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個藏漢混血很多代,且基本不通藏語的人家裏,我聽了更多不得要領的傳說。這些傳說在文化上更靠近的不是藏族,而是漢族民間的那種東西了。


    好客的主人取來一大塊豬膘,把一把刀插在上麵時,我從背包裏取出從丹巴縣城帶來的兩瓶白酒。倒了一大碗。碗在轉著火塘的幾個男人手裏轉了起來。豬膘與刀子傳到我手裏,我切下一大塊,用刀尖挑著,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油滴到火裏,火苗竄起來,把這一圈人的臉都照成銅色的了。火塘裏的火,要比頭頂吊著的那盞被煙薰黃的電燈更加明亮。


    酒過三巡,好幾塊豬膘已經下到了我的肚裏。


    主人說:“真沒有看出來,哥哥還真是我們這個地方的人。”


    這時,屋外一陣拖拉機響,不一會兒,一個穿著牛仔服的青年人走了進來。


    這是主人家上過高中,卻沒考上大學的兒子回來了。


    主人問今天找到貨拉沒有。年青人翻了翻眼睛,說,跑了一趟,但路塌方,中途空車回來,一分錢沒掙到。他端起酒碗灌了一大口酒,卻再沒有往下傳,酒碗就放在了他的麵前。現在,這種文化敗落的鄉村裏,正在批量出現這種鄉村惡少。我也是因了酒的緣故,從他麵前端過酒碗,大喝了一口,再遞到他父親手上。


    這個青年人就發作了。


    像剛發現我一樣,一雙瞪大的眼睛狠狠地盯過來。我的眼睛沒有退讓,也不能退讓。


    他的眼睛讓開了,又喝了一口酒,說:“你要去什麽地方?”


    我說:“讚拉。”


    “讚拉?”


    他父親說:“就是小金。”


    他說:“小金有什麽了不起,那天幾個小金收藥的人過來,叫我們狠狠打了一頓。”然後,他又說了許多威脅的話,他看看我的背包和相機,說:“聽說北京和成都有人鬧事,現在到處都設了卡子。”


    他把我當成從大城市來的人了。他父親無法製止住這個撒野的、仇恨城市人的小子,隻是對我說:“他喝醉了,不要理他。”


    我收拾了背包準備離開這戶人家,他又提出了又一個問題:“公路塌方了,班車都不通了,怎麽樣,明天我用拖拉機送你去小金,給兩百塊錢就行了。”


    我當然不會接受這種訛詐。最後,是他父親將他從屋裏趕了出去,而把我留在了他的家裏。第二天醒來已經晚了,這家人除了一個從昨天晚上到現在隻是微笑,而一言不發的老人,都已經出去做事了。他給我端來一碗茶,用藏話說:“上路的時候,躲著我家那野小子一點。”


    我說:“我不怕他。”


    老人指指自己的耳朵,說:“我早就聽不見了。”


    我隻好笑笑,和他告別,上路了。兩個小時後,我回到丹巴。在招待所裏鋪開紙寫我那篇叫做《野人》的小說。寫得悶了,就下了招待所前曲折的石階,到車站轉轉。那裏依然很安靜,樹蔭靜靜的,時間就消消停停地團身地裏麵,一點也不想延展的樣子。


    於是,又回到招待所寫我的《野人》。


    那些年裏,我特別喜歡在路上的旅館裏寫短篇小說。在若爾蓋,在理縣,在隔丹巴縣城不到50公裏遠的小金縣城。寫完這篇小說,雖然路還沒通,但我應該上路了。


    漫遊中的寫作,在我25歲之後,與30歲之前那段時間,是我生活的方式。那時,我甚至覺得這將成為我一生惟一的方式了。


    我又上路了,目的地就是50多公裏外的縣城小金。


    臨行前,我給曾是同事和領導也是朋友的小金縣委書記侯光打了一個電話。他告訴我說,等我出發走到一半路程叫新橋的一個鄉,那裏就沒有塌方了。他還特別叮囑,叫我到鄉政府打電話給他,在那裏吃頓飯,接我的車就到了。


    當夜,聽著吹過整個縣城上空的風聲,我很快就睡著了。


    睡著之前,我口裏念出的卻是小金縣城以前的名字: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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