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兵終於明白,托他送信的人就是李大哥(鯉魚精),那麽天香妹妹妹又是什麽精呢?好像說過她還不是仙,正在進入仙界的路上,為什麽讓別人送信呢?真是越來越不好理解了。
但是,天香叫他多做善事、多積德,記住了。
餘兵給人看病有一個特點,就是先治病後收費。沒有治好,他是一般不收人家的錢的,給沒有錢的人帶來了很大的好處,也給一些人鑽空子,病好了也不給錢。餘兵也不計較,要真是窮,餘兵還伸出援助的手,送他一些銀兩。
有一次,一個小夥子背著一位老太太,心急火燎的來到了醫館:“先生,請救救我母親!”
老太太是肚子痛得厲害,上吐下瀉,餘兵一看,老太太是食物中毒,第1步餘兵采用了針刺封鎖穴位,第2步給老太太灌腸,經餘兵精心的調理,老太太的肚子不痛了,不拉了,也不吐了。
“小兄弟!你母親是吃了什麽東西?”
“先生!不瞞你說,我們家沒有下鍋米了,一點可以吃的,她給我吃了,她自己偷偷的吃野菜,就是這樣——”
“難道你沒有做事嗎?”
“有的,給吳有金家打工,每年有一點收入的,可是1903年吳有金賴皮了,說我偷了他家的東西,不但不給工錢,還把我打出來了!”
“真是豈有此理!你可以到衙門去告他!”
“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我自己沒有錢送禮,人家會不理我的。”
“你叫什麽名字告訴我。”
“我叫汪小狗。”
“我問你大名,哪有什麽叫小狗的?”
“先生!我就叫小狗,沒有什麽大名!”
“我給你起個名字吧,叫汪兆清,小狗是不是不雅?”
“聽先生的。”
“我說汪兆清啊,你去告,就到巡撫衙門去告,據我所知,巡撫是不收禮的。”
“我不敢!越級告狀,是會被打出來的。”
“你去告吧!我資助你白銀50兩,不是給你去送禮的,是給你母子改善生活的。”
小夥子血氣方剛,經不起煽動,告就告,於是,就到巡撫衙門去擊鼓告狀。
“你狀告何人?把狀紙遞上來!”
“我告吳有金!狀紙沒有,不會寫!”
“狀紙是必須有的,不會寫,可請人幫忙。”
“我認識的人都是不識字的,狀紙更不會寫。”
“那麽是誰教你來告狀的,你去找他,他一定會寫狀紙!”
汪兆清沒有辦法回去了,他找到餘兵說:“先生!巡撫要狀紙,我沒有狀紙告不成!”
“哎呀!我疏忽了!沒狀紙怎麽告啊?來來來,我幫你寫!”
狀紙寫好了,汪兆清再去擊鼓告狀。
“你又來了,狀紙寫好了?”陸謙問。
汪兆清把狀紙遞了上去。陸謙接過去一看:
狀告吳有金,本地有錢人,汙我偷他物,打我父母身,賴我年工薪,狀告他本人,問我是何人,我叫汪兆清。
吳有金
……
“狀紙寫的不錯,汪兆清!我問你:狀告吳有金,你可有證據?”
“大人!我要什麽證據?應該問吳有金他有什麽證據?說我是小偷是賊,偷了他的東西,什麽東西?那就是贓物,他有嗎?”
“汪兆清說的有理,管事的!派人把吳有金請來。”
“為什麽是請不是抓?”
“這個你又不懂,快去快回!”
吳有金聽說是巡撫請,也不知為什麽,就大搖大擺的來了,絕對想不到是有人將他告,下了。
“吳有金先生!一向可好?”
吳有金聽到的是巡撫向他問好,高興的樣子表露無餘,“托大人的福,小民很好!”
“不隻是很好吧!聽說你家的傳家寶被偷了,能否讓我見識一下?是什麽樣的傳家寶啊?”
“大人!我家沒有傳家寶,更談不上被人偷了,大人想見,見不著啊!”
“是嗎?據說越是有錢的人越是小氣,吳老弟太小氣了吧!讓陸某見識一下如何?”
“報告大人!小民家沒有傳家寶,也沒有小偷光顧,這不是小民小氣!”
“吳有金先生!你說的話可是真的?”
“千真萬確!”
“傳汪兆清!”
汪兆清一上來,吳有金已經明白了,是汪兆清將他告了。心裏還是想不明白,一個平民,怎麽越級告到了巡撫處。
“吳先生!你可認識此人?”
“不認識!我怎麽會認識這等人呢?”
“他是哪等人?”
“給人打工的下等人。”
“你怎麽知道他是打工的?給你打過工嗎?”
吳有金知道自己嘴快,說漏了,可又不能更改,啞巴了。
“吳有金!你說的對,他就是一個打工的,給你家打過工,快一年了,最後偷了你家的傳家寶走了,是也不是?”
“大人!這個——”
“什麽這個那個的,他偷你家什麽東西?快快說來,我一定幫你討回,我是專治刁民的!”
吳有金明白,這是一個套,說人家偷了,自己剛說過自己家沒有小偷光顧;說人家沒有偷,可汪兆清就在眼前,又是自己說汪兆清,偷了他家的物品。真是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隻有又啞巴了。
“吳有金吳先生!你是一個有錢的人,人家給你做工,辛苦一年,給人家開幾個小錢,對你來說不就是九牛一毛嗎?你可做得一毛不拔,還汙蔑人家偷東西,你說怎麽辦?”
“聽從大人發落!”
“且慢!”說話的是餘兵。
“賢婿!你怎麽來了?這狀紙是你寫的吧!寫得不錯,你還有話說?”
“不錯!是我的手跡。還說明一點,汪兆清的母親因為饑餓吃野菜,差一點中毒身亡,這賬也得算一算!”
“這個與我何幹?”吳有金申辯。
“怎麽跟你沒有關係?他為什麽沒有米下鍋?這是你不給他兒子的工錢造成的。幸虧是我將她救活了,要不然你要抵命呢!以我之見,要重罰吳有金,你不是有錢嘛,罰一點何妨?”
“賢婿!你說的對,你是有責任的,出一點血應該!”
“告訴大人!這與我無關,我都出了白銀50兩。與吳有金是有大大的關係的,必須要出白銀300兩。這其中還包括了一年的工資呢!”
“吳有金!這300兩白銀不多了,你快速回家取來,我就在這裏等你,不拿銀子來,就拿鋪蓋來也行。”
“拿鋪蓋來幹啥?”吳有金問。
“準備坐牢10年。”
“10年長了吧?”
“我知道你們有錢人舍不得花錢,寧可坐牢,都舍不得花一分錢的,所以至少關你10年!”
“大人!我願意出錢。”
“快去快回,過時不候!”
“吳有金飛快地往回跑,像跑慢了又要增加罰金似的。”
很快吳有金,交了罰金,這個案子,就算了結了。
最後,餘兵對汪兆清說:“汪老弟!有這麽多錢,你也就不算窮了,好好利用它,做個小生意,找個媳婦過生活吧!”
“謝謝餘先生!你真是個好人啊!我一定聽你的話好好營生。”
但是,天香叫他多做善事、多積德,記住了。
餘兵給人看病有一個特點,就是先治病後收費。沒有治好,他是一般不收人家的錢的,給沒有錢的人帶來了很大的好處,也給一些人鑽空子,病好了也不給錢。餘兵也不計較,要真是窮,餘兵還伸出援助的手,送他一些銀兩。
有一次,一個小夥子背著一位老太太,心急火燎的來到了醫館:“先生,請救救我母親!”
老太太是肚子痛得厲害,上吐下瀉,餘兵一看,老太太是食物中毒,第1步餘兵采用了針刺封鎖穴位,第2步給老太太灌腸,經餘兵精心的調理,老太太的肚子不痛了,不拉了,也不吐了。
“小兄弟!你母親是吃了什麽東西?”
“先生!不瞞你說,我們家沒有下鍋米了,一點可以吃的,她給我吃了,她自己偷偷的吃野菜,就是這樣——”
“難道你沒有做事嗎?”
“有的,給吳有金家打工,每年有一點收入的,可是1903年吳有金賴皮了,說我偷了他家的東西,不但不給工錢,還把我打出來了!”
“真是豈有此理!你可以到衙門去告他!”
“衙門八字開,有理無錢莫進來,我自己沒有錢送禮,人家會不理我的。”
“你叫什麽名字告訴我。”
“我叫汪小狗。”
“我問你大名,哪有什麽叫小狗的?”
“先生!我就叫小狗,沒有什麽大名!”
“我給你起個名字吧,叫汪兆清,小狗是不是不雅?”
“聽先生的。”
“我說汪兆清啊,你去告,就到巡撫衙門去告,據我所知,巡撫是不收禮的。”
“我不敢!越級告狀,是會被打出來的。”
“你去告吧!我資助你白銀50兩,不是給你去送禮的,是給你母子改善生活的。”
小夥子血氣方剛,經不起煽動,告就告,於是,就到巡撫衙門去擊鼓告狀。
“你狀告何人?把狀紙遞上來!”
“我告吳有金!狀紙沒有,不會寫!”
“狀紙是必須有的,不會寫,可請人幫忙。”
“我認識的人都是不識字的,狀紙更不會寫。”
“那麽是誰教你來告狀的,你去找他,他一定會寫狀紙!”
汪兆清沒有辦法回去了,他找到餘兵說:“先生!巡撫要狀紙,我沒有狀紙告不成!”
“哎呀!我疏忽了!沒狀紙怎麽告啊?來來來,我幫你寫!”
狀紙寫好了,汪兆清再去擊鼓告狀。
“你又來了,狀紙寫好了?”陸謙問。
汪兆清把狀紙遞了上去。陸謙接過去一看:
狀告吳有金,本地有錢人,汙我偷他物,打我父母身,賴我年工薪,狀告他本人,問我是何人,我叫汪兆清。
吳有金
……
“狀紙寫的不錯,汪兆清!我問你:狀告吳有金,你可有證據?”
“大人!我要什麽證據?應該問吳有金他有什麽證據?說我是小偷是賊,偷了他的東西,什麽東西?那就是贓物,他有嗎?”
“汪兆清說的有理,管事的!派人把吳有金請來。”
“為什麽是請不是抓?”
“這個你又不懂,快去快回!”
吳有金聽說是巡撫請,也不知為什麽,就大搖大擺的來了,絕對想不到是有人將他告,下了。
“吳有金先生!一向可好?”
吳有金聽到的是巡撫向他問好,高興的樣子表露無餘,“托大人的福,小民很好!”
“不隻是很好吧!聽說你家的傳家寶被偷了,能否讓我見識一下?是什麽樣的傳家寶啊?”
“大人!我家沒有傳家寶,更談不上被人偷了,大人想見,見不著啊!”
“是嗎?據說越是有錢的人越是小氣,吳老弟太小氣了吧!讓陸某見識一下如何?”
“報告大人!小民家沒有傳家寶,也沒有小偷光顧,這不是小民小氣!”
“吳有金先生!你說的話可是真的?”
“千真萬確!”
“傳汪兆清!”
汪兆清一上來,吳有金已經明白了,是汪兆清將他告了。心裏還是想不明白,一個平民,怎麽越級告到了巡撫處。
“吳先生!你可認識此人?”
“不認識!我怎麽會認識這等人呢?”
“他是哪等人?”
“給人打工的下等人。”
“你怎麽知道他是打工的?給你打過工嗎?”
吳有金知道自己嘴快,說漏了,可又不能更改,啞巴了。
“吳有金!你說的對,他就是一個打工的,給你家打過工,快一年了,最後偷了你家的傳家寶走了,是也不是?”
“大人!這個——”
“什麽這個那個的,他偷你家什麽東西?快快說來,我一定幫你討回,我是專治刁民的!”
吳有金明白,這是一個套,說人家偷了,自己剛說過自己家沒有小偷光顧;說人家沒有偷,可汪兆清就在眼前,又是自己說汪兆清,偷了他家的物品。真是說也不是,不說也不是,隻有又啞巴了。
“吳有金吳先生!你是一個有錢的人,人家給你做工,辛苦一年,給人家開幾個小錢,對你來說不就是九牛一毛嗎?你可做得一毛不拔,還汙蔑人家偷東西,你說怎麽辦?”
“聽從大人發落!”
“且慢!”說話的是餘兵。
“賢婿!你怎麽來了?這狀紙是你寫的吧!寫得不錯,你還有話說?”
“不錯!是我的手跡。還說明一點,汪兆清的母親因為饑餓吃野菜,差一點中毒身亡,這賬也得算一算!”
“這個與我何幹?”吳有金申辯。
“怎麽跟你沒有關係?他為什麽沒有米下鍋?這是你不給他兒子的工錢造成的。幸虧是我將她救活了,要不然你要抵命呢!以我之見,要重罰吳有金,你不是有錢嘛,罰一點何妨?”
“賢婿!你說的對,你是有責任的,出一點血應該!”
“告訴大人!這與我無關,我都出了白銀50兩。與吳有金是有大大的關係的,必須要出白銀300兩。這其中還包括了一年的工資呢!”
“吳有金!這300兩白銀不多了,你快速回家取來,我就在這裏等你,不拿銀子來,就拿鋪蓋來也行。”
“拿鋪蓋來幹啥?”吳有金問。
“準備坐牢10年。”
“10年長了吧?”
“我知道你們有錢人舍不得花錢,寧可坐牢,都舍不得花一分錢的,所以至少關你10年!”
“大人!我願意出錢。”
“快去快回,過時不候!”
“吳有金飛快地往回跑,像跑慢了又要增加罰金似的。”
很快吳有金,交了罰金,這個案子,就算了結了。
最後,餘兵對汪兆清說:“汪老弟!有這麽多錢,你也就不算窮了,好好利用它,做個小生意,找個媳婦過生活吧!”
“謝謝餘先生!你真是個好人啊!我一定聽你的話好好營生。”