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瑪斯塔夏竟然下雪了?!”
布林登心神不寧地騎在馬背上,他穿著陳舊的黑色鏈甲衫,束鑲釘皮帶,腰懸長劍和匕首。
一件肮髒的灰羊毛鑲紫鍛邊鬥篷貼在肩上,浸透了水,胸前還繡著一枚土黃色的大地為背景,紫色巨龍展翅俯衝的徽記。
簡直太反常了,阿瑪斯塔夏境內竟然也會下雪。
他不禁臉色陰沉地想:阿瑪斯塔夏王國,精靈最後的一片淨土:絡拉斯卓平原,它曾經青翠又美麗。
月溪河從平原流向黃金海灣,這條清澈的大河早在到達平原之前,就已經又急又深。
因為布萊克特曼的蠻荒群山與薄暮森林常年多雨,又誕生了無數泉源與小溪,它們全部注入月溪河,河周圍的一整片絡拉斯卓平原都變得豐饒宜人。
清溪如銀,從薄暮之森流向絡拉斯卓,
在那青翠原野的絡拉斯卓,
草長離離,繁花盛開,
在芬芳彌漫的山坡下,
木葉長,蔓草綠,
精靈河水浪滔滔。
……
布林登慶幸自己曾沉寂於書籍知識的海洋裏,以至於讓他了解到許許多多各個種族之間的密辛。
許多賢者都認為,絡拉斯卓平原是精靈的搖籃。
精靈的大潮從這裏出發,湧向外界,征服占據整個阿斯諾世界,最終又在500年前,丟失掉了‘絡拉斯卓’這片最後的淨土,徹底退出曆史的大舞台。
但是,這樣的冒險精神現在仍在‘絡拉斯卓’平原不時出現。
許多精靈從薄暮森林中走出,來到阿布雷拉這座港口城市,以傭兵、冒險者、流亡者的身份探索自己的命運。
這群長壽的種族從未忘記過自己曾經的榮耀,也從未忘記過曾經的絡拉斯卓平原,那最後的一抹淨土。
然而今非昔比,在布萊克特曼和薄暮森林環抱的林牆下,布林登一路行走,他看到的是絕大部分地區已經變成荒地,長滿荒草與荊棘。
曾經被塔夏人引以為傲的玫瑰花,變成了令人唾棄的野玫瑰。
它們長著生人勿近的尖刺在地上蔓生,攀上灌木叢和河岸,形成一個個草木蓬鬆的洞穴,甚至還有許多小動物在裏麵棲身。
平原沒有高大的樹木,但在雜草叢中,依稀可以看見古老的樹木被焚燒砍倒後遺留下的樹樁。
這是一片淒涼的鄉野,除了湍急的河水嘩嘩流過卵石的聲音,四野一片死寂,煙霧和蒸汽在陰沉的低雲下漂浮,滯留在各個窪地裏。
布林登甚至有點懷疑:自己的這段旅程到底會通向一個什麽樣的沮喪結局。
他行走的這條路必須穿過薄暮森林,才能夠達到坎波斯這個大平原王國,直至抵達泰格瑞拉。
是啊,他的目的地是泰格瑞拉的王城,他必須完成紫龍公爵交給他的第一個任務,布林登在心中不斷的提醒自己。
他原本的行進計劃是從威斯特王國的金羽城出發,沿著地精荒原來到雷石山脈下的岩地鎮。
然後,再從威斯特王國的邊境穿過布萊克特曼中隱藏的那條荒廢的商路,這樣就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到達泰格瑞拉王國。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
雖然他早已做好時刻防備這條荒廢的商路中忽然竄出的精靈,以及林間穿梭的利箭,但是卻沒有預料到比精靈還要可怕的邪惡類人生物。
他不僅聽說過號稱‘荒野雙雄’的地精遊蕩者和狗頭人術士,還親眼目睹到獵殺之神信徒屠村的慘烈畫麵,在帶人倉惶返回小鎮的過程中,還差點被一群食人魔發現。
如此多的危險,讓他不得不放棄走捷徑的打算,選擇穿過阿瑪斯塔夏和坎波斯兩個王國這條相對安全的路線。
畢竟前往金羽城時,他已經走過一次,自然是再熟悉不過的。
正因為如此,讓他浪費了大量的時間。
此時,布林登位於阿瑪斯塔夏王國的北方,正率領著一群人正朝著月溪河前進。
這裏雜草叢生、多石崎嶇,有過一次行走經曆的他很清楚,這條布萊克特曼山腳下的道路,在天氣正常的時節都尚且難走,更何況是經過昨晚那場雪,道路變得濘泥不堪。
真反常,阿瑪斯塔夏竟然也會降雪,還是在深秋時節,他忍不住又在內心抱怨一句。
當然,雪下得並不大,第二天清晨,黎明光輝初現,便盡數融化。
但不管怎麽說,布林登仍然覺得這反常的現象是個壞兆頭。
前段時間的大雨、漲水、邪惡的類人生物的劫掠和戰爭,已經讓平民接連失去了兩次收割莊稼的機會。
其實他們根本收割不了莊稼,因為田地裏那些被塔夏人稱之為‘黃金’的玫瑰,長滿了猙獰的尖刺,變得一文不值。
開成花災的玫瑰不是燦爛,而是荒涼啊。
這個以‘玫瑰’為榮的王國的平民們太傻了,竟然不去種糧食,而選擇種花,布林登實在難以理解他們的想法。
這樣下去,若是寒潮迅速到來,肯定會發生饑荒,許許多多的塔夏人將填不飽肚皮,甚至活活餓死。
這個猜想並不正確,因為他們已經開始鬧饑荒了,這一路行走,他看到許許多多塔夏人正前往南方逃荒。
他們又能逃到哪裏去呢?布林登心想。
他曾聽自己的侯爵父親向他講過泰格瑞拉北境山民的故事。
由於山區的生活特別艱難,每當寒潮降臨,大雪鋪天蓋地,食物嚴重匱乏時,那裏的年輕人必須背井離鄉南下,去城市或某座城堡打工,而老人則為婦孺留下僅剩的食物,聚集起渾身所有力氣,前往巨龍之脊山脈,宣稱外出打獵。
事實上,他們隻能在冰天雪地裏咀嚼著回憶獨自死去,有的屍骨春天或許還能夠找到,有的則永遠消失……
他的侯爵父親講這個故事的目的就是為了告訴他:雖然他們擁有不理想的生活,但他們卻有一顆應付困難的心。
這些災民又能逃到哪裏去?
薄暮森林?
豺狼人、食人魔、巨魔、甚至是狗頭人和地精,這些邪惡的類人生物絕對會高興的舉起雙手讚成這個仁慈的建議。
就是不知道精靈的利箭會作何感想?
或許......阿布雷拉城才是他們最正確的選擇吧。
布林登隻希望自己千萬不要成為其中一員,他在心中可憐兮兮的想。
但是就他的運氣而言,這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他從來都沒有運氣,布林登露出苦澀的微笑。
是啊,他是一個被厄運纏身的人。
這該死的厄運自他出生那天起,就陰魂不散地陪伴他到現在。
這讓他不由回想起了自己的點點滴滴。
從他呱呱墜地的那一刻起,自己的母親就難產而死,為此他的繼承人哥哥,自始至終都沒有原諒過他。
據說因難產而死出生的孩子,這些可憐的人兒,似乎天生背負著罪責和厄運。
事實正是如此。
他永遠都沒有運氣,泰格瑞拉人最顯著的特征是:身材彪悍、壯實,肩膀和胸膛也極為寬闊,他的父親和哥哥全部繼承了這一特點。
而他卻繼承了他母親中等的身高和體型,永遠不可能當上強大的騎士。
他的頭腦不足以成為學者,他的虔誠達不到牧師的標準,他的天賦永遠不可能成為一名巫師,而他的性格又決定了他當不了一名合格的傭兵和冒險者。
布林登感覺諸神對他好吝嗇,除了驚濤城河間侯爵次子的出身,什麽也沒有留給他。
認真追究的話,至少給他留下了像魔劍士一般的厄運詛咒,讓他沒有任何運氣可言,他苦澀的想。
在他十歲那年,他被自己的父親送到母親的家族——阿吉瑪爾城,當他無法生育的子爵舅舅的養子。
當時,所有人都以為他會成為未來的布林登子爵,但布萊克特曼的精靈毀了他的一切。
他甚至都還沒準備動身,他的子爵舅舅就在林間打獵時,被精靈遊俠一箭穿胸而死,因為沒有來得及任命,他舅舅的爵位和領地也被收了回去。
於是在他十三歲那年,他的父親費盡心機,為他在泰格瑞拉王城討到一個成為私生子王子的侍從和伴童的機會。
遺憾的是,當被送到泰格瑞拉城的時候,那位半精靈王子,也就是現在的紫龍公爵,已經提前逃出王宮,而他隻能被原路送回。
在他十八歲的命名日,他的父親又為他在龍首港總督那裏爭取到一個貼身侍衛的職位。
然而幸運女神從來都不會眷顧他,龍首港被傭兵、商會、風暴群島的領主,以及海盜組織聯合推翻,宣布獨立,成為大陸第一個自由聯邦貿易港口城市。
而這位總督的屍體也被無情地拋入大海。
盡管如此,布林登對自己的未來依然沒有選擇放棄,他在驚濤城的練武場磨礪戰鬥技巧,在父親的藏書室豐富自己的學識。
或許是他不屈服於命運的堅決信念,讓不幸再次惦記上了他。
去年,他的侯爵父親仍不死心,為他討回一個伯爵家的小女兒。
命運沒有任何反轉,像往常一樣,在他新婚的那天晚上,這位苗條、標誌的新娘對他說自己不喜歡這樣像巫師魔像般的生活,她追求自己的未來,於是她趁他不注意,燒掉了婚房,跳到奧拉姆河裏,自從消失得無影無蹤。
布林登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運氣。
在這重重打擊之下,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麽還沒有徹底墮落下去,反而被莫名地激發起了鬥誌。
或許是命運的不甘心吧。
在一個晴朗無星的夜晚,沒有土地,沒有錢財,隻有一身鎧甲、一把劍、一匹馬的他,在無人注視的情況下,悄無聲息地離開了。
他來到龍首港,先後加入過五個小型傭兵團。
毫無疑問,這些傭兵團要麽葬身於矮人王國地底魔物遍地的礦井,要麽消失在獸人部落茫茫雪原中。
甚至還有一個傭兵團長的老婆得了疹子,以至於整個傭兵團十幾號人,除他之外,全部遭殃,
驚險刺激、又混混沌沌的傭兵冒險生涯,讓他像無根浮萍似的,在龍首港隨波逐流。
慶幸的是,這種日子在他無意間升起的一個念頭:為了前往金羽城,近距離地看一看真正天空霸主獅鷲。
誰曾想,竟然意外碰到了威斯特老國王為公主舉辦的競技大會,又讓他湊巧遇到了布萊恩這個新上任的龍首港公爵。
泰格瑞拉王室的私生子,龍首港與風暴群島名義上的領主。
這些熟悉的字眼,仿佛在告訴他,自己曾經錯過的侍從,以及貼身侍衛的職位,全部都在向他招手。
在他看來,這就是所謂的命運。
這讓他開始相信命運了。
命運有許多張麵孔,他的命運外表美麗,卻隱藏著駭人的本質,它就像驚濤城的河水,在他身邊旋轉,讓他腳步沉重,可他絕不可以回頭,不然隻會沉入水底。
於是,他毫不猶豫地跪在這位新任公爵麵前,以大地和江河的名義起誓,向龍首港與風暴群島的領主宣誓效忠。
“願阿斯諾,長夜黑暗,煙消雲散,白晝光明,勃勃興旺。願汝明睹世間本質,真理環汝四周,諸物一目了然……請起,我是布萊恩,龍首港與風暴群島領主……”
布林登再次回想起公爵大人的祝詞,他話語中的祝福並不是自己的領地,而是整個世界。
那認真嚴肅的麵孔,莊重神聖的話語,仿佛自己已經成為真正的世界統治者。
奇怪的是,他並沒有被這如此‘狂妄’的話語驚到,反而激動得好似自己在進行一場銘心刻骨的古老儀式,就像詩人歌謠中傳唱的一樣。
這讓他心中終於有了前進的動力和目標。
想到這裏,布林登下意識地摸了摸胸口,掏出戴在脖子裏的一根吊墜。
吊墜上是一枚雕刻著女子臉龐的金幣,周圍的空白處點綴著一圈金色的幸運草。
“願幸運女神太摩拉庇護我。”
他撫摸著自己的幸運金幣,在心中虔誠地祈禱。
這是龍首港公爵送給自己的一件禮物,同時還有一段意味深長的話語:
人應該大膽行事才算是真正活著。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冒險進取的勇氣與決心遠比謹慎精密的計劃更加重要。
切勿猶疑不決,應當相信女神,將自己交給命運。
要相信自己所擁有的幸運,你就是自己的主人,女神會讓你知道這次究竟是幸運還是厄運。
隻要你勇往直前努力追求自己的夢想,女神就會助你一臂之力。
如果沒有任何設定的目標或方向,那你很快就會跌入本莎芭的懷抱,並體會到厄運的「慈悲」——也就是毫無憐憫。
…………
毫無疑問,這位年輕的公爵大人把他的過去調查得一清二楚。
盡管這隻是一枚普普通通的金幣,但是在布林登看來,這就是他的幸運金幣。
每當第二天清晨準備出發,或者感到心神不寧的時候,他都會掏出這枚幸運金幣,向太摩拉女神祈禱。
正因為如此,他們一行11人,暢通無阻地從岩地鎮成功踏入了阿瑪斯塔夏的土地。
11個人……他苦澀地想。
事實上,他的護送隊伍連他和白鴉傭兵團的提斯坦一起,共19人,其中有4名來自泰格瑞拉的貴族子弟,6名流浪傭兵和武士,7名自由騎手。
但是在他們出發的那一天,當他們得知自己接下來的任務,以及未曾露過一麵的公爵大人時,有5人當場憤怒地甩袖離去。
另外2人抵達岩地鎮後,在他說出打算從阿瑪斯塔夏王國前往泰格瑞拉時,再次失望離去。
至於最後一人……布林登的眼神裏浮過一抹內疚,那是一個剛滿16歲的年輕人,跟他一樣,他也是泰格瑞拉的貴族子弟。
留給他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他天真的笑容,以及對理想未來的憧憬。
他明明已經警告過這個剛成年的少年,夜晚千萬不要離開營火的範圍,但是他卻睡迷糊了,雖然他被他的叫喊聲驚醒後,第一時間就追了出去,並將怪物趕跑,但是那個年輕人的心髒早已被掏走,連他的家族徽章——兩柄交錯的戰錘,也隻剩下一半。
這個少年是在他的耐心勸說下才留下來的。可惜的是,他卻永遠無法將他帶回泰格瑞拉。
這是他們從金羽城走到現在,失去的第一個夥伴,布林登隻能暗自祈禱這隻是個開始,同樣也是終結。
他驅散掉悲傷的念頭,收拾好心情,專心地驅著馬兒繼續上路。
此時,他們正準備前往月溪河上遊,隻要到達河畔,渡過月溪河,就正式進入薄暮森林。
然後再穿過森林,到達坎波斯這個平原王國,他就可以暢通無阻地回到他的家鄉——驚濤城。
他早已暗自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也要說服他的侯爵父親,從他手中討得一支人馬,協助自己在龍首港公爵麾下發展,幫助他站穩腳跟。
畢竟白鴉傭兵團的團長卡帕斯,直接將自己整個傭兵團500多人,全部宣誓效忠。
而他呢,隻不過是孤家寡人一個罷了。
若要認真追究,跟隨在自己身後的8個人,其實也算是他名義上的同伴。
不過,他們投靠的是龍首港的公爵,而不是他。
雖然公爵大人將這些人交給他管理,但他並沒有交給他如何讓這些人死心塌地的追隨自己。
布林登忍不住回頭望了一眼。
像往常一樣,他們一行11人,4匹馬兒,兩輛乘坐的馬車。
除了探路的兩名流浪傭兵,和負責斷後的一名自由騎手,剩餘7人全部坐在馬車上。
就當他們一行人即將從泥濘不堪的土路上掙紮出來的時候,兩名騎著黑馬的流浪傭兵出現在他的視線內。
布林登知道,探路的回來了,於是連忙驅馬迎了上去。
“嘿,鹹魚大人,前方發現了一個酒館,主建築坐落在月溪河北岸,又長又低的房屋可以延伸到河麵上。毫無疑問,這是一家渡口酒館。”
說話的是一個騎在馬背上的詩人,他背著一把魯特琴,個頭矮小,年紀大概三十歲,黑色的頭發非常稀疏,褪色的綠衣服上到處用舊皮革打著補丁,腰間別著一圈鋒利的飛刀和懸著一柄刺劍。
他是‘洋蔥’瑞姆,之所以獲得這個外號,是因為他的歌謠像洋蔥一樣,總是能夠騙到人眼淚。
當然,這點對他毫無用處。
‘鹹魚大人’則是他被這群傭兵取得新稱呼,布林登倒覺得蠻合適的。
因為他們河間家族的驚濤城,最出名的就是鹹魚幹。
雖說鹹魚翻身了還是一條鹹魚,但至少他擁有翻身的勇氣。
“酒館底層由大理石砌成,上層用石灰粉刷的木材,有馬廄,還有座爬滿藤蔓的涼亭。當然了,煙囪沒煙,窗戶也沒亮光,完全看不出任何有人活動過的痕跡。”另一名偵察的騎手補充細節。
這是一個看不出年齡的半精靈,和他手上的長弓一樣纖瘦,披著帶補丁的綠鬥篷,穿著鑲釘皮甲、磨損嚴重的高筒皮靴和結實的無指皮手套,背一個箭囊,裏麵裝滿了鷹羽箭。
這位半精靈遊俠叫做羅蘭德,一個精靈的名字,從他精準的箭術就可以看出,是在精靈聖地長大的。
因喜歡森林色衣服,長著綠頭發,身體又細又長,被人戲稱為‘瘦黃瓜’。
羅蘭德和瑞姆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同伴,在這位半精靈遊俠的勸說下,他的詩人同伴這才勉強加入了他們的隊伍。
布林登猜測,這很有可能跟他們的公爵大人也是半精靈有關。
“我上回經過時,這家酒館還開著,看來已經荒廢了。”他沉吟一下,對兩位偵察人員說道:“這地方的葡萄酒不錯,或許我們可以去酒窖裏找到。”
“我覺得不太妥當。”‘洋蔥’瑞姆擔憂道:“裏麵恐怕藏有人,說不定就躲在地窖裏,等著我們上鉤呢。”
“這就把你給嚇著了?”一道略顯嘶啞的女音從三人的身後傳來,令他們全部望了過去。
布林登看到一位英氣逼人的女戰士,正驅著毛皮沾滿泥漿的白馬走過來。
她穿著打補丁的狼皮外套,留著長辮子,腰懸一根刺鞭,背上是一柄帶鞘長劍。
看到刺鞭,他總是會想起在龍首港見過的那位被刺鞭抽打麵孔的人,那猙獰駭人的麵孔,讓人一輩子都忘不了。
正因為如此,這群流浪傭兵和自由騎手中,這位來自不列蘭德的女人,給他的印象最為深刻。
兩人初次見麵時,他曾因口誤不經意間冒犯了她的性別。
這位女戰士猛然間抬起頭,將垂在胸前的長辮子甩到腦後,冷冷地注視著他,用足以殺人的目光咆哮道:
老子除了沒辦法站著撒尿,外套裏襯的全是狼皮和虎皮,不是兔毛和鬆鼠。最好不要在老子眼前指手畫腳,我是來投靠紫龍公爵的,不是你這個毛都長不齊的小鬼。
至此以後,他甚至連跟這個女人對視一眼的勇氣都沒有,慶幸的是,對方一路上,最喜歡保持沉默,沒有跟他添任何麻煩。
隨著女戰士的到來,詩人和遊俠眼神一縮,連忙將目光移到其他地方。
“那我們就去酒館看一看,再做打算,說不定還能找到渡河的船隻。”布林登硬著頭皮對她說道。
…………
布林登心神不寧地騎在馬背上,他穿著陳舊的黑色鏈甲衫,束鑲釘皮帶,腰懸長劍和匕首。
一件肮髒的灰羊毛鑲紫鍛邊鬥篷貼在肩上,浸透了水,胸前還繡著一枚土黃色的大地為背景,紫色巨龍展翅俯衝的徽記。
簡直太反常了,阿瑪斯塔夏境內竟然也會下雪。
他不禁臉色陰沉地想:阿瑪斯塔夏王國,精靈最後的一片淨土:絡拉斯卓平原,它曾經青翠又美麗。
月溪河從平原流向黃金海灣,這條清澈的大河早在到達平原之前,就已經又急又深。
因為布萊克特曼的蠻荒群山與薄暮森林常年多雨,又誕生了無數泉源與小溪,它們全部注入月溪河,河周圍的一整片絡拉斯卓平原都變得豐饒宜人。
清溪如銀,從薄暮之森流向絡拉斯卓,
在那青翠原野的絡拉斯卓,
草長離離,繁花盛開,
在芬芳彌漫的山坡下,
木葉長,蔓草綠,
精靈河水浪滔滔。
……
布林登慶幸自己曾沉寂於書籍知識的海洋裏,以至於讓他了解到許許多多各個種族之間的密辛。
許多賢者都認為,絡拉斯卓平原是精靈的搖籃。
精靈的大潮從這裏出發,湧向外界,征服占據整個阿斯諾世界,最終又在500年前,丟失掉了‘絡拉斯卓’這片最後的淨土,徹底退出曆史的大舞台。
但是,這樣的冒險精神現在仍在‘絡拉斯卓’平原不時出現。
許多精靈從薄暮森林中走出,來到阿布雷拉這座港口城市,以傭兵、冒險者、流亡者的身份探索自己的命運。
這群長壽的種族從未忘記過自己曾經的榮耀,也從未忘記過曾經的絡拉斯卓平原,那最後的一抹淨土。
然而今非昔比,在布萊克特曼和薄暮森林環抱的林牆下,布林登一路行走,他看到的是絕大部分地區已經變成荒地,長滿荒草與荊棘。
曾經被塔夏人引以為傲的玫瑰花,變成了令人唾棄的野玫瑰。
它們長著生人勿近的尖刺在地上蔓生,攀上灌木叢和河岸,形成一個個草木蓬鬆的洞穴,甚至還有許多小動物在裏麵棲身。
平原沒有高大的樹木,但在雜草叢中,依稀可以看見古老的樹木被焚燒砍倒後遺留下的樹樁。
這是一片淒涼的鄉野,除了湍急的河水嘩嘩流過卵石的聲音,四野一片死寂,煙霧和蒸汽在陰沉的低雲下漂浮,滯留在各個窪地裏。
布林登甚至有點懷疑:自己的這段旅程到底會通向一個什麽樣的沮喪結局。
他行走的這條路必須穿過薄暮森林,才能夠達到坎波斯這個大平原王國,直至抵達泰格瑞拉。
是啊,他的目的地是泰格瑞拉的王城,他必須完成紫龍公爵交給他的第一個任務,布林登在心中不斷的提醒自己。
他原本的行進計劃是從威斯特王國的金羽城出發,沿著地精荒原來到雷石山脈下的岩地鎮。
然後,再從威斯特王國的邊境穿過布萊克特曼中隱藏的那條荒廢的商路,這樣就可以用最快的速度到達泰格瑞拉王國。
然而計劃趕不上變化。
雖然他早已做好時刻防備這條荒廢的商路中忽然竄出的精靈,以及林間穿梭的利箭,但是卻沒有預料到比精靈還要可怕的邪惡類人生物。
他不僅聽說過號稱‘荒野雙雄’的地精遊蕩者和狗頭人術士,還親眼目睹到獵殺之神信徒屠村的慘烈畫麵,在帶人倉惶返回小鎮的過程中,還差點被一群食人魔發現。
如此多的危險,讓他不得不放棄走捷徑的打算,選擇穿過阿瑪斯塔夏和坎波斯兩個王國這條相對安全的路線。
畢竟前往金羽城時,他已經走過一次,自然是再熟悉不過的。
正因為如此,讓他浪費了大量的時間。
此時,布林登位於阿瑪斯塔夏王國的北方,正率領著一群人正朝著月溪河前進。
這裏雜草叢生、多石崎嶇,有過一次行走經曆的他很清楚,這條布萊克特曼山腳下的道路,在天氣正常的時節都尚且難走,更何況是經過昨晚那場雪,道路變得濘泥不堪。
真反常,阿瑪斯塔夏竟然也會降雪,還是在深秋時節,他忍不住又在內心抱怨一句。
當然,雪下得並不大,第二天清晨,黎明光輝初現,便盡數融化。
但不管怎麽說,布林登仍然覺得這反常的現象是個壞兆頭。
前段時間的大雨、漲水、邪惡的類人生物的劫掠和戰爭,已經讓平民接連失去了兩次收割莊稼的機會。
其實他們根本收割不了莊稼,因為田地裏那些被塔夏人稱之為‘黃金’的玫瑰,長滿了猙獰的尖刺,變得一文不值。
開成花災的玫瑰不是燦爛,而是荒涼啊。
這個以‘玫瑰’為榮的王國的平民們太傻了,竟然不去種糧食,而選擇種花,布林登實在難以理解他們的想法。
這樣下去,若是寒潮迅速到來,肯定會發生饑荒,許許多多的塔夏人將填不飽肚皮,甚至活活餓死。
這個猜想並不正確,因為他們已經開始鬧饑荒了,這一路行走,他看到許許多多塔夏人正前往南方逃荒。
他們又能逃到哪裏去呢?布林登心想。
他曾聽自己的侯爵父親向他講過泰格瑞拉北境山民的故事。
由於山區的生活特別艱難,每當寒潮降臨,大雪鋪天蓋地,食物嚴重匱乏時,那裏的年輕人必須背井離鄉南下,去城市或某座城堡打工,而老人則為婦孺留下僅剩的食物,聚集起渾身所有力氣,前往巨龍之脊山脈,宣稱外出打獵。
事實上,他們隻能在冰天雪地裏咀嚼著回憶獨自死去,有的屍骨春天或許還能夠找到,有的則永遠消失……
他的侯爵父親講這個故事的目的就是為了告訴他:雖然他們擁有不理想的生活,但他們卻有一顆應付困難的心。
這些災民又能逃到哪裏去?
薄暮森林?
豺狼人、食人魔、巨魔、甚至是狗頭人和地精,這些邪惡的類人生物絕對會高興的舉起雙手讚成這個仁慈的建議。
就是不知道精靈的利箭會作何感想?
或許......阿布雷拉城才是他們最正確的選擇吧。
布林登隻希望自己千萬不要成為其中一員,他在心中可憐兮兮的想。
但是就他的運氣而言,這不是沒有這種可能。
他從來都沒有運氣,布林登露出苦澀的微笑。
是啊,他是一個被厄運纏身的人。
這該死的厄運自他出生那天起,就陰魂不散地陪伴他到現在。
這讓他不由回想起了自己的點點滴滴。
從他呱呱墜地的那一刻起,自己的母親就難產而死,為此他的繼承人哥哥,自始至終都沒有原諒過他。
據說因難產而死出生的孩子,這些可憐的人兒,似乎天生背負著罪責和厄運。
事實正是如此。
他永遠都沒有運氣,泰格瑞拉人最顯著的特征是:身材彪悍、壯實,肩膀和胸膛也極為寬闊,他的父親和哥哥全部繼承了這一特點。
而他卻繼承了他母親中等的身高和體型,永遠不可能當上強大的騎士。
他的頭腦不足以成為學者,他的虔誠達不到牧師的標準,他的天賦永遠不可能成為一名巫師,而他的性格又決定了他當不了一名合格的傭兵和冒險者。
布林登感覺諸神對他好吝嗇,除了驚濤城河間侯爵次子的出身,什麽也沒有留給他。
認真追究的話,至少給他留下了像魔劍士一般的厄運詛咒,讓他沒有任何運氣可言,他苦澀的想。
在他十歲那年,他被自己的父親送到母親的家族——阿吉瑪爾城,當他無法生育的子爵舅舅的養子。
當時,所有人都以為他會成為未來的布林登子爵,但布萊克特曼的精靈毀了他的一切。
他甚至都還沒準備動身,他的子爵舅舅就在林間打獵時,被精靈遊俠一箭穿胸而死,因為沒有來得及任命,他舅舅的爵位和領地也被收了回去。
於是在他十三歲那年,他的父親費盡心機,為他在泰格瑞拉王城討到一個成為私生子王子的侍從和伴童的機會。
遺憾的是,當被送到泰格瑞拉城的時候,那位半精靈王子,也就是現在的紫龍公爵,已經提前逃出王宮,而他隻能被原路送回。
在他十八歲的命名日,他的父親又為他在龍首港總督那裏爭取到一個貼身侍衛的職位。
然而幸運女神從來都不會眷顧他,龍首港被傭兵、商會、風暴群島的領主,以及海盜組織聯合推翻,宣布獨立,成為大陸第一個自由聯邦貿易港口城市。
而這位總督的屍體也被無情地拋入大海。
盡管如此,布林登對自己的未來依然沒有選擇放棄,他在驚濤城的練武場磨礪戰鬥技巧,在父親的藏書室豐富自己的學識。
或許是他不屈服於命運的堅決信念,讓不幸再次惦記上了他。
去年,他的侯爵父親仍不死心,為他討回一個伯爵家的小女兒。
命運沒有任何反轉,像往常一樣,在他新婚的那天晚上,這位苗條、標誌的新娘對他說自己不喜歡這樣像巫師魔像般的生活,她追求自己的未來,於是她趁他不注意,燒掉了婚房,跳到奧拉姆河裏,自從消失得無影無蹤。
布林登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運氣。
在這重重打擊之下,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麽還沒有徹底墮落下去,反而被莫名地激發起了鬥誌。
或許是命運的不甘心吧。
在一個晴朗無星的夜晚,沒有土地,沒有錢財,隻有一身鎧甲、一把劍、一匹馬的他,在無人注視的情況下,悄無聲息地離開了。
他來到龍首港,先後加入過五個小型傭兵團。
毫無疑問,這些傭兵團要麽葬身於矮人王國地底魔物遍地的礦井,要麽消失在獸人部落茫茫雪原中。
甚至還有一個傭兵團長的老婆得了疹子,以至於整個傭兵團十幾號人,除他之外,全部遭殃,
驚險刺激、又混混沌沌的傭兵冒險生涯,讓他像無根浮萍似的,在龍首港隨波逐流。
慶幸的是,這種日子在他無意間升起的一個念頭:為了前往金羽城,近距離地看一看真正天空霸主獅鷲。
誰曾想,竟然意外碰到了威斯特老國王為公主舉辦的競技大會,又讓他湊巧遇到了布萊恩這個新上任的龍首港公爵。
泰格瑞拉王室的私生子,龍首港與風暴群島名義上的領主。
這些熟悉的字眼,仿佛在告訴他,自己曾經錯過的侍從,以及貼身侍衛的職位,全部都在向他招手。
在他看來,這就是所謂的命運。
這讓他開始相信命運了。
命運有許多張麵孔,他的命運外表美麗,卻隱藏著駭人的本質,它就像驚濤城的河水,在他身邊旋轉,讓他腳步沉重,可他絕不可以回頭,不然隻會沉入水底。
於是,他毫不猶豫地跪在這位新任公爵麵前,以大地和江河的名義起誓,向龍首港與風暴群島的領主宣誓效忠。
“願阿斯諾,長夜黑暗,煙消雲散,白晝光明,勃勃興旺。願汝明睹世間本質,真理環汝四周,諸物一目了然……請起,我是布萊恩,龍首港與風暴群島領主……”
布林登再次回想起公爵大人的祝詞,他話語中的祝福並不是自己的領地,而是整個世界。
那認真嚴肅的麵孔,莊重神聖的話語,仿佛自己已經成為真正的世界統治者。
奇怪的是,他並沒有被這如此‘狂妄’的話語驚到,反而激動得好似自己在進行一場銘心刻骨的古老儀式,就像詩人歌謠中傳唱的一樣。
這讓他心中終於有了前進的動力和目標。
想到這裏,布林登下意識地摸了摸胸口,掏出戴在脖子裏的一根吊墜。
吊墜上是一枚雕刻著女子臉龐的金幣,周圍的空白處點綴著一圈金色的幸運草。
“願幸運女神太摩拉庇護我。”
他撫摸著自己的幸運金幣,在心中虔誠地祈禱。
這是龍首港公爵送給自己的一件禮物,同時還有一段意味深長的話語:
人應該大膽行事才算是真正活著。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冒險進取的勇氣與決心遠比謹慎精密的計劃更加重要。
切勿猶疑不決,應當相信女神,將自己交給命運。
要相信自己所擁有的幸運,你就是自己的主人,女神會讓你知道這次究竟是幸運還是厄運。
隻要你勇往直前努力追求自己的夢想,女神就會助你一臂之力。
如果沒有任何設定的目標或方向,那你很快就會跌入本莎芭的懷抱,並體會到厄運的「慈悲」——也就是毫無憐憫。
…………
毫無疑問,這位年輕的公爵大人把他的過去調查得一清二楚。
盡管這隻是一枚普普通通的金幣,但是在布林登看來,這就是他的幸運金幣。
每當第二天清晨準備出發,或者感到心神不寧的時候,他都會掏出這枚幸運金幣,向太摩拉女神祈禱。
正因為如此,他們一行11人,暢通無阻地從岩地鎮成功踏入了阿瑪斯塔夏的土地。
11個人……他苦澀地想。
事實上,他的護送隊伍連他和白鴉傭兵團的提斯坦一起,共19人,其中有4名來自泰格瑞拉的貴族子弟,6名流浪傭兵和武士,7名自由騎手。
但是在他們出發的那一天,當他們得知自己接下來的任務,以及未曾露過一麵的公爵大人時,有5人當場憤怒地甩袖離去。
另外2人抵達岩地鎮後,在他說出打算從阿瑪斯塔夏王國前往泰格瑞拉時,再次失望離去。
至於最後一人……布林登的眼神裏浮過一抹內疚,那是一個剛滿16歲的年輕人,跟他一樣,他也是泰格瑞拉的貴族子弟。
留給他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他天真的笑容,以及對理想未來的憧憬。
他明明已經警告過這個剛成年的少年,夜晚千萬不要離開營火的範圍,但是他卻睡迷糊了,雖然他被他的叫喊聲驚醒後,第一時間就追了出去,並將怪物趕跑,但是那個年輕人的心髒早已被掏走,連他的家族徽章——兩柄交錯的戰錘,也隻剩下一半。
這個少年是在他的耐心勸說下才留下來的。可惜的是,他卻永遠無法將他帶回泰格瑞拉。
這是他們從金羽城走到現在,失去的第一個夥伴,布林登隻能暗自祈禱這隻是個開始,同樣也是終結。
他驅散掉悲傷的念頭,收拾好心情,專心地驅著馬兒繼續上路。
此時,他們正準備前往月溪河上遊,隻要到達河畔,渡過月溪河,就正式進入薄暮森林。
然後再穿過森林,到達坎波斯這個平原王國,他就可以暢通無阻地回到他的家鄉——驚濤城。
他早已暗自下定決心,無論如何也要說服他的侯爵父親,從他手中討得一支人馬,協助自己在龍首港公爵麾下發展,幫助他站穩腳跟。
畢竟白鴉傭兵團的團長卡帕斯,直接將自己整個傭兵團500多人,全部宣誓效忠。
而他呢,隻不過是孤家寡人一個罷了。
若要認真追究,跟隨在自己身後的8個人,其實也算是他名義上的同伴。
不過,他們投靠的是龍首港的公爵,而不是他。
雖然公爵大人將這些人交給他管理,但他並沒有交給他如何讓這些人死心塌地的追隨自己。
布林登忍不住回頭望了一眼。
像往常一樣,他們一行11人,4匹馬兒,兩輛乘坐的馬車。
除了探路的兩名流浪傭兵,和負責斷後的一名自由騎手,剩餘7人全部坐在馬車上。
就當他們一行人即將從泥濘不堪的土路上掙紮出來的時候,兩名騎著黑馬的流浪傭兵出現在他的視線內。
布林登知道,探路的回來了,於是連忙驅馬迎了上去。
“嘿,鹹魚大人,前方發現了一個酒館,主建築坐落在月溪河北岸,又長又低的房屋可以延伸到河麵上。毫無疑問,這是一家渡口酒館。”
說話的是一個騎在馬背上的詩人,他背著一把魯特琴,個頭矮小,年紀大概三十歲,黑色的頭發非常稀疏,褪色的綠衣服上到處用舊皮革打著補丁,腰間別著一圈鋒利的飛刀和懸著一柄刺劍。
他是‘洋蔥’瑞姆,之所以獲得這個外號,是因為他的歌謠像洋蔥一樣,總是能夠騙到人眼淚。
當然,這點對他毫無用處。
‘鹹魚大人’則是他被這群傭兵取得新稱呼,布林登倒覺得蠻合適的。
因為他們河間家族的驚濤城,最出名的就是鹹魚幹。
雖說鹹魚翻身了還是一條鹹魚,但至少他擁有翻身的勇氣。
“酒館底層由大理石砌成,上層用石灰粉刷的木材,有馬廄,還有座爬滿藤蔓的涼亭。當然了,煙囪沒煙,窗戶也沒亮光,完全看不出任何有人活動過的痕跡。”另一名偵察的騎手補充細節。
這是一個看不出年齡的半精靈,和他手上的長弓一樣纖瘦,披著帶補丁的綠鬥篷,穿著鑲釘皮甲、磨損嚴重的高筒皮靴和結實的無指皮手套,背一個箭囊,裏麵裝滿了鷹羽箭。
這位半精靈遊俠叫做羅蘭德,一個精靈的名字,從他精準的箭術就可以看出,是在精靈聖地長大的。
因喜歡森林色衣服,長著綠頭發,身體又細又長,被人戲稱為‘瘦黃瓜’。
羅蘭德和瑞姆是一起出生入死的同伴,在這位半精靈遊俠的勸說下,他的詩人同伴這才勉強加入了他們的隊伍。
布林登猜測,這很有可能跟他們的公爵大人也是半精靈有關。
“我上回經過時,這家酒館還開著,看來已經荒廢了。”他沉吟一下,對兩位偵察人員說道:“這地方的葡萄酒不錯,或許我們可以去酒窖裏找到。”
“我覺得不太妥當。”‘洋蔥’瑞姆擔憂道:“裏麵恐怕藏有人,說不定就躲在地窖裏,等著我們上鉤呢。”
“這就把你給嚇著了?”一道略顯嘶啞的女音從三人的身後傳來,令他們全部望了過去。
布林登看到一位英氣逼人的女戰士,正驅著毛皮沾滿泥漿的白馬走過來。
她穿著打補丁的狼皮外套,留著長辮子,腰懸一根刺鞭,背上是一柄帶鞘長劍。
看到刺鞭,他總是會想起在龍首港見過的那位被刺鞭抽打麵孔的人,那猙獰駭人的麵孔,讓人一輩子都忘不了。
正因為如此,這群流浪傭兵和自由騎手中,這位來自不列蘭德的女人,給他的印象最為深刻。
兩人初次見麵時,他曾因口誤不經意間冒犯了她的性別。
這位女戰士猛然間抬起頭,將垂在胸前的長辮子甩到腦後,冷冷地注視著他,用足以殺人的目光咆哮道:
老子除了沒辦法站著撒尿,外套裏襯的全是狼皮和虎皮,不是兔毛和鬆鼠。最好不要在老子眼前指手畫腳,我是來投靠紫龍公爵的,不是你這個毛都長不齊的小鬼。
至此以後,他甚至連跟這個女人對視一眼的勇氣都沒有,慶幸的是,對方一路上,最喜歡保持沉默,沒有跟他添任何麻煩。
隨著女戰士的到來,詩人和遊俠眼神一縮,連忙將目光移到其他地方。
“那我們就去酒館看一看,再做打算,說不定還能找到渡河的船隻。”布林登硬著頭皮對她說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