什麽勸阻的話,隻是跟在一旁陪他一同在這個乞丐的地界等待下去。他還貼心地順路買了些早點,於是這兩人就站在街角處,一手端著熱湯,一手握著油餅,一邊吃的時候,腦袋還來回旋轉尋找,兩個眼睛瞪得有神,如此的模樣在林逸身上倒還算貼切,但在明鄺就是實實在在的違和,看上去倒還是有些搞笑。
乞丐在老遠就注意到了他們,隻瞅了一眼,便認出了林逸,二話不說衝上去,雙眼有神得好像看到了希望,隻是他身上惡臭的味道和髒亂的模樣實在是引起周圍百姓數陣不小的騷動。
弓著身子去到兩人麵前,乞丐的臉上露出不合時宜的笑容。但因為他自身的原因,林逸剛開始並沒有將他認出來,隻當是個狼狽至極的乞丐,厭惡之情非常明顯,為了把他給打發,林逸摸摸身上卻察覺此刻身無分文,能給的東西就隻有手裏麵的油餅。不過現在他自己都餓得不行,再分出一部分去,就有些強人所難,一旁的明鄺那就更別說了。
乞丐也一臉疑惑,被林逸為難的模樣給看呆了,還以為是在裝傻充愣,等遲緩地反應過來後,乞丐二話不說立刻衝到一旁的臭水溝,一把將腦袋給塞了進去。這一操作直接把林逸兩人給看傻,汗毛一下子倒豎起來,嚼餅的嘴下意識地僵住,不明所以地互瞅一下。
那溝裏的水雖然腥臭無比,但相比起垃圾堆可要好上不少,至少是水,若要強行清洗一下麵部倒也不是不可以,乞丐的腦袋在汙水中連連咳嗽數聲,雙手連連搓揉數下,猛一抬頭,垂起泛著腥臭的腦袋,還不忘捋一捋濕黏的長發:“大爺!是我啊!不記得我了嗎!”
“你怎麽搞成這個樣子啊!我昨天不是給了你一筆錢了嗎?”恍然大悟的林逸沒有驚喜,眉頭緊皺地靠近過去,全程用手臂拚了命地捂住口鼻,絕不想讓絲毫臭味襲入鼻腔。
乞丐隻是笑著不語,相比起林逸的無奈,明鄺對其更多的是厭惡。
看他臉上泛著深紅的模樣,就知道定是喝了不少酒。既然是通宵買醉,那肯定也需要一個理由,估摸著昨日林逸給他的那些錢已經被揮霍掉了,至於怎麽揮霍的,稍微打量他的樣子,青樓、花酒是不可能了;如此的髒亂也不像是花在自己身上;那估計是個爛賭鬼吧。
正如明鄺所想,他的錢就是全都賭輸掉了,最後剩下的一點小錢他也不想著如何翻盤了,選擇屁顛屁顛地跑到酒家喝起悶酒來,隻是想不到他抱怨起老天的不公一時間竟上了頭,情至深處完全忘記自己身上的餘錢根本喝不起,如此才落得這麽一個下場。
兩人很快道明來意,為的就是那張紙上的意思。
身為作畫之人,乞丐自當是最為清楚不過,隻是凡事有得有失,想要得到答案,還是要付出些代價的。他裝模作樣地並不明說,轉過身去,右手放在左手的下邊,大拇指和食指來回搓揉,兩眼若無其事地看著遠處,搞得自己好像無辜得很。
隻是這事辦得實在是不厚道,哪有這麽做生意的,林逸一聽氣不打一處來,顧不得什麽髒不髒、臭不臭,二話不說就衝上前,一把將乞丐給拎了起來,重抵在土牆上,尤其是看著他有恃無恐的臉,恨不得一拳就這麽幹脆地揍上去。當然他也不是完全生氣,隻是借題發揮罷了,說不準威逼之下,那些錢就省了。
明鄺的反應並沒有這麽激動,他把林逸給攔住,沒有任何說辭,非常爽快地就給了錢。
他心裏清楚這乞丐的分量,最好不要把他給惹惱,要是真把他逼急了,都說不蒸饅頭爭口氣,這人說不準轉頭就跑進齊銘的府邸裏去通風報信了。畢竟人家在你這做生意,自然也可以去別人家做生意,決定權在乞丐自己。
至於為何不采取殺人滅口的手段。明鄺並非辦不到,隻是不情願罷了,在他這雖說人命不一定比天大,但也不至於輕如鴻毛,而且都說師出有名,冤有頭債有主,倘若這乞丐真去了齊銘府邸,並的確對明鄺產生了傷害,那他這條性命可就需要好好掂量掂量了。
中午時分,兩人馬不停蹄地再度轉移,趕赴乞丐口中的河流邊,他將正巡視周圍的林逸喊來身邊,兩人粗略地對比了一下,地點的雖然細節上有所出入,但大體並沒有什麽錯誤,應該正是此處。
得益於明鄺給的那筆錢,乞丐不僅說明地點,還將整體的情況給做了一個較為簡短的闡釋。這也讓兩人一度覺著,這乞丐說不定有點腦子,一開始的時候就打算吊著兩人,一件事賺兩份錢,不過都已經是過去之事,再多糾結也沒用。
按照乞丐的說法,齊銘喬裝打扮去的地方是一戶尋常的百姓家,男主人年過半百,膝下無子,他們都不是什麽奇怪之人,普普通通的,沒有什麽驚人身世,同樣的,女主人也是如此。
齊銘這個戶部侍郎多少也算是個人物,智勇雙全,在任期間立下了不少功勞,在國中有著不俗的地位,齊家也是家大業大,可以說是羽翼頗豐的一族。
身世如此顯赫的他,在麵對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尋常百姓人家時,為何要特地喬裝打扮並帶著一大堆生活用品拜訪,即便明鄺的腦子不錯,可他暫時也搞明白。
就在他思考的關鍵時候,他卻“撲通”一聲,當著林逸麵前一個踉蹌摔倒在地,迅速暈厥了過去。
事情是發生得如此之快,就這麽一瞬間,林逸迅速查看情況,直到雙手觸碰到他的衣物時才明顯有濕漉漉的感覺,林逸心中一驚,遲疑抬手,發現那竟是陣陣鮮血,再一看,明鄺大半的身體都已經被血浸紅。
他的傷勢在早些時候或許隻是皮肉之苦,靜下心來休養幾天便可好,但他卻長時間地承受著用腦過度、不休息、甚至是饑餓所帶來的負麵影響,他雖然倔強地一聲不吭,但身體的情況已經不容樂觀。
正所謂,一思齊而萬緒開。不過,雖然將雜亂無序的想法給理了個通順,但這現實若真不講理起來,那也是不留餘地。盡管這麽說有些誇張,但事至亂處,人為很多時候都隻是無用之功,甚至可能會亂上加亂。所以在這種緊要事情上,定是要小心小心再小心才可。
林逸很幹脆,覺著機不可失失不再來,應當事不宜遲,迅速派人前去探查,不然拖得久了,說不準那些黃金又要轉移到別處去,這到嘴的鴨子可就飛了,或者說明鄺可就是白白被抽了一頓。
作為當事人的明鄺,持相反意見。他認為盡管黃金一事現在有了較為清楚的頭緒,但並沒有能夠完全佐證的絕對性證據,自己隻不過是給出了一個符合整件事情的較為合理的解釋罷了。這個解釋僅僅隻是單方麵的推測。
如果他是個身無長物而無所牽掛的人,興許還有作勢猛衝的勇氣,偏偏他的身份就已經注定了他這個人不可能在亂世中獨善其身,絕大多數情況下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更別說自己的親朋好友能夠完全置身事外。
畢竟對方好歹是戶部侍郎,更何況還是齊家這個大家,齊銘另外兩個兄弟可都是分別在工部以及軍部擔任要職的任務。說得嚴重些,此事如果處理得不夠謹慎,甚至可能將整件事情的影響擴散到整個朝堂以及塗國。因此,即便林逸說得也有道理,但明鄺沒有冒險的資本,不得不警惕起來。
這種事情短時間內是沒辦法爭出個對錯的,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至於該怎麽做,最後還是要看明鄺自己的選擇。他想得也很簡單,既然黃金一事已經很難再查下去,那就暫放一邊,換個新的調查方向。
他從懷中取出早些時候乞丐給的那張褶皺的紙,兩個人衝著看了又看,反正也看不明白,索性就不在這上麵太過浪費時間了。兩人互瞅一眼便明白對方此刻想的是什麽。
視線中,兩人臉上的黑眼圈顯而易見,黑得跟塊焦炭似的,身體疲憊自不必多說,林逸從出府開始,除了回去的時候買了幾個包子充充饑外,就沒停下來過;明鄺在受傷後也沒有好好休整一下,新煎的湯藥也僅隻是敷衍地嚐了一口。他們唯一的休息時間,隻有方才邊想事情邊吃包子的時候。
即便如此,但二人的心中卻鬥誌昂然,堅決的眼神擺明了就是要乘勝追擊。
時間過去許久,雨勢漸停,月光更加陰柔地照在林間。剛才廝殺之處,大片的草叢被踐踏淩亂,三具屍體渾然天成地躺在其中,看上去竟一點也不違和。其他地方仍是一片幽密林景,好似什麽事都沒有發生過。
第二天太陽初升,百姓們紛紛接二連三地出來做事,平靜了一晚上的陳郡城逐漸熙攘起來。喧鬧的街邊有處酒家正要歇業,店內卻吵鬧喧嘩得很,細細聽去還有打砸的聲音,看來是有人故意在鬧事。不少百姓秉持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態紛紛聚集,定睛一看,幾個店小二將一個年過中旬的乞丐給強行架了出來。
那乞丐不甘示弱,興許是酒精將他的潛能給激發了出來,他醉著掙紮的力道竟是要三個店小二才能完全將其給製服,即便人被架住,嘴裏麵還不忘罵罵咧咧。
要說不愧是混跡於鬧市的乞丐,張口閉口的粗鄙之語猶如滔滔江水一般脫口而出得連綿不絕,幾乎每一句都不用過腦子思考,就像本能反應一般,盡管聽得人是不禁眉頭皺起,但看看他的狼狽模樣,眾人又忍不住衝他指指點點地嘲諷起來。
終歸是雙拳難敵四手,幾個店小二盯上街角的垃圾堆,其奮力一扔:“老東西,你下次再喝酒不給錢,直接把你丟進糞坑裏!”
隻聽“哎喲!”一聲,乞丐的四肢已倒插在泛著惡臭的垃圾堆裏,幾十隻蒼蠅繞著他的腦袋,好似完美地棲息地一般,待他晃晃悠悠地起身,眾人驚恐萬分地四散逃去。
乞丐並沒有什麽多餘的動作,平靜地抹掉眼角的汙泥後轉身離開,對於如此境況他好像早就習以為常,以至於身處垃圾之中,他全程都能夠處變不驚。就在他打算若無其事地走回到夜以繼日用來睡覺的一席草墊處時,見到了一張他期待萬分的麵容。
林逸早早地將明鄺給領到此處,到太陽初升為止,兩人在此處等待足足有數個時辰,被溫暖的陽光一照,都頓覺睡意昏昏,明鄺是打算無論如何必須撐到乞丐回來。
此刻時間雖然充裕,卻不能讓其徹底放鬆下來。雖然他並不認同林逸所說的迅速對黃金采取行動的觀點,但至少有一點,他覺著說得很對。那就是要快,一定要快。拖得越久,拖得時間久了,可能齊銘就察覺到了。所以今日如果沒有什麽意外,或許明鄺這個貴公子的吃住便是要在此處了。
明鄺的為人便是如此,一旦他認定什麽事情,絕大多時候便不會輕易動搖,相比起別人怎麽說,他更加在意的是自己怎麽想的。
所以林逸也並未說什麽勸阻的話,隻是跟在一旁陪他一同在這個乞丐的地界等待下去。他還貼心地順路買了些早點,於是這兩人就站在街角處,一手端著熱湯,一手握著油餅,一邊吃的時候,腦袋還來回旋轉尋找,兩個眼睛瞪得有神,如此的模樣在林逸身上倒還算貼切,但在明鄺就是實實在在的違和,看上去倒還是有些搞笑。
乞丐在老遠就注意到了他們,隻瞅了一眼,便認出了林逸,二話不說衝上去,雙眼有神得好像看到了希望,隻是他身上惡臭的味道和髒亂的模樣實在是引起周圍百姓數陣不小的騷動。
弓著身子去到兩人麵前,乞丐的臉上露出不合時宜的笑容。但因為他自身的原因,林逸剛開始並沒有將他認出來,隻當是個狼狽至極的乞丐,厭惡之情非常明顯,為了把他給打發,林逸摸摸身上卻察覺此刻身無分文,能給的東西就隻有手裏麵的油餅。不過現在他自己都餓得不行,再分出一部分去,就有些強人所難,一旁的明鄺那就更別說了。
乞丐也一臉疑惑,被林逸為難的模樣給看呆了,還以為是在裝傻充愣,等遲緩地反應過來後,乞丐二話不說立刻衝到一旁的臭水溝,一把將腦袋給塞了進去。這一操作直接把林逸兩人給看傻,汗毛一下子倒豎起來,嚼餅的嘴下意識地僵住,不明所以地互瞅一下。
那溝裏的水雖然腥臭無比,但相比起垃圾堆可要好上不少,至少是水,若要強行清洗一下麵部倒也不是不可以,乞丐的腦袋在汙水中連連咳嗽數聲,雙手連連搓揉數下,猛一抬頭,垂起泛著腥臭的腦袋,還不忘捋一捋濕黏的長發:“大爺!是我啊!不記得我了嗎!”
“你怎麽搞成這個樣子啊!我昨天不是給了你一筆錢了嗎?”恍然大悟的林逸沒有驚喜,眉頭緊皺地靠近過去,全程用手臂拚了命地捂住口鼻,絕不想讓絲毫臭味襲入鼻腔。
乞丐隻是笑著不語,相比起林逸的無奈,明鄺對其更多的是厭惡。
看他臉上泛著深紅的模樣,就知道定是喝了不少酒。既然是通宵買醉,那肯定也需要一個理由,估摸著昨日林逸給他的那些錢已經被揮霍掉了,至於怎麽揮霍的,稍微打量他的樣子,青樓、花酒是不可能了;如此的髒亂也不像是花在自己身上;那估計是個爛賭鬼吧。
正如明鄺所想,他的錢就是全都賭輸掉了,最後剩下的一點小錢他也不想著如何翻盤了,選擇屁顛屁顛地跑到酒家喝起悶酒來,隻是想不到他抱怨起老天的不公一時間竟上了頭,情至深處完全忘記自己身上的餘錢根本喝不起,如此才落得這麽一個下場。
兩人很快道明來意,為的就是那張紙上的意思。
身為作畫之人,乞丐自當是最為清楚不過,隻是凡事有得有失,想要得到答案,還是要付出些代價的。他裝模作樣地並不明說,轉過身去,右手放在左手的下邊,大拇指和食指來回搓揉,兩眼若無其事地看著遠處,搞得自己好像無辜得很。
隻是這事辦得實在是不厚道,哪有這麽做生意的,林逸一聽氣不打一處來,顧不得什麽髒不髒、臭不臭,二話不說就衝上前,一把將乞丐給拎了起來,重抵在土牆上,尤其是看著他有恃無恐的臉,恨不得一拳就這麽幹脆地揍上去。當然他也不是完全生氣,隻是借題發揮罷了,說不準威逼之下,那些錢就省了。
明鄺的反應並沒有這麽激動,他把林逸給攔住,沒有任何說辭,非常爽快地就給了錢。
他心裏清楚這乞丐的分量,最好不要把他給惹惱,要是真把他逼急了,都說不蒸饅頭爭口氣,這人說不準轉頭就跑進齊銘的府邸裏去通風報信了。畢竟人家在你這做生意,自然也可以去別人家做生意,決定權在乞丐自己。
至於為何不采取殺人滅口的手段。明鄺並非辦不到,隻是不情願罷了,在他這雖說人命不一定比天大,但也不至於輕如鴻毛,而且都說師出有名,冤有頭債有主,倘若這乞丐真去了齊銘府邸,並的確對明鄺產生了傷害,那他這條性命可就需要好好掂量掂量了。
中午時分,兩人馬不停蹄地再度轉移,趕赴乞丐口中的河流邊,他將正巡視周圍的林逸喊來身邊,兩人粗略地對比了一下,地點的雖然細節上有所出入,但大體並沒有什麽錯誤,應該正是此處。
得益於明鄺給的那筆錢,乞丐不僅說明地點,還將整體的情況給做了一個較為簡短的闡釋。這也讓兩人一度覺著,這乞丐說不定有點腦子,一開始的時候就打算吊著兩人,一件事賺兩份錢,不過都已經是過去之事,再多糾結也沒用。
按照乞丐的說法,齊銘喬裝打扮去的地方是一戶尋常的百姓家,男主人年過半百,膝下無子,他們都不是什麽奇怪之人,普普通通的,沒有什麽驚人身世,同樣的,女主人也是如此。
齊銘這個戶部侍郎多少也算是個人物,智勇雙全,在任期間立下了不少功勞,在國中有著不俗的地位,齊家也是家大業大,可以說是羽翼頗豐的一族。
身世如此顯赫的他,在麵對一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尋常百姓人家時,為何要特地喬裝打扮並帶著一大堆生活用品拜訪,即便明鄺的腦子不錯,可他暫時也搞明白。
就在他思考的關鍵時候,他卻“撲通”一聲,當著林逸麵前一個踉蹌摔倒在地,迅速暈厥了過去。
事情是發生得如此之快,就這麽一瞬間,林逸迅速查看情況,直到雙手觸碰到他的衣物時才明顯有濕漉漉的感覺,林逸心中一驚,遲疑抬手,發現那竟是陣陣鮮血,再一看,明鄺大半的身體都已經被血浸紅。
他的傷勢在早些時候或許隻是皮肉之苦,靜下心來休養幾天便可好,但他卻長時間地承受著用腦過度、不休息、甚至是饑餓所帶來的負麵影響,他雖然倔強地一聲不吭,但身體的情況已經不容樂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