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得分a.在比賽區域中進行一次合法的投籃或者罰籃嚐試,並且球從上方進入球籃並停留在籃網內或穿過籃網應視為得分。tsxsw.com
b.在三分線上或者三分線以內的區域進行一次投籃嚐試並且成功命中,應計入兩分。
c.在三分線以外的區域進行一次投籃嚐試並且成功命中,應該計入三分。必須注意的是:
(1)投籃隊員在進行投籃嚐試前,必須至少有一隻腳站在三分線之外的區域。
(2)投籃隊員在投籃時不應該接觸三分線以及三分線以內的區域。
(3)在球離開手後,投籃隊員可以接觸三分線或者落在三分線以內的兩分球區域。
d.一次投籃偶然地進入了對方籃圈,應該將該得分計入離導致球進入籃圈的進攻隊員最近的對方隊員的名下。
e.故意對本方球籃進行投籃是違例,對手將獲得在罰球線延長線執行擲球入界的權利。
f.一次成功的罰球嚐試應該被計入一分。
g.一次不成功的罰球後,球又被隊員拍入籃圈,應計入兩分,得分應計入將球拍入籃圈隊員的名下。
h.如果存在一起有差異的比分記載,並且無法糾正,那麽現有的累計比分將被視為正式的比賽比分。
第2節計時
a.nba的每一節常規比賽時間均為12分鍾。
b.所有的加時賽的比賽時間均為5分鍾。
c.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為15分鍾。
d.在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一加時賽之間都應有130秒的比賽休息時間。
e.一支球隊被允許在30秒之內替換一名喪失比賽資格的球員。
f.當每節的比賽時間顯示還剩兩分鍾或者更少的時間時,比賽被認為進入到“兩分鍾時刻”。
g.現場播音員必須在每一節還剩下兩分鍾時做宣告通知。
h.比賽時鍾必須在每一節的最後一分鍾時能顯示比賽剩餘時間到十分之一秒的精度。
第3節每節結束
a.當比賽時間終止時,每一節比賽結束。
例外:
(1)當一次投籃嚐試的球正在飛行中,當這次投籃命中、投失或者球被防守隊員觸及時,該節比賽結束。
(2)如果裁判員的哨聲響在結束信號響起前或者時鍾顯示為00.0時,該節比賽沒有結束,必須恢複的時間應被加回到比賽時鍾中。
(3)當結束該節比賽的信號響起時,如果一次投籃嚐試的球正在飛行中,隨後它被觸及:
(a)如果觸及球的是防守隊員,並且該次投籃命中,比分應該計入;或者(b)如果觸擊球的是進攻隊員,那麽該節比賽結束。
(4)如果在一節比賽時間終止時請求暫停,暫停將不被允許,該節比賽結束。
(5)如果宣判了一起對一名正在做投籃動作隊員的犯規,在該起犯規罰則被執行後,比賽結束。(見rule13—ii—b[2])
b.如果球是死球狀態並且比賽時鍾顯示為00.0時,該節結束,即便結束信號沒有響起。
例外:seerule13—ii—b(2)
第4節平局和加時賽
如果在第四節比賽結束後,雙方比分平局,比賽應該在130秒後繼續進行,需要進行的每一個加時賽都不需要更換雙方進攻的籃圈。
第5節停表
a.無論何時當裁判員哨聲響起,計時裝置都應該停止。
b.計時裝置應停止計時:
(1)在第一、二、三節的最後一分鍾期間,當一次投籃嚐試成功命中。
(2)在常規比賽的最後兩分鍾或者每個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期間,當一次投籃嚐試成功命中。
c.裁判員不允許一名隊員在比賽時間中去更換或者修理他的比賽裝備。
第6節暫停
a常規暫停(100秒、60秒)
a.在常規比賽時間內,每支球隊被給予6次暫停的權利。在第四節比賽中,每隊隻擁有不多於三次請求暫停的權利。如果一支球隊在進入第四節最後兩分鍾時仍擁有2或者3次長暫停(fulltimeouts),其中一次長暫停將改為一次20秒的短暫停,並隻保留一次長暫停。
b.在一次加時賽期間,每一支球隊被允許擁有2次60秒的長暫停。如果一支球隊在加時賽進入到最後兩分鍾時仍擁有兩次長暫停,那麽其中一次將會被改為一次20秒的短暫停。
c.在第一與第三節各有兩次必叫的100秒長暫停,在第二與第四節各有三次必叫的100秒長暫停。
如果在第一節或第三節比賽進行到5:59之前(即前6分鍾),沒有任何一支球隊的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必須在下一次死球時強製執行一次暫停,並且將該次暫停記到主隊名下。如果隨後比賽比賽直到2:59之前(即從第一次暫停到9分鍾期間),沒有任何一支球隊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必須在下一次死球時叫一次暫停,並且將該次暫停記載到之前沒有請求暫停的隊伍名下。
如果在第二或第四節比賽進行到8:59之前,沒有任何一支球隊的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將在下一次死球時強製執行一次暫停,該次暫停不記載到任何球隊名下。如果隨後比賽直到5:59之前沒有任何一支球隊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必須在下一次死球時強製執行一次暫停,並且將該次暫停記載到主隊隊伍名下。如果隨後比賽直到2:59之前,沒有任何一支球隊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必須在下一次死球時執行一次強製暫停,並且將該次暫停記載到之前沒有請求暫停的隊伍名下。
在對一支球隊執行強製暫停時,記錄員應該通知該隊。
一節比賽中除去強製暫停之外的其他的長暫停時間均是60秒。
在裁判員中斷比賽期間不允許執行強製暫停。
例外:防感染的中斷比賽(注:球員流血等),參考rules—n。
b20秒暫停
a.每一支球隊在每個半場和每一個加時賽裏被給予1次20秒短暫停的權利。
b.教練或者隊員在請求短暫停時必須說:“20秒暫停。”
c暫停計算
a.隻有當球為死球或者球是由發出暫停請求隊的球員控製時,教練或者球員的暫停請求才被允許。否則裁判員將忽略暫停請求。
b.在一次暫停期間,兩支球隊都可以無限製的進行替換。
c.本規則適用於任何原因,包括對比賽中的疑問請求解釋規則。如果隨後裁判員對疑問處進行了糾正,該次暫停不予登記。
d.如果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鍾與/或者任意一個加時賽期間,進攻球隊的暫停請求被允許,當暫停請求發生在:
(1)對手在該隊後場使球出界(例外:當一支球隊正在持球向前場推進時裁判中斷比賽),或(2)當球隊在本方後場獲取籃板球,並且開始運球向前場推進之前,或(3)在球隊在本方的後場因控製球權轉換(譯者注:搶斷等)獲得球權並且在運球向前場推進之前。
當恢複比賽時,被給予暫停的球隊有權利選擇是在前場28尺發球點(28‘hashmark)或者在製界外指定位置執行擲球入界的權利。如果在28尺發球點執行擲球入界,那麽球允許發往前場或者後場。如果球被傳向後場,球隊將獲得一個全新的8秒計時。
然而,如果:
(1)從界外發球進入場內,或者
(2)在一次籃板球或者控製球權轉換中獲得球並運球或者傳球後,暫停請求將被許可,但比賽必須通過在離比賽中斷地點最近的邊線執行擲球入界重新恢複。向前發球選擇權同樣不適用於均沒有計入兩隊名下的強製暫停。在這些情況下如果想要擁有選擇發球地點的權利,進攻方必須再叫一個暫停。
比賽時鍾以及24秒時鍾上的時間應該保持暫停請求被許可時的狀態。
e.如果一次20秒短暫停已經被允許並且執行該隊強製暫停的時間已到,那麽隻有強製暫停將被記錄。如果是另一隻隊伍或者並非任一隊伍的強製暫停時間已到,一次20秒短暫停將被執行並記入到暫停請求的隊伍名下,隨後立即執行強製暫停。
f.在裁判員中斷比賽期間,防守方不允許給予暫停。
例外:防感染的中斷比賽(注:即球員流血等),參考rules—n。
g.如果一名隊員由於對方隊員的惡意犯規或者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而受傷,比賽將在比賽環境已經安全的情況下恢複,並且沒有暫停會被登記,除非一次強製暫停時間已到。
h.如果一支球隊因為本方隊員受傷而請求了一次20秒短暫停,在20秒暫停的時間結束後,該隊員由於受傷無法恢複比賽,一次長暫停將被記錄到該隊名下,之前的20秒短暫停將會返還給該隊。
例外:如果一支球隊沒有剩餘的長暫停,將隻登記20秒短暫停,比賽將在比賽環境恢複安全後恢複。
i.如果一支球隊在沒有20秒暫停時請求一次20秒短暫停,該次暫停將會被登記為一次長暫停。
j.請求暫停的球隊超過了規定的常規暫停和20秒暫停總次數,在允許暫停的同時將會被登記一次技術犯規。暫停之後,球將被給予對方球隊,並且比賽將在離比賽中斷地點最近的地點執行擲球入界重新恢複。
k.如果一支球隊沒有可請求的暫停,而該隊一名隊員受傷並且在比賽停止期間無法離開比賽場地,沒有額外的暫停將被登記,比賽將在比賽環境安全後恢複。
第7節申請暫停
a.如果一名裁判員在比賽進行中收到防守隊的暫停請求後不注意地吹哨允許暫停,比賽應該中止,並且控製球隊應該在當哨聲響起時離球所在位置最近的邊線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比賽和24秒時鍾應該保持不變。
b.如果一名裁判員在比賽進行中收到防守隊的暫停請求後不注意地吹哨允許暫停,在一起投籃但是球離手之前:
(1)如果投籃或者罰籃命中,分數應該計入;
(2)一次未命中的投籃,控製球隊應該在當哨聲響起時離球所在位置最近的邊線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
(3)一次未命中的罰籃,裁判員應該宣判罰球無效並給予一次新的罰球。
c.如果一名裁判員在收到暫停請求後,不注意地吹哨允許暫停,當:
(1)在球已經離手並且一次投籃或者罰球成功命中,分數應該計入,或者
(2)雙方均無球權或者球已離手的一次投籃或罰球未能命中後,比賽應該通過比賽雙方在比賽中圈進行跳球重新開始。
d.當一隻球隊被允許了一次常規暫停或者20秒暫停,比賽直到100秒,60秒或者20秒時間全部走過之後才能恢複。擲球入界地點應為離比賽中斷處最近地點。如果當暫停被給予時球正在比賽狀態中,擲球入界應該在邊界。
e.當一名隊員的雙腳都在空中並且他身體的突破了邊界線的垂直麵,他的暫停請求將不被允許。該條罰則同樣適用於除去第四節最後兩分鍾以及任意一節加時賽期間擲球入界以外的中線區域。
f.一次暫停隻有在請求時才會被允許。
第8節恢複比賽
a.暫停結束後,比賽時鍾應該開始走動。
(1)在一次罰球中,罰球未命中並且球繼續在比賽狀態中,比賽時鍾將在罰失的籃球被隊員合法觸及後啟動。
(2)如果比賽通過一次界外的擲球入界重新恢複,比賽時鍾應該在球被比賽場地區域內的比賽隊員合法觸及後啟動。
(3)如果比賽通過一次跳球恢複,比賽時鍾應該在球被跳球隊員合法拍擊後啟動。
編輯本段球進入比賽、死球、活球
第1節每場、每節和其他比賽開始情況
a.比賽和加時賽應以中圈跳球的方式開始。
b.獲得比賽第一次控製球權的球隊將在第四節開始時於本方籃圈處的底線使球進入比賽狀態。比賽另一方將在第二、三節開始時於本方籃圈處的底線使球進入比賽狀態。
c.在一次成功的罰球/投籃後或者一節比賽的開始使球進入比賽狀態時,擲球入界的隊員可以沿底線移動或者將球傳給同樣處在界外的隊友。
d.每一起死球之後,比賽應該以跳球、擲球入界或者將球交由罰球隊員處理的方式恢複。
e.球隊如果出現下列違反行為,球將交由對方球隊在邊線離罰球線延長線最近的界外執行擲球入界:
(1)進攻三秒違例
(2)球從下方進入籃圈
(3)非法協助得分
(4)界外設置進攻掩護
(5)出拳打架的犯規
(6)進攻方罰球違例
(7)惡意犯規處罰(1)或者(2)
(8)防守三秒違例(進攻方保留球權的情況下)
(9)罰球線圓弧內跳球違例
(10)球直接傳到籃板背麵
(11)進攻幹擾投籃
(12)球觸及籃圈水平支架
(13)發生在罰球線延長線以內的無球犯規。
(14)背筐5秒違例
f.球隊如果出現下列違反行為,球將交由對方球隊在底線離三秒區域延長線最近的界外執行擲球入界:
(1)球在底線出界
(2)球觸及籃圈垂直支架
(3)防守幹擾投籃(進攻方保留所有特權)
(4)在底線執行擲球入界違例
g.球隊如果出現下列違反行為,球將交由對方球隊在邊線進行擲球入界,執行地點不能比罰球延長線更靠近底線:
(1)走步違例
(2)運球違例
(3)除了擲球入界以外在任何情況下拳擊球和腳踢球
(4)揮肘
(5)24秒違例
h.任何擲球入界中發生腳踢球或擊打球,應在原擲球入界點擲球入界,若有其它權屬,一並按原權屬執行。
i.在比賽任何狀態下,當某隊使球從邊線出界,球將交由對方在出界地點執行擲球入界。
j.當球是活球時請求了一次常規暫停或者20秒短暫停,比賽應該最近的邊線處執行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對於其他的暫停,比賽應該在它被中斷的地點重新開始。
例外:rule5—sectionvii—e.
k.在一起需要在後場使球進入比賽狀態的違例中,裁判員應在進攻隊員已經在界外站立並且準備接球時將球盡快交給他。
例外:在每一節的最後兩分鍾或者加時賽,允許給予適度時間內的換人。
第2節球進入比賽狀態
a.球進入比賽狀態當:
(1)在跳球中被裁判員拋起
(2)在擲球入界中進攻隊員可處理球
(3)在罰球中罰球隊員可處理球
第3節活球
a.下列情況下球成活球:
(1)跳球中,球被跳球球員之一合法拍擊。
(2)擲球入界中,擲球球員擲球離手。
(3)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罰球離手。
第4節死球
a.下列情況發生時,球成死球和/或保持死球狀態:
(1)裁判鳴哨。
(2)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有後續罰球的罰球,技術犯規判罰,惡意犯規判罰,等等。)
(3)一次成功的投籃或一次沒有後續罰則的成功罰球後,發球球員於界外可處置球之前。在此期間,除非被認為是違反體育道德行為的接觸,否則違例不究。(r12asv—i)
(4)任一節比賽時間終了。
例外條款:若一次投籃出手,球在空中飛行,下列情況下球成死球:球中籃、投失或被一名進攻隊員觸及。
第5節中圈跳球
a.下列情況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組合的兩隊各一名球員中進行。
(1)比賽開始。
(2)每一節加時賽開始。
(3)雙方罰球違例。
(4)雙方均無控球情況下的雙方犯規。
(5)在雙方均未控球且無投籃得分/出現違例的情況下,球成死球。
(6)球停在球籃邊緣或嵌在籃圈和籃板之間時。
(7)裁判之間出現不同判罰意見的雙方犯規。
(8)雙方均無控球情況下的比賽中止。
(9)雙方均無控球情況下的打架犯規。
(10)裁判未能判定哪支球隊致球出界且致球出界球員無法識別時。(譯注:參見r2s4b)
b.上述情況下,跳球應在當時在場上的任意組合的兩隊各一名球員中進行。若任何場上球員因受傷、被逐出場和其它情況被剝奪比賽資格必需由其它球員替換上場,該球員的替換球員不得參與跳球。
第6節其他跳球
a.下列情況下,在靠近事件發生地的圓圈內執行跳球。
(1)出現爭球。
(2)雙方致球出界。
(3)裁判不能判定誰最後觸球。(譯注:參見r2s4b)
b.跳球應在相關球員間進行,除非應跳球球員因受傷或被逐出場不能參與跳球。若受傷球員必須離場或球員被逐出場,由對方教練從該球員替補席上選擇一名球員代替該受傷球員或被逐出場球員進行跳球。該受傷球員不能再次返場參加比賽。
第7節跳球規則
a.每名跳球球員必須至少有一隻腳立於遠離本隊球籃的跳球圈半圓上或半圓內。每名跳球球員雙腳均須立於跳球圈內。
b.被拋起的球上升到最高點後,一名或所有兩名跳球球員須拍擊球。若球在未被至少一名跳球球員拍擊的情況下落到地板上,非拋球的裁判之一應鳴哨判定死球,並示意重新拋球。
c.任何跳球球員均不得在被拋起的球上升到最高點之前拍擊球。
d.球被拍擊前,任何一名跳球球員不得離開他所在的跳球圈半圓。
e.在球觸及八名非跳球球員之一、地板、球籃或籃板前,任何跳球球員不得抓住被拋起或被拍擊的球。
f.任何一次跳球中,任何一名跳球球員不得拍擊球超過兩次。
g.在球被拍擊前,八名非跳球球員應停留在跳球圈外。若對方球員想要占據其中一個位置,則同隊隊友不得圍繞跳球圈占據毗鄰位置。任何球員不得將自己直接置於跳圈上對手身後的位置。
違反上述c.d.e.f.g款者,處罰是按致球出界判予對方球權。
h.球員在跳球圈上的位置由球員本方球籃方向決定。本方球籃位置較近的球員首先選擇位置,其後位置選擇交替進行。
編輯本段24秒計時器
第1節定義
用於厘清24秒的裝置統稱24秒計時器。
第2節24秒計時的開始與結束
a.比賽進行中,一支球隊重新獲得球權時,24秒計時器開始計時。
b.擲球入界時,球被場上球員合法觸及時,24秒計時器開始計時。
c.跳球或罰球不中後,球權重新確立時,24秒計時器開始計時。
d.一支球隊在獲得球權後,必須在24秒內嚐試投籃。下麵條件為構成一次合法投籃所必須:
(1)球必須在24秒期滿之前脫離投籃球員之手。
(2)球脫離投籃球員之手後,必須觸及籃筐。
e.一支球隊持球、傳球或運球時,視為其保有球權,即使對方球員將球拍走,隻要對方未能掌控球權,依舊認為前者保有球權。
f.球隊球權在下述狀態時結束:
(1)合法的投籃嚐試。
(2)對方獲得球權。
g.如果防守球員觸及球但未能確立球權,24秒計時器應繼續計時。
h.如果防守球員致球出界或導致球從藍筐下方進入籃筐,24秒計時器停止計時,球權判給進攻球隊。
進攻球隊隻有在24秒計時器時限未到時方能出手投籃。如果24秒計時器顯示為0,即使蜂鳴器沒有響起,依然判為24秒違例。
i.任一節比賽,若該節比賽剩餘時間為24秒或不足24秒,球權轉換時,24秒計時器不執行操作。
j.若一名裁判誤鳴哨,且球在空中時24秒計時器蜂鳴器響起,如果球觸及籃筐但未中籃,比賽應中止,以中圈跳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手的球員中進行;如果球未觸及籃筐,判為24秒違例;如果球中籃,進球有效,且比照正常成功投籃慣例發界外球。應當注意,即使裁判員鳴哨,上述條款依然適用。
k.若對一次投籃嚐試是否在24秒內完成有爭議,最終裁決應由裁判做出。
l.每當24秒計時器讀數為0且球為死球時,除防守方防守三秒違例、腳踢球違例、拳擊球違例、個人犯規或技術犯規之外,判為24秒違例。
第3節24秒違例後的開球
若一支球隊未能在限定時間內出手投籃,判為24秒違例。球隊判給防守方,在比賽中斷處最近點的邊線發界外球,但發球點不得比罰球線沿長線更靠近底線。
第4節重新計時
a.當有特殊情況發生需要回表時,24秒計時器應重新計時。
b.下述情況下,24秒計時器不應重新計時:
(1)防守球隊致球出界或導致球從籃筐下方進入籃筐。
(2)進攻球隊被判技術犯規或延誤比賽警告。
(3)跳球時因拋球失敗、雙方違例或其他可糾正錯誤而重新跳球。
(4)中止比賽(例外條款:防控感染)。
(5)出手投籃球未觸及籃筐。
c.下述情況下,24秒計時器應重新開始24秒計時:
(1)球權轉換。
(2)保有球權一方投籃時球觸及籃圈。
(3)後場發界外球時發生個人犯規。
(4)後場發界外球時發生違例。
(5)非因防守方持球而致的跳球。
(6)所有的惡意犯規和拳擊犯規
d.下述情況下比賽中斷時,24秒計時器或不回表,或回表至14秒,視更有利原則而定:
(1)前場發界外球時防守方發生個人犯規。
(2)防守三秒違例。
(3)防守方技術犯規和/或延誤比賽警告。
(4)在進攻方前場發界外球時,防守方腳踢球或拳擊球違例。
(5)防控感染。
(6)因跳球時防守方跳球違例,判給進攻方前場發界外球。
e.因防守方持球而致的跳球,24秒計時器或不回表,或回表至5秒,視更有利原則而定。
編輯本段出界和界外球
第1節球員出界
當球員觸及界線上或界線外的地板或任何物體時,為出界。球員在空中時,其位置由其最後觸及的地板位置界定。
第2節球出界
a.當球觸及下列目標時,為出界:出界的球員,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以外的任何其它人、地板或任何物體,籃架或籃板背麵。
b.任何直接反彈或直接傳到籃板後麵的球,無論其方向如何,無論球來自何處,視為出界。
c.若球因觸及球員以外的原因出界,視為球出界前最後觸及的球員致球出界。若球因觸及一名在界線上或界線外的球員出界,視為該球員致球出界。
d.如果球出界前同時觸及兩名互為對手的球員,且這兩名球員同時在界內或同時在界外,或裁判不能判定兩人中誰最後觸球,或裁判之間意見不一致,比賽以在最近處跳球圈內跳球重新開始,跳球在兩名相關球員中進行。
例外條款:r6sva(10)。
e.若出界的球被坐在板凳席上或立於邊線處的對手所幹擾(r12asiia[7]),則球權判給被侵犯的球隊,在違例行為發生地最近處發界外球。
第3節界外球
a.界外球由獲得準許的球員擲出。他必須在開始計時起的五秒鍾內將球發出。在球發出並越過邊界線之前,任何球員身體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越過邊界線。同時,如果防守方有隊員需要占據平行或者鄰接底線的區域,擲界外球者的隊友將不能占據這些位置。防守球員有權在他盯防的球員和籃筐之前站位。b.如果一次界外球擲出後直出界,且過程中並沒有人觸及籃球,那麽下次界外球將在這次界外球擲出處擲出。c.在一次得分後,無論是投籃的還是犯規後罰球得分,被得分隊需要從底線發球,任何隊源都可以發球。發球後,球可以發給任何一名在底線以內的隊友,五秒違例仍然適用。這條規則還同樣適用於第2、3、4節的第一次發球。d.如果一次罰球出現罰球者違例或者其隊友違例,那麽,界外球將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意一段擲出。e.在發球方的前場或者中場發的界外球,不能擲向後場。在任何後場或者中場違例之後,被侵犯方將能夠在中場線一端發球,而且求必須擲向前場。例外:在比賽第四節或者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界外球可以擲向球場的任何地方(包括前場和後場)。
f.如果界外球發出後觸到了地麵,或者任何外邊界線上或以外的物體,或者任何playingsurface以上的東西,都被視作違例。界外球必須直接擲出。例外:如果球出界前最後接觸的物體並非球員,那麽視為最後觸碰籃球的球員將之觸碰出界;如果球出界觸碰到了一名界外的球員,那麽則視該名球員將球觸碰出界。
對違例的懲罰:違反界外球規則將被判失去球權,球將在之前擲出的地方重新發出。
編輯本段罰球及其罰則
第1節罰球位置與違例
a.判罰罰球後,裁判應將球置於罰球球員可處置。罰球球員應站在罰球線外的罰球圈半圓內。罰球球員應於10秒內出手,球應中籃或觸及籃圈。
違例處罰:
如果罰球後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該罰球中雙方均出現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如果對方違例是幹擾,應判給一個代替的罰球。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也有違例(雙方違例),也從違例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的違例是幹擾,應判給一個代替的罰球。
b.球觸及籃圈、籃板或罰球結束前,罰球球員不得越過罰球線水平麵。
違例處罰:
本款為罰球中罰球球員違例,無論罰球是否中籃不計得分。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該罰球中出現雙方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也有違例(雙方違例),也從違例時點繼續比賽進程。
c.罰球球員罰球時不得故意做罰球假動作
違例處罰:
本款為罰球中罰球球員違例,此時,如果對方違反任何罰球規則,不應判罰雙方違例。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
d.因個人犯規而判罰的罰球,靠近底線的每一個搶籃板位置均應由罰球球員對方球隊球員站位,罰球球員隊友占據接下來與此毗鄰的每一邊的位置。第三排位置中隻有一個位置可由罰球球員對方球隊球員站位。對手球員占據第三排位置中哪一個位置而隊友不可占據並無強製規定,若有爭議,由罰球球員隊友首先選擇站位。
罰球球員出手時,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不得將身體伸出所占據的搶籃板位置之外擋在對手前麵,或是觸及搶籃板位置界線及踏進界線以內。罰球球員出手前,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也不得從搶籃板位置上從限製區外線後退超過3尺。
不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應在場上處於罰球線延長線以外的三分線之後,在罰球球員出手時,不得觸及界線或進入界線以內。
違例處罰: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罰球不成功時罰球球員應得到一個替代的罰球,罰球成功時違例不究;如果罰球球員隊友和對方均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違例,不論哪個和哪些球員違例一律違例不究,因為無人能從違例中得益,除非對方違例是應判罰一個代替罰球的幹擾。
e.如果最後一個罰球後球將成死球,球員不應在罰球區外站位。罰球球員出手前,所有球員須處於場上罰球線延長線以外的三分線之後。
違例處罰:
不論哪個或哪些球員違例一律違例不究,因為無人能從違例中得益,除非對方違例是應判給一個代替罰球的幹擾違例。
f.罰球期間,球一旦置於罰球球員可處置,所有場上對手不得擾亂罰球球員,下列為幹擾行為:
(1)在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在搶籃板位置舉起胳膊。
(2)在任何罰球中,在罰球球員視野內揮舞胳膊或做突然動作。
(3)在任何罰球中,與罰球球員講話或以具有擾亂性的方式大聲講話。
違例處罰:
如果罰球成功違例不究,如果罰球未成功執行一個替代的罰球。
g.當球底部觸及籃圈時,球員不得觸及球或籃圈;當球觸及籃圈或籃板後處於籃圈上部假想籃圈圓柱體內時,球員也不得觸球。
違例處罰: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然後比照罰球成功由裁判管理擲球入界繼續比賽。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
h.球觸及籃圈或籃板前,所有球員不得觸球。
違例罰則: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並判給同一罰球球員一個額外的罰球。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
i.罰球中,若裁判在罰球球員出手前中止了比賽進程,所有違例均違例不究。
第2節罰球規則
a.因個人犯規判罰的罰球應由被侵犯球員執行。
例外條款:
(1)如果被侵犯球員非因惡意犯規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導致受傷、或被逐出賽場,因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則由對手教練從該球員替補隊員中選擇替代者,該替代者執行罰球,該受傷球員不得再次返場比賽,該替代者在球被場上球員合法觸及前不能被替換下場。
例外條款:r3sve
(2)如果被侵犯球員因一級惡意犯規行為導致受傷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可指派球隊任一當時在場上的球員執行罰球。受傷球員不得再次返場比?
??。
(3)如果被侵犯球員因任何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受傷導致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可指派球隊中任一有資格球員執行罰球,受傷球員可再次返場比賽。
(4)如果被侵犯球員因被取消比賽資格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應選擇有資格的球員替換。該替換球員執行罰球,且該替代者在球被場上球員合法觸及前不能被替換下場。
例外條款:r3sve
(5)對無球人犯規――r12bsx-a(1)
b.無論因個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判給的罰球,如果裁判未持球組織則為不合規。
c.若判給多個罰球,如果其中第一罰及/或第二罰因罰球方違例而被判無效,剩餘罰球須照常執行。
d.如果罰球前已批準暫停請求,罰球應於暫停後執行。
第3節罰球後開球
在沒有後續罰球的成功罰球後,球應與成功投籃後一樣以擲球入界方式進入比賽狀態。
例外條款:在任何一節比賽馬上開始前的死球期間發生犯規判罰的罰球執行後,接下來開始的一節比賽由擁有球權球隊擲球入界(見r6sib),本款規定的犯規包括惡意犯規和拳擊犯規。
編輯本段規則解釋
i執行和應用規則的準則
每一名裁判應當對於他/她的總體職責有清楚的觀念。他們必須要有意識地知道、理解並執行規則。如果所有的裁判掌握同樣的觀念,就可以保證在所有的比賽中,規則都將確保得到相同的執行方式。
規則施加於球員的限製,其目的是創造平衡的比賽,令防守方和進攻方有對等的機會,為所有球員提供合理範圍內的安全和保護,並且強調機敏和技巧;同時,不過分地限製球員和球隊行動的自由度。
判罰的目的是補償一名球員因對手采取非法動作而遭受的損失,以及阻止球員采取那些若予以忽視將導致暴力後果的行為——即使該行為並沒有立即影響到比賽。
ii基本原則
a身體接觸的情況
1無意接觸
隻要是不必要的身體接觸,就構成犯規。球員在與對手正常比賽、爭奪失控球或者進行正常的防守或進攻移動時導致的無意的身體接觸不被視為非法。但是,如果一名球員試圖在一個他沒有合理機會以無身體接觸的方式與對手對位攻防的位置上采取攻防動作,那麽這名沒有占據合理位置的球員將為身體接觸負責。
當手與球接觸時,手被認為是“球的一部分”。因此,防守方接觸一隻正與球接觸的手是合法的。
2防守時
在所有的防守中,一名球員有權占據球場內他想要占據的任何位置,隻要他是合法地率先且無身體接觸地占據該位置。如果一名防守或進攻球員已經在球場上建立了自己的位置,而對手製造了身體接觸並導致對方移動,裁判必須立刻吹罰犯規。
在所有發球過程中,防守球員都有權在他所防守的對手與籃筐之間建立防守位置。
球員在對手的進攻路線上建立了防守位置之後,可以繼續移動,除非身體接觸發生時他不是徑直地,或斜向地向他的對手移動。球員絕不可以在對手起跳到空中後移動到對手的前進路線上。
球員依靠將手、前臂、肩、臀或者腿伸展到對手的進攻路線上,由此導致的身體接觸不應被認為是在進攻方路線上占據合法位置而發生的。
球員有權占據所處位置上方的垂直空間,包括將手臂向上舉過肩膀上方的情況,如在低位或者壓迫性戰術中的包夾狀態時那樣。
任何球員如果符合以上情況,在與對方球員發生身體接觸,導致對手從他原本占據的位置移動或者讓他產生移動位置的傾向但依然占據位置時,占據合法位置的一方不必為這種身體接觸負責。如果這樣的身體接觸發生,裁判必須裁定這是無意的還是一次犯規。
3掩護
當一名球員在一名靜止的對手前麵或側麵設置掩護時,他可以在不製造身體接觸的前提下任意程度地接近對方。他的對手此時可以看到他,因此被認為是有能力繞開掩護者的。
如果一名球員在一名靜止的對手球員身後設置掩護,對方球員必須能夠自然地向後邁出一步而不會與掩護者發生身體接觸。因為此時對方球員被認為不可能看到身後有掩護者,因此必須為他留出足夠空間,讓進攻球員自由移動。防守方球員必須有足夠空間能夠向任意方向改變方向而不會與設置掩護者發生身體接觸。
如果一名球員想要針對一名移動中的球員設置掩護,他必須足夠及時地靜止下來,以允許對手有反應時間停下或者改變方向。設置掩護的球員與他的對手之間的距離應根據雙方球員移動的速度而定。
如果兩個對位的人在向同一方向,沿同一路徑移動,位於後方的球員要為雙方的身體接觸負責。在前麵的球員可以停下來或者減速,但是他不可以向後或者側向地向他的對手移動。無論在前的球員是否持球本原則都適用。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兩名球員在身體接觸發生前都是有意地沿著同一方向和同一路線移動的。
4運球時
如果運球者的前進路線已經被擋住,他應當傳球或者投籃;也就是說,在沒有合理的機會可以無身體接觸地過掉一名對手時,他不應試圖運球過掉這名對手。
b犯規:惡意犯規和違反體育道德犯規
違反體育道德犯規是指與職業籃球理念不符的行為舉止。包括欺騙、對裁判不尊重以及褻瀆性行為。對此類行為的處罰是一次技術犯規。重複此類行為將被驅逐出場,並處以最低1000美元的罰款。
一次一級惡意犯規是指一名球員對對手實施的非必要的身體接觸。
一次二級惡意犯規是指一名球員對對手實施的非必要且過分的身體接觸。這種情況屬於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犯規者在經過及時回放確認之後,應被驅逐出場。
犯規者將處以最高50000美元的罰款,和/或追加禁賽的處罰,處罰由聯盟總裁做出。
解釋和罰則參見第12章b部分的第4節。
c阻擋和撞人
防守球員可以在運球者的前進路線上建立自己的合法防守位置,無論運球者的速度和距離如何。
防守球員不得在一名進攻球員開始向上運動試圖投籃或者傳球的時候移動到進攻球員的前進路線上。
當一名移動中的進攻球員在低位防守區之外接到傳球時,防守球員必須留出足夠空間讓進攻球員有機會停下或者改變方向。低位防守區是指兩側3英尺要位線、罰球圈底部頂點和底線之間的區域。
一名騰空的進攻球員位於低位防守區之外時,防守球員必須留出足夠空間允許該進攻球員有機會落地並且停下,或者改變方向。
當一名球員在低位防守區之內接到傳球時,防守球員可以在進攻球員的前進路線上建立合法防守位置,無論進攻球員的速度和距離如何。
一名騰空的進攻球員位於低位防守區之內接到傳球時,防守球員必須留出足夠空間允許該進攻球員有機會落地。
一名球員必須為無球移動的對方球員留出足夠空間,允許該進攻球員有機會停下或者改變方向。
一名球員的速度將決定對方球員需要為他留下的距離。
如果一名進攻球員造成了與一名已建立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球員的身體接觸,應吹罰進攻犯規,得分無效。防守球員可以輕微轉動以保護自己,但是不允許彎腰曲身到進攻球員身體下方。
如果身體接觸發生於第二名防守球員在規定的籃筐附近“合理衝撞區”內建立防守位置,意圖製造進攻犯規的情況下,不應吹罰進攻犯規。這種情況下,“合理衝撞區”是指從籃板前緣算起的一個4英尺半圓形區域。
例外:如果進攻球員在低位防守區之內接到傳球,任何球員都可以合法地在“合理衝撞區”內建立防守位置。
僅僅是在以上各類情況,或類似情況下發生身體接觸,並不意味著一定有個人犯規發生。裁判必須判定身體接觸是否是可忽略的和/或無意的,對每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進攻球員以非籃球手段製造身體接觸(如將腳向前伸,或者不自然地將膝蓋向前彎曲等),應吹罰進攻犯規。
d取消比賽
對於取消比賽,裁判隨著開場跳球而獲得這一裁判權,在跳球前,應由主場管理者決定比賽條件是否達到了需要將比賽延期的程度。
不過,一旦比賽開始,如果由於比賽條件變得極端危險,關於比賽是否應該取消的問題出現,裁判組在決定終止比賽前,應當審視是否已經嚐試過所有可以讓比賽繼續進行的努力。
e身體接觸——禁賽
任何球員或者教練如果故意與一名裁判發生身體接觸,將自動被無薪停賽一場。如果情況需要,將被處以罰款和/或更長時間的禁賽。
f申訴
比賽進行期間不允許申訴。如果想要提起申訴,其過程,根據nba的章程規定,應如下進行:“如果要針對一場比賽的結果提出申訴或者身邊,請注意必須在比賽結束後的四十八(48)小時內提交給聯盟總裁,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者傳真,在其中說明申訴的理由。在常規賽賽程安排的最後一場比賽比賽日的午夜過後,不能就常規賽的任何一場比賽提出申訴。涉及季後賽比賽的申訴,應在不晚於所申訴比賽當日午夜的時間內提出。比賽隻可以由球隊最高負責人,代理最高負責人或者主教練提出。申訴的權利不僅對依其申訴遭受侵害的參賽者有效,對於任何其他成員,隻要能夠表明申訴的理由涉及其利益,且申訴一旦被通過,其利益將得到保障的,同樣有效。任何一封申訴的電子郵件或者穿著需要立即通過信件予以確認,且隻有當隨信附帶一張總額10000美元的應付給聯盟的支票時,申訴才能生效。如果申訴方勝訴,這10000美元將被退還。如果申訴方未能勝訴,這10000美元將被聯盟收繳入庫。
“當收到申訴後,聯盟總裁應立即通知比賽中對手球隊的運營者,並要求所涉及的雙方在五(5)日內向總裁提交關於被申訴事件的相關證據。聯盟總裁應在收到雙方證據後的五(5)日內就所產生的問題給出裁決。”
g破壞籃板
任何球員,如果因其接觸了籃框或者籃板,而導致籃板破碎或者令籃框不適於比賽,將根據如下方式處罰:
(1)賽前和/或半場熱身中時:裁判不作判罰;
(2)比賽中時:非違反體育道德行為技術犯規。無論出於任何情況,該球員都不應被罰出場。
聯盟總裁將查看涉及導致籃板破碎的所有行為和比賽進程。
h球員/球隊的行為和著裝規範
(1)比賽開始前,每一名球員在介紹出場時,都必須統一著裝。
(2)演奏國歌時,球員、教練員和訓練師均應起立,以莊嚴的姿態沿邊線或者罰球線排成一列。
(3)教練和助理教練必須穿著運動服上裝或者正裝上裝。
(4)在場上比賽時,球員必須將球衫下擺塞入運動褲中,不得穿著t恤。
(5)球員所穿裝備上,隻有球鞋上允許有商業“標記”的字樣存在。
i進攻三秒違例
進攻球員不得在三秒區內停留超過規定的時間,否則,由於防守球員無法在更長的時間內控製進攻球員,將不得不采取“hand-check”。
如果進攻球員身處三秒區內不足三秒,並接到了傳球,他必須做出向籃圈方向的移動,裁判才會中止三秒的計時。如果他試圖背身壓製防守球員到更深的位置,以獲得更好的相對籃框的位置,裁判必須吹罰三秒違例或者進攻犯規。如果他將球傳出並立刻移動到三秒區外,則不應判罰。
j球員行為規範——關於觀眾
任何教練、球員或者訓練師如果故意地在比賽進行期間進入觀眾席,將被自動罰出場,事件須通過電子郵件報告給聯盟總裁。球員為了救球而進入觀眾席,或者由於慣性導致球員進入觀眾席,不被認為是故意行為。球場邊的第一排座位被認為是觀眾席的起點。
k打架
任何種類的暴力行為在比賽場上均不能被容忍。卷入衝突的球員將被逐出場、罰款和/或禁賽。
在一場nba比賽中打架沒有任何借口可找。一名球員認為自己被另一名球員激怒的事實不能被當作可接受的借口。如果一名球員認為他自己要反擊,他應當預料到將會受到適當的處罰。
l時間消耗
當發界外球,且球立刻出界,計時器應至少走0.3秒。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計時器走了不足0.3秒,計時員應被指示將剩餘時間扣除至少0.3秒鍾。如果裁判認定球出界花了超過0.3秒的時間,他將指示計時員扣除更多的時間。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時比賽計時器剩餘時間不足0.3秒,則本節比賽結束。
如果一名球員要在搶籃板或者接界外球後成功控製球並嚐試投籃,比賽計時器應至少還留有0.3秒的時間。如果這種情況發生,投籃投進,計時器回零,則應利用即時回放確定得分是否有效。
隻有兩種情況下可以在計時器僅剩0.2秒或者0.1秒的時候有效得分:“點進”和“高壓”。
“點進”的定義是任何一種由一名球員在沒有控製球的情況下令球反彈而進入籃筐的動作。此類動作在計時器還剩0.1秒的情況下依然被認為合法。
“高吊”的定義是一次傳球在空中被一名進攻球員點到,並形成一次投籃嚐試。如果球員點到球及所導致的“扣籃”發生在籃圈附近,則此類動作在一節比賽還剩0.1秒或者更多時間時被視為合法。但是,如果“高吊”的投籃嚐試距離籃圈有一定距離,導致球必須在空中被控製住(無論單手還是雙手)才能完成出手,則至少應有0.3秒鍾的時間,投籃得分才能有效。即時回放將不會用於此類比賽從還剩0.2秒或者0.1秒的時間開始的情況。
一名球員在對方罰球失手後有效控製住球並喊出暫停,計時器應至少走0.3秒。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計時器走了不足0.3秒,比賽計時器上應當扣除至少0.3秒。因此,如果在上述情況下比賽計時器剩餘時間不多於0.3秒,球員控製住皮球並喊出暫停,本節比賽應當結束。
在任何一節比賽的最後一分鍾內的任何常規暫停或者20秒短暫停期間,主裁判和兩位同伴需要碰頭討論可能的時間狀況,犯規(如果有球隊已經滿犯規次數),暫停的次數,全體裁判協作判斷是否三分球,防守的輪轉以及對無球人犯規等情況。
無論蜂鳴器或者紅光何時宣告本節比賽結束,裁判(在即時回放的輔助下,如果需要的話)將最終決定一次投籃得分有效還是無效。主裁判必須主持這一狀況。
m球迷口頭幹擾
任何觀眾辱罵球員和/或教練是指,在比賽裁判的觀點看來,已經幹擾了教練在比賽中或者暫停時與球員之間的交流,這種情況下,根據裁判的要求,球場安全官員應給予該觀眾警告。如果同一觀眾繼續類似行為,裁判應要求球場安全官員將該觀眾驅逐出球館。
n防控感染的指導原則
如果一名球員遭遇開放性傷口或者由於受傷而出現流血,或者球員或其球衣上有可見的血跡,裁判應在最早的適宜的時間叫停比賽,並給予最多30秒的處理時間。處理時間過後,裁判應告知主教練,他有三種選擇:換下流血的球員、叫一個常規暫停或者20秒短暫停。如果這名球員被換下,對手球隊將被允許替換一名場上球員。流血的球員在得到醫療組人員的適當處置之後可以重返比賽。
如果在沒有新的身體接觸情況下,已經處理過的傷口再次流血,球隊將不再得到30秒的處置時間。
如果球員返回比賽,裁判應確認傷口、傷處或者發炎區域已經被繃帶覆蓋,足以防止汙染物汙染其他東西和/或被其他東西汙染。腕帶或者吸汗帶不被認為是合適的繃帶。
如果流血的球員由於遭受個人犯規而有罰球要執行,或者將要執行跳球,流血的球員將得到30秒的處置時間。如果期間傷口的處置未能完成,比賽將恢複進行,然後在最早的適宜時間再次叫停。
在叫停比賽的期間,不能執行強製暫停,除非進攻方球隊叫出20秒短暫停。如果叫停比賽是為了治療防守方球員,即使防守方球隊叫出20秒短暫停也不應執行強製暫停。
如果在給定的時間內治療沒能完成,主教練可以另外叫一次暫停,或者將流血球員換下。換人時應按照現有規則進行。
如果一個球隊在比賽叫停時已經沒有暫停,裁判將允許30秒的適當處置時間。如果治療處置依以上兩段所述尚未完成,留學的球員必須立刻被換下。該隊隻有流血的球員可以在這一情況下被替換下場。如果被換下,對方球隊也可以替換一名球員。
進攻球隊將得到完整的8秒計時以將球控到前場,24秒計時器應保留當前計時或者回撥到14秒,兩者取大。
o死球、活球、球進入比賽狀態
在死球後,球通過跳球、發界外球或者罰球出手而進入比賽狀態。比賽計時器直到球接觸場上球員才開始計時。無論何種情況,任何可能發生的球場違例或者個人犯規將被吹罰。
球在被提供給發界外球球員、罰球球員或者在跳球時被裁判拋向空中的時候成為活球。非法的身體接觸如果發生在球成為活球之前,將被忽略,隻要不是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
當跳球雙方有一人合法地觸球,被發球人傳出或者被罰球人投出之後,球進入比賽狀態,並且將繼續處於比賽中。
p辱罵
如果一名球員大聲辱罵對手,應判罰技術犯規。對方球員不會被自動處以技術犯規。他的行為將是決定因素。
同時辱罵是口頭的衝突。口頭衝突和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將被處以雙方技術犯規,不執行罰球。
在同一次死球期間,在第一次技術犯規所處的罰球執行前,如果對方球隊也得到技術犯規,這兩次技術犯規將被視為雙方技術犯規。
辱罵對手的球員必須被指出並且被處罰。
如果此前的違反體育道德犯規已經發生,而且如果情況惡劣,將吹罰技術犯規,犯規球員必須被罰出場。
;
b.在三分線上或者三分線以內的區域進行一次投籃嚐試並且成功命中,應計入兩分。
c.在三分線以外的區域進行一次投籃嚐試並且成功命中,應該計入三分。必須注意的是:
(1)投籃隊員在進行投籃嚐試前,必須至少有一隻腳站在三分線之外的區域。
(2)投籃隊員在投籃時不應該接觸三分線以及三分線以內的區域。
(3)在球離開手後,投籃隊員可以接觸三分線或者落在三分線以內的兩分球區域。
d.一次投籃偶然地進入了對方籃圈,應該將該得分計入離導致球進入籃圈的進攻隊員最近的對方隊員的名下。
e.故意對本方球籃進行投籃是違例,對手將獲得在罰球線延長線執行擲球入界的權利。
f.一次成功的罰球嚐試應該被計入一分。
g.一次不成功的罰球後,球又被隊員拍入籃圈,應計入兩分,得分應計入將球拍入籃圈隊員的名下。
h.如果存在一起有差異的比分記載,並且無法糾正,那麽現有的累計比分將被視為正式的比賽比分。
第2節計時
a.nba的每一節常規比賽時間均為12分鍾。
b.所有的加時賽的比賽時間均為5分鍾。
c.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為15分鍾。
d.在第1節和第2節之間,第3節和第4節之間以及每一加時賽之間都應有130秒的比賽休息時間。
e.一支球隊被允許在30秒之內替換一名喪失比賽資格的球員。
f.當每節的比賽時間顯示還剩兩分鍾或者更少的時間時,比賽被認為進入到“兩分鍾時刻”。
g.現場播音員必須在每一節還剩下兩分鍾時做宣告通知。
h.比賽時鍾必須在每一節的最後一分鍾時能顯示比賽剩餘時間到十分之一秒的精度。
第3節每節結束
a.當比賽時間終止時,每一節比賽結束。
例外:
(1)當一次投籃嚐試的球正在飛行中,當這次投籃命中、投失或者球被防守隊員觸及時,該節比賽結束。
(2)如果裁判員的哨聲響在結束信號響起前或者時鍾顯示為00.0時,該節比賽沒有結束,必須恢複的時間應被加回到比賽時鍾中。
(3)當結束該節比賽的信號響起時,如果一次投籃嚐試的球正在飛行中,隨後它被觸及:
(a)如果觸及球的是防守隊員,並且該次投籃命中,比分應該計入;或者(b)如果觸擊球的是進攻隊員,那麽該節比賽結束。
(4)如果在一節比賽時間終止時請求暫停,暫停將不被允許,該節比賽結束。
(5)如果宣判了一起對一名正在做投籃動作隊員的犯規,在該起犯規罰則被執行後,比賽結束。(見rule13—ii—b[2])
b.如果球是死球狀態並且比賽時鍾顯示為00.0時,該節結束,即便結束信號沒有響起。
例外:seerule13—ii—b(2)
第4節平局和加時賽
如果在第四節比賽結束後,雙方比分平局,比賽應該在130秒後繼續進行,需要進行的每一個加時賽都不需要更換雙方進攻的籃圈。
第5節停表
a.無論何時當裁判員哨聲響起,計時裝置都應該停止。
b.計時裝置應停止計時:
(1)在第一、二、三節的最後一分鍾期間,當一次投籃嚐試成功命中。
(2)在常規比賽的最後兩分鍾或者每個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期間,當一次投籃嚐試成功命中。
c.裁判員不允許一名隊員在比賽時間中去更換或者修理他的比賽裝備。
第6節暫停
a常規暫停(100秒、60秒)
a.在常規比賽時間內,每支球隊被給予6次暫停的權利。在第四節比賽中,每隊隻擁有不多於三次請求暫停的權利。如果一支球隊在進入第四節最後兩分鍾時仍擁有2或者3次長暫停(fulltimeouts),其中一次長暫停將改為一次20秒的短暫停,並隻保留一次長暫停。
b.在一次加時賽期間,每一支球隊被允許擁有2次60秒的長暫停。如果一支球隊在加時賽進入到最後兩分鍾時仍擁有兩次長暫停,那麽其中一次將會被改為一次20秒的短暫停。
c.在第一與第三節各有兩次必叫的100秒長暫停,在第二與第四節各有三次必叫的100秒長暫停。
如果在第一節或第三節比賽進行到5:59之前(即前6分鍾),沒有任何一支球隊的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必須在下一次死球時強製執行一次暫停,並且將該次暫停記到主隊名下。如果隨後比賽比賽直到2:59之前(即從第一次暫停到9分鍾期間),沒有任何一支球隊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必須在下一次死球時叫一次暫停,並且將該次暫停記載到之前沒有請求暫停的隊伍名下。
如果在第二或第四節比賽進行到8:59之前,沒有任何一支球隊的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將在下一次死球時強製執行一次暫停,該次暫停不記載到任何球隊名下。如果隨後比賽直到5:59之前沒有任何一支球隊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必須在下一次死球時強製執行一次暫停,並且將該次暫停記載到主隊隊伍名下。如果隨後比賽直到2:59之前,沒有任何一支球隊主動請求過暫停,記錄員必須在下一次死球時執行一次強製暫停,並且將該次暫停記載到之前沒有請求暫停的隊伍名下。
在對一支球隊執行強製暫停時,記錄員應該通知該隊。
一節比賽中除去強製暫停之外的其他的長暫停時間均是60秒。
在裁判員中斷比賽期間不允許執行強製暫停。
例外:防感染的中斷比賽(注:球員流血等),參考rules—n。
b20秒暫停
a.每一支球隊在每個半場和每一個加時賽裏被給予1次20秒短暫停的權利。
b.教練或者隊員在請求短暫停時必須說:“20秒暫停。”
c暫停計算
a.隻有當球為死球或者球是由發出暫停請求隊的球員控製時,教練或者球員的暫停請求才被允許。否則裁判員將忽略暫停請求。
b.在一次暫停期間,兩支球隊都可以無限製的進行替換。
c.本規則適用於任何原因,包括對比賽中的疑問請求解釋規則。如果隨後裁判員對疑問處進行了糾正,該次暫停不予登記。
d.如果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鍾與/或者任意一個加時賽期間,進攻球隊的暫停請求被允許,當暫停請求發生在:
(1)對手在該隊後場使球出界(例外:當一支球隊正在持球向前場推進時裁判中斷比賽),或(2)當球隊在本方後場獲取籃板球,並且開始運球向前場推進之前,或(3)在球隊在本方的後場因控製球權轉換(譯者注:搶斷等)獲得球權並且在運球向前場推進之前。
當恢複比賽時,被給予暫停的球隊有權利選擇是在前場28尺發球點(28‘hashmark)或者在製界外指定位置執行擲球入界的權利。如果在28尺發球點執行擲球入界,那麽球允許發往前場或者後場。如果球被傳向後場,球隊將獲得一個全新的8秒計時。
然而,如果:
(1)從界外發球進入場內,或者
(2)在一次籃板球或者控製球權轉換中獲得球並運球或者傳球後,暫停請求將被許可,但比賽必須通過在離比賽中斷地點最近的邊線執行擲球入界重新恢複。向前發球選擇權同樣不適用於均沒有計入兩隊名下的強製暫停。在這些情況下如果想要擁有選擇發球地點的權利,進攻方必須再叫一個暫停。
比賽時鍾以及24秒時鍾上的時間應該保持暫停請求被許可時的狀態。
e.如果一次20秒短暫停已經被允許並且執行該隊強製暫停的時間已到,那麽隻有強製暫停將被記錄。如果是另一隻隊伍或者並非任一隊伍的強製暫停時間已到,一次20秒短暫停將被執行並記入到暫停請求的隊伍名下,隨後立即執行強製暫停。
f.在裁判員中斷比賽期間,防守方不允許給予暫停。
例外:防感染的中斷比賽(注:即球員流血等),參考rules—n。
g.如果一名隊員由於對方隊員的惡意犯規或者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而受傷,比賽將在比賽環境已經安全的情況下恢複,並且沒有暫停會被登記,除非一次強製暫停時間已到。
h.如果一支球隊因為本方隊員受傷而請求了一次20秒短暫停,在20秒暫停的時間結束後,該隊員由於受傷無法恢複比賽,一次長暫停將被記錄到該隊名下,之前的20秒短暫停將會返還給該隊。
例外:如果一支球隊沒有剩餘的長暫停,將隻登記20秒短暫停,比賽將在比賽環境恢複安全後恢複。
i.如果一支球隊在沒有20秒暫停時請求一次20秒短暫停,該次暫停將會被登記為一次長暫停。
j.請求暫停的球隊超過了規定的常規暫停和20秒暫停總次數,在允許暫停的同時將會被登記一次技術犯規。暫停之後,球將被給予對方球隊,並且比賽將在離比賽中斷地點最近的地點執行擲球入界重新恢複。
k.如果一支球隊沒有可請求的暫停,而該隊一名隊員受傷並且在比賽停止期間無法離開比賽場地,沒有額外的暫停將被登記,比賽將在比賽環境安全後恢複。
第7節申請暫停
a.如果一名裁判員在比賽進行中收到防守隊的暫停請求後不注意地吹哨允許暫停,比賽應該中止,並且控製球隊應該在當哨聲響起時離球所在位置最近的邊線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比賽和24秒時鍾應該保持不變。
b.如果一名裁判員在比賽進行中收到防守隊的暫停請求後不注意地吹哨允許暫停,在一起投籃但是球離手之前:
(1)如果投籃或者罰籃命中,分數應該計入;
(2)一次未命中的投籃,控製球隊應該在當哨聲響起時離球所在位置最近的邊線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
(3)一次未命中的罰籃,裁判員應該宣判罰球無效並給予一次新的罰球。
c.如果一名裁判員在收到暫停請求後,不注意地吹哨允許暫停,當:
(1)在球已經離手並且一次投籃或者罰球成功命中,分數應該計入,或者
(2)雙方均無球權或者球已離手的一次投籃或罰球未能命中後,比賽應該通過比賽雙方在比賽中圈進行跳球重新開始。
d.當一隻球隊被允許了一次常規暫停或者20秒暫停,比賽直到100秒,60秒或者20秒時間全部走過之後才能恢複。擲球入界地點應為離比賽中斷處最近地點。如果當暫停被給予時球正在比賽狀態中,擲球入界應該在邊界。
e.當一名隊員的雙腳都在空中並且他身體的突破了邊界線的垂直麵,他的暫停請求將不被允許。該條罰則同樣適用於除去第四節最後兩分鍾以及任意一節加時賽期間擲球入界以外的中線區域。
f.一次暫停隻有在請求時才會被允許。
第8節恢複比賽
a.暫停結束後,比賽時鍾應該開始走動。
(1)在一次罰球中,罰球未命中並且球繼續在比賽狀態中,比賽時鍾將在罰失的籃球被隊員合法觸及後啟動。
(2)如果比賽通過一次界外的擲球入界重新恢複,比賽時鍾應該在球被比賽場地區域內的比賽隊員合法觸及後啟動。
(3)如果比賽通過一次跳球恢複,比賽時鍾應該在球被跳球隊員合法拍擊後啟動。
編輯本段球進入比賽、死球、活球
第1節每場、每節和其他比賽開始情況
a.比賽和加時賽應以中圈跳球的方式開始。
b.獲得比賽第一次控製球權的球隊將在第四節開始時於本方籃圈處的底線使球進入比賽狀態。比賽另一方將在第二、三節開始時於本方籃圈處的底線使球進入比賽狀態。
c.在一次成功的罰球/投籃後或者一節比賽的開始使球進入比賽狀態時,擲球入界的隊員可以沿底線移動或者將球傳給同樣處在界外的隊友。
d.每一起死球之後,比賽應該以跳球、擲球入界或者將球交由罰球隊員處理的方式恢複。
e.球隊如果出現下列違反行為,球將交由對方球隊在邊線離罰球線延長線最近的界外執行擲球入界:
(1)進攻三秒違例
(2)球從下方進入籃圈
(3)非法協助得分
(4)界外設置進攻掩護
(5)出拳打架的犯規
(6)進攻方罰球違例
(7)惡意犯規處罰(1)或者(2)
(8)防守三秒違例(進攻方保留球權的情況下)
(9)罰球線圓弧內跳球違例
(10)球直接傳到籃板背麵
(11)進攻幹擾投籃
(12)球觸及籃圈水平支架
(13)發生在罰球線延長線以內的無球犯規。
(14)背筐5秒違例
f.球隊如果出現下列違反行為,球將交由對方球隊在底線離三秒區域延長線最近的界外執行擲球入界:
(1)球在底線出界
(2)球觸及籃圈垂直支架
(3)防守幹擾投籃(進攻方保留所有特權)
(4)在底線執行擲球入界違例
g.球隊如果出現下列違反行為,球將交由對方球隊在邊線進行擲球入界,執行地點不能比罰球延長線更靠近底線:
(1)走步違例
(2)運球違例
(3)除了擲球入界以外在任何情況下拳擊球和腳踢球
(4)揮肘
(5)24秒違例
h.任何擲球入界中發生腳踢球或擊打球,應在原擲球入界點擲球入界,若有其它權屬,一並按原權屬執行。
i.在比賽任何狀態下,當某隊使球從邊線出界,球將交由對方在出界地點執行擲球入界。
j.當球是活球時請求了一次常規暫停或者20秒短暫停,比賽應該最近的邊線處執行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對於其他的暫停,比賽應該在它被中斷的地點重新開始。
例外:rule5—sectionvii—e.
k.在一起需要在後場使球進入比賽狀態的違例中,裁判員應在進攻隊員已經在界外站立並且準備接球時將球盡快交給他。
例外:在每一節的最後兩分鍾或者加時賽,允許給予適度時間內的換人。
第2節球進入比賽狀態
a.球進入比賽狀態當:
(1)在跳球中被裁判員拋起
(2)在擲球入界中進攻隊員可處理球
(3)在罰球中罰球隊員可處理球
第3節活球
a.下列情況下球成活球:
(1)跳球中,球被跳球球員之一合法拍擊。
(2)擲球入界中,擲球球員擲球離手。
(3)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罰球離手。
第4節死球
a.下列情況發生時,球成死球和/或保持死球狀態:
(1)裁判鳴哨。
(2)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有後續罰球的罰球,技術犯規判罰,惡意犯規判罰,等等。)
(3)一次成功的投籃或一次沒有後續罰則的成功罰球後,發球球員於界外可處置球之前。在此期間,除非被認為是違反體育道德行為的接觸,否則違例不究。(r12asv—i)
(4)任一節比賽時間終了。
例外條款:若一次投籃出手,球在空中飛行,下列情況下球成死球:球中籃、投失或被一名進攻隊員觸及。
第5節中圈跳球
a.下列情況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組合的兩隊各一名球員中進行。
(1)比賽開始。
(2)每一節加時賽開始。
(3)雙方罰球違例。
(4)雙方均無控球情況下的雙方犯規。
(5)在雙方均未控球且無投籃得分/出現違例的情況下,球成死球。
(6)球停在球籃邊緣或嵌在籃圈和籃板之間時。
(7)裁判之間出現不同判罰意見的雙方犯規。
(8)雙方均無控球情況下的比賽中止。
(9)雙方均無控球情況下的打架犯規。
(10)裁判未能判定哪支球隊致球出界且致球出界球員無法識別時。(譯注:參見r2s4b)
b.上述情況下,跳球應在當時在場上的任意組合的兩隊各一名球員中進行。若任何場上球員因受傷、被逐出場和其它情況被剝奪比賽資格必需由其它球員替換上場,該球員的替換球員不得參與跳球。
第6節其他跳球
a.下列情況下,在靠近事件發生地的圓圈內執行跳球。
(1)出現爭球。
(2)雙方致球出界。
(3)裁判不能判定誰最後觸球。(譯注:參見r2s4b)
b.跳球應在相關球員間進行,除非應跳球球員因受傷或被逐出場不能參與跳球。若受傷球員必須離場或球員被逐出場,由對方教練從該球員替補席上選擇一名球員代替該受傷球員或被逐出場球員進行跳球。該受傷球員不能再次返場參加比賽。
第7節跳球規則
a.每名跳球球員必須至少有一隻腳立於遠離本隊球籃的跳球圈半圓上或半圓內。每名跳球球員雙腳均須立於跳球圈內。
b.被拋起的球上升到最高點後,一名或所有兩名跳球球員須拍擊球。若球在未被至少一名跳球球員拍擊的情況下落到地板上,非拋球的裁判之一應鳴哨判定死球,並示意重新拋球。
c.任何跳球球員均不得在被拋起的球上升到最高點之前拍擊球。
d.球被拍擊前,任何一名跳球球員不得離開他所在的跳球圈半圓。
e.在球觸及八名非跳球球員之一、地板、球籃或籃板前,任何跳球球員不得抓住被拋起或被拍擊的球。
f.任何一次跳球中,任何一名跳球球員不得拍擊球超過兩次。
g.在球被拍擊前,八名非跳球球員應停留在跳球圈外。若對方球員想要占據其中一個位置,則同隊隊友不得圍繞跳球圈占據毗鄰位置。任何球員不得將自己直接置於跳圈上對手身後的位置。
違反上述c.d.e.f.g款者,處罰是按致球出界判予對方球權。
h.球員在跳球圈上的位置由球員本方球籃方向決定。本方球籃位置較近的球員首先選擇位置,其後位置選擇交替進行。
編輯本段24秒計時器
第1節定義
用於厘清24秒的裝置統稱24秒計時器。
第2節24秒計時的開始與結束
a.比賽進行中,一支球隊重新獲得球權時,24秒計時器開始計時。
b.擲球入界時,球被場上球員合法觸及時,24秒計時器開始計時。
c.跳球或罰球不中後,球權重新確立時,24秒計時器開始計時。
d.一支球隊在獲得球權後,必須在24秒內嚐試投籃。下麵條件為構成一次合法投籃所必須:
(1)球必須在24秒期滿之前脫離投籃球員之手。
(2)球脫離投籃球員之手後,必須觸及籃筐。
e.一支球隊持球、傳球或運球時,視為其保有球權,即使對方球員將球拍走,隻要對方未能掌控球權,依舊認為前者保有球權。
f.球隊球權在下述狀態時結束:
(1)合法的投籃嚐試。
(2)對方獲得球權。
g.如果防守球員觸及球但未能確立球權,24秒計時器應繼續計時。
h.如果防守球員致球出界或導致球從藍筐下方進入籃筐,24秒計時器停止計時,球權判給進攻球隊。
進攻球隊隻有在24秒計時器時限未到時方能出手投籃。如果24秒計時器顯示為0,即使蜂鳴器沒有響起,依然判為24秒違例。
i.任一節比賽,若該節比賽剩餘時間為24秒或不足24秒,球權轉換時,24秒計時器不執行操作。
j.若一名裁判誤鳴哨,且球在空中時24秒計時器蜂鳴器響起,如果球觸及籃筐但未中籃,比賽應中止,以中圈跳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手的球員中進行;如果球未觸及籃筐,判為24秒違例;如果球中籃,進球有效,且比照正常成功投籃慣例發界外球。應當注意,即使裁判員鳴哨,上述條款依然適用。
k.若對一次投籃嚐試是否在24秒內完成有爭議,最終裁決應由裁判做出。
l.每當24秒計時器讀數為0且球為死球時,除防守方防守三秒違例、腳踢球違例、拳擊球違例、個人犯規或技術犯規之外,判為24秒違例。
第3節24秒違例後的開球
若一支球隊未能在限定時間內出手投籃,判為24秒違例。球隊判給防守方,在比賽中斷處最近點的邊線發界外球,但發球點不得比罰球線沿長線更靠近底線。
第4節重新計時
a.當有特殊情況發生需要回表時,24秒計時器應重新計時。
b.下述情況下,24秒計時器不應重新計時:
(1)防守球隊致球出界或導致球從籃筐下方進入籃筐。
(2)進攻球隊被判技術犯規或延誤比賽警告。
(3)跳球時因拋球失敗、雙方違例或其他可糾正錯誤而重新跳球。
(4)中止比賽(例外條款:防控感染)。
(5)出手投籃球未觸及籃筐。
c.下述情況下,24秒計時器應重新開始24秒計時:
(1)球權轉換。
(2)保有球權一方投籃時球觸及籃圈。
(3)後場發界外球時發生個人犯規。
(4)後場發界外球時發生違例。
(5)非因防守方持球而致的跳球。
(6)所有的惡意犯規和拳擊犯規
d.下述情況下比賽中斷時,24秒計時器或不回表,或回表至14秒,視更有利原則而定:
(1)前場發界外球時防守方發生個人犯規。
(2)防守三秒違例。
(3)防守方技術犯規和/或延誤比賽警告。
(4)在進攻方前場發界外球時,防守方腳踢球或拳擊球違例。
(5)防控感染。
(6)因跳球時防守方跳球違例,判給進攻方前場發界外球。
e.因防守方持球而致的跳球,24秒計時器或不回表,或回表至5秒,視更有利原則而定。
編輯本段出界和界外球
第1節球員出界
當球員觸及界線上或界線外的地板或任何物體時,為出界。球員在空中時,其位置由其最後觸及的地板位置界定。
第2節球出界
a.當球觸及下列目標時,為出界:出界的球員,界線上、界線上方或界線以外的任何其它人、地板或任何物體,籃架或籃板背麵。
b.任何直接反彈或直接傳到籃板後麵的球,無論其方向如何,無論球來自何處,視為出界。
c.若球因觸及球員以外的原因出界,視為球出界前最後觸及的球員致球出界。若球因觸及一名在界線上或界線外的球員出界,視為該球員致球出界。
d.如果球出界前同時觸及兩名互為對手的球員,且這兩名球員同時在界內或同時在界外,或裁判不能判定兩人中誰最後觸球,或裁判之間意見不一致,比賽以在最近處跳球圈內跳球重新開始,跳球在兩名相關球員中進行。
例外條款:r6sva(10)。
e.若出界的球被坐在板凳席上或立於邊線處的對手所幹擾(r12asiia[7]),則球權判給被侵犯的球隊,在違例行為發生地最近處發界外球。
第3節界外球
a.界外球由獲得準許的球員擲出。他必須在開始計時起的五秒鍾內將球發出。在球發出並越過邊界線之前,任何球員身體的任何一部分都不能越過邊界線。同時,如果防守方有隊員需要占據平行或者鄰接底線的區域,擲界外球者的隊友將不能占據這些位置。防守球員有權在他盯防的球員和籃筐之前站位。b.如果一次界外球擲出後直出界,且過程中並沒有人觸及籃球,那麽下次界外球將在這次界外球擲出處擲出。c.在一次得分後,無論是投籃的還是犯規後罰球得分,被得分隊需要從底線發球,任何隊源都可以發球。發球後,球可以發給任何一名在底線以內的隊友,五秒違例仍然適用。這條規則還同樣適用於第2、3、4節的第一次發球。d.如果一次罰球出現罰球者違例或者其隊友違例,那麽,界外球將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意一段擲出。e.在發球方的前場或者中場發的界外球,不能擲向後場。在任何後場或者中場違例之後,被侵犯方將能夠在中場線一端發球,而且求必須擲向前場。例外:在比賽第四節或者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界外球可以擲向球場的任何地方(包括前場和後場)。
f.如果界外球發出後觸到了地麵,或者任何外邊界線上或以外的物體,或者任何playingsurface以上的東西,都被視作違例。界外球必須直接擲出。例外:如果球出界前最後接觸的物體並非球員,那麽視為最後觸碰籃球的球員將之觸碰出界;如果球出界觸碰到了一名界外的球員,那麽則視該名球員將球觸碰出界。
對違例的懲罰:違反界外球規則將被判失去球權,球將在之前擲出的地方重新發出。
編輯本段罰球及其罰則
第1節罰球位置與違例
a.判罰罰球後,裁判應將球置於罰球球員可處置。罰球球員應站在罰球線外的罰球圈半圓內。罰球球員應於10秒內出手,球應中籃或觸及籃圈。
違例處罰:
如果罰球後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該罰球中雙方均出現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如果對方違例是幹擾,應判給一個代替的罰球。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也有違例(雙方違例),也從違例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的違例是幹擾,應判給一個代替的罰球。
b.球觸及籃圈、籃板或罰球結束前,罰球球員不得越過罰球線水平麵。
違例處罰:
本款為罰球中罰球球員違例,無論罰球是否中籃不計得分。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該罰球中出現雙方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如果對方也有違例(雙方違例),也從違例時點繼續比賽進程。
c.罰球球員罰球時不得故意做罰球假動作
違例處罰:
本款為罰球中罰球球員違例,此時,如果對方違反任何罰球規則,不應判罰雙方違例。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
如果罰球後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出現違例,從違例發生時點繼續比賽進程。
d.因個人犯規而判罰的罰球,靠近底線的每一個搶籃板位置均應由罰球球員對方球隊球員站位,罰球球員隊友占據接下來與此毗鄰的每一邊的位置。第三排位置中隻有一個位置可由罰球球員對方球隊球員站位。對手球員占據第三排位置中哪一個位置而隊友不可占據並無強製規定,若有爭議,由罰球球員隊友首先選擇站位。
罰球球員出手時,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不得將身體伸出所占據的搶籃板位置之外擋在對手前麵,或是觸及搶籃板位置界線及踏進界線以內。罰球球員出手前,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也不得從搶籃板位置上從限製區外線後退超過3尺。
不占據搶籃板位置的球員,應在場上處於罰球線延長線以外的三分線之後,在罰球球員出手時,不得觸及界線或進入界線以內。
違例處罰: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罰球不成功時罰球球員應得到一個替代的罰球,罰球成功時違例不究;如果罰球球員隊友和對方均違例,應執行中圈跳球,跳球在任意兩名互為對方的場上球員中進行。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違例,不論哪個和哪些球員違例一律違例不究,因為無人能從違例中得益,除非對方違例是應判罰一個代替罰球的幹擾。
e.如果最後一個罰球後球將成死球,球員不應在罰球區外站位。罰球球員出手前,所有球員須處於場上罰球線延長線以外的三分線之後。
違例處罰:
不論哪個或哪些球員違例一律違例不究,因為無人能從違例中得益,除非對方違例是應判給一個代替罰球的幹擾違例。
f.罰球期間,球一旦置於罰球球員可處置,所有場上對手不得擾亂罰球球員,下列為幹擾行為:
(1)在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在搶籃板位置舉起胳膊。
(2)在任何罰球中,在罰球球員視野內揮舞胳膊或做突然動作。
(3)在任何罰球中,與罰球球員講話或以具有擾亂性的方式大聲講話。
違例處罰:
如果罰球成功違例不究,如果罰球未成功執行一個替代的罰球。
g.當球底部觸及籃圈時,球員不得觸及球或籃圈;當球觸及籃圈或籃板後處於籃圈上部假想籃圈圓柱體內時,球員也不得觸球。
違例處罰: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然後比照罰球成功由裁判管理擲球入界繼續比賽。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
h.球觸及籃圈或籃板前,所有球員不得觸球。
違例罰則:
如果沒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對方在罰球線延長線的任一邊線處擲球入界;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並判給同一罰球球員一個額外的罰球。
如果有後續罰則的罰球中罰球球員隊友違例,無論是否中籃不計得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如果對方違例,計罰球方得1分,由罰球球員繼續執行下一個罰球。
i.罰球中,若裁判在罰球球員出手前中止了比賽進程,所有違例均違例不究。
第2節罰球規則
a.因個人犯規判罰的罰球應由被侵犯球員執行。
例外條款:
(1)如果被侵犯球員非因惡意犯規或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導致受傷、或被逐出賽場,因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則由對手教練從該球員替補隊員中選擇替代者,該替代者執行罰球,該受傷球員不得再次返場比賽,該替代者在球被場上球員合法觸及前不能被替換下場。
例外條款:r3sve
(2)如果被侵犯球員因一級惡意犯規行為導致受傷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可指派球隊任一當時在場上的球員執行罰球。受傷球員不得再次返場比?
??。
(3)如果被侵犯球員因任何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受傷導致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可指派球隊中任一有資格球員執行罰球,受傷球員可再次返場比賽。
(4)如果被侵犯球員因被取消比賽資格而不能執行判給的罰球,已隊教練應選擇有資格的球員替換。該替換球員執行罰球,且該替代者在球被場上球員合法觸及前不能被替換下場。
例外條款:r3sve
(5)對無球人犯規――r12bsx-a(1)
b.無論因個人犯規或技術犯規判給的罰球,如果裁判未持球組織則為不合規。
c.若判給多個罰球,如果其中第一罰及/或第二罰因罰球方違例而被判無效,剩餘罰球須照常執行。
d.如果罰球前已批準暫停請求,罰球應於暫停後執行。
第3節罰球後開球
在沒有後續罰球的成功罰球後,球應與成功投籃後一樣以擲球入界方式進入比賽狀態。
例外條款:在任何一節比賽馬上開始前的死球期間發生犯規判罰的罰球執行後,接下來開始的一節比賽由擁有球權球隊擲球入界(見r6sib),本款規定的犯規包括惡意犯規和拳擊犯規。
編輯本段規則解釋
i執行和應用規則的準則
每一名裁判應當對於他/她的總體職責有清楚的觀念。他們必須要有意識地知道、理解並執行規則。如果所有的裁判掌握同樣的觀念,就可以保證在所有的比賽中,規則都將確保得到相同的執行方式。
規則施加於球員的限製,其目的是創造平衡的比賽,令防守方和進攻方有對等的機會,為所有球員提供合理範圍內的安全和保護,並且強調機敏和技巧;同時,不過分地限製球員和球隊行動的自由度。
判罰的目的是補償一名球員因對手采取非法動作而遭受的損失,以及阻止球員采取那些若予以忽視將導致暴力後果的行為——即使該行為並沒有立即影響到比賽。
ii基本原則
a身體接觸的情況
1無意接觸
隻要是不必要的身體接觸,就構成犯規。球員在與對手正常比賽、爭奪失控球或者進行正常的防守或進攻移動時導致的無意的身體接觸不被視為非法。但是,如果一名球員試圖在一個他沒有合理機會以無身體接觸的方式與對手對位攻防的位置上采取攻防動作,那麽這名沒有占據合理位置的球員將為身體接觸負責。
當手與球接觸時,手被認為是“球的一部分”。因此,防守方接觸一隻正與球接觸的手是合法的。
2防守時
在所有的防守中,一名球員有權占據球場內他想要占據的任何位置,隻要他是合法地率先且無身體接觸地占據該位置。如果一名防守或進攻球員已經在球場上建立了自己的位置,而對手製造了身體接觸並導致對方移動,裁判必須立刻吹罰犯規。
在所有發球過程中,防守球員都有權在他所防守的對手與籃筐之間建立防守位置。
球員在對手的進攻路線上建立了防守位置之後,可以繼續移動,除非身體接觸發生時他不是徑直地,或斜向地向他的對手移動。球員絕不可以在對手起跳到空中後移動到對手的前進路線上。
球員依靠將手、前臂、肩、臀或者腿伸展到對手的進攻路線上,由此導致的身體接觸不應被認為是在進攻方路線上占據合法位置而發生的。
球員有權占據所處位置上方的垂直空間,包括將手臂向上舉過肩膀上方的情況,如在低位或者壓迫性戰術中的包夾狀態時那樣。
任何球員如果符合以上情況,在與對方球員發生身體接觸,導致對手從他原本占據的位置移動或者讓他產生移動位置的傾向但依然占據位置時,占據合法位置的一方不必為這種身體接觸負責。如果這樣的身體接觸發生,裁判必須裁定這是無意的還是一次犯規。
3掩護
當一名球員在一名靜止的對手前麵或側麵設置掩護時,他可以在不製造身體接觸的前提下任意程度地接近對方。他的對手此時可以看到他,因此被認為是有能力繞開掩護者的。
如果一名球員在一名靜止的對手球員身後設置掩護,對方球員必須能夠自然地向後邁出一步而不會與掩護者發生身體接觸。因為此時對方球員被認為不可能看到身後有掩護者,因此必須為他留出足夠空間,讓進攻球員自由移動。防守方球員必須有足夠空間能夠向任意方向改變方向而不會與設置掩護者發生身體接觸。
如果一名球員想要針對一名移動中的球員設置掩護,他必須足夠及時地靜止下來,以允許對手有反應時間停下或者改變方向。設置掩護的球員與他的對手之間的距離應根據雙方球員移動的速度而定。
如果兩個對位的人在向同一方向,沿同一路徑移動,位於後方的球員要為雙方的身體接觸負責。在前麵的球員可以停下來或者減速,但是他不可以向後或者側向地向他的對手移動。無論在前的球員是否持球本原則都適用。在這種情況下,應認為兩名球員在身體接觸發生前都是有意地沿著同一方向和同一路線移動的。
4運球時
如果運球者的前進路線已經被擋住,他應當傳球或者投籃;也就是說,在沒有合理的機會可以無身體接觸地過掉一名對手時,他不應試圖運球過掉這名對手。
b犯規:惡意犯規和違反體育道德犯規
違反體育道德犯規是指與職業籃球理念不符的行為舉止。包括欺騙、對裁判不尊重以及褻瀆性行為。對此類行為的處罰是一次技術犯規。重複此類行為將被驅逐出場,並處以最低1000美元的罰款。
一次一級惡意犯規是指一名球員對對手實施的非必要的身體接觸。
一次二級惡意犯規是指一名球員對對手實施的非必要且過分的身體接觸。這種情況屬於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犯規者在經過及時回放確認之後,應被驅逐出場。
犯規者將處以最高50000美元的罰款,和/或追加禁賽的處罰,處罰由聯盟總裁做出。
解釋和罰則參見第12章b部分的第4節。
c阻擋和撞人
防守球員可以在運球者的前進路線上建立自己的合法防守位置,無論運球者的速度和距離如何。
防守球員不得在一名進攻球員開始向上運動試圖投籃或者傳球的時候移動到進攻球員的前進路線上。
當一名移動中的進攻球員在低位防守區之外接到傳球時,防守球員必須留出足夠空間讓進攻球員有機會停下或者改變方向。低位防守區是指兩側3英尺要位線、罰球圈底部頂點和底線之間的區域。
一名騰空的進攻球員位於低位防守區之外時,防守球員必須留出足夠空間允許該進攻球員有機會落地並且停下,或者改變方向。
當一名球員在低位防守區之內接到傳球時,防守球員可以在進攻球員的前進路線上建立合法防守位置,無論進攻球員的速度和距離如何。
一名騰空的進攻球員位於低位防守區之內接到傳球時,防守球員必須留出足夠空間允許該進攻球員有機會落地。
一名球員必須為無球移動的對方球員留出足夠空間,允許該進攻球員有機會停下或者改變方向。
一名球員的速度將決定對方球員需要為他留下的距離。
如果一名進攻球員造成了與一名已建立合法防守位置的防守球員的身體接觸,應吹罰進攻犯規,得分無效。防守球員可以輕微轉動以保護自己,但是不允許彎腰曲身到進攻球員身體下方。
如果身體接觸發生於第二名防守球員在規定的籃筐附近“合理衝撞區”內建立防守位置,意圖製造進攻犯規的情況下,不應吹罰進攻犯規。這種情況下,“合理衝撞區”是指從籃板前緣算起的一個4英尺半圓形區域。
例外:如果進攻球員在低位防守區之內接到傳球,任何球員都可以合法地在“合理衝撞區”內建立防守位置。
僅僅是在以上各類情況,或類似情況下發生身體接觸,並不意味著一定有個人犯規發生。裁判必須判定身體接觸是否是可忽略的和/或無意的,對每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進攻球員以非籃球手段製造身體接觸(如將腳向前伸,或者不自然地將膝蓋向前彎曲等),應吹罰進攻犯規。
d取消比賽
對於取消比賽,裁判隨著開場跳球而獲得這一裁判權,在跳球前,應由主場管理者決定比賽條件是否達到了需要將比賽延期的程度。
不過,一旦比賽開始,如果由於比賽條件變得極端危險,關於比賽是否應該取消的問題出現,裁判組在決定終止比賽前,應當審視是否已經嚐試過所有可以讓比賽繼續進行的努力。
e身體接觸——禁賽
任何球員或者教練如果故意與一名裁判發生身體接觸,將自動被無薪停賽一場。如果情況需要,將被處以罰款和/或更長時間的禁賽。
f申訴
比賽進行期間不允許申訴。如果想要提起申訴,其過程,根據nba的章程規定,應如下進行:“如果要針對一場比賽的結果提出申訴或者身邊,請注意必須在比賽結束後的四十八(48)小時內提交給聯盟總裁,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者傳真,在其中說明申訴的理由。在常規賽賽程安排的最後一場比賽比賽日的午夜過後,不能就常規賽的任何一場比賽提出申訴。涉及季後賽比賽的申訴,應在不晚於所申訴比賽當日午夜的時間內提出。比賽隻可以由球隊最高負責人,代理最高負責人或者主教練提出。申訴的權利不僅對依其申訴遭受侵害的參賽者有效,對於任何其他成員,隻要能夠表明申訴的理由涉及其利益,且申訴一旦被通過,其利益將得到保障的,同樣有效。任何一封申訴的電子郵件或者穿著需要立即通過信件予以確認,且隻有當隨信附帶一張總額10000美元的應付給聯盟的支票時,申訴才能生效。如果申訴方勝訴,這10000美元將被退還。如果申訴方未能勝訴,這10000美元將被聯盟收繳入庫。
“當收到申訴後,聯盟總裁應立即通知比賽中對手球隊的運營者,並要求所涉及的雙方在五(5)日內向總裁提交關於被申訴事件的相關證據。聯盟總裁應在收到雙方證據後的五(5)日內就所產生的問題給出裁決。”
g破壞籃板
任何球員,如果因其接觸了籃框或者籃板,而導致籃板破碎或者令籃框不適於比賽,將根據如下方式處罰:
(1)賽前和/或半場熱身中時:裁判不作判罰;
(2)比賽中時:非違反體育道德行為技術犯規。無論出於任何情況,該球員都不應被罰出場。
聯盟總裁將查看涉及導致籃板破碎的所有行為和比賽進程。
h球員/球隊的行為和著裝規範
(1)比賽開始前,每一名球員在介紹出場時,都必須統一著裝。
(2)演奏國歌時,球員、教練員和訓練師均應起立,以莊嚴的姿態沿邊線或者罰球線排成一列。
(3)教練和助理教練必須穿著運動服上裝或者正裝上裝。
(4)在場上比賽時,球員必須將球衫下擺塞入運動褲中,不得穿著t恤。
(5)球員所穿裝備上,隻有球鞋上允許有商業“標記”的字樣存在。
i進攻三秒違例
進攻球員不得在三秒區內停留超過規定的時間,否則,由於防守球員無法在更長的時間內控製進攻球員,將不得不采取“hand-check”。
如果進攻球員身處三秒區內不足三秒,並接到了傳球,他必須做出向籃圈方向的移動,裁判才會中止三秒的計時。如果他試圖背身壓製防守球員到更深的位置,以獲得更好的相對籃框的位置,裁判必須吹罰三秒違例或者進攻犯規。如果他將球傳出並立刻移動到三秒區外,則不應判罰。
j球員行為規範——關於觀眾
任何教練、球員或者訓練師如果故意地在比賽進行期間進入觀眾席,將被自動罰出場,事件須通過電子郵件報告給聯盟總裁。球員為了救球而進入觀眾席,或者由於慣性導致球員進入觀眾席,不被認為是故意行為。球場邊的第一排座位被認為是觀眾席的起點。
k打架
任何種類的暴力行為在比賽場上均不能被容忍。卷入衝突的球員將被逐出場、罰款和/或禁賽。
在一場nba比賽中打架沒有任何借口可找。一名球員認為自己被另一名球員激怒的事實不能被當作可接受的借口。如果一名球員認為他自己要反擊,他應當預料到將會受到適當的處罰。
l時間消耗
當發界外球,且球立刻出界,計時器應至少走0.3秒。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計時器走了不足0.3秒,計時員應被指示將剩餘時間扣除至少0.3秒鍾。如果裁判認定球出界花了超過0.3秒的時間,他將指示計時員扣除更多的時間。如果發生這種情況時比賽計時器剩餘時間不足0.3秒,則本節比賽結束。
如果一名球員要在搶籃板或者接界外球後成功控製球並嚐試投籃,比賽計時器應至少還留有0.3秒的時間。如果這種情況發生,投籃投進,計時器回零,則應利用即時回放確定得分是否有效。
隻有兩種情況下可以在計時器僅剩0.2秒或者0.1秒的時候有效得分:“點進”和“高壓”。
“點進”的定義是任何一種由一名球員在沒有控製球的情況下令球反彈而進入籃筐的動作。此類動作在計時器還剩0.1秒的情況下依然被認為合法。
“高吊”的定義是一次傳球在空中被一名進攻球員點到,並形成一次投籃嚐試。如果球員點到球及所導致的“扣籃”發生在籃圈附近,則此類動作在一節比賽還剩0.1秒或者更多時間時被視為合法。但是,如果“高吊”的投籃嚐試距離籃圈有一定距離,導致球必須在空中被控製住(無論單手還是雙手)才能完成出手,則至少應有0.3秒鍾的時間,投籃得分才能有效。即時回放將不會用於此類比賽從還剩0.2秒或者0.1秒的時間開始的情況。
一名球員在對方罰球失手後有效控製住球並喊出暫停,計時器應至少走0.3秒。如果在這種情況下計時器走了不足0.3秒,比賽計時器上應當扣除至少0.3秒。因此,如果在上述情況下比賽計時器剩餘時間不多於0.3秒,球員控製住皮球並喊出暫停,本節比賽應當結束。
在任何一節比賽的最後一分鍾內的任何常規暫停或者20秒短暫停期間,主裁判和兩位同伴需要碰頭討論可能的時間狀況,犯規(如果有球隊已經滿犯規次數),暫停的次數,全體裁判協作判斷是否三分球,防守的輪轉以及對無球人犯規等情況。
無論蜂鳴器或者紅光何時宣告本節比賽結束,裁判(在即時回放的輔助下,如果需要的話)將最終決定一次投籃得分有效還是無效。主裁判必須主持這一狀況。
m球迷口頭幹擾
任何觀眾辱罵球員和/或教練是指,在比賽裁判的觀點看來,已經幹擾了教練在比賽中或者暫停時與球員之間的交流,這種情況下,根據裁判的要求,球場安全官員應給予該觀眾警告。如果同一觀眾繼續類似行為,裁判應要求球場安全官員將該觀眾驅逐出球館。
n防控感染的指導原則
如果一名球員遭遇開放性傷口或者由於受傷而出現流血,或者球員或其球衣上有可見的血跡,裁判應在最早的適宜的時間叫停比賽,並給予最多30秒的處理時間。處理時間過後,裁判應告知主教練,他有三種選擇:換下流血的球員、叫一個常規暫停或者20秒短暫停。如果這名球員被換下,對手球隊將被允許替換一名場上球員。流血的球員在得到醫療組人員的適當處置之後可以重返比賽。
如果在沒有新的身體接觸情況下,已經處理過的傷口再次流血,球隊將不再得到30秒的處置時間。
如果球員返回比賽,裁判應確認傷口、傷處或者發炎區域已經被繃帶覆蓋,足以防止汙染物汙染其他東西和/或被其他東西汙染。腕帶或者吸汗帶不被認為是合適的繃帶。
如果流血的球員由於遭受個人犯規而有罰球要執行,或者將要執行跳球,流血的球員將得到30秒的處置時間。如果期間傷口的處置未能完成,比賽將恢複進行,然後在最早的適宜時間再次叫停。
在叫停比賽的期間,不能執行強製暫停,除非進攻方球隊叫出20秒短暫停。如果叫停比賽是為了治療防守方球員,即使防守方球隊叫出20秒短暫停也不應執行強製暫停。
如果在給定的時間內治療沒能完成,主教練可以另外叫一次暫停,或者將流血球員換下。換人時應按照現有規則進行。
如果一個球隊在比賽叫停時已經沒有暫停,裁判將允許30秒的適當處置時間。如果治療處置依以上兩段所述尚未完成,留學的球員必須立刻被換下。該隊隻有流血的球員可以在這一情況下被替換下場。如果被換下,對方球隊也可以替換一名球員。
進攻球隊將得到完整的8秒計時以將球控到前場,24秒計時器應保留當前計時或者回撥到14秒,兩者取大。
o死球、活球、球進入比賽狀態
在死球後,球通過跳球、發界外球或者罰球出手而進入比賽狀態。比賽計時器直到球接觸場上球員才開始計時。無論何種情況,任何可能發生的球場違例或者個人犯規將被吹罰。
球在被提供給發界外球球員、罰球球員或者在跳球時被裁判拋向空中的時候成為活球。非法的身體接觸如果發生在球成為活球之前,將被忽略,隻要不是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
當跳球雙方有一人合法地觸球,被發球人傳出或者被罰球人投出之後,球進入比賽狀態,並且將繼續處於比賽中。
p辱罵
如果一名球員大聲辱罵對手,應判罰技術犯規。對方球員不會被自動處以技術犯規。他的行為將是決定因素。
同時辱罵是口頭的衝突。口頭衝突和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將被處以雙方技術犯規,不執行罰球。
在同一次死球期間,在第一次技術犯規所處的罰球執行前,如果對方球隊也得到技術犯規,這兩次技術犯規將被視為雙方技術犯規。
辱罵對手的球員必須被指出並且被處罰。
如果此前的違反體育道德犯規已經發生,而且如果情況惡劣,將吹罰技術犯規,犯規球員必須被罰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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