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不歡就這樣開啟了念經之旅。
這冥府的地界不小,每一片區域的鬼魂數量也不盡相同。任不歡最主要是挑選離自己較近、鬼魂數量較多的地段,這樣能省下很多時間。
匆匆兩年過去,這兩年下來讓任不歡度走的鬼魂也才破百萬,這數量聽著挺多,但是遠遠達不到任不歡的要求。因為孟婆說是要念經萬億遍,如果念經一遍可度一隻鬼魂,那麽他就要度走萬億隻鬼魂才行,這業績要求也是夠變態的。
但是,自己又有什麽辦法呢?
任不歡想不到其它的好辦法,隻能繼續自己的念經之路。好在因為誦讀的次數多了,十分的熟悉經文,所以每次誦讀都能字正腔圓、一字不差並且速度不慢的完成,同時也在誦讀時感受到輪回之力,倒也不算是沒有收獲。
這一日,任不歡經過一個鬼魂數量極少的區域,但卻忍不住停下了腳步。
因為他看到了除了鬼魂和修士以外的生物:血人!
這些血人個頭很大,用現代尺寸看就是身高五米左右的巨人,而且全身上下全是血色,仿佛從血液中誕生一般,關鍵數量還很多,光是看到的就有上千個。
任不歡認出了這些巨人的身份:修羅族!
這兩年他也聽說了不少事情,說冥府有四大佬,即孟婆、閻王、修羅王和地藏王!而冥府卻隻分兩大勢力,即森羅殿和修羅族!孟婆和地藏王都是單幹,沒有組建勢力,然而同樣不敢小覷。
鬼差們還告誡碰到修羅族要小心,因為這些家夥很危險。
任不歡也沒有靠近,而是遠遠打量,看到這群血人在追殺鬼魂和修士,捉到之後就直接吞食,畫麵頗為血腥。不過,他們本身就是從血液中誕生,所以這點血腥對他們來說也是灑灑水。
然後,他們理所當然的盯上了任不歡。
任不歡十分的無奈,他不過是停下來看了一眼,這群血人就把他當成了獵物,怪不得鬼差們說這些家夥危險,因為他們似乎除了吞食食物,好像智力很低,也不管你是什麽人。
“嗬嗬嗬,兄弟們,沒想到還還有一個不錯的人族修士,正好飯後吃甜點!”
“嗬嗬,大哥說的沒錯,這甜點看起來挺美味!”
“嗬,甜點甜點,俺們要吃甜點!”
修羅族們盯著任不歡,那叫一個垂涎三百尺,把任不歡惡心得不要不要的。不過任不歡卻沒有逃離,而是站在原地看著向自己撲來的血人,到了一公裏範圍後發動金手指:
(修羅族,元神初期)
(修羅族,元神初期)
(修羅族,元神初期)
......
這是連名字都沒有,除了種族和修為,金手指沒有提供其它任何情報。任不歡知道這不是金手指偷懶,而是修羅族很怪異,和其他生靈有本質上的不同。至於有什麽不同,任不歡現在說不上來。
“雖然說讓我小心修羅族,但是他們主動盯上我了,還想要吃我,我反擊一下應該沒問題吧。當然,如果那個修羅王是個小心眼,那就算我自己倒黴。”
任不歡這樣想著,決定和衝過來的修羅族隊伍幹一架。
自己現在可還是孟婆手下的打工仔,如今被人“欺負”到眼前了,哪裏能無動於衷?到時候如果修羅王沒事找事,那麽不介意召喚孟婆為自己作主,實在不行就找閻王幫忙,要知道閻王可是視修羅王為情敵啊!
所以,安全應該有保障。
眼看這群血人到了近處,任不歡不得不仰頭看他們,實在是他們長得太高大了。
“俗話說,抬頭不賤低頭賤,所以你們這群賤人可以去死了!”
任不歡嗬嗬一笑,以掌為斧舉起。
十三路開天斧法第五路,鎮空!
隻見他伸手在身前一個橫斬,明明看起來隻是在斬著玩,連平a都算不上。但就是這樣平平無奇的一招,一股難以言明的能量化作斧芒散開,空間被瞬間懾服,斧芒仿佛斬開了次元。
噗!一個空間方塊就這樣被斬出!
空間方塊內,一千個巨大的血人頓時無法動彈,似乎感覺到自己和世界失去的聯係,而且生命被這個空間方塊掌控。
還沒等反應過來是怎麽回事,所有的修羅族血人頃刻間都化為一塊塊碎肉,然後轟然散為塵埃,生命也完全消逝。而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方才的空間方塊已經消失不見,虛空安然無恙,仿佛什麽也沒發生過一樣。
但是,這一千個修羅族血人,確實已經死了!
任不歡如今的實力,已經不能簡單的用修為來評價,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麽程度,不和高手打過是真的不知道。但任不歡覺得,如果遇到渡劫一重,自己在不憑借聖器的相助下,未嚐不能一戰。
而且也有贏的信心!
這不是狂妄,這是閉關後的成長,也是對自己實力的自信。當然了,如果所謂的渡劫一重也是妖孽的話,那就當任不歡在說大話,反正也不會掉塊肉。
至於剛才那麽多血人被一招秒了,可以說是血人不過如此,或者說開天斧法的變態。任不歡自己心裏清楚就行。
念經重要,還是先撤吧!
“殺了我修羅族的人,就想這樣輕易的離開?”
一道殺氣騰騰的女音傳來,然後一個身影從遠處款款而來,雖然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但都是縮地成寸,三兩步就到了一公裏範圍。
任不歡下意識用起金手指:
(血江,修羅族,無性,渡劫一重。注:修羅族由修羅王之精血孕育而生)
原來是無性,這個世界越來越有意思了。
不過任不歡看這個血江怎麽都覺得是個女的。雖然身高依舊是五米左右,身行也十分龐大,但以她婀娜多姿的體態看就是女子,而且聲音也和女子一般,這樣的無性也是讓人無語。
這估計是修羅王的嗜好吧。
任不歡心中思緒萬千,嘴上卻是嘲諷:“他們要殺我,我便要殺他們。合著就允許你們修羅族殺人,卻不讓別人殺你們修羅族?這冥府可不是你們作主,這樣囂張跋扈可不好。”
血江依舊眼神冰冷:“哼!即便閻羅小兒來了又如何?我修羅族說你要死,你就要死!”
任不歡嗬嗬:“這樣真的好嗎?我現在可是孟婆前輩的手下。”
血江:“......”你怎麽不早說!
任不歡歎了口氣:“唉,不得了啊,修羅族太恐怖了,我要給孟婆前輩說說才行。嗯,就說在任務途中被修羅族攔截,說是要吃了我,還說冥府他們修羅族最大,就算孟婆前來來了也隻有吃癟的份!”
“你給我住手了!”
血江一臉抽搐:“你既然是孟婆前輩的人,今日之事就此作罷,我會上報我王,你走吧!”
看樣子,這冥府還是孟婆最大啊!
任不歡忍不住笑了:“我就不走,你敢咬我?”
血江隻覺得額頭青筋暴起,但依舊咬牙道:“好,我走!”
說完轉身向來時方向而去,幾乎是一步一裏,縮地成寸用得十分熟練。不過在任不歡看來,有那麽幾分落荒而逃得味道。這倒是讓任不歡更加在意孟婆在冥府得位置了,或許真的如閻王所想,這個修羅王其實也喜歡孟婆?
算了,不想了,自己還有任務在呢!
任不歡愜意的翻看地圖,查找著下一個工作區域。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現在的一舉一動都被人看著。就在某個被血色包裹的區域深處,血江已經恭敬的站在一邊,身邊還有一排排強大的修羅族血人,而這些血人此時全都恭敬的站在一個男子的麵前。
這冥府的地界不小,每一片區域的鬼魂數量也不盡相同。任不歡最主要是挑選離自己較近、鬼魂數量較多的地段,這樣能省下很多時間。
匆匆兩年過去,這兩年下來讓任不歡度走的鬼魂也才破百萬,這數量聽著挺多,但是遠遠達不到任不歡的要求。因為孟婆說是要念經萬億遍,如果念經一遍可度一隻鬼魂,那麽他就要度走萬億隻鬼魂才行,這業績要求也是夠變態的。
但是,自己又有什麽辦法呢?
任不歡想不到其它的好辦法,隻能繼續自己的念經之路。好在因為誦讀的次數多了,十分的熟悉經文,所以每次誦讀都能字正腔圓、一字不差並且速度不慢的完成,同時也在誦讀時感受到輪回之力,倒也不算是沒有收獲。
這一日,任不歡經過一個鬼魂數量極少的區域,但卻忍不住停下了腳步。
因為他看到了除了鬼魂和修士以外的生物:血人!
這些血人個頭很大,用現代尺寸看就是身高五米左右的巨人,而且全身上下全是血色,仿佛從血液中誕生一般,關鍵數量還很多,光是看到的就有上千個。
任不歡認出了這些巨人的身份:修羅族!
這兩年他也聽說了不少事情,說冥府有四大佬,即孟婆、閻王、修羅王和地藏王!而冥府卻隻分兩大勢力,即森羅殿和修羅族!孟婆和地藏王都是單幹,沒有組建勢力,然而同樣不敢小覷。
鬼差們還告誡碰到修羅族要小心,因為這些家夥很危險。
任不歡也沒有靠近,而是遠遠打量,看到這群血人在追殺鬼魂和修士,捉到之後就直接吞食,畫麵頗為血腥。不過,他們本身就是從血液中誕生,所以這點血腥對他們來說也是灑灑水。
然後,他們理所當然的盯上了任不歡。
任不歡十分的無奈,他不過是停下來看了一眼,這群血人就把他當成了獵物,怪不得鬼差們說這些家夥危險,因為他們似乎除了吞食食物,好像智力很低,也不管你是什麽人。
“嗬嗬嗬,兄弟們,沒想到還還有一個不錯的人族修士,正好飯後吃甜點!”
“嗬嗬,大哥說的沒錯,這甜點看起來挺美味!”
“嗬,甜點甜點,俺們要吃甜點!”
修羅族們盯著任不歡,那叫一個垂涎三百尺,把任不歡惡心得不要不要的。不過任不歡卻沒有逃離,而是站在原地看著向自己撲來的血人,到了一公裏範圍後發動金手指:
(修羅族,元神初期)
(修羅族,元神初期)
(修羅族,元神初期)
......
這是連名字都沒有,除了種族和修為,金手指沒有提供其它任何情報。任不歡知道這不是金手指偷懶,而是修羅族很怪異,和其他生靈有本質上的不同。至於有什麽不同,任不歡現在說不上來。
“雖然說讓我小心修羅族,但是他們主動盯上我了,還想要吃我,我反擊一下應該沒問題吧。當然,如果那個修羅王是個小心眼,那就算我自己倒黴。”
任不歡這樣想著,決定和衝過來的修羅族隊伍幹一架。
自己現在可還是孟婆手下的打工仔,如今被人“欺負”到眼前了,哪裏能無動於衷?到時候如果修羅王沒事找事,那麽不介意召喚孟婆為自己作主,實在不行就找閻王幫忙,要知道閻王可是視修羅王為情敵啊!
所以,安全應該有保障。
眼看這群血人到了近處,任不歡不得不仰頭看他們,實在是他們長得太高大了。
“俗話說,抬頭不賤低頭賤,所以你們這群賤人可以去死了!”
任不歡嗬嗬一笑,以掌為斧舉起。
十三路開天斧法第五路,鎮空!
隻見他伸手在身前一個橫斬,明明看起來隻是在斬著玩,連平a都算不上。但就是這樣平平無奇的一招,一股難以言明的能量化作斧芒散開,空間被瞬間懾服,斧芒仿佛斬開了次元。
噗!一個空間方塊就這樣被斬出!
空間方塊內,一千個巨大的血人頓時無法動彈,似乎感覺到自己和世界失去的聯係,而且生命被這個空間方塊掌控。
還沒等反應過來是怎麽回事,所有的修羅族血人頃刻間都化為一塊塊碎肉,然後轟然散為塵埃,生命也完全消逝。而也不知道什麽時候,方才的空間方塊已經消失不見,虛空安然無恙,仿佛什麽也沒發生過一樣。
但是,這一千個修羅族血人,確實已經死了!
任不歡如今的實力,已經不能簡單的用修為來評價,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麽程度,不和高手打過是真的不知道。但任不歡覺得,如果遇到渡劫一重,自己在不憑借聖器的相助下,未嚐不能一戰。
而且也有贏的信心!
這不是狂妄,這是閉關後的成長,也是對自己實力的自信。當然了,如果所謂的渡劫一重也是妖孽的話,那就當任不歡在說大話,反正也不會掉塊肉。
至於剛才那麽多血人被一招秒了,可以說是血人不過如此,或者說開天斧法的變態。任不歡自己心裏清楚就行。
念經重要,還是先撤吧!
“殺了我修羅族的人,就想這樣輕易的離開?”
一道殺氣騰騰的女音傳來,然後一個身影從遠處款款而來,雖然每一步都走得很慢,但都是縮地成寸,三兩步就到了一公裏範圍。
任不歡下意識用起金手指:
(血江,修羅族,無性,渡劫一重。注:修羅族由修羅王之精血孕育而生)
原來是無性,這個世界越來越有意思了。
不過任不歡看這個血江怎麽都覺得是個女的。雖然身高依舊是五米左右,身行也十分龐大,但以她婀娜多姿的體態看就是女子,而且聲音也和女子一般,這樣的無性也是讓人無語。
這估計是修羅王的嗜好吧。
任不歡心中思緒萬千,嘴上卻是嘲諷:“他們要殺我,我便要殺他們。合著就允許你們修羅族殺人,卻不讓別人殺你們修羅族?這冥府可不是你們作主,這樣囂張跋扈可不好。”
血江依舊眼神冰冷:“哼!即便閻羅小兒來了又如何?我修羅族說你要死,你就要死!”
任不歡嗬嗬:“這樣真的好嗎?我現在可是孟婆前輩的手下。”
血江:“......”你怎麽不早說!
任不歡歎了口氣:“唉,不得了啊,修羅族太恐怖了,我要給孟婆前輩說說才行。嗯,就說在任務途中被修羅族攔截,說是要吃了我,還說冥府他們修羅族最大,就算孟婆前來來了也隻有吃癟的份!”
“你給我住手了!”
血江一臉抽搐:“你既然是孟婆前輩的人,今日之事就此作罷,我會上報我王,你走吧!”
看樣子,這冥府還是孟婆最大啊!
任不歡忍不住笑了:“我就不走,你敢咬我?”
血江隻覺得額頭青筋暴起,但依舊咬牙道:“好,我走!”
說完轉身向來時方向而去,幾乎是一步一裏,縮地成寸用得十分熟練。不過在任不歡看來,有那麽幾分落荒而逃得味道。這倒是讓任不歡更加在意孟婆在冥府得位置了,或許真的如閻王所想,這個修羅王其實也喜歡孟婆?
算了,不想了,自己還有任務在呢!
任不歡愜意的翻看地圖,查找著下一個工作區域。
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現在的一舉一動都被人看著。就在某個被血色包裹的區域深處,血江已經恭敬的站在一邊,身邊還有一排排強大的修羅族血人,而這些血人此時全都恭敬的站在一個男子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