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悉尼到這個名叫丟默脫的小鎮,約三百公裏;從丟默脫到勞拉家,近五十公裏。我隨同勞拉的大伯哥諾姆先生到這片遠離塵囂的鄉間來——他是探望弟弟和弟媳,我是乘機搭車作免費遊——已經四五天了。
四五天裏,有一個常談的話題,或者說是有一個久盼的節目,那就是周末晚間,丟默脫鎮上的club(夜總會)將要舉行一次歌曲演唱會。獻藝的是一位有印度血統的威爾遜·拉茲先生,男中音,擅長情歌。澳大利亞人非常熱愛音樂,當代人因為經濟發展又格外崇尚娛樂,兼之鄉間地廣人疏,居宅分散,日常文化娛樂基本上都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很少聚眾“發燒”的。所以鎮上偶爾有幸邀得歌手來一次像模像樣的音樂活動,方圓一百公裏內外的人們便不啻是撿得了一個喜慶節日,難免那一種盼等和牽掛之情了。諾姆的弟媳勞拉是個歌迷,平時下廚操作都總是先放歌帶後開煤氣,對這次演唱會自然更是等得心焦了。
終於等到了周末。全家一起,包括我這個“外國人”,駕了兩輛車興衝衝趕去。澳洲的五月已是仲秋。日短夜長了,一大家子人很認真地梳妝打扮一番後再上路去時,那西邊的晚霞早已隻剩下一抹淡紅了。開在前麵的車是勞拉駕駛的,跑得飛快,令跟在她後麵掌握著另一輛車之方向盤的諾姆一麵不斷地加大油門,一麵為前方的弟弟和弟媳捏了一路的汗。我坐在諾姆的後座。暮色蒼茫中雖然看不清車速盤,但僅憑著耳膜的鼓脹程度,就可以斷定我們這一路的時速基本上總在一百公裏左右。望著車窗外飛快掠過的株株桉樹和在愈來愈暗的天色中顯得黑黝黝深不可測的懸崖山穀,我的感慨和好奇大大勝過了恐懼:就為一場音樂會,竟就這麽舍命趕路!那位歌手敢情是“貓王”再世!
英俊魁梧的歌手威爾遜·拉茲濃眉大眼,一頭卷曲的黑發,在外形上兼得東西方人種之長,瀟瀟灑灑一出場,就博得了聽眾們特別是太太小姐們的鼓掌喝采。他那男中音果真渾厚寬廣,雖遠不及“貓王”之挺拔美豔,卻還是很有震動和勾攝人心的魅力的。他的台風很沉穩,形體動作不誇張。與其說是個唱通俗流行歌曲的,不如說他更像個美聲唱法的歌劇演員。盡管有著東亞血統,他的英語卻絕對正宗,措辭高雅而不失幽默。無論是曲前還是曲中,隻要有可以說幾句的空隙,他都會充分利用這足可以發揮自身優勢的機會,或作深情狀,作激運狀,或機敏調侃,打趣逗樂。間或還對時局政治發表點評論見解,以此調節擁有近五百個座位的偌大劇場的節奏和氣氛。這是一個相當重視因而也非常努力於調節聽眾情緒的歌手,隻是他的努力並不借助於對聽眾感官上的強刺激,比如狂吼亂叫、活蹦亂跳之類。他靠的是一種情緒影響,憑借著音樂符號和語言符號,還有那儀表堂堂親切自然讓人信賴的形體符號。他幹得很有成效,聽眾們一開始就被他給牢牢地抓住了。我聽見身邊的勞拉在身不由主地跟著這位台上的拉茲哼哼著。環顧四周,又看見了前後左右的許多“勞拉”們,喜怒哀樂都在心甘情願地交由了拉茲指揮,一個個都已快快地進入了心醉神迷的境界。
高潮在一首名叫“華森·默梯爾”的歌曲奏響之後立即到來。威爾遜·拉茲不發一言,僅隻是大步邁向聽眾,走到舞台的邊緣方戛然而止,然後大大地張開了他的雙臂,似乎是要把全場五百名聽眾悉數擁在懷裏,也像這五百名號人馬統統都是歸屬於他的樂隊。在應該唱出歌詞的那個瞬間,他果斷而自信地把臂一揮,於是那五百名聽眾刹那間就真的忠實地緊隨了他,從聽歌的變成了唱歌的,台上台下齊聲合唱起“華森·默梯爾”來:
我寧願死掉,
也決不讓你抓住,
更不會去坐牢!
去過澳洲的人都知道,這是一首流傳極廣的澳大利亞的“準國歌”。歌詞大意是敘述一個名叫華森·默梯爾的流浪漢,迫於生計而偷了一頭羊,結果被人發現了。警察追趕他,要送他進牢房,他寧死不屈,跳入了水塘。知曉澳洲曆史的人都明白,這首歌非常真實地反映了澳大利亞初創期的艱辛和作為澳大利亞民族性格之核心的自由不屈精神,所以一百多年來眾口皆碑婦孺皆知經久不衰地代代相傳。在澳洲的地位和影響,就像法國的馬賽曲和日本的櫻花歌一樣。我不太清楚是不是但凡澳大利亞的音樂會上都必得唱一唱這位華森·默梯爾,我隻是在這一場舉行於丟默脫這樣的偏僻小鎮上的演唱現場上,切實地感受到了一首體現民族精神和民族風格的歌曲具有何等強烈的煽情力量!那天的五百名聽眾中,大概隻有幾個像我這樣的“外國佬”是隻用耳朵不用嘴的。威爾遜·拉茲指揮著的五百人大合唱,轟轟烈烈堪稱聲震雲霄,把音樂會的熱烈氣氛推向了最高的峰巔。
可惜的是,這高潮並沒有持續多久。演唱會的後半場,我發現不少人在悄悄離場,定睛細看,溜號的差不多都是男士。再仔細些觀察,明白這些個先生們都已對拉茲先生哼哼唧唧的柔情滿懷失去了耐心,興奮點轉移到劇場後麵供應生啤的酒吧去了。至於我的朋友諾姆和他的弟弟,則是從那首“準國歌”之後的中場休息起就一頭紮進了劇場隔壁的遊戲機室,粘在帶了很強的賭博性的“撲克機”旁邊了。留在劇場裏的大都是女士,而且以像勞拉這樣的中年婦女為主,自始至終一往情深地很投入地欣賞完了那些東西方各國著名情歌。說句公道話,那些歌都是非常出色的,隻是實在太老掉牙了;那歌手唱得也很熟練,而或許正是太熟練了,致使他產生了一種駕輕就熟的惰性,整場演出也就過於老化而缺少了新意。在我看來,這或許正是這位無論在素質上還是在技巧上都相當不錯的歌手之所以終究是個不入流的隻能在鄉間作流動演出的無名歌手的主要原因吧。
散場之後,我看見了停車場上數以百計的小車,黑壓壓的一大片,正在紛紛啟動。這在統共不過百把戶人家的丟默脫,也可稱是蔚為壯觀了。鄉間娛樂畢竟少,歌手縱然無名,到底也還是引起了並不太小的轟動。
1993.5
四五天裏,有一個常談的話題,或者說是有一個久盼的節目,那就是周末晚間,丟默脫鎮上的club(夜總會)將要舉行一次歌曲演唱會。獻藝的是一位有印度血統的威爾遜·拉茲先生,男中音,擅長情歌。澳大利亞人非常熱愛音樂,當代人因為經濟發展又格外崇尚娛樂,兼之鄉間地廣人疏,居宅分散,日常文化娛樂基本上都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很少聚眾“發燒”的。所以鎮上偶爾有幸邀得歌手來一次像模像樣的音樂活動,方圓一百公裏內外的人們便不啻是撿得了一個喜慶節日,難免那一種盼等和牽掛之情了。諾姆的弟媳勞拉是個歌迷,平時下廚操作都總是先放歌帶後開煤氣,對這次演唱會自然更是等得心焦了。
終於等到了周末。全家一起,包括我這個“外國人”,駕了兩輛車興衝衝趕去。澳洲的五月已是仲秋。日短夜長了,一大家子人很認真地梳妝打扮一番後再上路去時,那西邊的晚霞早已隻剩下一抹淡紅了。開在前麵的車是勞拉駕駛的,跑得飛快,令跟在她後麵掌握著另一輛車之方向盤的諾姆一麵不斷地加大油門,一麵為前方的弟弟和弟媳捏了一路的汗。我坐在諾姆的後座。暮色蒼茫中雖然看不清車速盤,但僅憑著耳膜的鼓脹程度,就可以斷定我們這一路的時速基本上總在一百公裏左右。望著車窗外飛快掠過的株株桉樹和在愈來愈暗的天色中顯得黑黝黝深不可測的懸崖山穀,我的感慨和好奇大大勝過了恐懼:就為一場音樂會,竟就這麽舍命趕路!那位歌手敢情是“貓王”再世!
英俊魁梧的歌手威爾遜·拉茲濃眉大眼,一頭卷曲的黑發,在外形上兼得東西方人種之長,瀟瀟灑灑一出場,就博得了聽眾們特別是太太小姐們的鼓掌喝采。他那男中音果真渾厚寬廣,雖遠不及“貓王”之挺拔美豔,卻還是很有震動和勾攝人心的魅力的。他的台風很沉穩,形體動作不誇張。與其說是個唱通俗流行歌曲的,不如說他更像個美聲唱法的歌劇演員。盡管有著東亞血統,他的英語卻絕對正宗,措辭高雅而不失幽默。無論是曲前還是曲中,隻要有可以說幾句的空隙,他都會充分利用這足可以發揮自身優勢的機會,或作深情狀,作激運狀,或機敏調侃,打趣逗樂。間或還對時局政治發表點評論見解,以此調節擁有近五百個座位的偌大劇場的節奏和氣氛。這是一個相當重視因而也非常努力於調節聽眾情緒的歌手,隻是他的努力並不借助於對聽眾感官上的強刺激,比如狂吼亂叫、活蹦亂跳之類。他靠的是一種情緒影響,憑借著音樂符號和語言符號,還有那儀表堂堂親切自然讓人信賴的形體符號。他幹得很有成效,聽眾們一開始就被他給牢牢地抓住了。我聽見身邊的勞拉在身不由主地跟著這位台上的拉茲哼哼著。環顧四周,又看見了前後左右的許多“勞拉”們,喜怒哀樂都在心甘情願地交由了拉茲指揮,一個個都已快快地進入了心醉神迷的境界。
高潮在一首名叫“華森·默梯爾”的歌曲奏響之後立即到來。威爾遜·拉茲不發一言,僅隻是大步邁向聽眾,走到舞台的邊緣方戛然而止,然後大大地張開了他的雙臂,似乎是要把全場五百名聽眾悉數擁在懷裏,也像這五百名號人馬統統都是歸屬於他的樂隊。在應該唱出歌詞的那個瞬間,他果斷而自信地把臂一揮,於是那五百名聽眾刹那間就真的忠實地緊隨了他,從聽歌的變成了唱歌的,台上台下齊聲合唱起“華森·默梯爾”來:
我寧願死掉,
也決不讓你抓住,
更不會去坐牢!
去過澳洲的人都知道,這是一首流傳極廣的澳大利亞的“準國歌”。歌詞大意是敘述一個名叫華森·默梯爾的流浪漢,迫於生計而偷了一頭羊,結果被人發現了。警察追趕他,要送他進牢房,他寧死不屈,跳入了水塘。知曉澳洲曆史的人都明白,這首歌非常真實地反映了澳大利亞初創期的艱辛和作為澳大利亞民族性格之核心的自由不屈精神,所以一百多年來眾口皆碑婦孺皆知經久不衰地代代相傳。在澳洲的地位和影響,就像法國的馬賽曲和日本的櫻花歌一樣。我不太清楚是不是但凡澳大利亞的音樂會上都必得唱一唱這位華森·默梯爾,我隻是在這一場舉行於丟默脫這樣的偏僻小鎮上的演唱現場上,切實地感受到了一首體現民族精神和民族風格的歌曲具有何等強烈的煽情力量!那天的五百名聽眾中,大概隻有幾個像我這樣的“外國佬”是隻用耳朵不用嘴的。威爾遜·拉茲指揮著的五百人大合唱,轟轟烈烈堪稱聲震雲霄,把音樂會的熱烈氣氛推向了最高的峰巔。
可惜的是,這高潮並沒有持續多久。演唱會的後半場,我發現不少人在悄悄離場,定睛細看,溜號的差不多都是男士。再仔細些觀察,明白這些個先生們都已對拉茲先生哼哼唧唧的柔情滿懷失去了耐心,興奮點轉移到劇場後麵供應生啤的酒吧去了。至於我的朋友諾姆和他的弟弟,則是從那首“準國歌”之後的中場休息起就一頭紮進了劇場隔壁的遊戲機室,粘在帶了很強的賭博性的“撲克機”旁邊了。留在劇場裏的大都是女士,而且以像勞拉這樣的中年婦女為主,自始至終一往情深地很投入地欣賞完了那些東西方各國著名情歌。說句公道話,那些歌都是非常出色的,隻是實在太老掉牙了;那歌手唱得也很熟練,而或許正是太熟練了,致使他產生了一種駕輕就熟的惰性,整場演出也就過於老化而缺少了新意。在我看來,這或許正是這位無論在素質上還是在技巧上都相當不錯的歌手之所以終究是個不入流的隻能在鄉間作流動演出的無名歌手的主要原因吧。
散場之後,我看見了停車場上數以百計的小車,黑壓壓的一大片,正在紛紛啟動。這在統共不過百把戶人家的丟默脫,也可稱是蔚為壯觀了。鄉間娛樂畢竟少,歌手縱然無名,到底也還是引起了並不太小的轟動。
19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