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市青年路中心有一棵樹,一棵百歲高齡的桃樹。


    2000年10月2日,一個少婦把一個4歲的小男孩從自行車後座上抱下來,她對小男孩說:“旺旺,你在這棵樹下等媽媽,媽媽去廁所,馬上回來。”


    小男孩坐在樹下的石頭護欄上說:“好的。”


    10分鍾後,少婦回來了,小男孩卻不見了。少婦臉色煞白,站在樹下詢問過路的人,半小時後,驚慌失措的家人紛紛趕到,他們報了警,拿著孩子的照片去附近的路口以及車站和碼頭詢問。警察在調查中得知小男孩被一個女人帶走了,少婦聽到這消息就癱軟在地上,圍觀的群眾把她扶起,有的好心人建議她去寫尋人啟事貼在街頭。過了一會兒,少婦在眾目睽睽之下脫掉襯衣,咬破手指,用自己的血在衣服上寫下一份尋人啟事,掛在了樹上。


    圍觀的人越來越多,這個隻戴著乳罩的女人,終於號啕大哭起來。她像瘋子一樣坐在地上攥著拳頭,發出聲嘶力竭的呼喊,一陣陣撕心裂肺的痛使她的聲音變調,她說出的話更加淒慘駭人,那段話足以讓每一個母親落淚:


    “我的兒子丟了,哎呀,我該怎麽說呢,老天爺,沒了,是個女人拐走的,人家說看見了。我給人家磕頭,磕一百個、一千個、一萬個,求求你了呀。哎呀,刮大風啦,天冷了,我的兒子還隻穿著一件小夾克。旺旺,你到底在哪兒啊,我能聽見你的聲音,你哭,你笑,喊我媽媽。我的兒子呀,被人販子抱走了。人販子,我吐唾沫,該千刀萬剮下地獄的人販子。一個女人,偷人家孩子,我剝你的皮,抽你的筋,喝你的血,剁你的手指頭,你真該死!該死!該死!那是我身上掉下的肉呀,他隻有4歲。不不不,我說錯話了,你大慈大悲,把我的孩子還給我,好不好?沒有他,我活不下去。你也是個女人啊,抱人家小孩子,還有良心嗎?你要把孩子賣錢,我願意出十倍的錢,一百倍的錢,把我的孩子買回來。告訴我,我的旺旺在哪兒,我願意在地上爬,我要爬到孩子身邊。我願意賣房子,貸款,錢全部給你,隻求你別傷害孩子,別要孩子身上的器官。求求你了,你這萬惡的女人,你會下地獄,下地獄……”


    第二天,她又站在樹下,神情呆滯,仿佛一夜之間老了十歲。一連幾天,路過的人都看到一個女人對著樹自言自語,她像一個蒼白、呆滯、陰森的幽靈。有時,推著平板車賣核桃糕的人從她麵前走過,她就會發出一連串惡毒的咒罵,但是因為嗓子嘶啞,誰也聽不清楚她在說什麽——她已經瘋了。


    半個月以後,在華城火車站廣場,一個老乞丐用鐵鏈牽著一個小男孩乞討,小男孩卷著褲腳,腿上有三個觸目驚心的爛瘡,蒼蠅繞著他嗡嗡亂飛。


    半個月前,這個小男孩還在幼兒園,他所有的本事就是唱幾首歌,背幾個數字,講一個簡單的故事。他和所有孩子一樣,有著像蘋果一樣的小臉和像小鳥一樣的嗓音,用小鏟子在地上挖一個坑,發現一隻蚯蚓就會高興地跑去告訴媽媽,喋喋不休,對著媽媽的耳朵興奮地說一些誰也聽不懂的話,然後他所做的就是抱著玩具熊在沙發上睡著。醒了,卻不想吃飯,盡管他隻有4歲,但是他會抬著小臉很認真地說,媽媽,我都十幾年沒有吃過冰激淩了。他有他的小火車,有飛機和軍隊,他統治著天上所有的星星以及地上所有的花朵,也就是說,統治著幸福和快樂。


    當一個孩子和一隻狗融為一體,同時在你麵前活動,本應該戴著項鏈的脖子卻係著鐵鏈,眼窩深陷,他的目光已經由驚恐變成了呆滯,他不說話,不再笑,甚至不敢哭,他就那樣跪著乞討;當這個麵黃肌瘦、骨瘦如柴、滿身塵土、衣服破爛、蓬頭垢麵的孩子,就這樣猝不及防出現在你的視線裏——即使是在陽光之下,這個孩子告訴我們的是:黑暗是存在的。


    一個兒童跪在地上,陳述的是全人類的罪惡。


    根據公安部報告,2004年,共破獲拐賣兒童案1975起,解救拐賣兒童3488人。這僅僅是破案的數據,是冰山一角,在海水之下還有更多不為人所知的內容。天下沒有什麽事情,比一個媽媽失去自己的孩子更加殘酷。人販子拐賣一個孩子,就等於毀滅了三四個家庭,多少失去孩子的父母從此精神失常,多少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從此一病不起?


    我國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罪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偵一號大案主犯白寶山因為盜竊幾件衣服就被判了四年徒刑;馬清秀犯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馬清秀涉案金額達931萬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最高量刑是五年)。


    我們不禁要提出疑問,現行法律的天平是否傾斜了呢?


    天平的兩端,有時是否過輕有時是否過重呢?


    不僅如此,我們還要對每一雙光著的腳提出疑問,為什麽沒有鞋子?隻需要從衣衫襤褸的洞裏深入細察一下,就會發現一個苦難的世界。


    我們應該正視這些,因為這正是我們自己製造出來的。


    那個人販子,那個女人就是古麗。


    庫班鋃鐺入獄之後,古麗就帶著巴郎四處流浪。她想過工作,可是沒有找到工作,她想去監獄看看庫班,但是又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她也參與了販毒和盜竊銀行。在顛沛流離的日子裏,她懷念家鄉的葡萄架和棉花地,想念從前的平淡生活。最終她覺得自己走投無路了,這個心如蛇蠍的女人把自己的兒子賣給了山西的一戶農民。


    當時,古麗拿著錢,走到村口的老槐樹下的時候,放了個屁,她咯咯地笑了,笑著笑著又哭了。


    她返回那戶人家,老實巴交的買主——那個家徒四壁的農民——問她怎麽又回來了。她說:“舍不得孩子,我再和孩子說幾句話。”她把巴郎摟在懷裏,在他耳邊悄悄說:“十天之後,你從他家偷偷跑出來,我在村口的那大槐樹下等你,我再把你接走,記住了嗎?”


    巴郎若有所悟地點點頭。


    這種使人人財兩空的把戲她隻玩過三次。第二次,她把巴郎賣到了貴州,幾天後她帶著巴郎逃跑的時候,一整個村子的人都打著火把在後麵追她。第三次,她把巴郎賣給了華城的一個老漢,老漢叫阿帕爾,乞討為生。


    這裏要簡單說明一下,在華城、深圳等發達城市,都有一大批職業乞丐,以深圳、上海賓館公共汽車站附近的乞丐為例,幾位來自河南的叫花子隻要看到交通燈變成紅燈,就會喊一聲:“燈紅啦,快上!狠要,燈一綠就沒有啦!”他們向等候紅燈的車輛不停作揖討錢,他們每個人一天的收入在70元左右,一月2000元。這個數字對農民來說是很誘人的,所以不斷地有人加入這個群體,有的一家幾口人共同出來乞討,甚至有一整個村子的村民結隊乞討。


    阿帕爾就是一個職業乞丐。


    最初他拄著一根木棍,端著破茶缸,走街串巷,收入甚微。後來他從家鄉帶來一個殘疾兒童,一個嘴歪眼斜流口水的女嬰,每天就是坐在幼兒園門口。幼兒園門口確實是最佳乞討的所在,接送孩子的家長很容易將對自己孩子的愛轉化成對這“爺孫倆”的同情。


    1999年,也就是菊花一元硬幣發行的那一年,阿帕爾每個月都要去銀行兌換兩箱子硬幣。一箱子一元的,嶄新鋥亮,每一枚硬幣上都有一朵菊花;一箱子五毛的,黃燦燦的,散發著金子似的光芒。


    2000年4月,他的搖錢樹——病嬰死掉了。9月下旬,古麗將巴郎以4000元價格賣給了他,他對巴郎感到失望,因為巴郎太健康了,年齡也有點大,他向古麗表示願意出高價買一個4歲以下的孩子。10月6日,古麗將一個哭哭啼啼的孩子帶來了。


    在阿帕爾的住所,華城天河區的一個出租屋裏,他和古麗有過這樣一段對話:


    阿帕爾搖著頭說:“這孩子我不能收。”


    古麗問:“為什麽?”


    阿帕爾說:“他穿得太幹淨了,你看看,這衣服,這鞋子,這胳膊和手都太嫩了,你從哪兒偷來的?孩子父母還不找瘋了,他們會找上來的,會打死我。”


    古麗兩手做一個掰東西的手勢:“你可以弄殘他。”


    阿帕爾說:“喪天良的事,不能幹。”


    古麗說:“你心眼不壞。”


    阿帕爾說:“除非你賤賣。”


    古麗說:“你說個價。”


    阿帕爾說:“4000,看在老鄉的麵子上。”


    古麗說:“成交,給錢。”


    阿帕爾說:“給啥錢啊,咱倆扯平,你把巴郎領走,這孩子留下。你的小巴郎,他不跟我上街討飯,嫌丟人,還拿把小刀子,捅我,一天到晚在外麵玩,餓了就回來吃飯,你還是領走吧。”


    古麗罵道:“阿囊死給(髒話),過幾天我把巴郎帶走。”


    當天晚上,下起小雨,阿帕爾坐在小圓桌前喝酒,他教孩子喊爺爺,孩子不喊,他就用拐棍敲著地麵說,“以後我就是你爺爺。”


    巴郎哼著歌曲回來了,抓起桌上的煮羊蹄就啃,他看到床腿上拴著一個小男孩,問道:“這是誰?”


    阿帕爾說:“買的,明天就帶他上街。”


    巴郎說:“那我先給他化化妝。”


    巴郎把手上的油抹到小男孩的衣服上,又把煙灰倒在小男孩頭上,小男孩哇的一聲哭了。


    “這樣才像個小叫花子,不許哭。”巴郎拿出一把蝴蝶小刀威脅著。


    小男孩驚恐地向後退。


    “你叫什麽?”巴郎用小刀捅了捅小男孩的肚子。


    “旺旺。”小男孩回答,他嚇得幾乎要哭出來,卻又不敢。


    “旺旺。”巴郎重複著這個名字,哈哈笑起來,“你是一隻小狗,以後我就喊你小狗。”


    “小狗,你從哪兒來?”


    小男孩搖了搖頭。


    巴郎拍拍額頭,換了一種提問的方法:“你家在哪兒?”


    小男孩想了想:“武陵青年路光華小區四號樓。”他說得很熟練,看來平時媽媽沒少教他。


    阿帕爾道:“再敢說武陵——”


    老乞丐舉起拐棍做個要打的姿勢:“就抽得你亂蹦亂跳。”


    “你媽不要你了。”巴郎說。


    小男孩用手背揉著眼睛,嗚嗚地哭起來。


    “那又有什麽。”巴郎聳聳肩膀說,“我阿達進了號子,阿媽把我賣了三次,三次。”他向旺旺伸出三根手指,然後他把一個羊蹄塞到旺旺手裏。


    “啃。”巴郎命令道。


    每天,阿帕爾都帶著旺旺上街乞討,旺旺已經徹底淪為一個髒兮兮的小乞丐。阿帕爾還用白膠、紅墨水、棉棒在旺旺腿上製作了幾個傷口,這些假的爛瘡做得非常逼真,如果放上蛆,抹上一點臭腐乳吸引蒼蠅,對乞討更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為經常哭,旺旺的眼睛深深隱在一層陰影裏,已經失去光彩。最初跪在街頭,神色倉皇,對每個人都有著無法克製的恐懼,然後這個4歲的小孩習慣了、麻木了。巴郎有時也跟著阿帕爾乞討,但是更多的時候他喜歡在街上四處遊逛。孩子是很容易混熟的,正如兩顆星星的光芒是一樣的。巴郎有時欺負旺旺,有時親切地稱呼他“小狗弟弟”。


    有一天,淅淅瀝瀝地下起小雨,這樣的天氣沒法出去討錢,阿帕爾就躺在床上睡覺,老年人總是睡得很沉。旺旺從床底下拉出一個小盒子,裏麵有一些卡片,兩塊磁鐵,幾個掉了軲轆的小車,他拿出一個很漂亮的塑料小人,對巴郎說:“給你。”


    “垃圾箱裏撿的。”巴郎不屑一顧。


    “給你玩。”


    “這有什麽好玩的,”巴郎說,“有很多好玩的事,你不知道。我帶你去冰窖,天熱,那裏也有冰。再去遊泳館,我們可以溜進去,從台子上跳到水裏。我帶你去三元裏,看那個骨頭女人,她還沒死,還要去火車站看人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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