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國超也一樣聽到了我和伊詩婷的話,他臉上閃過一絲迷惑,隨即說道:“恕我冒昧,我從上級那裏知道了你們到底是做什麽的,也知道了你們的可信度,隻不過我還是有疑惑,你們到底是從哪裏確定這是鬼殺人或者是屍殺人的呢?我做刑警這麽多年了,這種事情還是頭一回遇見。”
“你並不是頭一回遇見。”
我搖了搖頭,淡淡說道:“隻是以前你遇見了這樣的事情,但卻沒有我這樣的人在你身邊,所以你不知道那是鬼怪害人而已!做刑警的,都是和橫死暴斃之人打交道,這種人出問題的幾率是特別高的,當了這麽多年的刑警,你手裏又處理了多少案子,怎麽可能沒遇見呢?我根本不信的!”
至於原因,我根本沒有解釋。
準確的說,完全沒有原因,隻是出於一直職業的本能嗅覺而已,就像鄧國超,做刑警多年,從基層做到中高層,見得案子多了,經驗充足,所以每當他看到一具屍體的時候,基本上憑著本能嗅覺就能知道到底是凶殺還是自殺,現在我們也是一樣的,憑著本能嗅覺,隻需要看一眼屍體,那就能知道到底是人殺人還是鬼殺人!
力透皮肉這一條就暫且不說了,或許還真有什麽人能做到呢?
可是骨頭上留下的這倆窟窿又怎麽解釋呢?指頭也能洞穿?這不是吹牛逼呢麽,你丫練了傳說中的一陽指啊!
當然,有人也可以說,是類似於錐子這樣的利器,從後脖子一下子紮了進去,不僅僅在皮肉上留下了兩個大血洞子,更是在骨骼上也留下了兩窟窿。
可問題是,利器的傷和指頭掐出來的傷是不一樣的!!!
李曉雅的屍體雖然被扒了皮,可是,這脖子上皮肉裏還有淤血,擺明的就是麵部朝下被掐著脖子給弄死的,還原那個掐死的動作,就可以得出,那時候,凶手雙手的大拇指正好摁在後脖子上,就是留下那倆血洞的地方……
綜合這一切,李曉雅的傷口,隻能是指頭留下的,而骨頭上的那倆窟窿,應該是指甲掐出來的!
活人能做到這個,似乎有點難……
這就不科學,骨頭的主要成分是鈣質,那和石灰石的成分差不多,這就決定了骨骼的堅硬,而指甲的成分則是角蛋白,所以指甲其實是柔軟有韌性的,隻要是人,指甲就不可能比骨頭更加堅硬,這玩意是天生帶著的,你後天再怎麽練,總不可能練得成分都變了吧?那同樣是人,你的指甲怎麽可能在另外一個人的骨頭上掐出倆窟窿呢?
可能嗎?
答案顯而易見!
除非……是一些巨型野獸的指甲,或許可以做到這一點,同樣是人,那就不可能!
但是,死人卻成!
人死之後,屍體甲絲會發生變化,魂魄有時怨氣太重,近乎實體,也如此,它們的指甲就會變的十分恐怖,近乎於一些大型貓科動物的指甲的殺傷力,而且會變得十分尖銳,力量也極大,尤其是拇指的指甲,最尖銳厲害……
所以,死人,完全能在李曉雅的脖子上留下這樣的傷口!
“據我所知……”
伊詩婷擦了擦匕首,收了起來,清清嗓子說道:“絕大多數橫死之人,死後麵容猙獰,維持著死相,你且看看四周遊離的這些冤魂就知道了。這李曉雅乃是被死人所殺,並且被采走了人皮,更是如此,她若出現,模樣必然和躺在床上的這具屍體一模一樣!!這人死於二十天前,而十七天前她找上金大拿的時候,卻和生前是一模一樣的,甚至,比生前更加的妖嬈豔麗,這合理嗎?”
“肯定不合理的!”
我接口道:“隻能說明,十七天前找上金大拿的那位,根本就不是這李曉雅!如果不出意外,找上金大拿的那位,應該是殺死李曉雅的那個,是那個鬼東西殺了李曉雅,采走了李曉雅的人皮,然後披上了那件人皮,最後又找上了金大拿,給金大拿的身上注入了鬼血!這麽一說,一切倒是都合理了,我就說嘛,這李曉雅既然不是金大拿所殺,或者和他沒有太深的恩怨,隻是想做一場交易而已,死後完全沒道理找上金大拿的嘛,世間之事都是如此,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因果!”
“是極!”
伊詩婷笑道:“據我所知,會采走人皮,然後披在身上出來禍害別人的東西,隻有一種……我大概知道我們遇到的真正凶手是個什麽東西了!”
說此一頓,我、伊詩婷、蘇離三人對視一眼,幾乎是異口同聲的說道:“畫皮鬼!!!”
畫皮鬼這個名字,想必就不是很陌生了吧?
在許許多多的民間傳聞裏麵都出現過這種東西,說有一種鬼怪,畫一幅畫就能讓自己變成畫中人,出來騙人害命,因此被稱之為畫皮鬼。
隻是,這種說法,卻有失偏頗。
真正的畫皮鬼,名字又叫做骨女。
這骨女,是生前被人侮辱、欺負、蹂躪的女子,憤恨而死後,就會化作厲鬼向世人索命,因為怨氣太重,死時太慘,大都麵容不堪,有的甚至隻剩下了一堆骨頭,故而被稱之為骨女,也是麵容的原因,難以靠近活人,所以它們會殺人取皮,然後把人皮套在身上,精心描繪人皮,待得打扮成功後,就成了一個非常漂亮的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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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骨女取皮,十分有特點,會用陰氣把人的皮膚和脂肪層隔絕開來,使得皮肉不相連,這樣一來,隻需要在背上開一條口子,就能像脫衣服一樣把人皮脫下來了,而且人皮極其完整,裏麵不帶有一丁點的脂肪層、皮下組織等,可以說是最幹淨的扒皮方式了……
由此可看出,這畫皮鬼畫的,根本不是一幅畫,而是真正的人皮,給人皮化妝,然後它自己套上!
隻是,因為骨女成因等原因,隻要被它們找上的人,大都當中有因果!
再加上……它迫害金大拿的時候,竟然用上了鬼血,這情況也是十分稀罕的。
一切綜合起來,讓人很有想象空間啊!
可這些,我並未挑明,隻是蹲下看著金大拿,一字一頓的說道:“我最後再問你一遍,你確定自己的沒有做過任何喪盡天良的事情嗎?”
金大拿臉上閃過一絲驚疑,不過很快就恢複了正常,義正言辭的說道:“如果我做過,不可能請守夜人!”
這句話,反過來說就是——如果做過,又請了守夜人,那也絕對不能承認,否則,守夜人會對他下手!
至此,我不再和這金大拿多說,這家夥是不見棺材不落淚,當即我站了起來,說道:“找!既然害金大拿的不是這個李曉雅,那麽李曉雅的魂魄應該還在,找出來問問,她是橫死之人,不會這麽快下陰間,找到她,應該就能找到那隻畫皮鬼,畫皮鬼出來,這一樁因果自然就有答案了!”
事已至此,孰是孰非,我們心中都有猜測,不過,我不給人“莫須有”的罪名,那就打破砂鍋問到底!
“一般來說,橫死之人,魂魄不會離屍體太遠!”
伊詩婷淡淡說道:“可是我剛才看了一圈,李曉雅的魂魄不在這裏,不如問問四周這些同伴吧!”
說完,伊詩婷開始準備了,她打開背包,取出一隻瓷碗,又從一個塑料袋裏拿出了一碗蒸的半熟的米飯,倒進了瓷碗裏。
半生不熟的夾生飯,是給鬼吃的,人吃的是純熟的!
然後,伊詩婷又在米飯上插了三炷香,這才對著四周拜了拜,說道:“一碗白米飯,三炷問路香,四方鬼神來見我!”
語落,這停屍房裏遊離的怨魂一擁而上,把我們圍的水泄不通,它們捧著白米飯嗅啊嗅,不過片刻,白米飯變成了糟粕,精華盡去。
這時,蘇離對著這些冤魂嘰裏呱啦的說了起來,那些冤鬼也嘰裏呱啦的回答著,他們說的是殄文。
末了,蘇離擺了擺手,這些冤鬼在一下子轟然散去。
“有意思了!”
蘇離說道:“這李曉雅的魂魄竟然從來沒來過這裏,這些冤鬼沒見過,很不合理!”
“不在這裏?”
我皺眉道:“不在這裏,就在下麵,總不能到處遊離,這不合理。看來,我得問問下麵的主兒了,正好那紫姑和廁鬼它們的人情我還沒還,這回倒是可以叫上來一並問問了!”
說完,我一擺手,道:“該知道的,大家都心裏跟明鏡兒似得,就不用在此地多待了,走吧,剩下的事兒,咱慢慢捋!”
之後,我們又重新蓋住了李曉雅的屍體,一股腦兒的離開了停屍房。
去了外麵,小爺和金大拿率先上了車,我和鄧國超道別一聲,正要走,結果鄧國超卻叫住了我。
“小孔……”
鄧國超張了張嘴,道:“我的辦案經驗告訴我,這個金大拿有鬼,雖然這件事情您已經接了,我不好多嘴,隻是提醒一聲,如有冒昧之處,海涵!”
這倒是個好警察!
我從不反感好人,於是就笑了笑說道:“我知道,放心吧,不會因為他有錢,就能為非作歹,眼下不是不報,隻是時候未到,況且,這件事他可是主角兒呢,不留著他,怎麽能牽出背後的事兒呢?放心吧,不到最後,他是死活不會承認的,因為……他怕我宰了他!”
說完,我頭也不回的走了……
這件事情至此,已經越來越有趣了。
那時,我心中隻在想著這一條。
……
“你並不是頭一回遇見。”
我搖了搖頭,淡淡說道:“隻是以前你遇見了這樣的事情,但卻沒有我這樣的人在你身邊,所以你不知道那是鬼怪害人而已!做刑警的,都是和橫死暴斃之人打交道,這種人出問題的幾率是特別高的,當了這麽多年的刑警,你手裏又處理了多少案子,怎麽可能沒遇見呢?我根本不信的!”
至於原因,我根本沒有解釋。
準確的說,完全沒有原因,隻是出於一直職業的本能嗅覺而已,就像鄧國超,做刑警多年,從基層做到中高層,見得案子多了,經驗充足,所以每當他看到一具屍體的時候,基本上憑著本能嗅覺就能知道到底是凶殺還是自殺,現在我們也是一樣的,憑著本能嗅覺,隻需要看一眼屍體,那就能知道到底是人殺人還是鬼殺人!
力透皮肉這一條就暫且不說了,或許還真有什麽人能做到呢?
可是骨頭上留下的這倆窟窿又怎麽解釋呢?指頭也能洞穿?這不是吹牛逼呢麽,你丫練了傳說中的一陽指啊!
當然,有人也可以說,是類似於錐子這樣的利器,從後脖子一下子紮了進去,不僅僅在皮肉上留下了兩個大血洞子,更是在骨骼上也留下了兩窟窿。
可問題是,利器的傷和指頭掐出來的傷是不一樣的!!!
李曉雅的屍體雖然被扒了皮,可是,這脖子上皮肉裏還有淤血,擺明的就是麵部朝下被掐著脖子給弄死的,還原那個掐死的動作,就可以得出,那時候,凶手雙手的大拇指正好摁在後脖子上,就是留下那倆血洞的地方……
綜合這一切,李曉雅的傷口,隻能是指頭留下的,而骨頭上的那倆窟窿,應該是指甲掐出來的!
活人能做到這個,似乎有點難……
這就不科學,骨頭的主要成分是鈣質,那和石灰石的成分差不多,這就決定了骨骼的堅硬,而指甲的成分則是角蛋白,所以指甲其實是柔軟有韌性的,隻要是人,指甲就不可能比骨頭更加堅硬,這玩意是天生帶著的,你後天再怎麽練,總不可能練得成分都變了吧?那同樣是人,你的指甲怎麽可能在另外一個人的骨頭上掐出倆窟窿呢?
可能嗎?
答案顯而易見!
除非……是一些巨型野獸的指甲,或許可以做到這一點,同樣是人,那就不可能!
但是,死人卻成!
人死之後,屍體甲絲會發生變化,魂魄有時怨氣太重,近乎實體,也如此,它們的指甲就會變的十分恐怖,近乎於一些大型貓科動物的指甲的殺傷力,而且會變得十分尖銳,力量也極大,尤其是拇指的指甲,最尖銳厲害……
所以,死人,完全能在李曉雅的脖子上留下這樣的傷口!
“據我所知……”
伊詩婷擦了擦匕首,收了起來,清清嗓子說道:“絕大多數橫死之人,死後麵容猙獰,維持著死相,你且看看四周遊離的這些冤魂就知道了。這李曉雅乃是被死人所殺,並且被采走了人皮,更是如此,她若出現,模樣必然和躺在床上的這具屍體一模一樣!!這人死於二十天前,而十七天前她找上金大拿的時候,卻和生前是一模一樣的,甚至,比生前更加的妖嬈豔麗,這合理嗎?”
“肯定不合理的!”
我接口道:“隻能說明,十七天前找上金大拿的那位,根本就不是這李曉雅!如果不出意外,找上金大拿的那位,應該是殺死李曉雅的那個,是那個鬼東西殺了李曉雅,采走了李曉雅的人皮,然後披上了那件人皮,最後又找上了金大拿,給金大拿的身上注入了鬼血!這麽一說,一切倒是都合理了,我就說嘛,這李曉雅既然不是金大拿所殺,或者和他沒有太深的恩怨,隻是想做一場交易而已,死後完全沒道理找上金大拿的嘛,世間之事都是如此,一切冥冥之中自有因果!”
“是極!”
伊詩婷笑道:“據我所知,會采走人皮,然後披在身上出來禍害別人的東西,隻有一種……我大概知道我們遇到的真正凶手是個什麽東西了!”
說此一頓,我、伊詩婷、蘇離三人對視一眼,幾乎是異口同聲的說道:“畫皮鬼!!!”
畫皮鬼這個名字,想必就不是很陌生了吧?
在許許多多的民間傳聞裏麵都出現過這種東西,說有一種鬼怪,畫一幅畫就能讓自己變成畫中人,出來騙人害命,因此被稱之為畫皮鬼。
隻是,這種說法,卻有失偏頗。
真正的畫皮鬼,名字又叫做骨女。
這骨女,是生前被人侮辱、欺負、蹂躪的女子,憤恨而死後,就會化作厲鬼向世人索命,因為怨氣太重,死時太慘,大都麵容不堪,有的甚至隻剩下了一堆骨頭,故而被稱之為骨女,也是麵容的原因,難以靠近活人,所以它們會殺人取皮,然後把人皮套在身上,精心描繪人皮,待得打扮成功後,就成了一個非常漂亮的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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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看出,這畫皮鬼畫的,根本不是一幅畫,而是真正的人皮,給人皮化妝,然後它自己套上!
隻是,因為骨女成因等原因,隻要被它們找上的人,大都當中有因果!
再加上……它迫害金大拿的時候,竟然用上了鬼血,這情況也是十分稀罕的。
一切綜合起來,讓人很有想象空間啊!
可這些,我並未挑明,隻是蹲下看著金大拿,一字一頓的說道:“我最後再問你一遍,你確定自己的沒有做過任何喪盡天良的事情嗎?”
金大拿臉上閃過一絲驚疑,不過很快就恢複了正常,義正言辭的說道:“如果我做過,不可能請守夜人!”
這句話,反過來說就是——如果做過,又請了守夜人,那也絕對不能承認,否則,守夜人會對他下手!
至此,我不再和這金大拿多說,這家夥是不見棺材不落淚,當即我站了起來,說道:“找!既然害金大拿的不是這個李曉雅,那麽李曉雅的魂魄應該還在,找出來問問,她是橫死之人,不會這麽快下陰間,找到她,應該就能找到那隻畫皮鬼,畫皮鬼出來,這一樁因果自然就有答案了!”
事已至此,孰是孰非,我們心中都有猜測,不過,我不給人“莫須有”的罪名,那就打破砂鍋問到底!
“一般來說,橫死之人,魂魄不會離屍體太遠!”
伊詩婷淡淡說道:“可是我剛才看了一圈,李曉雅的魂魄不在這裏,不如問問四周這些同伴吧!”
說完,伊詩婷開始準備了,她打開背包,取出一隻瓷碗,又從一個塑料袋裏拿出了一碗蒸的半熟的米飯,倒進了瓷碗裏。
半生不熟的夾生飯,是給鬼吃的,人吃的是純熟的!
然後,伊詩婷又在米飯上插了三炷香,這才對著四周拜了拜,說道:“一碗白米飯,三炷問路香,四方鬼神來見我!”
語落,這停屍房裏遊離的怨魂一擁而上,把我們圍的水泄不通,它們捧著白米飯嗅啊嗅,不過片刻,白米飯變成了糟粕,精華盡去。
這時,蘇離對著這些冤魂嘰裏呱啦的說了起來,那些冤鬼也嘰裏呱啦的回答著,他們說的是殄文。
末了,蘇離擺了擺手,這些冤鬼在一下子轟然散去。
“有意思了!”
蘇離說道:“這李曉雅的魂魄竟然從來沒來過這裏,這些冤鬼沒見過,很不合理!”
“不在這裏?”
我皺眉道:“不在這裏,就在下麵,總不能到處遊離,這不合理。看來,我得問問下麵的主兒了,正好那紫姑和廁鬼它們的人情我還沒還,這回倒是可以叫上來一並問問了!”
說完,我一擺手,道:“該知道的,大家都心裏跟明鏡兒似得,就不用在此地多待了,走吧,剩下的事兒,咱慢慢捋!”
之後,我們又重新蓋住了李曉雅的屍體,一股腦兒的離開了停屍房。
去了外麵,小爺和金大拿率先上了車,我和鄧國超道別一聲,正要走,結果鄧國超卻叫住了我。
“小孔……”
鄧國超張了張嘴,道:“我的辦案經驗告訴我,這個金大拿有鬼,雖然這件事情您已經接了,我不好多嘴,隻是提醒一聲,如有冒昧之處,海涵!”
這倒是個好警察!
我從不反感好人,於是就笑了笑說道:“我知道,放心吧,不會因為他有錢,就能為非作歹,眼下不是不報,隻是時候未到,況且,這件事他可是主角兒呢,不留著他,怎麽能牽出背後的事兒呢?放心吧,不到最後,他是死活不會承認的,因為……他怕我宰了他!”
說完,我頭也不回的走了……
這件事情至此,已經越來越有趣了。
那時,我心中隻在想著這一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