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老大!(求追讀!求票票)
龍族:我的兒子路明非 作者:老尤講故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路明非補了一個小時的回籠覺,被趕回來的秦夢炘叫醒。
“你也去一起聽嗎?”路明非穿著外套問著一邊的短發女青年,準備去上課。
秦夢炘點了點頭:“嗯。”
“那趕快吧,七點了,先去吃個早餐,就到教室去。”路明非把有褶皺的袖子捋平,準備出門。
秦夢炘在他坐著穿鞋子的時候,湊到旁邊來幫他把衣領理了理。
“保鏢不是女仆啊,”路明非掛著微笑,“也做點自己的事情,不用整天跟著我的。”
秦夢炘搖搖頭,臉上表情不太明顯,但好像……有點紅暈?
“你不會……沒談過戀愛吧?”路明非狐疑的問。
“……”秦夢炘覺得自己有些不對勁,:“沒,我下次會注意的。”
……
“……依附強者,是生物的潛意識,而龍族就是生物通化道路上的頂點之一,所以血統越是高貴者,越能吸引周圍的人,擁簇他,追隨他。”一個老牛仔很是隨意的坐在講台的椅子上,給底下的學生們講道。
“簡單點講,就是所謂的桃花運,男混血種血統純度高,就容易吸引血統純度比較低的女性,或者是普通人中的女性。
一樣的道理,女混血種血統純度高,魅力也就越大。”說到這裏,他嘿嘿一笑,露出一個大家都懂得表情。
路明非若有所思,難道說一直以來,那麽多女生想盡辦法和他交流,也有許多人追隨他,隻是因為他收到了未覺醒的龍族血脈的吸引?
怎麽可能。
路明非被自己想法逗樂了,如果真是這樣,人不由自主的成為奴隸的話,那現在不還應該是龍類的時代,或是混血種統治的時代。
不過,他摸了摸下巴,感覺對於異性吸引方麵,想到了秦夢炘今天的異樣。
確實可能有一點,他估計應該和激素相關,也許是混血種分泌的信息素和普通人不太一樣?
副校長一直在講,扯扯犢子,又說到路明非感興趣的話題:“混血種的思維和普通人不太一樣,很難融入普通人群,古德裏安和曼斯坦因教授就是因為小時候表現超常,被看做精神病,被家人送往精神病院進行電擊相關的治療,一直關到15歲。
所以,卡塞爾學院才是混血種的新生,選擇了卡塞爾,你就和平常的生活說再見,在這裏,你可以盡情去享受一切,但你唯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屠龍。
至於我們為什麽要屠龍?因為龍族最痛恨的恰恰也是混血種,我們具有龍族的能力,但內心卻是人類。我們是群生活在夾縫裏的人,兩邊都不討好。”
“噗。”喝了口礦泉水的路明非噴了出來,見眾人都轉過來看向他,他連忙擦了擦嘴角。
“哦?”老牛仔沒有生氣,他後期的朝路明非問:“我剛剛說的哪裏有問題嗎?”
“全是問題,”路明非站起來,不驕不躁的說:“第一,古德裏安教授和曼斯坦因教授難以融入普通人的原因不是因為難以融入,而是根本沒有去嚐試過融入,就完全與世隔離了。這不是他們自身的原因,而是家庭教育出現的問題。
第二,卡塞爾真的能享受一切嗎,唯一要做的事情真的是屠龍嗎?打個比方,像我昨天遇到的八年級學長芬格爾,享受了什麽,屠過龍嗎?”
眾人吸了一口氣,敢這麽硬剛副校長的,不愧是s級。
路明非見老牛仔沒反應,繼續試探底線:
“第三,兩邊不討好,不是因為龍族先痛恨你們,而是你們先背叛,但是你們同樣瞧不起人族,卻又享受著普通人所帶來的便利,這就是你們兩邊不討好的原因。
對龍族,你們不尊敬,對人族,你們不尊重,那憑什麽這兩邊都要對你好?”
“嘶。”
有的同學已經受不了了,出言像路明非反駁道:
“你自己不也是混血種嗎,為什麽會這麽說?”
路明非看了他一眼,一身定製西服,至少六位數,至少幾百萬的機械表隨意的接下來放到桌子邊上。
“我當然不認為自己是所謂的混血種,我就是人!”路明非沒有絲毫的掩飾,將自己的內心吐露出來。
“哈哈哈,”副校長從座位上站起來鼓掌:“不愧是s級,我們非常鼓勵每個人去擁有自己的個性,但現在來看,最特殊的就是你。”
挺著個啤酒肚,副校長走到路明非身邊,右手扶著他的肩膀:“孩子,我的話,確實是錯誤的。
可混血種與人,各方麵的差距真的很大,我這麽講,隻是為了讓你們少與普通人接觸,這是作為過來人的勸告。”
“唉,行,我先看看。”路明非的說,挪開副校長的大胖手。
雖然嘴上這麽說,但路明非內心一點都不這麽想,如果不是剛來學校不久,不好和副校長鬧翻的話,他剛才可能就衝出去了。
這什麽話,差距大就不能接觸了嗎?而且混血種真的就比人優秀嘛,這是什麽古老而封建的觀念?
他認識的那麽多朋友,路江裏的老鐵還有那些員工們,奇點中文網的那些作者們,都有很多值得他去學習的地方。
甚至說,路明非覺得自己在很多地方上真的不如他們。
究竟是什麽,蒙住了他們的雙眼?路明非看著這個教室的學生們,覺得他們仿佛長了一條高傲得翹到天上的龍尾巴。
……
下課後,路明非沒心情留在教室裏麵,徑直走出教室。
有一個人急匆匆的從走廊上趕過來,攔住路明非。
男生的鼻梁挺直,應該是亞裔和歐美的混血,微黃的卷發和墨綠色的眼睛,像是好萊塢裏的明星。
“我叫蘭奇,是新生聯誼會的主席,我是你的粉絲!”
蘭奇把簽名筆和一個本子遞過來:“可以給我簽個字嗎?”
路明非熟練的在上麵留下了自己專門設計過的簽名,畢竟以前寫小說簽過的名太多了,直到現在,他還仍保留著肌肉記憶。
“對了,”蘭奇小心翼翼的將筆記本貼身收起來,很是小心的請求道:
“我們新生聯誼會全體上下成員想要拜你為大哥!不知道你願不願意收下我們這些小弟!”
“?”
“你也去一起聽嗎?”路明非穿著外套問著一邊的短發女青年,準備去上課。
秦夢炘點了點頭:“嗯。”
“那趕快吧,七點了,先去吃個早餐,就到教室去。”路明非把有褶皺的袖子捋平,準備出門。
秦夢炘在他坐著穿鞋子的時候,湊到旁邊來幫他把衣領理了理。
“保鏢不是女仆啊,”路明非掛著微笑,“也做點自己的事情,不用整天跟著我的。”
秦夢炘搖搖頭,臉上表情不太明顯,但好像……有點紅暈?
“你不會……沒談過戀愛吧?”路明非狐疑的問。
“……”秦夢炘覺得自己有些不對勁,:“沒,我下次會注意的。”
……
“……依附強者,是生物的潛意識,而龍族就是生物通化道路上的頂點之一,所以血統越是高貴者,越能吸引周圍的人,擁簇他,追隨他。”一個老牛仔很是隨意的坐在講台的椅子上,給底下的學生們講道。
“簡單點講,就是所謂的桃花運,男混血種血統純度高,就容易吸引血統純度比較低的女性,或者是普通人中的女性。
一樣的道理,女混血種血統純度高,魅力也就越大。”說到這裏,他嘿嘿一笑,露出一個大家都懂得表情。
路明非若有所思,難道說一直以來,那麽多女生想盡辦法和他交流,也有許多人追隨他,隻是因為他收到了未覺醒的龍族血脈的吸引?
怎麽可能。
路明非被自己想法逗樂了,如果真是這樣,人不由自主的成為奴隸的話,那現在不還應該是龍類的時代,或是混血種統治的時代。
不過,他摸了摸下巴,感覺對於異性吸引方麵,想到了秦夢炘今天的異樣。
確實可能有一點,他估計應該和激素相關,也許是混血種分泌的信息素和普通人不太一樣?
副校長一直在講,扯扯犢子,又說到路明非感興趣的話題:“混血種的思維和普通人不太一樣,很難融入普通人群,古德裏安和曼斯坦因教授就是因為小時候表現超常,被看做精神病,被家人送往精神病院進行電擊相關的治療,一直關到15歲。
所以,卡塞爾學院才是混血種的新生,選擇了卡塞爾,你就和平常的生活說再見,在這裏,你可以盡情去享受一切,但你唯一要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屠龍。
至於我們為什麽要屠龍?因為龍族最痛恨的恰恰也是混血種,我們具有龍族的能力,但內心卻是人類。我們是群生活在夾縫裏的人,兩邊都不討好。”
“噗。”喝了口礦泉水的路明非噴了出來,見眾人都轉過來看向他,他連忙擦了擦嘴角。
“哦?”老牛仔沒有生氣,他後期的朝路明非問:“我剛剛說的哪裏有問題嗎?”
“全是問題,”路明非站起來,不驕不躁的說:“第一,古德裏安教授和曼斯坦因教授難以融入普通人的原因不是因為難以融入,而是根本沒有去嚐試過融入,就完全與世隔離了。這不是他們自身的原因,而是家庭教育出現的問題。
第二,卡塞爾真的能享受一切嗎,唯一要做的事情真的是屠龍嗎?打個比方,像我昨天遇到的八年級學長芬格爾,享受了什麽,屠過龍嗎?”
眾人吸了一口氣,敢這麽硬剛副校長的,不愧是s級。
路明非見老牛仔沒反應,繼續試探底線:
“第三,兩邊不討好,不是因為龍族先痛恨你們,而是你們先背叛,但是你們同樣瞧不起人族,卻又享受著普通人所帶來的便利,這就是你們兩邊不討好的原因。
對龍族,你們不尊敬,對人族,你們不尊重,那憑什麽這兩邊都要對你好?”
“嘶。”
有的同學已經受不了了,出言像路明非反駁道:
“你自己不也是混血種嗎,為什麽會這麽說?”
路明非看了他一眼,一身定製西服,至少六位數,至少幾百萬的機械表隨意的接下來放到桌子邊上。
“我當然不認為自己是所謂的混血種,我就是人!”路明非沒有絲毫的掩飾,將自己的內心吐露出來。
“哈哈哈,”副校長從座位上站起來鼓掌:“不愧是s級,我們非常鼓勵每個人去擁有自己的個性,但現在來看,最特殊的就是你。”
挺著個啤酒肚,副校長走到路明非身邊,右手扶著他的肩膀:“孩子,我的話,確實是錯誤的。
可混血種與人,各方麵的差距真的很大,我這麽講,隻是為了讓你們少與普通人接觸,這是作為過來人的勸告。”
“唉,行,我先看看。”路明非的說,挪開副校長的大胖手。
雖然嘴上這麽說,但路明非內心一點都不這麽想,如果不是剛來學校不久,不好和副校長鬧翻的話,他剛才可能就衝出去了。
這什麽話,差距大就不能接觸了嗎?而且混血種真的就比人優秀嘛,這是什麽古老而封建的觀念?
他認識的那麽多朋友,路江裏的老鐵還有那些員工們,奇點中文網的那些作者們,都有很多值得他去學習的地方。
甚至說,路明非覺得自己在很多地方上真的不如他們。
究竟是什麽,蒙住了他們的雙眼?路明非看著這個教室的學生們,覺得他們仿佛長了一條高傲得翹到天上的龍尾巴。
……
下課後,路明非沒心情留在教室裏麵,徑直走出教室。
有一個人急匆匆的從走廊上趕過來,攔住路明非。
男生的鼻梁挺直,應該是亞裔和歐美的混血,微黃的卷發和墨綠色的眼睛,像是好萊塢裏的明星。
“我叫蘭奇,是新生聯誼會的主席,我是你的粉絲!”
蘭奇把簽名筆和一個本子遞過來:“可以給我簽個字嗎?”
路明非熟練的在上麵留下了自己專門設計過的簽名,畢竟以前寫小說簽過的名太多了,直到現在,他還仍保留著肌肉記憶。
“對了,”蘭奇小心翼翼的將筆記本貼身收起來,很是小心的請求道:
“我們新生聯誼會全體上下成員想要拜你為大哥!不知道你願不願意收下我們這些小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