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回事?”那個阿姨聽到聲音,轉過頭來問。


    “小偷想偷你的錢包,被我製服了。”方明湘笑著回答。


    她這樣說,倒不是為了表功,隻是想提醒她一下。


    這個阿姨似乎很少出門,在這種公共場合,居然一點防患之心都沒有。


    自己給她提個醒,估計以後會小心一點吧。


    “哦,謝謝你了,姑娘。”阿姨倒沒懷疑,笑著道了聲謝。


    “沒事。”方明湘擺擺手,準備離開,至於小偷,她沒興趣處理。


    “姑娘,等一下——”見方明湘要走,阿姨連忙叫住她。“我今天東西買得有些多,麻煩你幫我提一些——”


    這話聽起來有些無禮,方明湘卻不在意,笑著答應一聲。


    兩人提著兩大包油鹽醬醋等生活用品,去付了錢之後,一起往門口走。


    方明湘原以為她住在附近,準備送她回家,卻見她走到門口的車子後麵,打開了後備箱。


    原來她是開車過來的,這就難怪了。


    也解釋了她為什麽沒有那麽重的防範之心,像她這樣的人,丟了一點點錢,應該也不會大驚小怪吧!


    方明湘見時間不早了,跟阿姨打了聲招呼,準備離開。


    “姑娘,這包吃的送給你。”阿姨從後備箱裏拿出一大袋小包裝的蛋糕,往她手裏塞。“剛才的事謝謝你了。”


    她留住方明湘,就是想道個謝。


    可是真的出來後,卻不知道應該怎麽謝她,隻好送她一袋蛋糕當禮物。


    “不用客氣。”方明湘想推脫,可是又一想,這是人家的謝禮,拒絕了也不好。


    反正對他們來說,一袋零食根本不算什麽,於是接了過來,丟進背後的包裏。


    正要告別離開,隻見前麵駕駛室裏,下來一個高大的男子,似乎想過來幫忙。


    因為戴著墨鏡,看不清臉。


    可是對方明湘來說,別說是戴了墨鏡,就算燒成灰,她也認得。


    方明湘隻覺得腦袋哄地一聲,整個人因為太激動,全身失去了力氣,身子軟軟地就要往後倒去。


    可是不服輸的性子幫助了她,她強撐著握了握拳,人才恢複了精神。


    男子視線落到方明湘身上,也一下子驚呆了。


    “明湘——”他的聲音沙啞得厲害,似乎下一刻,就會失聲甚至變成啞吧。


    “對不起,你認錯人了——”方明湘見他假惺惺的模樣,很快恢複了冷漠,冷淡地回了一句。


    說完,沒有再理他,轉身快速走開。


    走出幾十米遠,拐進一條弄堂,她才全身無力地靠在路邊的牆上,心裏苦澀之極。


    六年前,她才十八歲,高中畢業後來虞城找工作。


    有一天在火車站廣場遊蕩時,碰到一個年輕人,正跟幾個混混打架。


    年輕人看起來二十出頭的樣子,五官非常帥氣,個子也長得很高,身手似乎不錯,隻是缺少跟人動手的經驗,所以反而縮手縮腳,一直處於下風。


    方明湘正好心情煩悶,看到幾個人打一個,就衝過去幫忙。


    那時她的力量還沒那麽強,可是不要命的打法,還是非常唬人的,加上年輕人因為有人幫忙,也越戰越勇,終於把那幾個混混打跑了。


    “為什麽打架?”方明湘好奇地問。


    這個男人怎麽看,都不像是會惹事生非的人。


    “他們想偷我的東西。”對方用手捂了捂破了的嘴角,嘴裏發生嘶嘶的痛呼聲。


    “打得好,最討厭這些人了。”方明湘讚同地說道。


    兩人在廣場邊找了個台階,聊了起來。


    “要不要我幫忙?”聽說她在找工作,男孩子問道。“我在虞城有朋友。”


    “不用了。”方明湘不想無緣無故欠下別人的人情。“慢慢找,總會找到的。”


    最後分手前,男孩子說自己叫謝國興,是餘杭人,馬上要去當兵了,希望兩人能通信。


    十八歲的方明湘正是知好色、慕少艾的年紀,謝國興長得帥,性格又投緣,自然沒有拒絕。


    接下來兩人鴻雁傳書,通過信件成了好朋友。


    這樣過了半年,有一天他寫信過來,說馬上要上戰場,並說如果自己沒有戰死,就回來找她。


    她明白他信裏的意思,如果他能活著回來,就來找自己,兩人正式確立戀愛關係。


    可是戰爭結束了,他沒有來找自己。


    她以為他沒有來,肯定是犧牲在戰場了。


    那段時間裏,她經常一個人來到火車站廣場,坐在那個兩人初次相識坐過的台階上,一坐就是半天。


    她是個比較偏執的人,喜歡一個人了,就很難再去喜歡別人了。


    所以前世一直一個人。


    沒想到重生第一天,他卻出現了。


    在失去音信五年後,他居然又活著出現在自己麵前。


    騙子,這個騙子,他騙了自己!!!


    前世自己孤身了一輩子,原來是個笑話。


    想到這一點,她憤恨交加。


    在那裏站了很久,情緒才慢慢平靜下來。


    算了,今天是自己重生的好日子,別想那個男人了。


    就當自己從來沒有跟他認識過,一切重新開始吧!


    給自己打了一會氣,她強撐起精神,往汽車站走去。


    ————


    謝國興呆呆在站在原地,望著方明湘走遠,心裏又苦又澀。


    “就是這個女孩子?”旁邊的阿姨也是被身邊的變故驚呆了,好一會,才問道。


    自家少爺當兵的時候,跟一個農村女孩子談戀愛,這件事驚動了老爺子。


    少爺是老爺子最小的孫子,從小就被寄於厚望,擔心他性格太軟弱,就把他送到部隊。


    沒想到南方邊境跟鄰國起摩擦,軍方派各個軍區輪流上前線,當作實戰磨練,沒想到少爺所在的軍區也輪到了。


    當時家裏每個人都希望老爺子出麵,把少爺調回來,卻被他拒絕了,說男人就要見識一下血與火,才能變得成熟和堅強。


    少爺也不孚眾望,在前線連隊長中彈犧牲後,主動帶領剩下的戰友,跟敵方激戰,最終守住了陣地,得到了上級的嘉獎。


    從前線勝利歸來後,老爺子給他安排了對象相親。


    少爺自然不從,要去找方明湘,被暴怒的老爺子押著送回部隊。


    一年後退伍回來,老爺子要少爺進武警部隊,被拒絕了。


    他不顧家人的反對,一個人獨自去了南方特區,白手起家,短短五年時間,就已擁有了上千萬的資產。


    隻是少爺的情感問題,卻成了所有人的禁忌,誰也不敢輕易提起。


    “嗯。”謝國興應了聲,語氣已平靜了許多。


    在從小照顧自己長大的阿姨麵前,他沒想過要掩飾。


    “那你為什麽不去追她?”阿姨有些心疼地問。


    在她樸素的觀念裏,喜歡一個人了,就要去追,否則錯過了就來不及了。


    “農村女孩結婚早,當時我沒有去找她,她肯定以為我死了,現在應該結婚了吧——”謝國興仰頭籲出一口長氣。


    自己今年二十七,方明湘今年二十四,照正常的情形,孩子都應該會走路了吧!


    一想起這一點,他的心就針紮似地疼。


    所以回來後,他沒有勇氣去找她,就是怕看到這樣的情形。(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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